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间,秦歌再次睁开了眼睛。
头很疼,凭空多出了许多记忆,各种原本不属于他的画面、声音在脑海之中交织、嘈杂。
将埋在课桌上的头抬起,他有些迷茫的看向四周。很陌生的环境,不是熟悉的病床,也不是常坐的轮椅。
映入眼帘的似乎是一间教室,密密麻麻的坐着五六十个人,讲台上,一个大约30岁左右的女人正拿着一张试卷口若悬河的吸引着在座学生的注意。
伸手揉了揉太阳穴,头疼的感觉缓缓地退去了,然而渐渐融合的记忆却让思绪乱得一塌糊涂,方位、时间、空间感错乱让人分不清真假。
不过有一点秦歌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自己似乎没死。
愣愣的朝四周观望了许久,直到记忆、声音和眼前的景象慢慢重合,秦歌才大概明白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自己为什么没死他不知道,但脑子里新融合的记忆却告诉他,现在是2001年的3月1日星期四,自己所坐的地方是贵州府都匀市都匀二中高二(14)班的中间排的最后一桌,正是所谓的——好学生的禁地,坏学生的天堂。
没错,秦歌现在的身份就是一名高二的学生,准确的说是高二(14)班吊车尾的一名学生,至于讲台上正在分析试卷的,正是他现在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张燕。
仔细搜索着脑袋里有关这个世界的记忆,课本上有关这个世界的历史轨迹慢慢地串联起来,秦歌也算大致了解了这个世界的整体局势。
怎么说呢?地球自然是那个有着七大洲四大洋的地球,但其他方面却又和现在的地球不太相似,用一句话概括的话,大概就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历史却又不尽相同。
这相似之处在于世界的政治、经济、军事格局等并没有什么不同,该发生的历史大事件这个世界基本上也都发生了,一战、二战、改革开放等等都和另外一个世界一样。整体上还是那个一超多强的局面,美国,在经济、文化、政治、军事方面仍然处于领先地位。
而不同之处却在于该发生的历史事件都发生了,整个世界的文化却又莫名的迥异于自己先前熟悉的那个地球。当然,这里说的文化是指文学艺术、影视、歌曲这些方面,至于乡土人情、传统习俗和民族文化方面和另一个地球并无二至。
诡异,相当的诡异,秦歌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明明就和前一个地球没太多差别啊,可为什么自己所熟悉的一些名人、明星,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脍炙人口的歌曲和经典的影视作品却像是被硬生生的抠除然后填进其他的人物和作品一样,在新的记忆里找不到一点有关它们的痕迹呢?
让人惊奇的是,这个世界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非常到位,杜绝盗版做不到,但比起另一个世界好了不只是一点半点,而公民的防盗版意识也比另一个世界高得多。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个世界在娱乐、文化行业方面较之另一个世界要更为发达许多。
可是文艺圈蓬勃发展归蓬勃发展,但和另一个地球却是一点关系都没有。这里的歌坛似乎并没有MJ、没有艾薇儿、没有小甜心布兰妮,也没有邓丽君、梅艳芳、陈奕迅、周杰伦和张学友等歌手,自然也就没有了他们那些被广为传唱的经典曲目;影视动漫方面没有《终结者》、没有《黑客帝国》、没有《变形金刚》,没有《火影忍者》、《海贼王》……没有,都没有。
小说方面更不用说,除了四大名著和一些古代的野史典籍外,我们现在所熟悉热爱的文学作品都不曾出现。
值得一提的是文艺界的各大奖项在这个世界一个不少,像诺贝尔文学奖、奥斯卡金像奖、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格莱美音乐大奖等这些奖项都真真切切的存在着,而且分量和影响力比之另一个地球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秦歌有些恍惚,他在怀疑自己所正在经历的一切是不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安排,如果自己现在这个身体的前主人不是神经病,他的记忆没有问题的话,那岂不是说自己前一世的记忆在这个世界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宝库?
