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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员工继续在包厢里吃喝玩乐,许倩便出去向夜店服务员打听,得知果然有人帮忙付了钱,感到更震惊了,连忙回来告诉林锋,林锋也只能用“刀疤男中邪”这种说法来解释今晚发生的奇怪事情了。
但世上的事决不会有果无因,只是林锋失忆了,才无法解释其中的原因。
刀疤男带着手下匆匆离开夜店,走远之后,才镇定下来,看着满脸青肿的背心男,他略感抱歉道:“黑仔,你心里肯定恨我,但我可以向你保证,我都是为了救你啊。”
“牛哥,你是我老大,打我就打了,请你别当我是白痴好不好!”背心男梗着脖子,又气又怒道。
同行的打手们都认同背心男的说法,不论从场面来看,还是从人数看来,绝对不用担心打不过林锋等人,刀疤男指着脸上的刀疤,问道:“那你知不知道我这刀疤是怎么来?”
没有人回答,确实没人知道刀疤男脸上的刀疤是怎么来的。
刀疤男抹了一把脸,似乎当年发生的事情就在眼前,说起往事依然紧张,怯声道:“我脸上的刀疤就是他砍的。”
闻言,众人都吃了一惊。
背心男半信半疑道:“牛哥,不会吧?如果是他砍的,我们这么多人,刚好帮你报仇,你怕什么呢?”
忽然之间,刀疤男放肆笑起来,笑得那么凄惨,那么勉强,好像在嘲笑背心男太无知。
等笑过之后,刀疤男才鄙夷道:“黑仔,你活了几年啊,能跟我比吗?我出来混的时候,你他妈的还穿开裆裤!你是因为无知才无畏!如果你知道了他是谁,你会吓到流尿的!”
“牛哥,那他到底是谁啊?”背心男颇为好奇问道。
“他以前是部队里的人,听说是兵中之王,后来又到国际去混,成为了世界第一佣兵王。”刀疤男点燃一支香烟来压压惊,抽了一口,继续说道:“那时,强哥还没被枪毙,我跟强哥混的,强哥无意中得罪了那个人的朋友,当时强哥也不知道他那么牛,要跟他打架,叫了二百多兄弟过去,但你知道结果怎么样吗?”
竖着耳朵认真听刀疤男讲话的背心男摇了摇头,猜测道:“他一个人打赢二百人?”
刀疤男又笑了。
“黑仔,别说那么幼稚的话,你见过一个人能打赢二百人的吗?反正我没有见过,强哥带了二百多兄弟要跟他打架,想不到他叫来了四卡车的民兵,打到强哥跪地求饶,我这道刀疤,就是在那次打架中留下来的。后来,强哥才从别人那里打听到那个人的利害之处,再后来,强哥贩毒被捉,判了死刑,我怕再见到那个人,不敢在南城混,就跑来东城这边,他妈的,想不到又遇见他,真是吓死老子了,我以为他要打死我了,幸好老子表演功夫过关,逃过一劫!你现在知道我打你是对的吧?”刀疤男拍着背心男的肩膀,得意道。
听到这段经历,背心男不敢再埋怨刀疤男了。
“黑仔,当年强哥还在的时候跟我说过一句话,我现在把那句话原原本本告诉你,强哥是这样说的:‘得罪任何人都不要得罪那个人。’以后你见到他,最好绕道走,你今晚差点害死我,以后,你要是再惹到他,老子不敢再帮你,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不会再惹他了!”背心男发誓道。
……
……
这个原因,许倩无法知道,林锋因为失忆了,也记不起刀疤男到底是何方神圣。
在KTV夜店玩到夜晚十点钟,许倩才与林锋等人离开,她付了一个包厢的费用,另一个包厢的费解是刀疤男付的。
回到宿舍,林锋洗了澡,与餐厅员工聊了一会天,然后就睡觉。
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林锋就会因失忆而惶惑,想得越多,就越睡不着,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他只希望过两天能恢复一些记忆,那就可作出下一步决定。他脑子一片空白,没有思念,只有焦虑,盘旋在脑子里的是无限的迷茫。
回想起与白智勇动手的事情,林锋想不起自己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学的擒拿术,单凭会功夫这一点,他猜测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应该很特别,说不定也会是某个武馆的馆主。除了一套衣服之外,他身上什么也没有,无法通过物品唤起一些记忆。
“我是谁?”
