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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初露峥嵘之第十章兄弟重逢

  其实,东方乘风早就知道兰博是混沌神兽,可见它那么像狗,又常被“欺负”,就是不愿改口。

  这下可把小狗兰博气坏了,扑了上来,一人一狗,战成一团,结果肯定是东方乘风落败。

  可是东方乘风也有自己的绝招,那里也不打,专扯脖子下的“狗毛”,反正打了,也只是给它挠痒痒。而兰博,对自己的毛特别爱惜,这可是神兽混沌的毛发,拔下来,可比那些兽皮值钱多了。

  气得兰博都骂东方乘风,“疯子,女疯子!”

  而这,可是东方乘风经过无数次被“凌辱”后,得出来的经验。

  摧残一大片草木后,一人一狗才收手。

  东方乘风又变成了熊猫眼,却一手提着兽皮短裤,一手捏着几根长长的神兽毛,“嘿嘿”地奸笑不停,“哈哈,再多拔几根,就可以編双鞋了!”

  反正兰博也不会下死手,那熊猫眼不需要半天,就会消失无影,这是修炼九曜金尊后的初级功用。

  小狗兰博用爪子挠着脖子,一脸的心痛,“才掉几根毛而已,手(爪)爽!”

  一人一狗,打着闹着向着山外走,说起捉云雾狸,东方乘风实在是没有一点成就感。本想看一下神兽的威力,也好借机报一下当时被驼龙追得那么狼狈的仇恨。

  可到了驼龙领地时,兰博就竖起了脖子上的毛,气息都没什么变化,那些驼龙、云雾狸全都一动不动,趴在地上直发抖,任凭东方乘风将云雾狸捉走……

  在云雾山插天峰南边数百里外,有一个小山村叫徐家村,全村一共只有百多户人家,全靠打猎、种地为生。因有“云雾山勾魂曲”的声名太响,少有人到这里来冒险,村子里连个正规的客栈旅店都没有。

  “铁血”佣兵团,就住在村边的徐大爷家里,团长罗森正趴在床上,背上緾着厚厚的绷带,在绷带边缘还在不停地渗出斑斑血迹。

  大胖子高进垂头丧气地站在一旁,脸上全是愧纠,“团长,对不起,都是我把你害成这样的?”

  “咳,咳咳……”

  一阵剧烈急促的咳嗽声传出,罗森才吐出一口气,“我都说了,不关你的事。”

  “如果你不是为了救我,怎么会弄成这样子?”

  “唉,你们跟着我,就是信任我,我怎么能让你受伤呢?你一个魔法师,如果挨一下,说不定就完啦……唉,现在最重要是怎么捉到云雾狸。小豆的病,还没着落,小风也不知是死,是活……”罗森的脸上全是悔恨与自责。

  “风哥一定会没事的,他可是有名的‘蟑螂命’……”

  便说着,胖子的声音也低了下去。这里可是云雾山,江湖六大险地之一,虽然只是外围,可连团长罗森四阶都伤成这样了,他一个三阶,胖子根本不敢往下想。

  “我当然没事,也不看看我是谁?”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院子外传来。

  “团长,团长,我说风哥没事吧,”闻声后,胖子高兴得跳了起来。

  “快,快扶我起来,”罗森苍白的脸上,难得浮出一丝血色。

  这个佣兵团虽小,可每个人都像兄弟一般,这也是小豆受伤后,一行人能冒着生命危险,来捕捉云雾狸的原因。

  要知道,有很多佣兵团遇到小豆这种情况,都是给一点钱,就给打发掉了。更有甚者,直接暗中下手处死,对外则说是毒发身亡,反正在江湖中,最不值钱的就是生命。

  东方乘风带着兰博,举着他的超级大包,像个野人般走进院子里,蓬乱的长发,满脸的胡子,赤着上身,只穿着一条勉强能遮住春光的兽皮短裤,上面还有几个洞。

  就算再好的兽皮,也经不起几个月的山石磨练与小狗兰博的摧残;他的身上更满是泥土草屑,就像刚过烂泥地里爬出来的一样。

  东方乘风在云雾山内围,差不多生活了六个月,再加上他和团友们在一起呆的三个多月,前前后后一共有近十个月,他生怕团友们先走了,捉了云雾狸后,就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

  “哇,风哥你是从云雾山出来的,还是从死亡沼泽过来的?”

  看着那张熟悉的脸,胖子与团长罗森的脸上全是欣喜与诧异。

  “团长,你怎么啦?”

