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子晨激动地站了起来:“黄离满月确实是不死之身!”
杨大良也附和道:“黄离是不老不死的,无论如何都不会死,就算被四分五裂,身体也可以复原。”
周乃爱失声道:“什么?满月不会死?”
龙琦也惊讶万分:“不死之身?怎么可能?”
玉龙不知所措:“事情越来越离谱了,‘胜利之剑’带来的冲击还没消失,又说黄离是不死之身。”
罗云卉压了压手,等到这里安静下来了,她才继续说:“子晨、大良,你们俩似乎知道什么。”
杨大良急忙开口:“有一次,黄离被仇家杀死了,但第二天他又安然无恙地来上学,我问满月此事的时候,他竟不记得前一天发生过什么。”
滕玉龙觉得很荒谬:“大良,你看错了吧?”
杨大良反问:“子晨也看错了吗?”
徐子晨接口道:“不光是这一次,我记得还有一次,满月被‘胜利之剑’控制了,在大街上见人就杀。当时,很多人连手对付他,最后满月被一个人的能力分解成分子了,奇怪的是,第二天,他竟然复活了。这件事情,我没有胡说,曾乃华可以给我作证。”
……
徐子晨、杨大良、罗云卉陈述了很多事实,并拿出了很多的人证、物证,众人都相信满月是不死之身了。
庄蔷薇与垚灵在办公室里,埋头在一推文件中翻找着什么。
蔷薇吩咐道:“你出去看着,别让人进来。”
“是,掌教至尊大人。”垚灵转身出去。
庄蔷薇在书架上抽出了一个日记本:“龙云隆是谁?这个名字怎么如此耳熟?但就是想不起来,翻翻以前的日记吧!”
她不断地翻看着日记,当翻到某一页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哦,我想起来了。”
庄蔷薇回想起了往事:
“我的年龄已有好几万岁,武功已经定型,记得十多年前的时候,我在拼命研究着增强武功的方法。过了很久,我终于找到了一种获取力量的特殊方法——把别人的武功嫁接到自己身上。
通过这种方法获得力量,之前也有过先例,曾经有一个男子把别人的身体,移植到了自己体内,来强行提升武功,但不久,他便因为排斥别人的细胞而痛苦不堪,本想做手术治疗,但因为移植了太多人的细胞,最后手术失败,死得凄惨无比。
我担心这种方法的风险太大,所以就抓了一些人来做实验,我把别人的细胞移植到实验品身上,看看他们之中有没有存活的案例,实验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
但我并没有放弃,继续进行着实验,有一次,我突然发现一个男性实验品竟然没死,而且还把别人的细胞从自己的身体里分离了出去,我调查了一下这个男人的资料,他的能力是细胞融合,之后我又选择了会细胞融合的人来做实验。
我发现这类人都可以把外界的细胞分离出体内,而且他们把细胞分离出去的时间是不同的。
之后,我调查了细胞融合的特点,该能力是,可以让自己在短时间内与动植物或者人融合,所以我把外界细胞移植到这类人体内的时候,他们才没有死。不过,融合时间是有限制的。
我继续寻找,有没有人可以把外界细胞融合到自己体内,并且永远不与这些细胞分离,后来我竟真的找到了这样的人,她叫邓功琴。
功琴的细胞融合有些特殊,她一旦与动植物合体,那就是永久性融合,所以我想要把她的身体解剖开,得到其中的原理,让我也拥有和她一样的能力。
可就在次日,龙云隆竟把我所有的实验品(包括邓功琴)都放走了,实验也被迫中断了。我被气疯了,发誓要宰了他,当天晚上,我去了龙云隆家里,把很多动物的细胞移植到了他身上,让他全身腐烂而死,龙云隆是死了,但他的老婆、孩子都逃走了,前几天来袭击我的那两个小鬼,应该就是龙云隆的两个儿子吧?
不过,现在的首要任务不是要干掉龙琦与龙嘉,而是要赶紧抓住邓功琴,继续我中断了的实验!事不宜迟,马上去抓她!”
回首往事,令庄蔷薇又亢奋了起来,她激动地朝外走去:“邓功琴,我来了!”
时间回到当天早晨,常鹏霸与他的九个保镖在花园里围攻樊烙。
“年轻人,不要太气盛了。”面容憔悴、头发散乱的男子也就是樊烙,朝着樱之圣那边冲去了。
见状,常鹏霸的九个保镖,也向前跑去。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下一秒钟,九道人影向后倒飞了出去。
樱之圣嘴巴张得老大:“不会吧?”他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刚才倒飞出去的九道人影,是自己的九个保镖。
九个保镖都被摔到了地上,口吐鲜血。
“好痛呀!”
