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风流妙厨 > 148 活差不多干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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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认识凯丽-休斯以前,某次与石瑞娟一起去烧烤野餐时,刘佳为了点着炉里的固体酒精,可是任由火苗燎着他的手来加热固体酒精,谁叫那破火机拿歪点就连火苗也跟着歪呢?包括石瑞娟在内,当时在场的人都被刘佳“这一手”给惊呆了。

  

      被打火机上的火苗燎了二十秒左右,他的手掌肤色只比先前深了一点,却连层油皮都没破,不吓人才怪呢。

  

      这回动手拆骨以前刘佳当然有洗手,这回可不是用水洗,而是用案台上放着的葡萄酒。他觉得这样正好可顺便给猪肘涂点醋,没错,这味道既酸又涩的尼德兰葡萄酒被他当成醋来用了。

  

      刘佳从猪肘关节骨断口处往里面添了点盐,然后对白袍黑肤的那个厨师头目:

  

      “你们这里有微波炉没有?”

  

      对方马上向“阁下”点头鞠躬。刘佳指了指那六块猪肘骨:

  

      “把这几个东西拿去热四分钟,”

  

      他说着说着忽然“呃--”了一声,因为他想起关于微波炉的某细节:

  

      “没有高火档就热八分钟。”

  

      厨师头目再次向“阁下”点头鞠躬。他是个标准的尼德兰仆人,有强烈的“身为一个仆人”的自觉,即便不理解“阁下”的意图,也不会主动提出疑问。但他并没有动身,因为他不想离开眼前所看情景,反正自有他的手下为其代劳。

  

      拆好骨头以后,刘佳刚才提出说要的“线和针”终于要派上用场了。他先将针在猪肘的皮上扎了好多小洞,每只熟猪肘上至少扎了一百个洞以上,然后用细丝线将无骨猪肘捆成团状,看起来仿佛就是个用棕猪皮卷成的铅球。

  

      他拿了个平底煎锅,往里面倒了半锅玉米油,打算烧一锅热油来烹调这三只猪肘。之前他在这大厨房里只看到有成块的黄油,没他想要的液态植物油,还特意又向厨师头目提出过要求来着。

  

      刘佳要用的烹调方式既非煎也非炸,而是用“淋”的。他左手拿着之前那只“长柄笊篱”。将三只用细线捆成球状的无骨猪肘放在这漏勺上,再用右手的汤勺从平底锅里头舀出温油,然后往猪肘球上淋去。

  

      被他右手汤勺“重点关注”的地方,是猪肘上的肉皮。他根本没打算让油淋到猪肉上,否则刚才捆这肉球时,就会特意留出些缝隙了。

  

      刘佳刚才用针在猪皮上打孔,正是为了这油淋步骤而准备。猪皮一但沾到热油。过不了多久便会被烫得冒起气泡。为了令猪皮带有被煎炸过的口感,又不至于令猪皮过度膨胀。甚至在加热过程中使猪皮外表受损,无论是刚才的打孔,还是现在的油温,都是必不可少的细节。

  

      他这次同样拒绝了来自黑肤厨师头目的“温度计”建议,他不知道尼德兰厨师为何如此喜欢依赖温度计。他凭着调控炉火档位大小,加上从锅中油里这会儿正翻滚着的一小块猪肉渣,就能将油温控制在摄氏一百三十度左右。

  

      猪肉渣是从之前肘骨上取下的,是拆骨过程中沾在骨头上的残肉。如果没有这块肉渣,他也会随便搞点什么没味道的东西到油锅里去。比如说从这会儿正在揉面团,打算接下来压制面条的尼德兰厨师那儿要一点点面。

  

      如机械一般一直重复着淋油的动作,持续足足十五分钟以后,刘佳双手的动作依然没有丝毫走样。拿汤勺的右手还好说,毕竟来回移动会用到各种肌肉,动作变化可使手臂不易感到疲劳。但对于他这会儿至少端着五斤多东西的那条左臂而言,如此持续十五分钟。动作却还没有丝毫走形,就相当惊人了。

  

      当然啦,为此感到惊讶的只是从尼德兰厨师,却不是刘佳本人。旁人不知他“天生神力”,后天又经过刻意锻练,才会感到这般惊奇。

  

