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醒醒,是不是又做噩梦了?”一道轻柔的声音传入耳中,王源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看着远处深沉墨色的天空,东方鱼肚白都还没有升起,还是深夜啊。
“叫老公。”王源轻轻摸摸玄月的脸庞,胸中生出一股暖意。王源心中有些惭愧,也有些感激。若不是他的出现,怎么会连累她沦落到这种地步呢。
“你也知道麦爱新的事?”眼前的玄月看着满脸汗水的王源,有些心疼。
“老婆一片婆心,老公十分公道嘛”王源笑笑。
“都是我不好,没能照顾好夫、、、老公”玄月小脸看着躺在草席上面的王源,有些自责的说道。
玄月轻轻的咬着上嘴唇,美目之中忧愁无限。
“小月,都是我不好,若不是父亲、、、”王源刚要开口,一只小手便覆在王源嘴唇之上,丝丝冰凉传来,王源更加清醒了一些。
“夫君怎么说这种话,玄月本是将死之人,被父亲大人救下了贱命才苟活人世。情愿一生侍奉父亲,不敢奢望其他。得父亲大人厚爱,又蒙夫君不弃,成为夫君的妻子,玄月这一生,即使死、、、”
王源一把将玄月拉过来,搂在自己怀中。这时候他才发现,玄月通体冰凉,再看看周围,整个晚上,玄月就坐在冰冷潮湿的乱草堆里头,身上没有加一件薄衣。仅有的一条被单,就盖在他身上。王源心中苦涩万千。
这一座破庙十分荒败,周围荒草萋萋,庙内石壁都是裂洞。就连祭祀台上的土地爷,也是少了一只手臂,王源找了半天,才发现那一只泥胎手臂就在他身后。
透过屋顶能够直接看星星看月亮,这若是富贵人家,可说是文人雅士,风流癖好。可在此时,却是一个天大的讽刺,这种外面下大雨,屋内下小雨的房子,怎么能够避寒呢。
时节已近冬末,转眼温春将至。但还是有些冷,屋内寒气逼人。
王源发现自己身上只有一块布子,连床单都不如。自己蜷缩在脏乱的草席之上,而小月却是一直蹲在外面,冻的瑟瑟发抖。
王源用自己的身子温暖着玄月的身体,握紧了玄月受冻之后,有些不灵便的小手。玄月,也只是十六岁的孩子啊,而王源,也不过二十岁。
一时间王源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抬起头,通过屋顶的破洞看着深沉的天空,深沉夜,夜深沉。这便是所谓的坐井观天了吧,王源心中感叹。
王源低下头来,下巴埋在玄月柔软而清香的头发中,“小月,你放心,我不会让你这么受苦的。”
这种贫寒奔亡逃命的日子,让王源的心也开始变得坚强起来。由刚开始的不知所措,到现在的开始自己计划,他要夺过命运的轮船,自己掌握航向。
人总是在经过一两件事情之后长大,只要这件事情足够让人刻骨铭心。
王源从一个现代学生,到成为古代通缉犯的身份转变,这似乎是上天和自己开的一个巨大玩笑。但真真实实的发生在了王源身上,他慢慢的褪去了那种书生的孱弱,内心也开始结茧,开始变得坚硬。他要将自己和身边的人保护起来,不能再受到任何欺负了。
“我相信夫、、、老公。”玄月的身子也开始逐渐的暖和,原本冰青的小脸,在此时也是红润起来。只不过这将近一个月的逃亡,让她的皮肤有些起皮,干燥。
玄月被王源这么看着,有些脸红。想要挣脱他的怀抱,却被王源紧紧揽在怀中,“外面冷。”
王源与玄月两人就挤在一张一人宽的破布里边,这就是被子了。身体躺在毛糙,潮湿的乱草之中,王源心底某个地方被触动了,眼前的这个傻女子。一路上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从来没有想过离他而去。
前三天,王源发烧感冒,他感觉自己的人生已经到了尽头。他不想再逃亡了,这种只能穿梭在深山老林,荒山野丘的日子,他已经厌烦了。
