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网游竞技 > 绝对交易 > 第六百三十七章 做我的儿子吧!

?    走出二郎神庙,白夜捡起了一块小石头,就要拉弓——弹弓也是弓。

    “等一下。”

    二郎神杨戬没有出庙门,在里面说道。

    “还有什么装备要提供吗?”白夜问道。

    “不是,你不要用石头。万一,我是说万一速度太快了,会吓到小婵的。”

    杨戬盯着一张冰山脸说道。

    “……我用石头还真是对不起啊。”沉默了良久,白夜说道,把小石头换成了树叶。

    死妹控!

    杨戬满意地转身,“回到”了神像当中,消失不见。

    他一走,白夜就把树叶换成了小石子。

    开玩笑呢。

    这是杨戬的妹妹,又不是白夜的妹妹。

    而且白夜又不是妹控。

    悠哉地拉开弹弓,把小石头射出去,白夜跟上小石子,朝着三圣母所在的方向飞去。

    三天后。

    古代繁华都城的大宅院中,一身古代有钱员外打扮的白夜,正懒洋洋地躺在竹椅上。

    旁边是两个清秀可人的小丫鬟。

    一个为白夜扇风,一个把剥好的葡萄放进白夜嘴巴里面。

    眼前是有人抚琴,有人跳舞。

    万恶的封建社会狗大户地主生活,就是白夜目前的状态。

    当然,不是白夜在偷懒。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在化身审判者之前,白夜要好好了解一下三圣母杨婵和刘彦昌的情况。

    针对于两人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计划。

    同时,白夜也需要了解一下杨婵、刘彦昌的性格。

    这些都是必要的“战前准备工作”。

    别看他现在躺在这里,跟个大老爷似的——好吧,就是个大老爷。

    但是他目前宅院的旁边房子,就是三圣母居住的地方。

    经过白夜三天的打探。

    已经基本了解了目前的情况。

    故事的起源,是刘彦昌这货赶考之前,去寺庙祈福。

    然后,不知道为什么,选了三圣母的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庙宇。

    估计所谓的祈福,只是考前的某种放松方式罢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

    因为没有人会在考前入寺庙祈福的时候,看到寺庙中栩栩如生的“美女神像”就激动起来。

    直接题诗一首的。

    刘彦昌就是这么干的。

    从这件事情来看,这货应该算是颇有才华的风流才子。

    就算是在古代,是一个读书人,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到心有所感,就题诗一首。

    写了一首带有倾慕之意的情诗后。

    刘大才子就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诗吗,当然是被三圣母杨婵给看见了。

    三圣母杨婵是个什么人?

    她是个神仙,但又不是那么“神”。

    跟织女一样,她有着一定的法力,仙凡有别这个词还是可以用来形容她和刘彦昌的。

    当神仙的生活,也没有那么有趣。

    如果杨婵喜欢修炼,有着近乎于杨戬的性格,事情另当别论。

    作为一个调-戏神仙的凡人,刘彦昌的下场估计会很惨。

    具体请参考商纣王。

    可杨婵不是,她作为神仙,有着漫长的寿命和大把需要打发的时间。

    又找不到合适的事情来打发。

    她很寂寞。

    同时有着杨戬的保护,她又是个标准的不谙世事的千金大小姐。

    所以,事情,就跟牛郎织女的故事差不多——

    寂寞的千金大小姐,被穷小子给吸引住了。

    看了刘彦昌的诗之后,杨婵顿时生出了“他好单纯好不做作,跟那些看见神仙就跪地磕头的凡人们不一样”的“霸道神仙思维”。

    也可以用“凡人,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兴趣”这句话来概括。

    于是,杨婵脸上带着高高在上的“愤怒”,心里则是七分羞涩,三分羞怒,打算去看一看刘彦昌。

    说不得还会略施小计,惩罚一下他。

    就好像小学男生会故意抓小姑娘的辫子。

    霸道总裁故意欺负自己看上的灰姑娘一样。

    大家都处在同一个水准——说不定还是幼稚的小学男生稍微高层次一些。

    我是说,现在的小学生,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学生了。

    霸道神仙杨婵还来不及欺负“灰姑娘刘彦昌”。

    刘彦昌这菜鸡书生就不小心摔了,差点摔下悬崖。

    被赶过来的杨婵所救。

    让从来一直被杨戬保护着的杨婵,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或者说,激发了她的母性。

    “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兴趣”这一感情,立刻得到了升华。

    至于刘彦昌,危难关头,被一个仙女一般的华服锦衣女人所救。

    一时间,脑海中尽数各种“书生的少奋斗二十年”故事。

    作为一个穷书生,这样的梦,刘彦昌做过不下八十回。

    事情,就这么成了。

    当然,杨婵没有直接暴露自己的神仙身份。

    她找了好友百花仙子当“狗头军师”,给自己弄了一个杨员外女儿的大家闺秀身份。

    现在就住在白夜隔壁。

    至于刘彦昌,考试毫无悬念地失败了。

    正在不远处的一家卖布的店铺中当账房,偶尔去私塾兼个职。

    基本上就是落第书生的准备生活了。

    但刘彦昌很高兴,因为他遇到了杨婵。

    两人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

    刘彦昌本人又是一个孤儿,只要杨婵那边说服了“她爹”。

    穷书生就可以升级成为姑爷了。

    还不是入赘的——入赘是不可能入赘,刘彦昌好歹是个读书人,丢不起这个脸。

    少奋斗二十年的希望已经尽在眼前。

    刘彦昌本人也很喜欢杨婵,不存在富婆快乐球的悲催情况。

    这位穷书生有什么理由不高兴呢?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白夜没有在刘彦昌身上看见什么高人下棋的痕迹。

    他跟杨婵两人之间的相遇,相识,相爱,感情也都是真实的。

    顺其自然地发展,毫无人为干预的痕迹。

    而现在,白夜这个审判者,要进行人为干预了!

    观察了这么些天,白夜心里已经有了打算,决定先从刘彦昌下手。

    看看情况。

    就算有高人落子,也肯定会落在刘彦昌身上。

    如果是在杨婵身上动手脚,杨戬就不会请白夜这位外来者破局,而是亲自上场了。

    况且,就杨婵家伙,需要在她身上落子吗?

    压根就不用干什么,把刘彦昌往她面前放了一下,杨婵就完成自我攻略了好吗?

    “老爷我今天心情好,我们一起去买点布匹来,给你们做新衣服。”

    吃完最后一颗葡萄,白夜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大声说道。

    旁边的小丫鬟,身前抚琴、跳舞的歌舞丫鬟们,顿时眉开眼笑。

    一群莺莺燕燕,就这么簇拥着白员外朝着刘彦昌“工作”的布匹店铺赶去。

    ————

    半个时辰后。

    刘彦昌一脸懵逼地看着刚刚搬过来没几天,就以超级有钱的闻名的白员外,脑子里面完全转不过弯来。

    “小子,我们一见如故!”

    “你做我的儿子吧!”

    “我所有的家产,都给你继承!”

    穿金戴银,脸上写着“狗大户”三个大字的白夜,拍着刘彦昌的肩膀,豪气冲天地说道。

    差点把这位有些文弱的书生给拍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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