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清正也被人从地上扶了起来,坐在轮椅上,他低着头,盯着膝盖,脸庞都在抽搐。
如果元锦玉是想用这样的办法来羞辱他,毫无疑问,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这辈子,他不是没尝过的屈辱,但就算是归顺东域那一刻,都没现在这么让他难受。
一想到往后的日子,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就痛苦无比。
宫中的元锦玉,听银杏禀告了,今日在长街上发生的事情。
当时就有他们的人在附近,银杏绘声绘色地给元锦玉讲着:“小美美今天可是出尽了风头,现在大家都在夸,南宫盟主生了一个好女儿呢!”
元锦玉也乐呵呵地笑着,她对小美美这孩子的印象很深刻,小丫头,一肚子的主意,如果不是在京城中念书,而是给她送去的西域,多年以后,江湖上必定又会出现一个女魔头了。
好在,她走了另外一条路。这条路两边都是鲜花,父母健在,亲人相伴,恩师教导,同学友爱。希望她能在路上见识更多的风景,收获更多的成功。
银杏还说:“她如今见识广,也是和夫子教导分不开的,当初可是娘娘您给小美美开了特权呢。”
反正在她眼中,主子就是最好的,银杏总想着把功劳归给元锦玉。
元锦玉却没觉得她做了什么值得人这么赞赏的事,她微微一笑:“也是小美美自己聪慧上进,不然给她提供再优渥的环境,她照样还是会长歪的。”
银杏又禀告了在庄园中,元清云和元清正之间的争执,元锦玉听后没,冷淡地说:“还真是他们两个能做出的事情。”
柳氏慕翎,元清正元清云,他们原本是世间最亲近的人,可是现在,两对都反目了。
你们犯下的过错,就在长久地互相折磨中弥补吧。
“不说这个了,白莲居士的书还没送来?这都已经晚了十天了。”
元锦玉如今每天都在盼着消息传来呢,等得心急如焚。
银杏连忙解释:“已经在拓印了,咱们每次都是第一批,想必新书正被快马加鞭运来呢。”
元锦玉悠悠叹气:“唉,我就是等不及啊。好希望白莲居士每个月都能按时把书送去拓印啊。”
元锦玉的想法,何尝不是其他人的心愿。
大周地大物博,三个月的时间过去,她的书基本算是家喻户晓了,就算是边疆地区,也有人读到了她的书,赞不绝口,然后开始打听怎么买下一册。
那雪岚门下的书店,如今变得异常红火,每个月开预定,都能开到一千本。
小镇子上也是人来人往,带动了其他的产业,可以说,白莲居士帮助很多人都发家致富了。
上个月开了一千册预定,元锦玉怀疑下个月会更多的,但是白莲居士能否按时交稿,就是个问题了。
掌柜这次也是提前很多天就开始催了,一直找人给雪岚门送消息,不过雪岚门一向和外界隔绝,每个月弟子下山都是有次数的,他的信件,都是堆积几天,再被一次送上去。
至于为什么苏婉卿没按时交稿?嗯,因为她懒,就是这么简单的理由。
前两个月写书的时候,她觉得新鲜,很喜欢,所以就很勤奋。
等到第三个月,她有想法,却不愿意写在纸上,想着距离一个月的期限还有时间,她每天就只写一点点。
结果,快交稿的时候,一个情节她没想明白,卡了好几天,时间就被耽搁了。
她是个精益求精的人,如果写的不满意,她是不会交稿的,所以就这样删删改改,五六天过去,她才把最后一点写完。
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有一个倦怠期,苏婉卿还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把这个时期度过去。
她不是不喜欢写书,如果让她一天不动笔,她还会难受呢,习惯都养成了。
但只要往书桌边一坐,提起笔来,她就腰酸背痛,总想着做点别的事情,注意力就被转移了。
所以每天都得墨迹一会儿,才能写字。
因为把一个月的任务,按照天数分成份儿了,她如果今天写完的早,也绝对不会多动笔一个字的。
热爱渐渐沉淀,支撑她的,是很多种因素。
靠写书带来的收入,更充实的生活,还有喜欢她书的读者们。
苏婉卿有一次还同茉莉说,她从未想过她会以这种方式,让那么多人记住。
明明以前她都是朝着凤位奋斗的。
现在,她的心愿变了,她希望自己的书能有更多人看,千百年之后,人们可以称她的书为名著。
人都会死,所写下的书籍,却永远都不会消融。
茉莉把书送下山后,掌柜就安排了几百号人,连日连夜地拓印,三天后,第一批书,一千本书,总算是印好了。
