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陆国康的病房里。
我、孟胜乐、闫诗文相对无言的彼此对望。
老陆的被窝揉成一团,褥子还带有温度,显然刚走没一会儿,床头柜里,闫诗文之前帮他买的几件地摊货衣裳都不见了,既没给我们留什么字迹也没刻意交代过任何。
我皱了皱眉头问:“诗文,你是啥时候发现他不见的?”
闫诗文的眼圈泛红,感觉像是被遗弃的小猫似的,满脸全是无辜和无助:“就刚刚,陆哥哥说是让我去天台帮他看看之前洗的衣服干了没有,我再回来的时候,他就不见了,起初我以为他可能是去上厕所,等了几分钟都没见到。。”
“没事,你别着急,他兜里没钱,旁边没人,估计也不能远跑,说不定是觉得气不顺,从附近溜达一圈就回来了。”我抽了口气朝孟胜乐道:“乐子,你上厕所看看去。”
我们住的这层病房还处于建设中,病房内的卫生间不能用,大家都是到走廊顶头的公厕去使。
闫诗文轻咬嘴皮,担忧的回应:“我去过了,他不在,他脑袋上还有伤,万一真怎么样,朗哥你说该怎么办呐。”
其实我心里头也挺上火的,但还必须装出淡定的模样安慰:“别急别急哈,老陆岁数大,经历过的事情也多,做任何事情都不会脑子一热的,我估摸着他可能就是临时有什么事情,又来不及通知咱们。”
闫诗文揉搓着衣角,哽咽:“朗哥,你说他有没有可能去别的地方了,这两天他总跟我说,他要是走了以后,让我怎么怎么样。。”
我深吸一口气道:“那不能,老陆答应过你,会帮你把脸上的伤治好的,不会言而无信得。”
虽然陆国康这个人向来没什么品,但在闫诗文这件事情上,我看得出来他很上心,就算他真要走,走之前肯定也不会跟我们都解释的明明白白,至少会很正式的跟闫诗文道别。
所以,我猜测陆国康一定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事情,不方便让我们参与,这才会不辞而别。
闫诗文委屈巴巴轻抹眼泪,撇去身上的令人羡慕的功夫和脑门上的伤疤,她其实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子,对于她来说,陆国康可能是这次出门的全部仰仗,老陆现在失踪了,她的世界可能都跟着一块在晃荡。
我低声宽解她:“诗文,别的事情你不用害怕,不管老陆啥时候回来,我和阿生都是你亲人,等我们稳定下来,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帮你清除额头上的疤痕,然后再帮你找份体面点的工作。”
“朗哥,我。。”闫诗文蠕动两下嘴唇,最终没有把想说出口的话说完,只是乖巧的点点脑袋。
“先休息吧,万事有我们呢。”我挤出一抹笑容。
不多会儿,我和孟胜乐回到病房,我焦躁的从屋里来回踱着步子自言自语:“晚上我还跟老陆一块喝酒来着,他表现的挺正常的,怎么大半夜突然就没影了呢。”
孟胜乐端起一大缸凉白开,牛饮似的扬脖倒进嘴里,自打开始戒瘾以后,他就好像变得特别缺水,只要一有时间,总会捧着茶缸子狂灌。
喝完水以后,孟胜乐转动两下脖颈,机械似的眨动眼睛道:“有没有可能他是被人掳走的?”
我不假思索的摇摇脑袋:“没可能,那老货吃的盐比咱见过的面还多,如果真被什么人按住,一定会竭尽全力留下点什么的,他就是自己想走,才会支开闫诗文。”
孟胜乐不住吧唧吧唧轻舔自己的嘴唇片,嘴里哈着热气道:“出了医院就是个三岔路口,想找他都费劲。”
瞅他的造型好像有点不正常,我忙不迭紧张兮兮的问:“你咋地了?不会是瘾又犯上来了吧?”
