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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头大汉子扭转脖子,面向车外,“四眼狗”发现他脸上露出了寒冷彻骨的杀气,便噤声不语,往后退缩。
展金鹏对光头大汉子说:“大哥,你到底动手不动手,不动手,我就上学去了。”说完,转身欲走。
“慢着。”展金鹏听到身后一声洪亮的喝斥,便本能的转身,看到对方已经摆出了标准的马步。
光头大汉子重心下降了三十公分左右,双拳收于腰间,然后,从腰间轮流向前方直线击出,出击的速度极大,人们只能看到两条白线在空中挺近,然后又迅速缩回,而且,即使就算是在车外,众人还是可以清晰的听到从打开的车窗里面传出呼呼的风声。众人暗自惊叹:铜头大哥真是名不虚传,看来,今天,不做出头鸟是理智的选择。哎,只是可怜了那个“不知锅是铁打的”小子要吃尽苦头了,但愿铜头大哥能够手下留情,留他一条小命吧。
众人正在为展金鹏担忧之际,却看到他也摆出了马步,但是双手却自然垂于体侧,并且将胸脯向前挺出,意思好像是说:朝我的胸脯打来吧。
光头大汉子已经开始挪动步伐,朝展金鹏冲去,瞬间他的硕大的右手拳头与展金鹏的胸脯来了一个亲密接触,但让众人感到奇怪的是,他们听到的不是拳头打在肉体上发出的钝响,而似乎是铁榔头桥在厚实的铁板上产生的清脆尖锐的当啷声。这是什么情况?难道那个红头发的小子胸口垫了钢板?但是,有谁有事没事在整天胸口垫钢板呢?
而那光头大汉子猛然蹲下,一边把那右拳夹在裤裆里摩擦,一边从嘴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哎哟,哎哟,疼死我了。”他那样持续了两分钟左右,才慢慢的伸腰站起,众人看到他脸上的肌肉扭曲,嘴角没有规律的颤抖。他哆哆嗦嗦的说:“小子,你使诈。”
展金鹏轻轻一笑,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扔到身旁的座位上,露出白色的短袖汗衫,汗衫里面金黄色的肉体若隐若现。他笑道:“要不要脱光了膀子给你检查?”
光头大汉子满脸疑狐的围着他转了一圈,嘴巴里连连小声嘀咕:“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嘿嘿,”展金鹏冷笑道,“看样子,你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好,看清楚了。”他边说边把汗衫也脱了下来。
“哇。”众人尤其是女人不由自主的发出了一声赞叹。是啊,有谁见过这样标准性感的男性肉体呢?展金鹏身材匀称,体格健壮,皮肤黄中带白、白中带黄,胸脯和腹部肌肉微微显露。除了皮肉,可就是找不到想像中的钢板。
展金鹏在男人欣羡妒忌的目光中和女人的口水里,从容的把汗衫套到头上,就在汗衫蒙住头的一瞬间,光头大汉子向他的裆部踢出了一脚。众人惊叫:“小心。”待定睛细看,却发现光头大汉子踢出的那只脚被展金鹏的双腿死死夹住,任凭他怎样努力的往外抽拉,都无济于事。
展金鹏就以这样的姿势穿好汗衫和外套之后,才松开双腿组成的钳子,让光头大汉子一屁股跌倒在车厢地面上。
展金鹏摇摇头说:“大哥,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我看,你还是认输吧。”
光头大汉子坐在地上一边呻吟一边揉,,,搓脚踝一边低头应答:“认输?放你娘的狗屁,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我铜头大哥有认输的传统么。士可杀不可辱,壮士宁可掉头也不可失节。”边说,边又从地上爬了起来。
这次,光头大汉子采用了拳脚结合的攻势,身子和脚步比刚才也更灵活,移动的点线增加了不少,看来他要应用迂回进攻的策略了。他尽量与展金鹏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在某些个时间点,又会猛然向对方逼近,有几次,他的拳脚几乎都踢打到了展金鹏身上。
