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未来的文娱 > 第045章 开始怀疑自己了

?    然而沈瑜不知道的是,越是文化人骂起架来,那可就越狠。

    要是沈瑜当时在办公室的话,那群谈到后来越来越谈不拢,本来只是一篇普通文章却越来越上升高度。

    以至于开始考虑往圣与后世的老教授们,义愤填膺得很可能会骂他到自闭。

    白伦越教授却在这场观点风暴当中,从坚定的反对派变得有点儿墙头草。

    具体来说,是他依旧不赞同沈瑜的文风。

    但是却挺欣赏沈瑜这种追求进步的态度,毕竟第二个版本是肉眼可见的有改进。

    或许在他们这些人眼中,这个版本仍旧有许多欠缺。

    但是冷静想想,按照陈寻院长之前说的,沈瑜不过是个高三学生的身份,白伦越又觉得他能够做到这一步已经是非常优秀了。

    至少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写出了治疗文,无数人皓首穷经一辈子,都摸不到那个门槛。

    他自个儿手下带的这些学生们有时候交篇论文,还能够气得他半夜三点钟都睡不着改稿呢。

    能够写出治疗文的更是屈指可数。

    这跟这个人的学术涵养有多深无关,更像是一种灵气,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

    但是话说回来,现在沈瑜写出来的文章,反对那还是必须反对的。

    他看好的是不断进步的沈瑜以后写出来的文章,而不是现在写的这一桶浆糊。

    面对自己喜爱的事物的时候,人们往往会有充沛的精力。

    喜欢看书的可以熬夜,喜欢打游戏的可以通宵,像他们这种投身于学术的也愿意坐等天亮。

    沈瑜筹备了那么久还写了这么多天的文章,数量不可谓不多,诸位学究们谈论这些文章,务实务深不说,大量的争论也拖慢了进度。

    虽说如今有精力补充剂来提高人的身体亢奋能力,不至于让人困到昏昏欲睡,脑子不太清醒。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模一样的一个故事讲这么多遍,看久了精神上总会觉得有些乏了。

    陈寻院长自然也看出了大家的困乏,但是他却不能这么简单的就放大家走。

    就像文章的每一章最后要设置一个小悬念,勾起读者读下一章的兴趣一样。

    这会儿他要是不能够让大家留下一分心思在这篇稿件上,之后这种困乏的情绪带回去发酵,往往会给人的潜意识里头,把这篇文章也当做枯燥无聊的原因之一。

    主观情绪最是影响人的判断,这对之后的观点讨论可没好处。

    陈寻院长沉吟了会儿,跳过了第二版与第三版文稿之间的修改稿件,直接将第三版文稿发给了在座的老师们。

    “都这个点了,我知道大家也都乏了,看完这最后一篇稿子就去休息吧。稿子反正在这儿又不会跑,我们的讨论也不会明天就张不了嘴。回去好好消化一下,休息休息更好。”

    白伦越精神充沛得很,他这种熬夜霸王,这个点对于他而言根本不在话下。

    但是他瞅了一眼旁边坐着直打瞌睡,眼睛都快睁不开了的教授。

    也知道再这么进行下去,哪怕进度有所推进,估计讨论质量也会大幅下降。

    事倍功半,大家都不愿意见到。

    于是没有一个人提出反对意见,均点开了负责主持,并调派稿件顺序的陈寻院长发过来的稿件。

    打眼一看,光是个开头就让在座几乎三成的老师皱起了眉。

    又来了,经典的废段类型。

    大篇幅的描写房子外表的破败和内部的整洁,到底能起什么作用?

    这是在对事件发生的案发地进行隐晦的暗示吗?

    可是他们记得这篇文章明明没有死人,也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来着。

    那么这一段放在开头起到的作用是什么?

    凑字数吗?

    这是多想不开才开头凑字数。

    难道他不清楚这么做直接会毁掉读者对整篇文章的阅读兴趣吗?

    继续往下面看,为什么要反复对主角王婶儿的手部动作进行描写?

    局促地搓衣角、在围裙上擦手、抬手把耳边的头发挽起来……这里有什么暗示,是这个时候她已经做了什么手脚,不然为什么让人感觉这么不安?

    废话,全是废话。

    如果总体故事没有变成个新的,那么这些描写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值得留下的必要。

    有教授皱眉:“到底是因为我之前看过其他文章版本知道故事走向了,所以才觉得看下去根本就没有一点悬念吗?通篇都是大白话,没有一点儿拐弯,看了上句就猜得到下句……”

    办公室里也有教授附和。

    陈寻院长眼神从这几位教授脸上飘过去,慢悠悠地道:“你们刚刚说的这个可能性肯定是有的,只是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特点是,你们明明知道下面的故事是什么,为什么不放下手中的文稿还要继续看下去呢?”

    刚刚说话的教授眼神突然顿住,似乎是后知后觉,才发现自个儿已经将这篇文章看到了将近尾声。

    骆老教授点点桌面:“又出现了,那种不知从何而来的灵气,专属于沈瑜文章的灵气。甚至于比起之前的一篇《微尘》而言,这篇文章对于那种吸引力的抒发更加淋漓尽致,以至于读到这儿的时候,我都替文章当中的主角觉得有些意难平。”

    “很纯熟”白伦越在光脑当中翻找之前沈瑜写的《微尘》,“这么对比来看的话,这种灵气的运用他非常的得心应手,反倒是对于文章一般的基本行文他有些不太熟。”

    “这不就相当于还没学会走就学会跑了吗?”

    就像书法家们想要写出自己的能够流传后世的字体之前,他必须要学会其他的字体,并且要胸有成竹提取其中的精粹,撇去那些糟粕,才能够有所创新,有所成就一样。

    写文章也是这么一回事儿。

    连个句子都写不通顺怎么写出一个故事?

    行文的基本条理都捋不清楚,又怎么把整篇文章写通顺?

    可是偏偏就有这么一个人,他的文章通顺清楚能够带给人阅读体验,偏偏他的文风粗糙的不行,技巧幼稚的要死……

    有教授突然叹了一口气。

    “我开始怀疑我的阅读审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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