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历史军事 > 三国曹丕传 > 第二章 剑

?我喜欢剑。

  剑乃短兵之祖,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自黄帝制剑至今,一直是短兵相接的主要兵器。剑不单是兵器,更是身份的象征,先秦之时,非士大夫以上者不得佩剑,故而剑又具有高贵的品质。

  大汉尚武,承袭先秦之余烈,自上而下皆推崇武功。所以自汉天子以至普通士子,尽皆佩剑。

  大汉有一种独特的游侠文化,从汉初到如今,侠客辈出,而贵族子弟也多以任侠为荣。我的父亲少年时,和袁绍、张邈等洛阳权贵子弟就曾结伴游侠。当然,他们那种所谓的游侠其实是一种张扬个性的生活状态,时而抱打不平,赈急救困,时而荒诞不羁,胡作非为。我父亲和袁绍就干过偷别人新娘的荒唐事。

  携带轻便,使用迅捷,又有飘逸高贵气质的剑自然是侠客们的首选兵器,所以有汉四百年以来,剑术精备,流派众多。

  为了学剑,我见识过很多著名剑客的剑术。我以为当世剑法,以当年的京师洛阳为最,其中虎贲王越的剑术又最为高妙。虽然我没有见过王越,但算起来我是他剑术的传人。我的剑术老师是史阿,他是王越的徒弟,所以我学习的就是王越独创的剑术。

  史阿是河南人氏,少年时跟随王越游侠,尽得其剑术真传。后王越定居洛阳,以剑术会遍京师各路剑客,纵横无敌,灵帝陛下辟其为宫廷剑师,教授皇子们剑术,史阿得以成为侍卫。董卓暴乱时,王越已死,史阿随皇室迁入长安。后天子东归,被父亲迎驾到许昌,史阿在那时转投到父亲的麾下。

  其实像王越、史阿这样的人,除了剑术高明,别的一无所长,所以父亲量才使用,让他担任亲卫虎士的一名都伯。所谓“虎士”是我父亲的亲卫军,最初是由许褚组建的。许褚居乡时原是谯地的豪杰,身边聚集了很多游侠儿,投靠父亲后,他手下的游侠儿就被组建成了父亲的近卫,称为“虎士”,由他自己担任都尉统领。这支由游侠儿组成的军队用来冲锋陷阵、攻城略地并不合适,但用之护卫主将安全,并在战势焦灼时使之突袭敌军,搅乱战局确是最合适不过的了。而史阿在其中正是如鱼得水,可以发挥他的专长。

  因为我酷爱剑术,所以父亲就让他手下剑术最高明的史阿担任我的剑术老师。

  学剑很苦,无论酷暑寒冬,每日都要持之以恒的勤加练习才能有所成就。史阿也是一个尽职的老师,他并不以我的身份而有所忌惮,像他这样在某一方面专精的人往往都有些死心眼,当然也只有这样的人才在剑术上取得非凡的成就。学剑在他看来很神圣,他每日鸡鸣既起,督促我学剑,并且倾囊相授,从不藏私。

  但我却不以为苦,反而从中得到了无穷的乐趣。我喜欢斗剑的刺激,那种短兵相接,胜负只在瞬间反应的凶险刺激使我欲罢不能,我在其中得到了很多剑术以外的启示。

  史阿教我的剑术名叫“腾蛇刺击术”,是王越年青时在野外偶遇毒蛇时突发灵感创出来的剑法。但凡蛇类,在遇敌之时,总会把身子盘起来,竖起上身,弯成弓形,蓄势待发,伺敌破绽,便会迅速弹射而出,给予敌人致命一击。王越因此创出了一套上乘剑术,而我却从中印证出了两个字的人生哲学,“隐忍”!

