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慕仙“铮”地一声拔出宝剑,先在自己的胳膊上轻轻一抹,又在成钟的胳膊上轻轻一抹。
不知是宝剑太锋利,还是李慕仙的手法巧妙,成钟还没有感觉到疼痛,一粒黄豆大的血滴已经渗了出来。
李慕仙把胳膊对准瓷盆,先让自己的鲜血滴进去。
成钟也学着她的样子,让血滴进瓷盆里。
只见李慕仙从腰间摸出两片树叶,分别贴在两个人的伤处。
她又从食柜中找出一小桶牛奶,倒入了盆中。
牛奶与盆底两个人的鲜血混合,形成了淡淡的粉色,有几丝若隐若现的血丝,仍万漂浮在牛奶的表面。
“可爱的鹰隼,快来喝下我俩的结盟之血。
请记住这位少年,他是主人永远的盟友,也是你们永远的主人。”
李慕仙像念咒一般,低声唠叨着,并用手指向领头那只最大的鹰隼。
那只鹰隼注视着女主人,向她微微点头。
然后,只见它带头从高高的鹰架上跳落地面。
众鹰隼一看,也迅速跟着它跳落地面。
在跳下的过程中,它们没有像普通鸟类那样扇动翅膀减速并保持平衡,而是凭借着高超的技巧控制着身体,像猫一般轻轻落地。
“哈哈,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可以看出,它们果然是不同凡响啊!”
成钟由衷赞叹地说。
“贤侄,这只鹰隼王名叫‘闪电’。
要想指挥它们行动,只要让‘闪电’明白你的意图就好啦!”
李慕仙指着领头的那只鹰隼,向成钟介绍道。
“闪电”抬起脑袋,用聪慧的眸子静静注视着成钟,众鹰隼也陆续抬头,看向这位新的小主人。
成钟蹲下身子,笑着说道:
“你好,‘闪电’,很高兴认识你!”
“闪电”点了点头,众鹰隼也点了点头。
成钟伸出手去,想摸一摸“闪电”,却被它敏捷地向旁边一跳,躲了过去。
“哈哈,请别在意啊!
它们不是一般禽类,自尊心极强,不愿被人当作宠物养着,因此不接受你的抚摸是正常的。”
李慕仙笑着说。
成钟笑了笑,一声不吭地站起了身子,看着众鹰隼每四个为一组,轮流到盆中喝下混血的牛奶。
等到最后一组喝完,盆中的牛奶已经干干净净了。
“姑姑,等我离开的时候,能否带走两只鹰隼,以便与你保持联系?”
成钟用商量的口气问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李慕仙说。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下楼,又回到了卧室。
“姑姑,您看我什么时侯出发去明玉岛合适呢?”
成钟一坐下来,便有点迫不及待地问道。
“这个不用你操心,我已经安排好了,你只管在这塔楼上待着,到了晚上船工们上船,咱们就出发啦。”
“怎么,难道要动用你这艘船吗?”
“当然啦,这样咱们该吃吃,该睡睡,多方便啊。”
“那不等于让姑姑陪着我去吗,若碰上火山喷发怎么办呢?”
“咱们睡一觉,明天清晨就可以到达明玉岛。
待咱们登岛之后,大船就离开,等到后天清晨大船再过去接我们返回。”
“那……那岂不是要在岛上度过一天一夜,发生危险如何应对?”
“别担心,我们‘江湖帮’在岛上有安全的据点。”
“噢,原来如此!”
听李慕仙这么一说,成钟一直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
他对明玉岛的印象,主要从赵天保的交代中得来,后来又经过其他人的补充,形成了一个十分危险的概念。
那就是——明玉岛的火山会随时喷发岩浆,没有任何规律可寻,如若遭遇,登岛者可能尸骨无存。
他自己之所以敢去明玉岛,一是出于对吠灵神的信赖,觉得既然吠灵神都说让他去找老凤鸟,那么明玉岛对于他来说,可能并没有多大危险。
二是源于对他神灵所赐“金头箍”的信心。
按照成钟现在的推想,“金头箍”可以随意变化形态,在任何情况都可以保护他的身体不受伤害。
而其他人则不同,若遇到火山喷发,就可能把命给搭进去。
这就是他不愿让任何人陪他上明玉岛的原因。
现在,听李慕仙说“江湖帮”在岛上有安全据点,他的心里总算有了底。
“那就最好啦,我便与姑姑和布鲁拉丽一起过去,也不怕夜里航行太无聊啦!”
成钟满心欢喜道。
“成钟贤侄,现在时间尚早,你若是想休息的话,可以在这儿睡上一觉。”
李慕仙笑嘻嘻地说。
“我一点都不累呀,姑姑若想睡觉的话,我就到外面去散散步。
这般海边美景,要是不好好看看也太可惜啦。”
成钟站起身说。
“哎呀,以后常来常往,有的是机会看大海啊。
你刚才对那盘象棋爱不释手,莫非也会下棋?”
李慕仙指着玉石象棋问道。
“当然会啦,我还是高手呢!”
成钟眯眼笑望着她,目光中似有几分“挑衅”之意。
“高手么?你也真敢吹呀,这么大点的人,不知你总共下过几盘棋呀?”
李慕仙眼中满是不屑的意味。
“啊呀姑姑,莫非您也是高手?”
“算不算高手我不敢吹,但我是学体育的,从上大学起就开始下棋,加上在狼域的岁月,棋龄早超过八十年了,比普通地球人的寿命都长啊!”
“若论棋龄嘛,小侄自然不敢同您比,但下棋可不是光凭经验啊!”
“嗬嗬,真有意思啊,你想知道我这副棋哪来的吗?”
“我当然想知道啊,莫非这里面还有故事不成?”
“你想知道我为啥在卧室里摆着一盘象棋吗?”
“我说老姑,您就别在这里打哑迷啦。
您想讲故事的话我就听着,您想下棋么——我就陪着。”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开始动手,把棋子全部摆好在棋盘上,完全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贤侄,这可是咱俩下的第一盘棋啊,互相不知底细,最好。
我想,应该有个赌注才好玩呢!”
李慕仙笑望着成钟说道。
“姑姑,你可是帮主,大土豪啊,我是个穷光蛋,拿什么跟您赌呢!”成钟道。
“你可不是穷光蛋,整个乌孙部落都是你的,与你相比,姑姑只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呢!”
说到这里,李慕仙竟然带出了凄凉的语气。
成钟一听,连忙抓住她的手道:
“姑姑,咱俩今天是异世相逢,应该高兴才对,别提那些伤心的事儿好吗!”
“好好好!今天,是姑姑进入狼域以来最高兴的一天啊,我便陪贤侄好好杀上几盘。
赌注绝对不能少,你若赢了,想要什么都行,只要姑姑这里有的!”
李慕仙狠狠甩了一下头发,似乎瞬间便把那些伤感全部抛开,变得眉开眼笑。
“姑姑,您若是赢了,我就送您一匹‘天马’,那可是乌孙部落最好的宝贝!”
就在刚才,成钟已经认真考虑了赌注的问题。
只听“啪”地一声,李慕仙把墙角一只折叠的小棋桌打开支好。
成钟小心翼翼地把摆好棋子的棋盘捧起来放到了小棋桌上。
两个人一本正经地跪坐在棋桌两边,开始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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