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正文]
第106节
轩辕清宇将柳萧萧送入花轿后,然后骑上骏马,朝王府而去。
柳萧萧入了花轿后,喜娘立刻将玉如意和翡翠白菜放在她手里,并嘱咐她,要好好的拿着,绝对不能让这两个东西有任何损伤。
柳萧萧在花轿帘子落下来后,立刻撤掉本应该是轩辕清宇才有资格掀开的红盖头,随意将之放在一边。然后,似笑非笑的手里的玉如意和翡翠白菜。
“玉如意……一生美满如意吗?那翡翠白菜呢……”
女子出嫁时,手捧翡翠白菜,象征着自己清清白白。但是,柳萧萧不知道这个意思。如果知道的话,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将这价值千金的翡翠白菜当一文钱处理都没人要的烂白菜砸。
不消两刻钟时间,迎亲队伍就回到了御王府。
府外聚集着无数人,里三层、外三层,一层叠一层的,看起来就像是超级巨无霸。柳萧萧透过头盖看着这幕景象,不觉得有些好笑。
喜娘在一旁大喊:“踢轿门!”
轩辕清宇照做后,将柳萧萧从轿子里面背了下来。本来,这应该是喜娘的事,可轩辕清宇很清楚,柳萧萧讨厌别人触碰的程度不会比他低,所以就直接瞥了一眼正出口反对喜娘,喜娘立刻一脸惶恐的退到一旁。
在强权面前,什么规矩,都不过是儿戏,随时都可以反悔改变。
按照规矩,迎新娘入门后,先将新娘送入喜房,再当众收取聘礼。继而,等到吉时到来,方才拜堂。在此期间,新娘不得踏出喜房,新郎不得离开府邸。据说,是为了不让喜气和运气跑出门去。
柳萧萧一直觉得,这些规矩真的麻烦。殊不知,轩辕清宇已经将一些过程给掐掉了。不然,按照祖制,等这一系列的过程完成,至少需要三个多时辰。那样的话,根本就不需要等待什么,直接就拜堂了。
……
“女儿,这样好吗?”一个华服妇人担心的看着一脸喜悦的美丽女子。
女子挑挑眉,不屑的笑了笑,道:“娘亲,您放心吧。这一次安排得万无一失,女儿一定不会失败的。”
“可是,你这么做……到时候,他生气了怎么办?”
女子愣了愣,眼中闪过一丝恐惧,可这稍稍可以代表清醒和理智的神色,立刻被**的疯狂给压倒。
“不会的,他一定不会得。而且,有那个人在,他就算生气,也不能拿我怎么样。”女子宽慰道:“娘亲,你放心。等今天一过,女儿就是真正的凤凰了。到时候,爹爹和娘亲,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可是……”
妇人还想“可是”,却被女子一声怒吼,彻底的将妇人的但是可是还是给堵回嘴里了。
“没有什么可是!我说这么做,就这么做!娘亲,你只需要在这里等着享受荣华富贵,就好了。其他的事,不需要你来心。”
妇人眼中闪过渴望,可是还是忍不住担忧。
她望着窗外,阳光普照,世界光明一片。
事,真的会这么简单吗?
那个男人……可不是任由人左右的人阿!
……
被轩辕清宇送回新房后,他就出去接受聘礼。这种相当于财富展示的仪式,柳萧萧非常不屑。可是,那又如何?生活就如强 ,不能反抗,就好好的享受。这虽然是句说烂了的话,但却是不折不扣的最为直白纯粹而残忍的真实。
一如之前所言,柳萧萧不打算改变这个世界的任何规则规矩,所以虽然不屑,但也不会去阻止。
只是,不想去改变,不代表要遵从。
她扯掉盖头,稍稍推开窗,透过窗的缝隙,看着王府陌生的呃风景。
虽然,在这里住了三个多月,她所熟悉的范围仍然只有小院那一带。想起这里,柳萧萧就十分想笑。本来,她去一个地方,最先熟悉的就是其地理位置和格局设置。但之前一想到,反正也住不长久,这个深似海的“豪门”,离开后他也不想在回来了。
之后即便有了要住进这个豪门的认知,但到此刻为止,这个认知仍然如同镜中花一般,没有半点真实感。
另一边。
代表将军府送来聘礼的,是云雅的人。一个人高马大、材魁梧、长相粗犷的、名叫云场的男人。
有之前轩辕清宇下聘的震撼感,许多人都很期待将军府的聘礼。但这个期待,带着的绪,更多是看笑话。
轩辕清宇就一个官员而言,他的确可以和清廉挂上钩。但他不管怎么清,怎么廉,他都是个皇子。破船还有三斤钉,更何况轩辕清宇可是极为受皇帝喜的,还是皇朝唯一的王爷。
皇朝很少有王爷,个中缘由,只有极少数一部分人知道。
首先,王爷不同于皇子,尤其是郡王,可以说只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正因如此,从第十代皇帝开始,就逐渐减少了王爷的加封。先皇统治期间,甚至没有一个王爷。纵使,他的儿子比轩辕昊要多少好几倍。
