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黑金”的过程中,除了石油,其它的所有的一切都慢插曲。
而在石油业有着各种各样的故事。
有悲伤的,有欢喜的。有时候,所有的投资都会化为泡影,让人悲伤且绝望,有时候,伴随着一阵轰鸣,石油会喷涌上钻塔的顶端,从那里喷射而出。人们会兴奋的跳进黑色的石油里为它欢呼着。
之所如此,是因为石油的意味着财富。
可并不是人人都能靠石油生意来发家致富。要想做石油生意,首先得拥有一片坐落在油田之上的土地。如果你没有钻探权,不管你有多富有都是白搭。这就是原因。
石油不仅仅是燃料,虽然它是世界上最好的燃料。
石油不仅仅是金钱,虽然它是世界上仅次于金钱的东西。
石油是权力,因为人人都想要它,而它的总数就只有这么多。
或许,在某种程度上,除了两河流域之外,整个文明半岛以至于波斯高原,并没有富庶的土地,这里遍布着荒凉的草地、沙漠,但是同样也给了她得天独厚的条件——大自然给了她石油。
有时他让石油直接渗出,就好像土地中的石油多得只好向外渗透。有时他把石油藏在没人能够想到的地方,但是,只要有一丝发财的机会,人们就会四处寻找,拼命寻找,寻找石油。
他把石油埋在了巴格达,埋在了河口的沙洲,埋在了沙漠之中。但是想要寻找它,却并不那么容易,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不知多少人在这个行当里发财,同样也不知道多少人,在这个行当里一无所有,失去了所有的家当。
石油从来都是一个冒险的行当,只有少数幸运儿可以得到最终的回报,只不过,不到最后,谁都不知道,谁才是幸运儿。
当朱明忠站在帐蓬边,瞧着那边耸立的井架时,站在他身边的莎拉用生硬的官话说道。
“先生,这里真的有石油吗?”
莎拉满脸疑惑的看着井架。
朝身边的女孩看去时,目光显得格外的温柔,不关其它,只是因为在这片寂寞的沙漠中,身边能有这么一个可人儿陪着,确实让日子好过了许多。
“莎拉,相信我,这里一定有石油。”
说话时,朱明忠把目光投向远处的井架,它们在阳光下闪着清冷的光芒。侯德胜等人对这些钢材器材,只是远远的看着,目光中带着好奇,当然更多的是渴望,他们同样渴望着在“黑金”中获得属于自己的财富,甚至这也是他把女儿送到朱明忠帐篷里的原因,当然,这个生意对他来说是稳赚不赔的,毕竟,即便是没有采出石油,能够把女儿送给一个有钱有地位的“明人”,也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即便是这个明人丢下女儿逃走了,只要莎拉怀上明人的孩子,一个拥有明人血统的孩子,对于部落而言也是好事——他可以进入城市里的华夏学校,在那里接受最好的教育,更容易考进大学,在将来甚至有机会成为官员,然后,自然会对部落多加照顾,总之,把女儿送到明人的床上绝对是稳赚不赔的大好事。
当然钻井队的进入,对于部落也是件好事,部落为钻井队供应着食物以及淡水,甚至就连部落里积压的毛毯,也被钻井队员们买完了,毕竟,沙漠里的晚上就已经很冷了,等到了冬天的时候,只会更冷。
与此同时,真正的地质工作就开始了:采样,绘制附近沙漠的的曲线和地质的结构,勘探谷地的两侧地形。这是漫长而又使人疲惫不堪的工作,尤其是在这样艰巨而又日益恶化的条件下。
“石油,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就在莎拉迷惑不解的看着钻井时,那边正在钻动的钻井却突然传出一阵巨响,然后那些钻井工人大声喊道。
“钻头断了……”
开局不顺!
先是捞上了破裂的钻头。钻头几乎碎成两半,裂口的边缘平滑而锋利。它的刃口钝很大,看着钻头,朱明忠暗忖道,难不成这就是预兆?
“老板,你看已经钻到1000公尺了,咱们是不是换个地方?”
在巴斯的经历中,从没有钻过这么深的钻井,毕竟,一直以来最多也就是八九百公尺就能出油,有时候甚至只要钻上三四百公尺。
一千公尺!