  蛇其实并不强壮,它身长而细,没有四肢,除了致命的毒牙,它别无攻击利器。但它却是最令人恐惧的,原因就在于它那诡异的突然一击。蛇从来不做无用功,猎食时也是极有耐心,总是悄悄的接近猎物,在最合适的时候发动突然攻击,一口将猎物吞噬,几乎从不失手。而面对强敌时,它会盘踞起来,任敌张牙舞爪,耀武扬威,当敌人得意忘形之时,它才会突然亮出毒牙,一口死死咬住对方的要害,将大量毒液注入它们的身体中去,制敌死命。这就是蛇类以并不强壮的身躯,却能威慑人胆的原因所在,它的隐忍配合它的毒牙,使它无往而不利。

  虽然我很不想承认,但是我的性格中就是带着阴毒的一面,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面对周围的人和事的时候,总是带着深深的戒心审视,我惯于从阴谋的角度去揣度别人的目的,这也许和我的成长经历有关。当然,生逢乱世,人的性格黑暗一点我认为也没什么不好,毕竟这就是个尔虞我诈的时代,真正光明磊落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在我的伙伴中能让我放下戒心的人有两个半,他们是我的族兄曹休和曹真,另外的半个是典满。

  曹休字文烈,长我六岁,他是父亲的从弟曹洪的侄儿。曹休十余岁丧父,当时正逢天下大乱,曹氏宗族各自散去,他带着一个门客抬着其父的灵柩,临时租了一块坟地将其父安葬。而后携带老母,渡过长江,到吴郡避乱。中平六年,我父亲在兖州举义兵讨伐董卓,曹休变易姓名,从吴郡经荆州北归中原,来到我父亲面前。父亲当时对左右的人说道:“此吾家千里驹也。”从此让曹休和我同吃同住,视如己出。

  曹真字子丹,是我父亲的养子,比我年长一岁,从小和我住在一起。他的父亲叫曹绍,字伯南。中平六年,父亲举义兵讨伐董卓时,曹绍到豫州为父亲募兵,得罪了豫州牧黄琬,被黄琬杀害。我父亲将丧父的曹真接到家中收养,和我一起学文习武。

  他们两个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是比亲兄弟还亲密的存在,我们之间的情谊是心照不宣的,我知道,总有一天我的弟弟们会因为继承权的问题和我反目,但他们不会,比如使剑,有的人会成为我手中的剑,他们两个却是我的一双臂膀。剑没了可以换,臂膀没了就不能再生了。

  另外一个我可以有限度的推心置腹的人是典满,他是名将典韦的遗孤,小我一岁。说起典韦无人不晓,他是父亲麾下的头号猛将,被父亲爱称为“古之恶来”,自早年追随父亲以来便忠心耿耿,作为亲卫,为父亲折冲左右。建安二年,宛城张绣作乱时,他为了掩护父亲,被乱军杀死。父亲痛失典韦,引为终身憾事,于是拜其子典满为郎中,时常招入府中居住。

  典满有着和他的父亲一样的品质,憨直忠诚,所以我愿意和他亲近,而他也时常追随在我和曹真的身边,但我并不能肯定他的忠诚是对父亲还是对我,因此我对他是有所保留的。

  曹休如今在虎豹骑中任职,典满不能每日都在府中,惯常陪伴我的只有曹真。

  曹真经常陪我一起习武,我们一起练习骑射,一起到许昌的郊外去射猎,一起角抵为戏(类似于摔跤和拳击的一项武术运动),一起练剑。

  人的天赋是不同的,曹真这个家伙只比我大一岁,但他天生力气大,胆子也大,射猎的时候他总是喜欢单人独骑,到人迹罕至的地方去猎杀野兽,和我角抵的时候也总是能占据上风。但上天在给你一样东西的时候总会拿走你另外一样东西,这家伙的脑袋没有我好使,灵活性不如我,所以说到剑法,我却不输给他。我和曹真经常比剑,他也经常输给我,角抵时输给他的仇我总能在比剑的时候报复回来。

  今年冬天的天气很冷,立春之后依旧下了几场雪,持续月余之久,这两日天晴之后,湿气上升,越发的让人觉得寒气刺骨。初升的太阳,其色淡黄,使人感受不到温暖,微风裹挟着寒气通过领口往人的衣襟里钻,让人的肌肤一阵阵的发紧。