展金鹏仍然我行我素,从外部看来,他哪像是打架?就像人家跟老朋友对面抱胸聊天一样。
后来,光头大汉子老羞成怒,不顾死活腾空跃起,向他踢出了一个连环腿,前一腿徐晃一招迅速撤回,后一腿急速跟进一招击中目标:展金鹏的鹰隼般的鼻梁。他的腿粗如房梁,踢打速度极大,风声赫赫,杀气凌人。
这种招式对展金鹏来说,大概也构成了威胁,因为,众人看到展金鹏也在慌乱之中伸出了一只手做出保护措施。如果在正常情况下,针对这样的攻击,要么采用急速后退或横向躲闪的策略,要么用手向下格挡进攻过来的腿脚,卸掉踢打的力量,但是,因为缺乏实战经验,也或者是反应极快,想独辟蹊径,展金鹏那只伸出的手却从对方踢过来的腿脚下方向上捞,这样一来,产生的结果非常危险:对方的头脚会迅速倒置,像一颗炮弹迅速向地面砸去,不死,也得脑袋开花。
展金鹏心中一急,心想,不好,这位老兄的小命休矣,我也得偿命或者到班房里去接受长时间的改造。
慌乱间,他凭着本能把自己的身体急速的向对方身体下方移动,如果措施得当,起码自己的身体可以给对方当一个缓冲垫。
他这样做了,然后吓得闭上了眼。等他一分钟之后睁开眼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仰面躺在对方身下,对方的后脑勺对着自己的眼睛,对方的头颅安全的躺在自己的双手构成的一个弹性十足的软枕头上。车外人群安静,无人说话,甚至有几个人忘记了呼吸到缺氧的地步。
光头大汉子默默的从展金鹏的身上爬起来,站直,踢踢腿,甩甩手,扭扭腰,转转脖子,好像确一切无虞之后,发自内心的开心一笑,一边笑,一边手舞足蹈,大声说:“我没死,我没死。”边说边打开车门,在众人惊愕的眼神中安然无恙的从众人的视线里消失。
光头大汉子秦刚落荒而逃,众人把展金鹏从车上拉下来,以抛举欢呼来庆祝展金鹏赤手空拳对抗强悍邪恶势力所取得的全面胜利。
展金鹏仰面在众人的头顶上飞翔,感觉良好。这样被人们当做大英雄的荣誉是何等尊贵,换了谁都不可能淡定。但是,展金鹏真的没有多大的兴奋。他对大伙儿说:“各位,放我下来,我还要上学去呢。”经他这么一提醒,大伙儿意识到他们自己也是有事情要去做的,便把展金鹏放到地上,然后蜂拥上车。
展金鹏接过香女帮他看管的书包,有点儿羞涩的说了一声谢谢,便转身依依不舍的要离去。
就在他要去未去的时刻,香女突然温柔深情的说:“弟弟,你有手机么?”
展金鹏感到莫名其妙,难道这位美女想借手机打电话吗?可是,看她穿着和气质,根本不像是一个连手机都没有的穷苦人家的闺女。实际情况是,没有手机的是展金鹏,所以,他只能如实的摇摇头,耸耸肩。
香女微笑的问:“那你借张纸借根笔给我。”
展金鹏疑惑不已,一边想着她要这些东西做什么,一边打开书包,从里面拿出一本本子,从本子上撕了一页白纸,连并一根黑色圆珠笔给了她。
她接过纸笔,从展金鹏手里又夺过本子,把本子拿在左手巴掌上,白纸垫在本子上,圆珠笔刷刷刷飞快的写了两行字,然后,把这些东西全部递给了展金鹏,并说:“有事打我电话。”香女说完,便也跨上了公交。
车下只剩下展金鹏一个人,车门还没有关,司机和乘客都在等着他上车。
但是,展金鹏对他们挥挥手说:“你们走吧,我还有事。”
车依依不舍的开走了,车上的人通过车窗一直在含笑观望着展金鹏,向他频频挥手,好像那一车人都跟展金鹏是多年的老交情,今天他们是在集体跟他道别似的,尤其是那个香女,那有着修长的手指和多彩的手指甲的手挥舞得是那样的孜孜不倦,缱绻难舍。
展金鹏低头看看白纸上香女写着的两行字,一行是姓名“张佳丽”,另一行是手机号码。他微笑着把纸笔收进书包,把书包背到背上,伸手看了手腕上的电子表,电子表显示的时间是七点五十五,离上课还有五分钟。
时间紧迫,从这里到学校,坐公交起码要十五分钟,打的士也要十分钟(等待的士的时间不在内),骑自行车起码得二十五分钟(当然屁股底下得有自行车),既然如此,展金鹏刚才为什么不上那辆公交车呢?难道他打算逃学么?
