? 沈公子还以为林夕要拿出什么宝贵礼物呢,结果是这么个玩意儿,他接过去,假装仔细的看了下,笑道:“我说林夕,你要是没买礼物,还可以说成忘记了,但你拿这么个玩意儿出来,那可就真是态度问题了。”
其他人也哈哈大笑。
“卧槽,我真是涨姿势了,还可以带钢笔来的?”
“哈哈哈,该不会是他刚上完课,把钢笔塞进口袋里就跑过来了,原本没礼物的,但被咱们一说,他不好意思,就拿出来糊弄的吧?赶紧拧开看看,这钢笔里面有没有墨水啥的,有了就是用过。”
“对,对,沈公子,你拧开看看呗。”
林夕也挺不好意思的,但他口袋里,真没其他礼物了,这支钢笔,也是‘老头儿’刚才给自己的。
赵曼见沈公子他们欺负林夕,走过去要把钢笔夺来,说:“这是我给林夕讲了,我老爸想买一支钢笔用,他才刻意去准备的,要你管!”
赵曼看了眼赵父,问:“对不对?”
赵父明白女儿的心思,点了点头:“啊,对。”
沈公子没让赵曼拿走,而是拧开了钢笔,一看,他笑喷了,钢笔储藏墨水的地方,竟然有墨汁的残留…
这是用过的钢笔啊…
沈公子充满了鄙夷,道:“林夕啊林夕,你他吗能再屌丝点吗?你还真拿你用过的钢笔来糊弄叔叔啊。”
赵曼看到后,眉头也是一皱,是了,她不想看着林夕被欺负,但林夕这…也太不尊重自己父亲了吧…
林夕在班里,喜欢用钢笔,她有次问过林夕,咋不用圆珠笔啊?林夕回答钢笔可以反复用,长远来看,比较省钱,她当时还夸林夕节俭,没想到林夕送礼物,也拿着自己用剩下的钢笔啊。
这是看不起谁呢…
赵曼脸色阴沉下来,沈公子看到后,赶紧继续煽风点火起来,道:“林夕,虽然赵曼父亲在事业上遇到了些问题,但也没穷到买不起你这破钢笔的地步,你专门跑过来,送一个自己用过的钢笔,是不是想嘲讽一下叔叔啊?”
沈公子身后的人,也跟着说道:“是了,这钢笔看样子也不值个钱,估计十几块吧,但有这钱,完全可以买些水果,你偏偏不买,肯定是来嘲笑叔叔的。”
“太不尊重人了,叔叔已经在事业上受挫,你来不安慰也就罢了,还这幅态度…”
病房里的其他人,也觉得林夕做的有些过分。
“人家来看一下病人,又是带人参又是带补品的,都花了好几十万,这小子倒好,一毛钱不花,还拿来这么个看不起人的钢笔…”
“老赵人不错啊,为啥要对他落井下石?本以为是个不错的男生,没想到这么欺负人,滚出去吧!”
“我来看病人,带了一箱特仑苏,花了一百块钱,和沈公子比,本来觉得够寒
碜了,没想到你这个小心眼的人,竟然把自己用过的钢笔当做礼物,草,还不如我的特仑苏呢。”
“你这不是废话吗?特仑苏好歹是补身体的,这货用过的钢笔,除了恶心人,还能有啥用?”
“一支十几块钱的破钢笔,不会真当成宝贝了吧。”
“咋见到这样恶心的人啊?谁来做点好事,把他给轰出去啊。”
本来,赵曼还替林夕说话的,但现在,她也选择了沉默,是啊,林夕这个举动,真的很伤人。
赵父叹了口气,虎落平阳被犬欺啊,他也认为,林夕是来侮辱自己的。
林夕挺憋屈的,他没那种想法,他想解释,但沈公子根本不给他机会,用力推了他一把,把他往病房外边推。
“我告诉你林夕,有我在,你就别想欺负叔叔!拿着个破钢笔来这里恶心人,要不是在病房,我揍你信不信。”
沈公子心里乐开了花,这个林夕,简直是来帮自己补刀的啊,但他嘴巴上却没说,只是装的更加替赵曼愤怒。
林夕说:“我…”
“你什么你?你还不如送些水果,或则你没钱,买几个单独送也行啊,好歹是个心意!”沈公子根本不给林夕讲话的机会。
那个喊着‘特仑苏’的人,其实只是想秀一下他的礼物,是了,他送的特仑苏,和沈公子比起来,或许不算啥,但和普通人比,已经算不错了。
他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才会掺和进来。
而且,他感觉在林夕这种送二手钢笔人面前,特别有优越感,他笑着说:“你不买水果,好歹买瓶特仑苏啊,也就七八块钱吧,虽然贵了点,但也算心意,一瓶也没人说你啥,你拿支破钢笔什么意思?”
