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狼域 > 第一百四十九章 互相挑战

?    李慕仙“铮”地一声拔出宝剑,先在自己的胳膊上轻轻一抹,又在成钟的胳膊上轻轻一抹。

    不知是宝剑太锋利,还是李慕仙的手法巧妙,成钟还没有感觉到疼痛,一粒黄豆大的血滴已经渗了出来。

    李慕仙把胳膊对准瓷盆,先让自己的鲜血滴进去。

    成钟也学着她的样子,让血滴进瓷盆里。

    只见李慕仙从腰间摸出两片树叶,分别贴在两个人的伤处。

    她又从食柜中找出一小桶牛奶,倒入了盆中。

    牛奶与盆底两个人的鲜血混合,形成了淡淡的粉色,有几丝若隐若现的血丝,仍万漂浮在牛奶的表面。

    “可爱的鹰隼,快来喝下我俩的结盟之血。

    请记住这位少年,他是主人永远的盟友,也是你们永远的主人。”

    李慕仙像念咒一般,低声唠叨着,并用手指向领头那只最大的鹰隼。

    那只鹰隼注视着女主人,向她微微点头。

    然后,只见它带头从高高的鹰架上跳落地面。

    众鹰隼一看,也迅速跟着它跳落地面。

    在跳下的过程中,它们没有像普通鸟类那样扇动翅膀减速并保持平衡,而是凭借着高超的技巧控制着身体,像猫一般轻轻落地。

    “哈哈,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可以看出,它们果然是不同凡响啊!”

    成钟由衷赞叹地说。

    “贤侄,这只鹰隼王名叫‘闪电’。

    要想指挥它们行动,只要让‘闪电’明白你的意图就好啦!”

    李慕仙指着领头的那只鹰隼,向成钟介绍道。

    “闪电”抬起脑袋,用聪慧的眸子静静注视着成钟,众鹰隼也陆续抬头,看向这位新的小主人。

    成钟蹲下身子,笑着说道:

    “你好,‘闪电’,很高兴认识你!”

    “闪电”点了点头,众鹰隼也点了点头。

    成钟伸出手去,想摸一摸“闪电”,却被它敏捷地向旁边一跳,躲了过去。

    “哈哈,请别在意啊!

    它们不是一般禽类,自尊心极强,不愿被人当作宠物养着,因此不接受你的抚摸是正常的。”

    李慕仙笑着说。

    成钟笑了笑,一声不吭地站起了身子,看着众鹰隼每四个为一组,轮流到盆中喝下混血的牛奶。

    等到最后一组喝完,盆中的牛奶已经干干净净了。

    “姑姑,等我离开的时候,能否带走两只鹰隼,以便与你保持联系?”

    成钟用商量的口气问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李慕仙说。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下楼,又回到了卧室。

    “姑姑,您看我什么时侯出发去明玉岛合适呢?”

    成钟一坐下来,便有点迫不及待地问道。

    “这个不用你操心,我已经安排好了,你只管在这塔楼上待着,到了晚上船工们上船,咱们就出发啦。”

    “怎么,难道要动用你这艘船吗?”

    “当然啦,这样咱们该吃吃,该睡睡,多方便啊。”

    “那不等于让姑姑陪着我去吗,若碰上火山喷发怎么办呢?”

    “咱们睡一觉,明天清晨就可以到达明玉岛。

    待咱们登岛之后,大船就离开,等到后天清晨大船再过去接我们返回。”

    “那……那岂不是要在岛上度过一天一夜,发生危险如何应对?”

    “别担心,我们‘江湖帮’在岛上有安全的据点。”

    “噢,原来如此!”

    听李慕仙这么一说,成钟一直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

    他对明玉岛的印象,主要从赵天保的交代中得来,后来又经过其他人的补充,形成了一个十分危险的概念。

    那就是——明玉岛的火山会随时喷发岩浆,没有任何规律可寻,如若遭遇,登岛者可能尸骨无存。

    他自己之所以敢去明玉岛,一是出于对吠灵神的信赖,觉得既然吠灵神都说让他去找老凤鸟,那么明玉岛对于他来说,可能并没有多大危险。

    二是源于对他神灵所赐“金头箍”的信心。

    按照成钟现在的推想,“金头箍”可以随意变化形态,在任何情况都可以保护他的身体不受伤害。

    而其他人则不同,若遇到火山喷发,就可能把命给搭进去。

    这就是他不愿让任何人陪他上明玉岛的原因。

    现在,听李慕仙说“江湖帮”在岛上有安全据点,他的心里总算有了底。

    “那就最好啦,我便与姑姑和布鲁拉丽一起过去,也不怕夜里航行太无聊啦!”

    成钟满心欢喜道。

    “成钟贤侄,现在时间尚早,你若是想休息的话,可以在这儿睡上一觉。”

    李慕仙笑嘻嘻地说。

    “我一点都不累呀,姑姑若想睡觉的话,我就到外面去散散步。

    这般海边美景,要是不好好看看也太可惜啦。”

    成钟站起身说。

    “哎呀,以后常来常往,有的是机会看大海啊。

    你刚才对那盘象棋爱不释手,莫非也会下棋?”

    李慕仙指着玉石象棋问道。

    “当然会啦,我还是高手呢!”

    成钟眯眼笑望着她,目光中似有几分“挑衅”之意。

    “高手么?你也真敢吹呀,这么大点的人,不知你总共下过几盘棋呀?”

    李慕仙眼中满是不屑的意味。

    “啊呀姑姑,莫非您也是高手?”

    “算不算高手我不敢吹,但我是学体育的,从上大学起就开始下棋,加上在狼域的岁月,棋龄早超过八十年了,比普通地球人的寿命都长啊!”

    “若论棋龄嘛,小侄自然不敢同您比,但下棋可不是光凭经验啊!”

    “嗬嗬,真有意思啊,你想知道我这副棋哪来的吗?”

    “我当然想知道啊,莫非这里面还有故事不成?”

    “你想知道我为啥在卧室里摆着一盘象棋吗?”

    “我说老姑,您就别在这里打哑迷啦。

    您想讲故事的话我就听着,您想下棋么——我就陪着。”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开始动手,把棋子全部摆好在棋盘上,完全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贤侄,这可是咱俩下的第一盘棋啊,互相不知底细,最好。

    我想,应该有个赌注才好玩呢!”

    李慕仙笑望着成钟说道。

    “姑姑,你可是帮主,大土豪啊,我是个穷光蛋,拿什么跟您赌呢!”成钟道。

    “你可不是穷光蛋,整个乌孙部落都是你的,与你相比,姑姑只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呢!”

    说到这里,李慕仙竟然带出了凄凉的语气。

    成钟一听,连忙抓住她的手道:

    “姑姑,咱俩今天是异世相逢,应该高兴才对,别提那些伤心的事儿好吗!”

    “好好好!今天,是姑姑进入狼域以来最高兴的一天啊,我便陪贤侄好好杀上几盘。

    赌注绝对不能少,你若赢了,想要什么都行,只要姑姑这里有的!”

    李慕仙狠狠甩了一下头发,似乎瞬间便把那些伤感全部抛开,变得眉开眼笑。

    “姑姑,您若是赢了,我就送您一匹‘天马’,那可是乌孙部落最好的宝贝!”

    就在刚才,成钟已经认真考虑了赌注的问题。

    只听“啪”地一声,李慕仙把墙角一只折叠的小棋桌打开支好。

    成钟小心翼翼地把摆好棋子的棋盘捧起来放到了小棋桌上。

    两个人一本正经地跪坐在棋桌两边,开始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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