孟胜乐白了我一眼解释:“狗屁,我现在犯瘾的时间间隔越来越长了,只要心里不去刻意想,有时候多半天都没啥感觉,阿生说我这种情况属于严重破坏了身体机能,正在慢慢修复,估计还需要很久。”
说话的功夫,他挺起自己袖子,我看到他的左边手臂上竟然有一排密密麻麻的烟疤,十分的触目惊心。
我皱眉发问:“这咋整的?”
孟胜乐吸了吸鼻子道:“自己烫的,每次瘾发作完以后,我就自己使烟头烫一个印儿,叮嘱自己为了戒掉这玩意儿我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看着他瘦骨嶙嶙的脸颊,我心疼的搂住他肩膀道:“难为你了。”
“我不苦,真正苦的是婷婷。”孟胜乐点燃一支烟道:“我离开山城之前,婷婷为了找我都快疯了,几乎隔五分钟打一次我电话,还专程跑回崇市去,而我其实就在她身后不远处看着,但却没勇气出现在她面前。”
听到孟胜乐提起温婷,我心口也禁不住为之一颤。
温婷尚且如此,江静雅能比她好多少,或许过的更加煎熬吧。
每当人静的时候,我总不敢去深想江静雅,我怕自己控制不住会冲动。
孟胜乐脱掉外套,直接躺到旁边的病床上,叹口长气:“给咱们这种人当媳妇,上辈子绝对没少造孽。”
“可不呗。”我认同的苦笑。
有的人见面,需要坐飞机,有的人见面需要坐火车,而有的人想见上一面只能做梦。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病房门就被人敲响。
叶浩那个叫小Q的司机,火急火燎的闯了进来,也不管我睁没睁开眼,他就一把掀开被子道:“王朗,致远回来了,这会儿就在医院门口,他说想跟你谈谈。”
我先是一阵迷瞪,接着不解的问:“跟我谈啥呀。”
小Q气喘吁吁的出声:“我把昨晚上浩哥被绑架的事情原原本本跟他说了一遍,他说想再问问你当时的事情经过,我当时不是有几分钟被打晕了嘛,所以。。”
我拧眉思索几秒钟后,笑盈盈的应和:“哦,等我穿件衣裳。”
几分钟后,我和孟胜乐跟着小Q来到医院门口。
路边停着一台打双闪的普通国产越野车,车旁站了个看起来特别清秀的年轻小伙。
小伙长得白白净净,不胖不瘦,大概能有一米七左右,顶多也就十八九岁左右,留着个精干的剪发头,耳朵上卡着个蓝牙耳机子,穿一身合身的休闲装,猛地一瞅就是个再平常不过的学生。
将我们引过去后,小Q沉声介绍:“致远,这位就是王朗。”
青年温文尔雅的朝我伸出手掌:“王先生你好,因为我姑父的事情,大早上把你喊起来,实在不好意思,我叫叶致远。”
我同样微笑的打招呼:“叶先生客气了,我叔叔和叶叔叔是好朋友。”
这小子满脸的从容不迫,像极了见惯大场面的世家子弟,但不知道为啥,我总感觉他身上好像缺了点什么,一时半会儿又琢磨不明白究竟缺少什么。
互相认识以后,叶致远意有所指的瞟了眼孟胜乐,朝着小Q努努嘴:“Q哥,你和那位朋友先到旁边聊聊,我和王先生想单独说几句话。”
等两人走进医院后,叶致远轻轻揪了揪鼻头,语调平常的开腔:“王先生,您方便跟我讲一下,昨晚上的具体经过吗?如果能说清楚劫匪的大概特征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顿了顿,耐心复述起昨晚上的事情:“是这样的……”
整个过程,我没有任何添油加醋,只是在形容刘博生特征的时候,我特意含含糊糊的说对方大概一米八多。
听完我的话后,叶致远久久没有接茬,而是抻手扶了扶挂在耳边的蓝牙耳机,就是他这么个微弱的举动,一下子让我心底生出了怀疑,我也瞬间想明白这个叶致远身上究竟缺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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