那人指着自己的特仑苏说:“虽然特仑苏不如人参,但也很有营养,不是每一滴牛奶,都叫特仑苏。”
他简直是要牛比死了。
大家也纷纷在林夕面前秀自己的礼品,优越感爆棚!
“我再没钱,也送了一箱早餐奶,你这算个啥。”
“我的方便面虽然才五十八,但也比你强!”
“滚出去!”
林夕也不知道怎么说,他怎么也没想到,老头儿给自己的钢笔,还是个被用过的,这可真是太坑了。
林夕被沈公子推着,朝门外推去,这时,病房的门被人打开了,有个身穿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
“怎么回事?”男人很奇怪。
大家都停了下来。
赵父抬起头,看到那个男人后,笑着说:“老郑,你咋来了?哎,现在我混成这样,敢来看我的,也只有你了啊。”
赵曼也对男人笑了笑,说:“郑叔叔,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父亲的照顾。”
郑弘光和赵父的关系向来不错,这次赵父事业上受挫,他还积极的借了点钱给赵父,不求赵父还,只因为这份
交情。
郑弘光说:“每次都这么见外,老赵啊,我这次来,是想告诉你,你那个工程,不是朝廷方面换人了,才给搁置住了吗?我打听到了,换来的那个人啊,姓柳,专门负责这次事件,他…”
“嗯?”郑弘光顿了下,目光被桌子上的一支钢笔吸引了,他皱了下眉,问:“老赵,你哪里搞到的这支钢笔?”
没等赵父回答,沈公子抢先跑了过来,他迫不及待的要丢林夕的脸,指着林夕说:“哈哈哈,郑叔叔,你是不是也觉得这钢笔很拉风?谁会来医院看病人,送钢笔的?我告诉你啊,就是这个屌丝给送来的,而且啊,还是用过的呢,不信我拧给你看。”
沈公子把钢笔拿起来,就去拧它的屁股,但被郑弘光一把抓住了。
“嗯?郑叔叔,你是不是觉得这钢笔被送来,太侮辱赵叔叔了,看都不想看?哈哈哈,那个屌丝,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把他用过的钢笔给拿来了。”
郑弘光没有和他废话,而是看向了赵父,问:“老赵,是这个小伙子给你送的钢笔吗?”
赵父知道郑弘光的性格,脾气火爆,搞不好啊,他还会揍林夕呢,但他又能怎么说?这么多人都知道,他想帮林夕也不行啊。
赵父点了点头,说:“孩子吗,有心就行了,不用…”
“卧槽!老赵!你好福气啊!”郑弘光忍不住喊了出来,语气中,满是兴奋!
嗯?好福气?
为啥这么说?
沈公子也是一脸懵逼。
病房里的人,都有些不太懂郑弘光啥意思。
郑弘光看了眼林夕,又看了眼赵曼,说:“曼丫头,这是你男朋友吧?你运气真好,我闺女要有你一半的运气,我也就心满意足啦。”
赵曼‘啊?’了声,嘴巴都长的老大,她不明白,郑叔叔到底在说啥。
沈公子更好奇了,他说:“郑叔叔,你这啥意思啊?现在送自己用过的钢笔,该不会成了一种时尚了吧?你看我这送的,都是人参啊啥的,从东北找人挖来的,花了好几十万呢,也不老土吧?”
沈公子这么说,当然也是想炫耀一波。
郑弘光看都没看他的袋子,说:“人参?不好意思,和这支钢笔比起来,你送的这些,真不算啥。”
郑弘光把钢笔屁股拧开,看到确实被用过,笑了下,道:“没想到啊没想到,这支钢笔,竟然在这里,而且还被这么轻易的送了出去,老赵啊,你女儿认识了个大土豪,我真的很羡慕你。”
什么?!
这下,病房里的所有人都吃惊了!
大土豪?!
谁?说谁呢?林夕?不可能吧,他只是送了个破钢笔啊?
郑弘光说:“老赵,我用收藏艺术品的习惯,你知道吧?这支钢笔,是全球限量制作的,这看似普通的材质,却是最珍
贵的金属制作,坚硬无比,在玻璃上划一道,立刻能把整块都碎掉,而且,这里面的钢珠,都是精雕细琢出来的,墨汁流畅,写的感觉也很棒,可惜啊,被咱们这里的一个明星买走了,但我听说,他前阵子把钢笔送了出去,没想到在这个小伙子手里啊。”
郑弘光看了眼沈公子手里的人参啊之类的,轻蔑的笑了下,说:“人参?几十万?这钢笔,起码在五百万朝上,抱歉,你那人参,真的没法比。”
嘶!
全场的人,都倒抽了口凉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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