这么做的原因,无非是防止叛乱。人心不足蛇吞象,谁也说不准,你今天忠诚,明当手握重拳时,会不会生出取而代之的心思,妄想以蛟龙之,取代真龙地位。
在这种环境下,轩辕清宇不仅仅被加封为王爷,封号还是不是一个王爷就能有的“御”。
由此可见,轩辕清宇的地位。
所以,当轩辕清宇拿出那些聘礼时,虽然有震撼惊讶,甚至觉得轩辕清宇算不算将御王府搬空了。第四年是,却没有人认为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将军府则不一样。
柳青崖是一个传奇,一个平民子弟奋斗的目标。在他崛起之前,谁也想不到,云州那个直爽得傻兮兮的小子,会是一代大将军。也因为他,让人看到,平民子弟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登上金字塔的高层。
乱世,是任何一个喜欢和平的人都深深厌恶和不愿意见到的。只是,不得不承认的是,乱世出英雄。历史上,数的出名的文臣武将,百分之八十都是乱世而出。
这不得不说是人类的悲哀,居安思危,终究是只是个道理,人人明白,可人人做的,都是乐极思逸。尤其是金钱美人都唾手可得的统治阶级。
言归正传。
柳青崖虽然是将军,但他说到底是个平民出,没有丰厚的家底,也没有如其他官员,娶一个有家世地位的妻子。他以一人俸禄,养活将军府几十口人,本已是竭尽全力却仍不能完善为之。加上,他的个……哎,总而言之,柳青崖就是一表面风光实际捉襟见肘的穷光蛋。
若不是云雅这些年暗中资助,将军府那有今的太平和谐阿!
柳青崖不是笨蛋,自然明白自己有多少东西,又能拿出多少来。因此,在皇帝许婚后,就一直为柳萧萧的嫁妆烦恼。
嫁妆可是一个女子在婆家地位的保障。虽说,皇室中人更看重的不是嫁妆而是女家家世,但表面若是过不去,谁的面子也不好看。
柳青崖丢不起这个人,轩辕皇室更丢不起这个人。
解决这个问题是,还是云雅。
云雅在知道柳青崖的烦恼后,立刻将嫁妆事揽过来,说由她来办。柳青崖极为信任云雅,也没多问,就将这件事交给她去办。
……
云场先是哈哈大笑几声, 浓重的江湖气息,让这一贯自诩儒雅风流、高贵矜持的达官贵人和京城人民们极为不屑,一些人管不好表的,还直接露出嫌恶神。
云场也不恼,从袖里掏出被揉得皱皱的礼单,再像模像样的理了几下,高吼道:“柳家嫁礼,下!”
“云州凤县笔墨纸砚一副,绸缎一匹,丝缎一匹,软甲一件……”
云场每念一样,周围人不屑和讥诮的表就越来越明显。
云州凤县所产的笔墨纸砚虽然很好,尤其是砚,是用云州独有的水云墨所制。墨汁黝黑、细腻,别受读书人喜欢。而且,其雕工精巧,以“雅致幽韵”闻名。但这东西,在好东西遍地横溢的京城,显然还不够看。
尤其是之后的什么绸缎一匹、丝缎一匹的……连个名字都没有,恐怕是百家货(人人都有的东西),居然好意思拿来当聘礼。
可是,当他们看到他们以为的“百家货”时,一个个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天啦,这绸缎可是二十年前闻名皇朝的第一绣娘的大作,以独有的“飞凤针”所绣。图案不论什么,都栩栩如生,而且更为奇妙的是,根据剪裁方式的不同,制作的衣物不同,还能展现出各异的效果。
那丝缎则是以产量极少的、十几年才可能有一匹——这还是在不出意外的况下——雪蚕丝纺织而成。穿上这种丝缎所剪裁的衣物,整个人都仿佛高人一等。但是,都说人靠衣装,可若是撑不起这衣服,只会被衣服压下去,整个人看起来更加逊色。
而这云纹图案的丝缎,简直就像是特地为轩辕清宇准备的一样!
京城的人,稍稍有点钱财的,都喜欢在衣食住行上追求上等。追求久了,就算是猪也有识物眼光。虽说,不是人人都能看出这两批缎子的真实,但就算是少部分人的震撼,也足以让这个真实,狠狠的给这些真将自己当个人物的人一大嘴巴子。
而那软甲……
在场的一些认出来的武将,眼里闪着绿光,一张张脸写满了羡慕、妒忌和渴望。
轩辕清宇当然也看出来了,眸光微微一闪,一缕水般的温柔,划过眼底。
天蚕软甲,百年前就开始闻名的宝物。
虽说,并非传说中那般,能刀枪不入,但是能够抵挡大部分的攻击,并且其材质薄软,有冬暖夏凉之功效。
单单就这一件软甲,就足以让轩辕清宇的聘礼逊色一筹!
“血丝燕窝一盒,连云宝器一件……”
这一回,所有人都瞪大眼了。
一些人甚至开始怀疑,柳青崖真的有他们所认为的那样清廉吗?如果是,那这些嫁妆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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