连日的劳累已经让他对生命没有了多少留恋,他有好几次劝玄月弃他而去。凭她心灵手巧,俊俏长相,想要找一个好人家很容易,没有必要跟着自己到处流窜,在这深山老林之中,说不定哪天就成了野兽的盘中餐。
玄月却是始终不说话,一直留在他身边。采山药,找野果,偷农田,救他的命,不停的找食物果腹。
玄月却说,“夫君是读书人,这种事情就应该我来做,若是夫君嫌弃我愚笨,要离我而去,我只有一死。”说着便拔出了防身的匕首,血迹从玄月薛白的脖胫之上浸出来的时候,王源才发现自己的愚蠢,从心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真是个傻女子,那要死就一起死吧。”
玄月抓着王源的大手,翻过来看看手心,玄月的小手在王源手心游走。
“你看我的手相怎么样?”王源带着一种调笑的语气对玄月说话,以后的每一刻,他都想要玄月开心。
“夫君,你是读书人,读书人的手应该是秀气玲珑,五指颀长,要写锦绣文章,指点天下。只不过现在,有些粗糙了。”
玄月抬起头,看着王源,对着他说道:“以后的杂事,都由我来做,夫君歇着就好。要是真的有一天逃不掉,那我们,那我就、、、”
说着玄月便低下头来,一串晶莹如珍珠般的泪水便滴滴答答落在王源手心。“要是到了哪一步,夫君就逃走,我会和他们回去。他们不会杀我的,最多也就是去教坊,我不怕的”
玄月静静咬着嘴唇,露出洁白的贝齿。美目灼灼的盯着王源,眼睛眨巴眨巴,如天空的星子闪烁。
“放心吧,我是个男人,不会让你受苦的。”王源咬紧牙关,对于未来的路,他也不清楚到底应该怎么走。袁天罡只告诉他,往南方逃,最好是岭南。
王源是考古专业,自然知道袁天罡的深意。唐朝的岭南,说是蛮荒之地也不为过,大多数的地方都没有得到开发。在唐朝两大流放犯人的地方,除了戍边的北方,就是温热潮湿的岭南。大多数的犯人,因为不适应南方湿热天气,山林瘴气,再加上饮食习惯的差异,早早殒命。差不多有一半的犯人,都死在了半路上。
“老公,岭南好不好啊?”
玄月抬起头看着眼前的王源。在这个时代,读书人在普通人眼中,就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神人。读书人说话,可信度高,说是掷地有声都不为过。在这个以读书人,科举为最高荣誉的时代,读书人的身份,被推高了。
唐朝的岭南到底什么状况,王源自然也不可能知道。哪些史料的记载,王源在学校的时候,并没有读到多少。书到用时方恨少,真是至理名言啊。
“那里很好,有一年三熟的作物,还有吃不完的鱼肉。”王源装作胸有成竹的说道。玄月脸上露出美丽的笑容,伏在王源的胸膛之上。脸上生出无限的渴望,对岭南的渴望,对一年三熟作物的渴望,对不再逃亡生活的渴望。
“逃到岭南,朝廷就当你死了,之后的生活,生死自理。”这是袁天罡对王源说的话,他的目的,就是岭南。
看着玄月脸上的兴奋,王源轻轻的覆在玄月一点樱唇之上。
“嘭、嘭、嘭”
“是谁的心跳?”王源问一句。
玄月羞红了芙蓉面,连脖胫也是变得酡红,矮矮的低下头。小脸埋在王源胸膛之间,发出不均匀的呼吸。PS1:唐朝有一位叫麦爱新的读书人,考中功名,便开始贤妻妻子人老珠黄,年老色衰,就要休妻。于是写了副上联故意放在案头:“荷败莲残,落叶归根成老藕。”给为他整理书房的老妻看。妻子看了之后,提笔续写下联道:“禾黄稻熟,吹糠见米现新粮。”麦爱新读了妻子的下联,很是惭愧,便放弃了休妻的念头。
看见丈夫回心转意,麦爱新的妻子又写道:“老公十分公道。”麦爱新亦挥笔续写道:“老婆一片婆心。”“老公”“老婆”也就这样在民间叫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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