每当闭上眼睛,林锋就会这样问自己,他得不到答案。
在迷迷糊糊之中,林锋睡着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林锋又开始了新的一天生活。他最熟悉的两个地方就是餐厅与宿舍,早上从宿舍步行到餐厅,晚上从餐厅走回宿舍,这种两点一线的生活很单调,但林锋觉得很踏实。
餐厅的员工对林锋很好,他们恨白智勇,林锋帮他们出了气,他们很喜欢他,林锋现在是许倩身边的红人,员工们无不羡慕。
早上来到餐厅之后,许倩第一件事就是寻找林锋,她找他,是想送一部旧手机给他,她想看看他会不会通过手机发短信给自己。
就像送衣服一样,许倩遇到了一个不小的问题,她难以做出这种看似在倒追帅哥而送礼的事情,那样做,她会觉得没面子。
一般而言,不论是男孩子送礼物给女孩子,还是女孩子送礼物给男孩子,都会把送礼物的一方看作是喜欢接受礼物的一方。
昨天送衣服,那是有足够理由的,而今又要送一部旧手机给林锋,在外人看来,如果说不是许倩喜欢林锋,那有谁会相信呢?须知,陌生人是不会随便送礼物给人的。
面子拉不下的时候,很多事情看似简单,随便举手之劳就能做到,但实质就是没法进行。许倩就是不愿意被餐厅员工看成是她倒追林锋才送旧手机,她感到很压抑,数次看到林锋从旁边走过,她都不敢跟他说送旧手机的事。
坐在收银台后面的椅子上不停地思考,想来想去,许倩也找不到好办法,但她又要送旧手机给林锋,最后鼓起勇气,决定直接送给他。
在林锋经过收银台的时候,她的一颗芳心就扑通扑通急跳起来,他来到面前之际,她的心跳更快了,掠了掠秀发,她才轻启红唇说道:“对了,无名哥,你没有手机不方便,我有一部苹果4,你要不要?”
“可以,那谢谢你了,老板娘。”林锋想了想,很有礼貌答道。
许倩从包包里掏出苹果4给林锋,含笑说道:“里面有一张SIM卡,我平时是用来接受信息的,你不用换卡,就用我的手机卡就行了。”
苹果4里面的手机卡,存有许倩另一部手机的手机号码,只要林锋愿意,那就可以给她发短信或打电话。
餐厅员工见老板娘送苹果4给林锋,当然会认为这是许倩喜欢林锋的表现。送出旧手机之后,许倩长长吁了一口气,她感觉这比做贼还要心虚,她真不明白为什么送一部旧手机都会这么难,要不是对林锋有极大的好感,她不会用这么多耐心去尝试了解他。
大约到了晚上七点钟的时候,卢博同来了,他还是西服革履,浑身上下一尘不染,那副金框眼镜给他平添三分斯文的气息,举手投足之间都彰显他是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
以前,也就是林锋还没有出现在“美味阁”餐厅的时候,每次来餐厅找许倩,卢博同都是带着十分愉快的心情来的,车又全是他的情敌,不过,他觉得他的品味比车又全要高,战胜车又全,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有了这种信心,他过得很潇洒,他只等着把美人抱回家的那一天到来。
世事永远是不可捉摸的,自从有了昨晚在餐厅里的所见所闻经历之后,卢博同确定又多了一个情敌,而这个情敌好像更受许倩青睐,何况,这个叫无名氏的情敌居然还是餐厅的员工,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许倩天天与无名氏在一起,纵使没有感情,天长日久的都会培养出感情来。想到处于不利地位,卢博同很心急,他也曾有过要来餐厅干活的念头,但过了一夜,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跟着无名氏的方法去做,那很没意思。
怎么样才能跟许倩拉近关系,卢博同经过深思熟虑,找到了一个有效的方法,那就是要经常更主动跟许倩约会,这样才能保证不生疏。
由于无名氏是新来的,卢博同认为即使许倩对无名氏有些许的感觉,但也还不到喜欢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他决定要加大火力追求许倩,用最热情的干劲去打败无名氏这个情敌。他今晚来这里,就是要请许倩去KTV唱歌,目的当然就是联络感情。
之前,卢博同还没有尝试过在夜晚邀请许倩出去的,他觉得与她还没到那种相熟的地步,而今迫于事态的急剧变化,他不得不提前做约会的事情,能不能成功约到她,他心里还真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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