这还是第一次,不对,之前在海边也钻过这样的深井,只不过是一无所获。
“再钻深些,往一千五百公尺准备。”
既然老板有了吩咐,巴斯也只能选择服从,随后他就命令的工人们继续把的长杆伸到地下。一千五百公尺,十公尺一节,需要一百五十根钻杆。钻塔的起重滑车已经接近筋疲力尽,在这一过程中有很多时候沉重的部件只能完全靠手拉上来。那些钻工们毫无怨言地用手拉起十公尺长的钻杆。
钻井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白天忙活了一天,到了晚上的时候,借着油灯燃烧时放出的微弱光芒,朱明忠看着今天刚刚绘制的地图和地质草图。而与此同时,莎拉就静静的坐在帐篷之中。有时候,朱明忠感觉她就那么看着自己,偶尔的他感觉自己可以闻到了她身上的淡淡的香味,那一种淡淡的芬芳,不同于香水的香味。
“莎拉,你早点睡吧,我还要再等一会。”
“没事,我陪着你,我给你泡杯茶吧。”
就像是任何一个部落里的女孩一样,对于莎拉来说,她就像是尽职的妻子一样,尽自己所能伺候自己的丈夫。尽管她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也许有他的妻子,但是……这又有什么呢?
毕竟,他可是明人啊。憧憬着和他一样回到明国的未来,慢慢的莎拉还是睡着了,终于,忙活了一切的朱明忠,看到睡在床上的莎拉。
“可真是个小女孩啊。”
笑了笑,他便走过去为她盖好了毛毯。
凌晨来临时,从睡梦中醒来的朱明忠便把小说放进他私人鞍囊的一个里兜中,闲来无事的时候,他还是会继续“写”着小说,以打发沙漠里无聊的时光。然后,继续一天的工作,现在的他穿着一身土黄色的工装,戴着顶牛皮大檐帽,即便是如此,沙漠里的骄阳,仍然把他的肤色晒的黝黑,看起来和普通的钻井工人没有任何区别。
“一千三百公尺了!”
终于,当钻井达到一千三百公尺的时候,和任何一个钻井工人一样,朱明忠也变得有些焦虑,不是因为金钱,而是因为对石油的渴望。
“什么时候才会出油?”
和所有的工人一样,他想发疯般地抽油。他希望看到钻井钻到石油从井口喷射而出的画面,甚至于内心里只剩下这么一个念头。但理智与冲动激烈地交战着——最终理智取得了胜利。
“继续钻下去,钻到一千五百米……”
在朱明忠吩咐时,工人们开始把钻杆提上来,还需要分析钻出的岩芯。
就在他们开始提起钻杆的时候,突然,朱明忠闻到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异味。
“这是什么味道!”
不仅他注意到了,所有人都注意到了,那是一股天然气味,它已经迎面而来。它不停地从井里冒出来。从地下滚滚涌出的气体散发着泥土和硫磺的臭味。这种气味飘散到人群中的时候,所有的钻井工人都愣住了。
“是油气!”
“没错,是油气!”
呼吸着空气中的扑面而来的油气,钻井工人们激动的大声喊叫着,涌出来的油气引发一阵欢呼声和鼓掌声。
“老板,这里肯定有油,有了油气,就肯定有油!”
巴斯激动的大声喊叫着,然后,他又大声喊着。
“暂时不要取样,继续往下钻!”
但就在此时,钻杆开始晃动了,从深深的地下传来一阵剧烈的振动。甚至就连同钻架台上的设备开始摇晃。高大的钻井机不住的战栗。
“要,要出油了……”
伴随着从地下传出来的响声,巴斯激动的大声喊叫着。原本正忙活着的钻井工人们意识到要有大事即将发生,他们无不是惊喜的地倒吸一口气往后退去。
和其它人一样,朱明忠同样也向后退着的,就在他将检测仪打开的时候,从井杆边缘喷出一团灰黑色的物体,那是水和污泥的混合物,但是水和污泥里带着石油。
“有油、有油……”
就在巴斯抓起泥污中的一团黑乌乌的油块大声喊叫着的时候,为这明白无误的信号而兴奋时,那边井架喷涌而出的气流突然冲入空中。污泥、水和石油被喷进钻架。
先是片刻震耳欲聋的寂静,然后又一声较低的爆炸声,又一股富含石油的污泥喷出来,然后又是寂静,只除了仍在冒溢的气体发出的轻微咝咝声。
片刻的寂静之后,围观的几十个钻井工开始自发地鼓掌。
“快看,这里真的有油!”
一个钻井工兴奋的用帽子舀起一大堆油泥,在空中挥了挥,然后扣到脑袋上,任由油泥从头流到脚。
而朱明忠也沉醉在这一时刻。
石油。
他真的挖出了石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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