不,情况截然相反,他很不想迟到,他想用一种最快的方式到达学校。那么,难道他要打劫摩托车吗?好像这样不够人道吧。实际情况是,他另有打算,他想用他刚才在车上跟光头大汉子交手时无意试验出来的一种能力来达到他的目标。至于具体能不能够凑效,他也没有绝对的把握,但是,他还是有百分七八十的信心的。
他放纸笔进书包的时候,顺便把那两个茶蛋拿了出来。一个是完好的,一个已经被压扁了。
他整理好东西和心情,便开始奔跑起来,一边跑,一边剥那个扁了的茶蛋的壳,很快,那个茶蛋便成了他辘辘饥肠的牺牲品。
他的跑步,好像是一种本能的动作,所以,他几乎没有用多少心思在上面。他知道,新的事物的尝试,都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他真的迟到了,顶多也就是准备让班主任王飞鸿老师轻微的讽刺两句罢了。今天的第一堂课是王老师的语文课,王老师为人怪异,但是总体情况是好的,是受到同学们的爱戴的。在某些时候,迟到的同学甚至不用跟正在上课的王老师报告一声,便可以大大方方的走上座位。用王老师的话说就是:“既然你已经迟到了,就不要再浪费自己的时间和别人的时间了,直接上位是最经济的一种做法。”
在他奔跑的过程中,有一个情况,他自己是没有感觉到的,那就是,街道上的人看到了一个全身穿着牛仔、头发火红的年轻人在超越一辆辆疾驶的汽车。好像那些年轻气盛的富二代,,,开的宝马奔驰飙到了一百八十码,见了跑步中的展金鹏,也就成了慢腾腾的蜗牛。
用一个古典的形容来描述:那天,人们实际看到的就是一道闪电,一道蓝色的闪电,在蓝色的闪电顶端是红色的冠冕。
那是民众心中的一个似真似幻的意象,人们真的搞不懂那个飞快闪动的东西是什么。总之,他们都看得忘记了自己正在进行的一切动作:开车的人看见了他,都突然把车子刹住;行人见了他,都立马收住了前行的步伐;吃饭的人,忘记了咀嚼和吞咽;说话的人,都成了哑巴。
那团闪电,经过刚才那辆公交车的身旁的时候,车上原来的乘客里面有一个人认出了他,便大声喊叫:“他,他,那个红头发的男孩。”这个喊叫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香女。可是,她的喊叫得到的是其他人的奚落,他们说:“你是不是还没有从刚才的事情中缓过来,那明明是一阵风,一团闪电,哪里是人?”
展金鹏吞完两个茶蛋,正好到了学校的大门口,他一抬手腕,看到手表指示的时间是七点五十七。也就是说,从下车地点到这里,他只花了两分钟左右。什么?他的速度是的士车的五倍?如果按照这种算法,应该是。够神奇的吧?但是,展金鹏却好像没有感到太大的惊奇,因为,这个速度在他事先的预设范围之内。不过,他的心还是为这个神奇的能力小小的激动了一下子。呵呵,以后,我展金鹏该能做出怎样的丰功伟绩呢?
且说展立水那边,他的手术做得非常成功,医生们先是把他的那只伤手用锋利的手术刀剥开,就像剥离一只畸形的洋葱一般,剥开之后,将碎裂的骨头对好位,然后把剥开的皮按好,缝好,最后再用石膏固定。
有一件事,他们对谁都是说了谎的,那就是他的手的伤害的来源,对医生、病友、亲戚(除下当晚在场的人),他们一家人一律都回答说是被捕兽夹子夹伤。他们知道这样的解释有点不合情理,因为捕兽夹子是有尖锐的铁齿的,手骨头都被夹碎了,那为什么皮肤完好无损,甚至连一滴血都没有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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