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就是冰封城?!”罗兰理了理被寒风吹乱的额发,虽然十几秒钟前他才刚刚这么干过。他们正穿行在这条伤痕累累的山涧里,两边是高耸入云的冰壁和它们身上那些星星点点的要塞,两侧是正在被重新填补起来的甬道和卖力劳作的教民,至于前方则是一片庞大的、巍峨的…千疮百孔的废墟。
“它曾经是。”褐色卷发,面容沧桑,身材微胖,看起来五十岁出头的菲利克斯翻身下马,拍了拍它的屁股让它自行离开。自从进入到冰封剑匣后,峡谷中厚重的积雪便已经不再适合马匹前行,虽然他们在谷口的驿站处才刚换过马,这百余公里的距离还是消耗了他们四个多小时,速率不如之前的一半。
“它发生了什么?”罗兰在放走跨下的伙计前轻轻捋顺了它的鬃毛,可它还是在发出一声愉悦的嘶叫后就信步离去。罗兰看着它离去的背影,略有不舍的笑了,两天一夜,他还几乎没从马背上下来过。是的,从冬眠城开始,他们一路策马狂奔,每过两、三个小时或者百十公里菲利克斯就会带他到沿途的边城小镇或者驿站换马,直至当天深夜。
“休息吧。”当时菲利克斯在一家旅店门前勒住了缰绳。
“那明天一早你可能要落后我几百公里了。”罗兰的声音听起来渐小渐远,因为他根本没打算停下。
菲利克斯笑了起来,纵马跟上。至于后来,他们时而你追我赶,时而齐头并进,直到现在。
“在海因里希决定撤军并彻底结束第三次北伐时,他下令摧毁了这座城市。”菲利克斯漫不经心的说着,只是看向那座废墟的目光还是有些复杂:“明智的决定,同铸会的前两次北伐都折在这里,至于这次,如果冰封城内部没有出现意外的话,他们同样束手无措,所以当然不能再把它拱手让回给炽天之翼。然而介于当时的战局,军队新败,不仅伤亡惨重,而且士气低落,同铸会亦无法留人坚守,所以他采取了更简单,也是他更擅长的手段——毁灭。”
罗兰看着面前的冰封城,事实上除了跟马儿告了个别,他的视线还没从它身上离开过,虽然在这片巨大的残垣断壁上已经丝毫找不出城市的影子。正如菲利克斯所说,它被毁灭了,彻底的,如今的样子就像个被放大了几百万倍的马蜂窝,还是刚从树上摔下来的那种。可罗兰依然能看到蜂窝中那些密密麻麻的小黑点儿——显然炽天之翼的教徒们还没有放弃,他们在重建它,就像重建冬眠城一样。
“它还能恢复原状吗?”罗兰不禁问道。
“不可能了。”菲利克斯的回答毫不迟疑:“这本是座依附于悬崖修建而成的城市,完善的防御机制配合着气候和地理位置决定了它根本无法从外部摧毁,这无论从建筑学上还是工程学上都是个奇迹。然而内部破坏对它来说却是致命的,海因希里采用爆破的方式,自上而下炸毁了它的每一层和每一个房间,据说因为余震和塌方等连锁反应致死的士兵就有几百人。可这也终于达到了同铸会的目的,冰封城彻底成为了历史,再也有没一个这样的悬崖能让奇迹重现了。”
“那为什么还要重建它?”昔日的冰封城越来越近了,罗兰甚至要抬起头才能看全它。他开始有点儿莫名的惋惜,他本有千百次机会在它雄风尚在的时候来拜访它,瞻仰它,然而他却就这么荒废了,是啊,这多么年…他就这么荒废了。
“虽然它已经不再是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也永远不再是了,我亲爱的朋友,永远不再是了。”说道这里,菲利克斯脸上掠过一丝难以抑制的黯然:“可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缮后,它依然能成为一道阻拦同铸会继续北进的屏障。还是那句话,罗兰,在扭转劣势之前,炽天之翼必须把握任何能够与同铸会对抗的条件,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菲利克斯接过一位狂信者递过来的劣质卷烟,帮那人和自己点着,又拍了拍他的肩膀,才对罗兰接着说:“当然了,还有另一个原因——爱和敬畏,很少有人能理解冰封城和冰封剑匣对炽天之翼来说意味着什么,荣耀,信仰,希望…或者更多。”
“那当第四次北伐来临时,炽天之翼还抵挡的住吗?”
“看上起很难,是吗?说实话,以目前的形式看,没有了冰封城,缺乏盟友的炽天之翼将无论如何都抵挡不住同铸会的第四次北伐。他们的规模甚至不需要比这次更大,只要再多来几个强者就能取得摧枯拉朽般的胜利,并让炽天之翼彻底从这片大陆上消失。”菲利克斯一边帮教众把稍大些的冰块推进甬道,一边看似满不在乎的说:“可惜的是,当第四次北伐来临时,炽天之翼将绝不缺乏盟友。不觉得世事难料吗,罗兰?这次北伐他们似乎差一点儿就成功了,如果没有阿伦军团,他们也许已经把暗金十字旗插进了长夜城。可当几年后他们养精蓄锐,卷土重来的时候,却发现已经不是差一点儿的问题了。”
罗兰没说话,他有点儿听不懂了。
“来吧,让我们到城里溜达溜达。”菲利克斯在破损不堪的城门处掏出一枚看上去跟冬眠城下那枚完全相同的徽章,可当他对卫兵说:“巴德,后勤副长。”的时候,罗兰才意识到内容并不一样。
罗兰的步伐已经无法像城外般从容,他不时要低头确认一下自己是否会被大大小小的碎冰绊倒或划伤,它们几乎满地都是。而那条通往上方的阶梯也是临时搭建起来的,简陋、狭窄、摇摇欲坠。也许直接坐绳梯上去会是更好的选择,可这些绳梯明显连运送各种建材和补给都不够,还有大量物资堆积城下,等待搬运。像他们这种闲人,看来还是徒步得好。
“如果是半年前,我一定会花上一整天的时间带你游览整个城市,否则你根本想象不出它有多么神奇。而现在,我们甚至已经看不出它曾经是座城市了,所以…我想我们还是继续北上得好。”菲利克斯看着在冽风中瑟瑟发抖的教众,抚摸着布满缺口,处处漏风的墙壁,略显无奈的说:“只是以后的路会越来越难走,马匹已经不适合陪我们继续前行了。”说着,他已经掏出了怀中的传送卷轴。
“等等。”罗兰却拦住了他:“或许我们可以步行。”
“为什么?”菲利克斯饶有兴致的看着他。
“既然我用双脚离开了这里,现在我也想用双脚回去,当然,如果你不赶时间的话。”站在山崖之巅,罗兰目所能及处只剩下白茫茫一片,白色的雪,白色的树,白色的山脉。单调而刺眼的白似乎充斥着整个世界,曾让年少的他觉得自己是如此渺小,孤独,微不足道。如今时隔两个月后,他再次回到这里,这种想法非但未曾改变,反而尤过甚之。也许这正是蛮荒之地的魅力吧,比起南方的温柔和娇媚,这里的蛮横和粗犷更让他热血沸腾。
这里,才是他的家!
“不得不说,在加入同铸会之后,我一直时间紧迫。可要是用来陪你,时间我有得是!”菲利克斯大笑着拍了拍罗兰的肩膀,大踏步的迈进了前方那片无边无际的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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