      等棕红色的猪肘皮变得泛白以后。第二阶段的淋油步骤就结束了。这会儿要是食用这猪肘,上边的猪皮会给人一种香脆中略带油腻的可口感觉,只需配一点酸甜味的酱汁,就能将不良口感,即“油腻”去除,而显得香脆多汁。

  

      刘佳今天的确打算弄酸甜口味的酱汁,但他对这“尼德兰国菜”的改良却没到此结束。接下来还有第三个步骤--红烧呢。

  

      这会儿依然没太多事情要忙碌,而可以在旁边“学习”的尼德兰厨师,对“红烧”这种烹调方式早已熟得不能再熟。无论这烹调方式是否源自“上国”,无论眼前这位“阁下”是否来自“上国”,在这些尼德兰宫廷厨师眼里,尼德兰这边的“红烧”方式,并不亚于眼前这位“阁下”的“正宗红烧”。

  

      之所以令他们没各自散去的原因,并非对这位“阁下”的身份有多么尊重,而是这位年轻贵宾调配的红烧汁水。

  

      当刘佳拿起案台上放的腌菜玻璃缸时,在场所有尼德兰厨师都这么想:

  

      “阁下终于要用腌菜来烧猪肘了。”

  

      少部分人甚至还这么想:

  

      “红烧以后还要不要烤呢?之前用热油浇了这么久,没必要再烤一回吧。”

  

      这“少部分人”倒是真心痴迷于厨艺,而不是纯粹出于为贵族服务的应付式工作。

  

      刘佳打开装着许多酸白菜的玻璃缸,却没捞出里面的腌菜,而是捞了一大勺酸菜汁。接下来,他对装着酸黄瓜的玻璃缸也做了同样的事情。

  

      以这两种腌菜汁为基础,刘佳调了一款众尼德兰厨师未曾见过的红烧汁。除之前那两大勺腌菜汁以外,他还用同一个大匙舀了半勺“咸猪肘”的腌料。将糊状的腌料混进两大勺酸菜汁里以后,刘佳又取来半勺番茄沙司和半勺砂糖,并统统倒进同一个大碗里。

  

      至于刚才让人拿去用微波炉加热的猪肘骨?在这酱汁里同样能派上用场。刘佳只是想要骨头里的骨髓,他只稍微用了一点力,便用两根指头把熟骨头捏断,然后用小勺将里面那一点点骨髓舀进红烧汁里。

  

      熟猪骨这会儿已不太热了,即便双手不如刘佳那般耐热的人,也可轻易完成这种事情。

  

      至于外边的骨头?难说有用没用没用,象这种几乎没肉的骨头,城堡里养的宫廷猎犬也未必喜欢吃呢。休斯家庄园里养的狗每顿都有肉吃啦。

  

      他原本想往这红烧汁里加黑胡椒,但刚才品尝以后,他发现这东西里面已经自带黑椒,自然无须另行添加了。

  

      之前他觉得尼德兰人配这“咸猪手”食用的酸甜酱汁不够圆润,当时他忽然想起海州菜系里类似的调味汁,于是马上想到可以往原本的汁里加番茄沙司和砂糖。

  

      由于曾与大量腌菜一起红烧,令这尼德兰国菜里带有明显的酸味。纵然额外加了酸甜汁。但依然“酸重于甜”。刘佳增加了其中砂糖的比例,才能令两种口味保持均衡。至于那番茄沙司么。则能令这种均衡水准更进一步,所以就变得“圆润”啦。

  

      由于尼德兰这边的锅子大多都是平底锅,且深度不足,这给刘佳的“红烧”过程增加了一点麻烦。他不能象以往那样静静等待,不能偶尔去翻翻锅里的菜肴,而是得不停用勺子舀起锅里的热汁,因为要不断将这热汁淋在肉上,淋到没浸泡在汁水里的肉上。

  

      当众尼德兰厨师以为“阁下只用腌菜汤”的时候,刘佳又打开两只玻璃腌菜缸。从里面捞出若干酸白菜及酸黄瓜来。这些接下来被他切成片状的腌菜,将在摆盘时用做“咸猪肘”的配菜。

  

      就在刘佳完成他的改良计划,尝过后觉得相当满意,并向身边的同行建议说“大家一起试试”时,这些尼德兰厨师却不约而同地转身鞠躬行礼去了。原因无他,公主陛下凯丽-休斯和她的忠心骑士,即“黑太子”爱德华-休斯忽然大驾光临嘛。刚才背对着大门看“阁下”下厨的仆人们,为了向刚走进大厨房来的“陛下”行礼,自然非转身不可啦。