使劲的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背,疼,很疼。
秦歌咧了咧嘴,感觉是那么真实,没死,也不是在做梦,他仍然清晰的活在这个世上。
这,是穿越了呀……虽然觉得不可能,但脑海里的记忆和手背上清晰的疼感却让他确信这一切已经真实得不能再真实了。
秦歌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穿越重生,前世的他是一个先天性残疾人,腰部以下全部萎缩,人生的二十多年都是在病床和轮椅上度过的,这也是他一醒过来就想起医院病房和轮椅的原因。
有人说,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这句话说得一点不错,起码秦歌觉得用在自己的身上是很合适的。前一世,他虽然从来都没有站起来过,但他在语言文学方面却有着过人的天赋。
从来没站起来过的他爱好就是看书学习,自从爸爸教会了他识字开始,他就一头扎进了书的海洋。也正是因为这样,他虽然没上过一天学,但懂的绝不比任何一个正常人少。在语言方面他更是令无数认识他的人震惊,国语自是不用说,他还在轮椅上自学了日语、韩语、英语、法语、葡萄牙语和俄语等语言,并且达到了精通的地步。
而他学习这些语言的初衷就是为了阅读,因为他看书很快,而且过目不忘,国学典籍他都熟记于心,至于网络小说,从最初的幻剑、天鹰,到后来的起点、纵横、17K以及再后来的创世中文网等业内知名网站排名前50的网络小说他都看过。
但这些仍然满足不了他的阅读需求,所以他便把目光投向了国外的小说,也正是因此他才发现了自己语言这方面的天赋。他不但爱看,还喜欢写,而且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国家级刊物上屡有他的作品发表。
期间也出过几本书,小说散文都有,虽然卖得不像45°仰望星空的青春作家们的小说那么好,但也不算太差,因为他的书中常会有一些国学研究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对社会、人性的思考,所以传统作家圈的各位老前辈更是对他喜爱有加。
除了阅读写作,他剩下的爱好就是听歌和看电影,看到喜欢的电影就会找原著来看,偶尔写写影评,听到喜欢的歌他会单曲循坏一两天,有时他也帮一些二三线的歌星填词。
虽然天生残疾,但他的生活似乎过的还算充实,但遗憾的是,这些似乎都没能让他快乐起来。他只是用这些东西来麻痹自己,他真正想要的:是站起来自由的奔跑,逆风去追逐耀眼的阳光;他想要像无数小说里写的那样,牵着恋人的手跨过山清水秀,漫步黄昏雨后;他最想要的,是像自己喜欢的明星一样在星光璀璨的舞台上又唱又跳,尽情的享受着喜爱自己的人们的呐喊和疯狂。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一却他都做不到,因为他根本就不能站起来。
站起来。站起来?站起来!
脑袋里轰的一声,记忆里,有这个身体蹦蹦跳跳的画面,于是他想到了某种可能,于是他紧张的慢慢低下了头。
腿!果然是腿,他真的有腿,哈哈,真的有腿。
纵使前世他饱览群书学富五车,此刻的也难以用一句话来形容自己兴奋激动的心情。
忐忑的,心脏“噗通”,“噗通”的,秦歌试着向前面轻轻的抬了一下自己的右腿。
能动,抬起来了,又试了一下,真的能动。
秦歌咽了一口口水,额头上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但他却在心里嘀咕着:嗯,淡定,一定要淡定,接下来试试左脚。
他在拼命的压抑着自己心中激动和兴奋的念头。
还是前面的心里,还是前面的动作,终于,秦歌如愿的抬起了自己的左腿。
心中的兴奋和激动,夹杂着前世的不甘与委屈,像蓄势已久已达临界点的火山一样,已经到了一个不吐不快的地步。
“啪!”的一声,秦歌一巴掌拍在自己的大腿上,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又使劲的“啪”一声重重的拍在课桌上大声喊道:“老子终于站起来了!”
这是秦歌第一次爆粗口,酣畅淋漓,前世所有的哀怨、忧愁、委屈都随着这一声咆哮一吐而尽。
他知道,他迎来了新生,不仅是这具躯体,还有他整个的灵魂,他不禁有些热泪盈眶起来。
但这酣畅淋漓的结果却是吓得正在认真听课的同学和认真讲课的老师惊慌失措,趴在后桌睡觉的几个同学更是吓得从凳子上弹了起来,坐在后门边上的谢吉坤醒来后直接是夺门而出,待到了窗外见全班都没什么动静后才有讪讪的走回来坐下,然后顺着全班人的目光看向秦歌,恼怒不已。
同学们还好,短暂的观察过后发现没什么事情都平静了下来,只是迷惑的看着秦歌,脸上虽然有些不悦,却也没过多的表现出来,也没说什么。但班主任张燕就不同了,脸上先是惊疑不定,然后是微微放松,最后有一下子愤怒到了极点。
“啪!”
张燕将试卷重重的扣在讲台上,朝着秦歌走来。开口骂道:“秦歌!你能不能有点素质有点道德,这是学校,是教室,是神圣高雅的地方。你不想学习,自暴自弃,上课睡觉我不管,也懒得管你。但你能不能不要影响其他认真听课的同学?”
“张老师,不好意思,我错了,您继续。”短暂过后秦歌回过神来,内心暗呼不妙,也意识到了这件事情是自己做得不对,急忙诚恳的道歉。
“继续,还怎么继续?我在上面辛辛苦苦的分析试卷,讲解错点难点,你不认真听课,上课睡觉不影响其他同学我也就装作看不见了,但你简直太给脸不要脸了,大声喧哗不算,居然公然在课堂上出口成脏。你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老师,还有没有课堂纪律,有没有学校的规章制度。”张燕气得直哆嗦,一边指着秦歌骂,一边身体微微颤抖着。
“张老师,今天是我错了,您消消气,我保证下次,不,绝对没有下次了,我绝不再犯。”
这件事本来就是自己理亏,要换了秦歌自己是老师的话遇到这样的学生他也生气,所以不管张燕怎么骂,他都只得虚心的陪着不是。
张燕走到秦歌面前,看了秦歌一眼,看着他眼神里一副虚心认错的样子不似打发自己,心里的火气也算是消了一点。
不消气又有什么办法,这秦歌原本不是这样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却是摆明了不想好好学习。
一年半以前,这家伙可是以全省第36名全校第六名的优异成绩考进二中的,进的是尖子班,高一上学期期末那也是考了全校第四,是拿了奖学金的人啊。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高一下学期开始这学生就无心学习了,上课睡觉,作业不做,考试成绩一落千丈,学校领导多次找他谈话,和他做了思想工作也不管用,最后才转到这实验班来。
想到这,张燕在心里也是有些惋惜,可惜了一棵好苗子啊!
