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秋风赏菊大会。这每年一度的盛事,即将开场。
神武皇宫外,有四座花山,分别是春夏秋冬名花占据。其中春天的花是杜鹃花,那座山上,全是火红的杜鹃。
这是武国开国皇帝太祖当年最爱的花。因为他是在杜鹃火红的季节起兵造反,最后夺得天下。所以他最爱的花是杜鹃。
春天一到,杜鹃花在那山上山下,满山都是,这是春天皇宫最好的风景。其次太祖皇帝还爱红莲花,那是因为一个女子。
他最爱的一个女子叫做红莲。那个女子当年很喜欢他,可是在打天下时,死在了敌人手里。
那是敌人一次包围了他,他们在逃避敌人追击时,那女子为了掩护他,穿上他的衣服先突围,结果冲出去不远,就被敌人乱箭射城了刺猬。从此太祖皇帝深深怀念她。
红莲喜欢红莲花,所以那座红莲山,一层层都是水池,全是红莲。
一到夏天,那红莲花盛开得满池子满山都是,很是美丽。所谓映日荷花别样红,是那座山的写照。很多王朝诗人为这个风景写了很多美丽的诗歌。
秋天的花,太祖最爱是菊花。他是在菊花漫天的时候,杀入当时的首都,杀了当时的无道昏君皇帝当上皇帝的。
那时,整个京城都是菊花,都是金黄。太祖在秋风中,写诗一首,其中竟然有“满城尽带黄金甲。”的字样。
所以菊花也是太祖最爱的。那山上有台,名叫菊花台。
这座菊花山上,一层层,全是菊花,最高点就是那座菊花台。菊花台四周,是一个大广场,广场上也有很多菊花分布。
太祖喜欢在秋高气爽时节带着大家来赏菊花。文武大臣,皇宫宫人,等等。至于冬天,太祖最喜欢的话是梅花,他喜欢各种颜色的梅花。
因为太祖说,在行军打仗的时候,每每看到过路的山庄有梅花,在白雪皑皑的季节里,带给他的温暖是无限的。
梅花让他充满战斗的勇气,让他觉得在血与火之中,还能充满爱和生机。所以夺得天下后,他就在皇宫外也建立了梅花山。
每年冬天,踏雪寻梅,是最开心的事情。去年按说也应该在梅花山进行比武的,但是因为当时梅花山在整修,所以就没上梅花山,只是在皇宫里赏梅。
这次菊花大会,是一次开放式大会。可以带更多人。凌风决定除了教务主任陈老师,上官峰外,再带上几名弟子。
除了十二个天极宫少女,还有李琪,刘燕,还有几个新来的弟子。
其中,江家的子弟也有,江月和江水都在里面。江月和江水进步很大。
原本江家的弟子禀赋都很不错,毕竟是江淹后人。凌风对他们进行了重点的传授,他们基本上达到了武魂力级别的六七级。也算是同龄人中不错了。
另外还有两个洗髓成功的人。他们是江家弟子中的最出色的。凌风也对他们进行了单独辅导。
加上一些老师的辅导,他们达到了魂力的高境界。
凌风有些郁闷。不知道自己到底算是啥境界。还能带出可以达到高境界的学生来。
不过那两个江家子弟也安慰他说,“世界上奇特的事多了,这不是第一也不是唯一的,反正你是我们的江家目前一代最出色的子孙,我们都愿意跟在你身边。”
。。。。。。
不过这天,二皇子来了。
在学院的会客厅里,宽敞明亮,这里是一间茶室,四面都是挂满了一些水墨画,还有一些紫檀木的架子,架子上,都是茶具和好茶,还有一些随手可以翻阅的武技书籍。
李之凡坐在那里,喝了一口茶,这是上好的大陆茶,白云峰。
“不错,风,你这里越来越有味道了,想起去年,这里还是荒芜一片啊。”
凌风看着二皇子李之凡,微微一笑。
“我特意来看看你,你这里搞得不错,很好,魏院长不在,你完全承担起了责任,不错。”二皇子李之凡说道。
“一切需要二皇子的支持。”凌风笑道。
李之凡看着他,凌风这话里有话啊。
“凌风,如果你和我连在一起,招来很多麻烦,你后悔不?”李之凡看着他。
凌风静静地想了下,他抬头看着李之凡。
“不后悔,其实一切都是命里注定,我们都无法选择命运,只有努力去争取得到自己想要的,我心里其实对二皇子充满了感谢,我们的第一次相逢我每次回想起来,总是会很开心。”
李之凡也有些感动。
“谢谢你,我知道这些日子你遇到一些麻烦,但是通过这些麻烦你应该更加成熟了。我们都无法选择,每个想要得到更多的人,都会遇到挑战,有时候,是生死考验,但是这是命,除非我们放弃,但有时候处在我们的位置和环境,放弃都不能活下去,所以我们必须要战。”
“对,必须战。”凌风说道。
此刻的凌风,一身东林学院的蓝色校服,衣服边上有金边,腰间有一条金丝制成的腰带,这是一种特殊的长衫,是老师才能穿的。
凌风是大弟子代行院长职务,当然可以穿。
那些弟子都是短服,在仪式时候,可以穿一件薄长衫,但是服饰都是蓝色。
此刻的凌风,衣服尊贵,玉树临风,双目有精光,李之凡觉得,凌风越来越不简单了。
这神情,实在不简单。
“对了,凌风,我告诉你一个事,可能三皇子找了一个人,那个人很厉害,是来自狼族的,他年纪不大,和你差不多,可是居然有异常强大的魂力。你小心,这几日想想如何对付。”
李之凡神情充满了关切,他的确担心这事。
“狼族?。”凌风在想这个地方。
这个在大陆西北,距离天都近乎十万里远的地方,是一个传奇之地。
当年太祖皇帝定下的不征之地,这里算是一个。这里的苍穹特别的蓝,这里的地特别的黄,这里的水特别的清。
最关键是,这里是狼的世界。很多万年前,这里全是狼。
据说很多万年以前,这里有一支异世的狼人氏族分支。
那支狼族,在遥远的地方生活,发展,它们后来居然站了起来,站起来的狼族逐步进化,他们学会了工具,改变了生产力。
后来他们居然建立和人类差不多的社会。但是他们天生蛮力。所以他们修行武技有天生的优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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