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前面是扭秧歌的队伍,男女两排并列而行,穿着都是相同的,脸上化着夸张的妆容。
队伍旁边是鼓乐队,有吹喇叭的,敲锣鼓的,敲铜箔的。
尤其是那两面大鼓,放在鼓架上,敲鼓的人双臂挥动,鼓声震动人心,听得人心神振奋。
秧歌队的前方有一个类似指挥的人,双臂高高抬起,按照他的指示,两只队伍不停变换着队形,很是漂亮。
秧歌队的后方,是高跷队,服装和秧歌队差不多,头上系着彩色的丝巾,手里也扬着绸带。
唯一不同的是,高跷队的人,每个人脚底下都踩着一米多高的高跷,显得鹤立鸡群,特别显眼。
路卿卿仔细看了看那个高跷,就是用木棍制作的,不是很粗,由于支撑着人身体的重量,踩在土地上留下一个个浅浅的小坑。
至于脚踩着的地方,就看不清了,估计是绑在脚上的。
秧歌队高跷队的表演非常热闹,伴随着欢快的音乐,让人不由自主地开心。
看了那么一会,路卿卿记着回城的事呢,也没有太沉迷,一拽身旁乔聿的衣袖,“走吧。”
乔聿笑了笑,“不着急。”
人太多,锣鼓太响,不靠近根本听不清楚,所以两个人是凑到一块说的。
等乔聿答完,才发现两个人的距离太近了点,连对方脸上的毛孔都看得一清二楚,不由得脸上有些燥热。
路卿卿也有点害羞,但是没有太躲闪,而是仰着通红的小脸抬头看他。
乔聿剑眉微挑,眼角眉梢藏了一抹宠溺,眼神儿也盯住她的。
这一刻,好像那响彻云霄的锣鼓点都消失了一样,只看到面前的人,还有那漆黑的眼眸里,倒映出的,自己的模样。
这感觉实在是微妙至极。乔聿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去看一个姑娘。一个是礼貌使然,一个是没有什么心思去看。
此时此刻,他只觉得自己的呼吸变得很轻,很柔,生怕太沉重了会破坏这种感觉。
脑中忽然响起这么一句话:此生得此一人,陪你看日月更替,四季轮回,陪你一起度过每一个日夜,足矣!
他不想去猜测她的身世,既然现在彼此喜欢,那么就抓住她,不放手,绑在自己心里,一辈子,够了。
他的眸子那么亮,仿佛藏了满天星光,路卿卿总算知道,剑眉星目的星目是什么意思了。
若说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她是本着待一天算一天的态度,努力去维持历史,不要因为自己发生变化。
那么现在,她想为自己,为现在的家人朋友,为他,做些什么。起码要好好的生活,摆出一个更主动的生活态度,这样才不会辜负了爱自己的人。
就算有一天,会离开,甚至死去,至少也是没有遗憾的。不过离开的机会是非常渺茫的。
从一开始的不择手段想离开,到后来的认清事实,路卿卿也做了完全的准备。
既然命运让她来到这里,并且生活下去,那就好好的珍惜吧!
两人之间这种微妙的感应,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声音给惊扰了。锣鼓点突然发生了变化,氛围更进了一波高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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