  我和曹真早早的起床,在庭院里打了一趟拳,待身体酣热之后,便脱去深衣,只穿着紧身的禅衣长裤,一人操起一把木剑,准备比剑。

  我和曹真相对而立,两把木剑轻轻的碰触一下,而后迅速的分开。曹真一向喜欢勇猛激进,我对他的路数很了解,果然在我后退的一瞬间,他就一剑猛劈过来。这家伙的力气很大,如果我迎上去硬接他这一剑的话,肯定会被震得手掌发麻。我才不会让他如意,所以立刻后退两大步,曲膝弓背,长剑直伸,剑尖晃动,这是一个守中带攻的招式,模仿蛇类震慑敌人的姿势。

  如同我对他的了解一样,曹真对我同样很了解,他自然知道我这是故意示弱,不抢攻是为了引诱他主动进攻,而后伺机反击。我学的剑术的特点就是后之以发,先之以至,先把自己置于严密的守势之中,待对手抢攻的时候,迅速作出闪电般的反击。曹真无数次的在我的这一招手下吃过大亏,所以他早就总结出了经验,他谨慎的挺着手中的木剑,在我的剑的攻击范围之外缓缓的移动脚步,围着我绕圈子。

  这小子学精了!不得已我只能猛跨一步,手中的木剑随着身体弹射的冲击力疾刺。曹真这家伙露出得意的笑容,挥剑劈开我刺过去的一剑,而后抡剑朝我当头劈斩。

  这个混蛋,早就告诉过他使剑不是使刀,可他偏偏把剑当刀使,欺负我的力气不如他大吗?我使巧劲牵引,脚步后退的同时用剑尖把他的剑挑开。曹真得势不饶人,趁势抢攻,手中的剑一刻不停,或劈或刺,如同疾风骤雨一般的向我猛攻。

  哼,这种手法就能难得到我吗?我全神贯注,一边小步的向后退,一边把手中的剑飞快的舞动起来,敌刺则打,敌劈则挑,总之不和他硬拼。啪啪啪啪……两柄木剑相交的声音越来越密集,如同许多的黄豆在炙热的煎锅中跳动。

  这种情势看上去我是处在下风,其实不然。孙子兵法上说,克敌制胜的诀窍在于先把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而后再谋求取胜。曹真的攻势虽然猛恶,但他却不知道给自己留后路,我且战且退,以巧制强正是我剑法的特点,看似凶险,实则安稳,后退是为了蓄势,待到他攻势变缓的一刻,就是我反击之时。

  所谓“亢龙有悔,盈不可久”,强弩发出的箭矢虽然强劲,但总有势穷而尽的时候,一个人的耐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始终快速的挥剑。曹真的想法逃不出我的筹算,他无外是想用迅猛的攻击使我出错,这是赌徒的思维,在他这一轮攻击下,我挡不住就是他赢,挡住了他也唯有败退。但是我不喜欢博戏,我喜欢下棋,前者是把命运交给天命,后者是把一切掌控在自己的谋划里。

  史阿在教我剑术的时候就告诉我,对手的攻势越是凌厉,自己就越要冷静。我很有耐心,我相信只要我不慌乱,那么曹真就一定会先慌乱起来。果然,没有多久,我就看到曹真的额头上冒出了细汗,他就要力竭了!我反守为攻,挺剑直刺过去,曹真反被我逼退了一大步。机不可失,我快步上前,向着他的身体扑上去,手中的剑快速的刺击。曹真挥剑格挡,但这只是我的虚招,我轻笑一声,收剑甩臂,将剑像弹射出去的蛇一样猛甩出去,一下子打在他持剑的手臂上。曹真痛叫一声,手中的剑掉在地上。当然,我是控制着力道的,只会让他疼痛,而不会让他受伤。

  曹真疼的龇牙咧嘴,揉着手臂叫道:“你还真打啊,骨头都差点断了!”

  “如果是真剑,你的手臂就被我斩断了。”我笑着在他胸口捶了一下。

  这小子皮糙肉厚,顶多就是有一片淤青,活动一下就没事了。他也没把这点疼痛当回事,挥舞了两下手臂,笑道:“没事,不当误使力气。今天我约了典满去射猎,要是拉不开弓可就麻烦了。子桓,你也和我们一同去吧。”

  说起来我也好久没有去射猎了,这个冬天有点长,大雪肆虐,而刚刚过去的一个月,许昌又发生了一件比风雪还要令人觉得寒冷的大事,没有出去射猎的机会。如今冰雪消融,大地回春,正好出去活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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