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喷神 > 第50章 别把公证不当钱途

?    11月底的一天,田海茉亲自去了一趟本市的公证处,还带上了刚刚被冯见雄从金陵喊来的马和纱。

    她是受了冯见雄的吩咐,来为公司和马和纱个人的宣传资源、被竞争对手虚假滥用取证的——在“优品铺子”的官网以及他们的淘宝店上,有多处侵犯了马和纱个人肖像权,以及《舌尖》里面截图素材的宣传资料。

    考虑到网上资源容易被撤下、不便取证。所以凡是懂行的苦主,都知道发现侵权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去公证处公证、确认“某年某月某日,某网站/网店上有什么什么广告图片”,免得对方发现之后就撤下去,毁尸灭迹。

    如今的马和纱虽然有些忙,经常接到广告拍摄的活儿,不过听说是冯学长的事情,还是义不容辞地来配合了。

    才一两个月没见,她的打扮看上去又精致、典雅了一些。气质也更加沉稳,一看就是对自己的出名有点习惯了。

    距离《舌尖上的华夏》在央视下播,已经过去20天,连重播也结束了。各大头面的视频网站都没敢立刻跟进盗版这个资源,准备再观望一下。

    不过NICONICO视频网倒是一点都不虚,如前所述,刘炎早就让董菲菲的号以“第三方”身份UP了这部纪录片,而网站方就假装“疏于监管、没发现”这个资源盗版侵权,继续放在那儿。

    如今N站上的《舌尖》盗版资源,短短一个多月的播放量已经达到了几千万次,到年底绝对可以过亿,俨然已经是N站上第一火的资源了。(其他更多人看的资源当然也有,但那些资源优酷和土豆也有,不是独家,所以N站没什么优势。)

    而且,片子激起了全国吃货的弹幕大讨论,带节奏带得飞起。

    吃辣吃川菜的辱骂淮扬菜吃甜、娘炮;粤菜吐槽北方人粗鄙、有辱华夏饮食文化,简直不配算中餐;淮扬菜反骂川菜民工向、土逼,不一而足。

    激得各党纷纷呼朋唤友来注册N站账号发帖对骂,试图用“嗓门大就是有理”的办法压倒对方。

    N站官方为了怕事情闹大,只能清理了好几次弹幕,还火线磨合开发了“弹幕分流”这种技术,也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发展到最后,更是把曾经在另一个时空导致了“对白和谐宫官网发动10万人请愿、就能让米国总统正式回复”事件的“豆花甜党咸党之争”,给提前了数年诱爆了出来。

    凡是想在网上有强烈吐槽“甜党必须死”或者“咸党必须死”欲望的人,基本上都在这一波自营销中,入了N站的彀中。

    虽然在差不多同一时间,度娘家的百度贴吧也差不多开始嗅到‘从兴趣细分人群入手、侧面迂回账户化社交’的吸引力,从而布局“百度贴吧只许注册登录用户不用验证码就发帖”。

    但短时间看来,引战发帖带来的注册用户量,百度贴吧居然都比不上N站(08年的度娘交互属性还比较差,贴吧的流量也不足以让百度有底气彻底不让IP档发帖,只敢先做到‘不登录就要输验证码’,大约到2010年前后,贴吧用户量又涨了几倍,百度才有底气店大欺客,不登录就不许发帖。)

    当然,上述引战引流,只是视频弹幕逼人注册的冰山一角。

    尝到了甜头的刘炎,正在疯狂摸索对于除了吃货以外,该用哪些视频素材、如何布局推荐位,才能引他们入坑。巨大的成功,让刘炎丝毫没有注意到步子迈太大、侵权得罪人太多有什么危险。

    废话扯得有些远。

    反正综上所述,眼下的马和纱毫无疑问属于“名人”,她的肖像权和相关授权的宣传资料,显然是比较值钱的——完全满足为其打一个官司的价值量。

    冯见雄为了这事儿亲自“原告就被告”跑一趟HB,将来也不会有人怀疑他小题大做。

    ……

    钱塘,公证处。

    这是一个周四的下午,相对来说事情不是很多。

    六号接待处,是一男一女两个公证员在那儿忙活。

    女的叫于晓萱,大约40多岁,升迁无望,有些更年期的焦躁样;

    男的叫钱煜,二十六七的样子,在别的单位或许这个年纪应该工作好几年了,说不定已经是业务骨干、中坚力量。

    但是,在司法系统里,这种年纪却只能是最萌新。连实习期都没过,属于尚未转正、连正式公务员身份都没拿到的苦哈哈。

    没办法,谁让法学类专业就业难呢,读完一个211级别法学院硕士,能进公证处当个实习公证员,就已经是关系不错的了,或者在学校时确有非常优异的表现(当然,哪怕是当公证员,理论上也是要通过司法考试的,可见其苦逼程度)

    所以,才入行不到一年的钱煜,只能跟着前辈亦步亦趋地实习。

    不过,在公证处实习,倒也有一幢好处,那就是确实不存在被潜规则占便宜的可能性。

    公证员能有个屁的权力去潜规则别人,又不是法官或者检察官,对吧。

    刚刚送走一批臭着脸来办长辈遗嘱公证的兄弟姐妹,于晓萱和钱煜都有些精力不济——在公证处,最怕的就是遇到那种家长里短的公证,因为当事人都是法盲,什么都不懂。哪些能写进公证书里哪些不能写,都很难解释清楚,以至于当事人经常会有无理取闹的要求。

    比如,最常见的就是分家产的遗嘱公证,兄弟姐妹中某个被父母偏爱的,拿到了房子。而其他姐妹不甘心,往往会以孝道要求,劝说父母加上“祖宅不许卖,只许给弟弟住。如果他将来要卖,那就遗嘱作废、改由所有兄弟姐妹均分卖房款”之类的条款。

    但这种条款无疑是不合法的,因为法律上根本就不存在这种物权转移之后,却附加种种法务所据条款的公证。

    房子要给就给,不给就不给,哪有死后不许物权取得人卖的道理。

    刚才,于晓萱和钱煜就是废了老大一波口舌,才搞定那帮锱铢必较的争产家伙,眼看着这个下午的业务量又要完不成了——在公证处,每个公证员每天接待多少人、收多少钱,那也是有绩效考核的。

    遇到房产公证这种,虽然费点事儿,好歹还可以按照房子面积收几十块钱一平米的公证费,就怕遇到遗产没多少,偏偏还事儿多的。

    “287号,请到6号办理。”喝了口茶,摁了受理按钮后,一个新客户被引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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