  东方乘风一把丢下大包,连忙跑过去扶着罗森。

  “团长是为了救我,才受伤的。自从你离开后,我们又去过几次,可那些驼龙,越来越聪明,甚至到了最后,还伏击了我们,要不是队长和我们另外作了一些安排,恐怕你都看不到我们了,”胖子脸上的喜悦飞快消失,又变成垂头丧气之样。

  “那竹杆呢?”东方乘风急忙问道。

  “我们的金创药早就用完了,竹杆出去采药了。哇,风哥,你找到宝藏啦,哇、哇……发啦……团长,团长……我们发啦!”

  胖子翻着东方乘风带来的大包,又开始大叫。

  团长罗森则紧盯着东方乘风的脸,“不错,功力增长很多,恐怕我都不是你的对手了。看来这次收获不小,好!好!”

  东方乘风顿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只是运气比较好而已,刚到四阶中期,比起团长的四阶大成期来,还差很多……我在山里碰到个隐修者……他指点了一下……”

  团长罗森对他们,就像对亲弟弟一样,东方乘风实在是不想骗他,可是……

  “不用说了,我明白!”

  队长罗森立即打断道。一群人相处了那么久,一看表情,就知道他有顾忌,那些隐世高人,都有自己的怪癖,罗森也是个老江湖,也不想让自己的兄弟难堪,只是为自己的兄弟高兴,“来,让我看一下带了什么宝贝回来?”

  “啊,好东西。哇,这个最少值两万金币……”胖子边翻,边对着手中的物品进行估价。

  “咦,这是什么魔兽的晶核,风系元素这么浓郁?哇,这是五阶狂风鹰的晶核,我可以拿它做根法杖,我就是四阶大魔法师了……”

  “哈哈,胖子前些天突破到三阶了,一直在想法杖的事情,这也算了他一个心愿,”一旁的罗森立即接口解释道。

  忽然,罗森也变得激动起来,“云雾狸?那是云雾狸吗?”他指着兰博背上一个小小的兽皮袋子,满怀期盼地问道。

  云雾狸的头和四肢,都露在袋子外面。这个“幸运”的家伙,它可是有史以来,第一只骑在神兽混沌背上的云雾狸。

  但这个“荣誉”并未让它欣喜,而是且身颤抖不停。

  虽然兰博将神兽气息收敛到极致,团长罗森与胖子根本就没有一丝察觉。可魔兽的灵敏度,要强得多,这可是天生灵魂畏惧,与实力无关!

  东方乘风解下袋子,递给罗森,“是的,就是它。”

  罗森激动地接过云雾狸,满脸都是欣慰,“小豆有救了,哈哈,小豆有救了!”他轻轻地扶摸着云雾狸,好像那是他的孩子,他的情人一般。

  “团长,你看一下这是什么?”东方乘风取下背上的玄铁,递了过去。

  “还有什么好东西啊?”

  罗森有些不乐意地放下云雾狸,漫不经心地问道,但很快,他的眼睛便直了,“这是?难道这是玄铁,这下真是太好了。老子终于能有一把趁手的大剑了。”

  罗森使的是双手大剑,剑长五尺半,一掌宽,半寸厚,因剑身太长,打造不易,太好的又舍不买,再加上他的火属性斗气,刚猛狂暴,所以经常断剑,一把掺杂玄铁的大剑,可是他梦寐以求的……

  晚上,竹杆也寻药归来,双双见面,自然是高兴无比,一行人喝着村民们自酿的米酒,谈论着分开后的事情,对于一些惊险时刻,也是唏嘘不止。

  一直喝到第二天清晨,几人才散去休息。兰博也喝了个大醉,胖子他们看着它,直呼见鬼了,说从没见过这么能喝的狗。

  这下可把兰博气坏了,可又不能辩驳,只得找酒出气,拼命地喝酒,结果呢,一条狗,比他们三个人加起来,喝的还要多。

  团长罗森因为受伤了,只是小饮了两杯,就在一旁喝着茶,陪着聊天。

  两天后,东方乘风一行离开了纯朴、善良的徐大爷家,想着这里村民的热情、友善,东方乘风几人感叹不已。

  “等到我老了,一定要到这里隐居,”大胖子的脸上全是感动。

  “你来隐居?那还是算了吧,光吃,你都会把他们给吃穷啦!”竹杆在一旁打击着胖子,大伙平常最爱拿胖子开玩笑。

  “叫你办的事,有没有办好?”罗森笑了一下,望向胖子。

  “那还用得着问,我做事,绝对没有问题!在今天早晨,我就把一袋金币,偷偷地放在徐大娘做针线活的篮子里,只要她一拿动篮子,就会知道的,”胖子的脸上全是得意。

  “哈哈,胖子,知道为什么要你放吗?那是因为你胖,吃得太多,特地留的饭钱”竹杆再一次打击胖子,东方乘风几人也跟着大笑起来……

  本来,以团长罗森的伤势来说,不适合立刻赶路,可罗森坚持要上路,而且大家也担心小豆,就匆匆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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