  

      这“行礼”举动,并不表示尼德兰人多么讲究礼节,其实只是弱者向强者表示屈服而已。行为上看起来虽是人类才有的礼貌,个中心理作用却相当“野兽派”啊。

  

      之前说过要来吃现成的凯丽-休斯。这会儿果然如期而至。小公主这回没与“大姐姐”一起来,她与她的“大哥哥”扯了几句关于石瑞娟为什么不来的原因以后,便磨着刘佳说要开吃了。

  

      这位在“上国”居住时间远胜自己老家的公主陛下,早就被海州那边的美味佳肴给吊高了胃口。现代海州菜系早已突破传统观念,不象过去那般只讲究发挥食材原有风味。当代海州菜系,无论口味轻重者都爱吃。

  

      在这世上,只有极少部分人认为海州菜不好吃。其中不将观点说出者。顶多便是“各花入各眼”而已,属于情有可原,不会被他人笑话。要是特意将“我不喜欢海州菜”这种话挂在嘴边?这种人在王土国可是会被全国各地绝大部分人嘲笑的。

  

      吃惯海州菜的凯丽-休斯,近几天却只能吃到自己老家这边的尼德兰食物。起初的新鲜感一结束,公主陛下便觉得倒足了胃口。之前一听说“大哥哥”要动手下厨,天才小公主她可是感到了发自内心的喜悦之情来着。

  

      至于石瑞娟为什么不来?她今天早午两顿加起来吃得太饱,这会儿没多少胃口,听说男朋友是在试菜而不是干别的,所以没来而已啦。

  

      目前已即将看破世情,极少会真心兴高彩烈的凯丽-休斯,在前往城堡里大厨房里试菜之前,曾数次将“她要去大厨房试菜”的事说给贴身女仆听。她倒不必特意将自己的行程告知自家仆人,只是心情太好非常想说话罢。

  

      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上国名厨正亲自下厨改良尼德兰国菜”这件事,便被凯丽-休斯的贴身女仆传了出去。

  

      这原本只是仆人们之间的闲话,人传人以后,很快便传到国王陛下,即理查-休斯的耳里。当时正与本国首相,即他弟弟约翰亲王一起处理政事的他,一听说这件明显能令他感兴趣的事情,马上便表示“我是国王,改良国菜哪能不经过国王的批准”。

  

      约翰亲王当时向国王哥哥提问说:

  

      “应该如何?”

  

      对于那个明显比自己儿子还要强的“上国贵宾”,即刘佳,亲王陛下的态度可是“矛盾”得很。亲王陛下既觉得自己是崇高的贵族,而这所谓贵宾只是个厨子,就等于是个仆人而已。但面对贵宾的强悍实力,亲王陛下却又感到相当畏惧。因为他了解他儿子,即“黑太子”爱德华的实力,见刘佳能以压倒性的优势战胜爱德华-休斯,作为崇尚个人武力的尼德兰人,约翰亲王他不为之畏惧才怪。

  

      一头红发的巨人国王,即理查-休斯当时表示:

  

      “我是国王,对改良我国国菜当然要经过我的认可。”

  

      于是在凯丽-休斯来到大厨房后数分钟的时候,理查-休斯与约翰-休斯兄弟俩也来到大厨房。国王陛下和亲王陛下出行本就会由大量亲随陪伴,加上一见两位等级更高的陛下光临,而列队出迎的宫廷厨师,将这大厨房内外挤得颇有水泄不通之感。

  

      凯丽-休斯看看四周,然后大声自言自语:

  

      “在家里还带这么多人走来走去,也不嫌憋气。”

  

      她做得这么明目张胆张牙舞爪,明摆着就是想旁人听到她说话。

  

      站在公主陛下身边充当保镖工作的爱德华-休斯不说也不动,感觉就象一个背景板一般。正拿着菜刀在切割“咸猪肘”的刘佳见状不由得暗自偷笑:

  

      “你爸爸是国王嘛,就算他不讲究排场,也会有人怂恿他这么干啦。话说不这么干就没国王的派头啦,你爸他平常到处乱跑时就没人认得他是国王。”(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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