“我们九个也都是levelA,想不到在这歹徒手上,竟然一招落败!”
“你……你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什么武功如此变态?”
见到自己的九个保镖被打败了,常鹏霸急了,他的右手五指摊开,由拳变爪,直取对方的喉咙。
正在极速前进的樊烙停了下来,左手抓住了敌人的右手手腕,然后一扭。
“啊……”常鹏霸直接倒在了地上,满脸都是不可置信。
樊烙向后一转身,左手使劲向前一扔。
樱之圣被扔出去了,他的身体重重地砸在了地上,最后托出了一道好几十米长的划痕。
“为什么倒下的会是我?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呀!”常鹏霸歇斯底里。
樊烙威胁道:“我再说一遍,我儿子好几天都没吃饭了,麻烦你施舍点钱给我。”
樱之圣回敬道:“我也再说一遍,不行!”说完,便站了起来,朝着樊烙那边跑去了。
“轰轰轰轰轰轰轰轰轰……”一分钟之后,常鹏霸已经被打晕了,他的九个保镖也都倒在了地上。
樊烙从钱包里拿出了一点零钱,然后把钱包丢到了樱之圣的身上,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诚恳地说:“这位朋友,抢了你的钱,真的很抱歉,只是我儿子实在饿的不行了,谢谢你。”
又过了半个小时,常鹏霸醒了过来,他检查了一下钱包,旋即骇然道:“我的天呐,钱好像没有少呀?那个面容憔悴的男子是来干什么的?”
樱之圣的钱包里,有六十六张百元大钞和一些零钱,樊烙只拿走了20块零钱,剩下的都没动。
常鹏霸惊愕地注视着钱包,苦笑道:“这个强盗未免也太有职业道德了吧?!”
一个保镖说:“这个歹徒武功盖世,肯定不是一般的强盗。”
常鹏霸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咬牙切齿地道:“虽然我没被抢走多少钱,但我堂堂的一国之君,竟然被一个小强盗揍了,实在是不甘心呀!今天真是晦气,你们九个也是废物,竟然连一个土匪都搞不定!”
当天晚上,邓功琴与邓平离又习惯性地来到了树林里练功,这里林木茂密,灵气充足,是修炼细胞融合的绝佳宝地。
这时,庄蔷薇正躲在一棵粗大的梧桐树后,窥视着这对姐弟,心里揣测着:“这个丑姑娘是不是邓功琴呢?再观察一会,千万别抓错人,免得打草惊蛇。”
邓平离穿上了外套:“姐姐,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家吧!明天再继续练习。”
功琴问:“平耀是不是又在偷懒?”
邓平离不耐烦地说:“他什么时候还练过武功吗?不过姐姐,你怎么每天练功都需要带着动物呀?真是麻烦。”
对于自己的能力,邓功琴感到很绝望:“细胞融合是所有能力中最奇怪的,而我的能力是细胞融合中最奇怪的。”
邓平离很同情姐姐:“是呀!记得我们在大学接受能力开发时,你被开发出的能力竟然是细胞融合,当时,我就纳闷,你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能力,而且,你的能力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邓功琴哭笑不得:“细胞融合是把动植物吸收到体内,但是有时间限制的,而我的能力却很特殊,我只要一把动植物吸收到体内,就再也无法和它们分开了,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平离顺着姐姐的话往下说:“好的一面,是你可以不用修炼,光通过吸收动植物来增强武功。坏的一面,是你吸收了多种动物之后,会导致自己的气时时刻刻都很奇怪,细胞融合这个专业的人,本来就不太好找对象,你就更不用说了。”
邓功琴看起来有些失落:“为什么我的能力会这么特殊呢?”
躲在树后面的庄蔷薇激动万分:“看来她果然是邓功琴,只要我有了她的能力,就可以跟别人融合,从而获得别人的力量,如果我吞噬几百个人的话,那就算是levelA级别的人,也不是我的对手了。”
邓平离催促着:“姐姐,回家吧!”
功琴犹豫了一会:“弟弟,你先走吧!我继续练习一会。”
“好的,那我就先回家了。”邓平离转身向家里走去。
待平离走远,庄蔷薇就跑了过来:“终于找到你了,邓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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