和上个月一样,席地而坐就开始读书的人并不少,毕竟开春了,天气转暖,大家聚在一起,都是暖洋洋的。
人们会被书中的内容牵动心弦,或是大笑,或是留下眼泪。
看过后,他们又一群人聚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情节。
“真是没想到啊,我一个大男人,看白莲居士的书,竟然落了这么多次泪。”
“这没什么可羞耻的,白莲居士的书写的太好,我完全沉浸在其中了。”
一个小姑娘说:“我爱上她书中的人物,总觉得那就是现实中存在的,已经魔怔了。”
“是啊,这个世界是如此真实,闭上眼睛,就能勾勒出所有画面。”
掌柜站出来给他们解释着,这次一个多月才拓印的原因:“大家也看到了,白莲居士的书质量很高,慢工出细活的道理大家都懂,如果她一味地追求时间,写出的书,可能就没这样好看了,所以以后也请大家耐心等等,白莲居士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的。”
众人纷纷点头:“是这个理,来,掌柜,我把下个月的定金给你。”
掌柜决定这个月再招个一百人,于是下个月的拓印,他把预定册数提升到了两千本。
在书店外面守着的人,肯定是不能有两千个的,掌柜也不担心预定不满,还有那么多天呢。
元锦玉的书,也被快速送往了京城,一路上,差点跑死几匹马。
慕泽有次还打趣元锦玉,前朝的嫔妃,为了一口新鲜的吃食,能盼得茶不思饭不想,天天等着骏马给她送来,你呀,为了读书,也是魔怔了。
元锦玉还觉得很自豪呢:“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盼着读书,是多么有意义的事情啊!”
慕泽笑了笑,没有反驳。
两日后,她的书终于被送往京城,元锦玉早就把其他的事情都提前处理好了,净手后,捧着书就看了起来。
银杏在她身边伺候着,不时地往她的书上瞥两眼。
上一册,讲到有道士要迫害妖怪,都已经把她抓起来了,她的人类夫君去救她,被白莲居士写的异常精彩。
原来她在之前就埋过伏笔,这个男人,早就猜到了他的妻子身份并非是常人,但是他没有去确认。
因为不管她是人还是妖,都是他所爱的人,是他明媒正娶的女人,他要护着她一辈子。
当他说出过往时,女妖热泪盈眶,这份包容和信任,真的很让她感动。
但是就算是他护着女妖,其他的百姓,还是容不下女妖,甚至把这个男人也当成了异类。
男人费尽全力,才将女妖救了出来,但是他也受了重伤,女妖为了给他疗伤,将内丹给了他。
元锦玉从男人劫法场就开始哭,见到女妖的内丹没了,难过之中,又非常感动。
好在也没过多少笔墨,全文的基调就变得明快温暖起来,男人带着女妖去了另外的地方生活,那里山清水秀,也没有人认识他们。
女妖失去了内丹,妖力大减,寿命也不会有那么长了。
但是他们长久地相伴在一起,可以一起老去,死去。
元锦玉觉得,若是这样结局,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女妖因为总是控制不了她的妖力,时常还会显出原型来,男人半点都不害怕。
日子就这样过了一些年,战乱四起,男人要上战场了。
女妖虽然很舍不得他,但还是送他离开,并且叮嘱他,每个月,都要给自己写信。
男人答应下来,临走前,深深地看了女妖一眼。
她就在家中等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虽然等到她头发都白了,皮肤粗缟,还是没等到男人回来,但是她每个月都能收到男人给她写的信。
她最开心,就是拿到信的时候,这么多年的信,都被她好好珍藏起来,放在了一个大箱子中。
她感觉自己的记忆力慢慢退化,就时常把以前的信都给翻出来,再从头到尾读一遍。
慢些模糊的过往,会重新在她的记忆中鲜活起来。
给她送信的人,从年轻变年老,又换了一个年轻人,再变老。
有天,她注意到,给她送信的,换了第三个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把信递到她手上的时候,还好奇地打量了一下女妖。
如今女妖性子变得很慈祥,还邀请他到屋中喝水,笑眯眯地问他:“给我送信的,怎么又换了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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