想着再批评,再骂,也不是个办法,连校领导谈话都不管用,自己能有什么办法?况且自己还得继续分析试卷,不能再耽搁时间,要教育也得下课再说。又想想自己刚才说的几句话也是有点过分,有失为人师表的身份,张燕只得无奈的叹口气,道:“算了,坐下吧,下课广播操不用做了,到我办公室去。”
说完,张燕就要转身往讲台上走去,却看到秦歌的试卷作文卷面的格子上似乎写着一些东西,标题是四个字的什么成沙,看那格式应该是一首诗,写得还不少。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改试卷的时候秦歌是没写作文的,秦歌不写作文也已经是有一年的事情了,她也习惯了。可是现在居然看到他在试卷上写了不下二三十行诗这让张燕心里也是颇感意外。
秦歌以前的作文在学校也算小有名气,当然,指的是高一上学期。每次月考后,他的作文基本都会被作为年级段范文之一在班级间传阅。他的作文张燕自然也是看过,不得不说,以前的秦歌确实很有些才气,文笔清新脱俗,充满灵气,却又能有着震撼人心的力量,一些句子连她们这些老师读起来都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现在见到秦歌又在作文上写了东西,她不禁好奇起来,想要看看这小家伙究竟能写出些什么东西出来。
于是她便道:“去的时候,记得带着试卷,别忘了。”
说完,待听见秦歌亲口应道知道了他才走回讲台上继续讲解试卷。
张燕之前看向自己试卷上略微有些复杂的眼神秦歌是看到了的,等到张燕离开他便坐了下来,好奇的看向了“自己”写的作文,他也想看看这具身体的前主人究竟写了些什么。
这像是一首诗,更像是一首歌的词,题目是《誓言成沙》。
只见上面写着:
牵一匹梦想凝成的马
听一段风花雪月的情话
然后饮下这一杯湖光山色沏的世间繁华
……
山盟海誓敌不过下一秒的变化
你我的誓言磨成沙被风吹散
转眼咫尺天涯
读完这首诗,莫名的,秦歌觉得心里有一种情绪在滋生,那种感觉很奇怪,就好像明明不是自己的东西却又硬生生嫁接在他的身上一样。
稍微回忆了一下,秦歌终于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觉。因为重生的缘故,他不但接收了原本这个秦歌的记忆,潜意识的他也接受了这个秦歌的情感。
而他写这首诗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相思。
原来,这个秦歌在初三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女孩美丽活泼、温柔大方,秦歌深深地被她吸引,而秦歌的帅气和才华也深深的吸引着女孩。初中毕业的时候两个人正式交往,他们一起看书一起谈天说地,一起留下了许多欢声笑语。
然而和小说里的剧情一样,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变故发生在高一下学期,开学的那天,秦歌带着女孩最喜欢吃的布丁来到教室,却没有看到他想了一个寒假的那张容颜。
女孩像是彻底的从他的生命里消失,一句话都没留,直到一个星期之后秦歌才从同学口中得知,女孩到美国留学去了,也许不会回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秦歌脑袋轰的一下子炸开了,他觉得自己的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一般,好像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被人从他的身体里抽离。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秦歌开始自暴自弃,逃学、打游戏、上课睡觉,成绩也自然是一落千丈。
明白了这些,秦歌不禁有些感慨,虽然他没谈过恋爱,但他从书上读过许多人的爱情,知道情之一字,害人不浅。
不过他可不准备从中吸取什么教训,因为在他回忆起这个身体前主人的感情经历的同时,也回忆起了自己以前是一个学霸的事实。前世他没有一个好身体,没上过学,所以重活一次他决定要好好的享受一下校园生活。
既然上天给了他一个重生的机会,他就要活出一个绚烂多彩的人生,这一世,他决定要事业爱情双丰收。也许他会穿越重生到这个世界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安排,目的就是让他将另一个世界的文学艺术、歌曲作品和影视经典在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传播开来。
秦歌想想也觉得是这样,若不是这样的话怎么对得起前世那些散发着芬芳气味的文字?怎么对得前世那些传唱不息的歌曲?又怎么对得起那些给无数人带来感动和欢笑的影片?
“我,将缔造一个发光的时代。”秦歌喃喃自语,眼中流转着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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