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风流妙厨 > 115 自从我身上中了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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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爱德华-休斯所用的这类双手剑,并不一定要用利刃才能伤人。凭它的重量配合加速度,以及没彻底开刃的光滑剑身,便足以将人砸得筋断骨折了。

  

      有了这样的想法,刘佳便继续站在原地不动。他双臂微微抬起,举到几乎与肩膀平齐的位置。等他的目光与爱德华-休斯对视时,他的右手食指便向“决斗”对手那边勾了勾,示意爱德华-休斯“放马过来”。

  

      见到“决斗”对象的挑衅动作,爱德华-休斯将双手剑举过头顶,然后一言不发地便向刘佳冲了过来。十米的直线距离并不远,穿着全身甲的爱德华-休斯总共还没花费两秒钟,便冲到了刘佳面前,然后便一剑当头劈下!

  

      接下来发生的事,出乎刘佳的意料之外,却在爱德华-休斯的意料之中。

  

      原本想要“空手入白刃”的刘佳,他双手如果能夹住劈来的剑身,凭他的力气当然能稳稳当当地止住这次劈击。但由于亢奋情绪令他判断出错,他双掌合拢的时机没把握好,稍微快了一瞬间,这一合并没成功夹住双手剑的剑脊。

  

      “空手入白刃”不成功的刘佳,被爱德华-休斯用剑身在头盔一侧牛角上劈了一下,将那根牛角硬劈断了。由于这牛角头盔内部有软垫,且刘佳与人动手时习惯咬紧牙关,他虽然感受到明显的冲击力,但头部只痛不伤。

  

      但刘佳左肩与前臂的交汇处,即肩膀上的三角肌,就没有头部那么“好运”了。双手剑劈断头盔上的牛角,然后落到刘佳的肩膀上。由于刘佳没穿铠甲,他左肩上的三角肌被双手剑尖划出一道狭长的伤口。

  

      目睹这种情况的观众里,理查-休斯和约翰亲王两兄弟神色如常,凯丽-休斯则皱起眉头。石瑞娟的神情变化最为强烈,她被这情景吓得惊叫出声。要不是她身边的闺蜜,即凯丽-休斯出手快,一手将“大姐姐”的嘴捂住。这惊叫声肯定会被其他人听到。

  

      小公主这下不为别的,她只是不愿正在决斗的“大哥哥”被人打扰。

  

      与刘佳之前所有战斗过的对手相比,爱德华-休斯的冷兵器实战技术,可是其中最强的人。他可不是一天到晚光懂得到处打猎的贵族少爷,他是一天起码锻炼十小时实战技能的正统骑士。正如他之前所说“佩剑是骑士手臂的延长”,他自己每一剑挥出有多快,攻击范围最远有多少。他早就一清二楚了。

  

      刚才往刘佳这边冲来的时候,爱德华-休斯看到“决斗”对手的姿势。便断定刘佳接下来顶多只能做哪些动作。当他一剑挥出的同时,一看对方的双手开始往上方靠拢,他便看出“太快了,夹不住!”

  

      尼德兰这边没有“空手入白刃”的说法,但有类似的空手对敌招式。久经锻炼的爱德华-休斯在这方面也经验十足。当他断定对方出手太快,“那一夹”肯定会落空以后,他便收回了少许力度,这时候双手剑才刚完成劈出动作里的“初步加速”。

  

      这次手下留情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对方是堂妹公主请回的贵宾。且他很佩服这位贵宾的大力气,所以他不愿一剑砍烂贵宾的脑袋。

  

      等到自己意料之中的情景真正发生,即对手“那一夹”落空以后,爱德华-休斯便顺势稍微调整了施力方向,令原本应直劈对手头顶正中部位的剑身,改往头盔一侧的牛角劈去。这如“电光火石”般一瞬间发生的事情,是爱德华-休斯常年苦练的结晶。

  

      原本他这全力一剑硬劈。或说“砸”下去,能把对手的头盔和脑袋一起砸得稀巴烂。但由于他自己的选择,剑身劈断牛角后力度进一步减弱,他的对手,即刘佳才能逃过这次死亡。相比原本应该发生的事情,刘佳肩膀上那条伤口根本不算什么了。那一划也不是因为爱德华-休斯刻意弄伤对手。而是他刻意留力以后,才让原本还能砍断对手肩膀的力度,只剩下划破对手皮肉的力度。

  

      前文就提及过,爱德华-休斯这柄双手剑的尖端很锐利。加上刘佳又没穿铠甲,象这种剑尖只需稍微用力一划,便能将人体皮肉划出破口。能用皮肤硬抗这种剑尖的身体,其皮肤厚度恐怕得象牛皮一般厚。

  

      懂得团结并使用武器装备。是人类占据食物链顶端的两大原因。团结力量大自不必多说,人类生来没有利爪也没有厚皮,但利用自己的智慧,人类将存在于大自然中的万物当成武器或盔甲,既可保护自己也可攻击敌对目标。

  

      包括刘佳在内许多自命“强者”的人,这些认为“赤手空拳战斗最能体现男子汉价值”的人,其实只是某些雄性天性在作怪。其实就连刘佳也知道武器的重要性,他只是在坚持自己的某些作法而已,并不是真的幼稚到那种地位啦。

  

      剑尖虽然锐利,但由于运剑者刻意所为,剑尖划过刘佳肩膀上三角肌的时候,力度已没有多大了。如此一来,狭长的伤口却没多深,虽然在皮肉被划破的同时已渗出大量血液,但这是大量皮下毛细血管受创的表现,主动脉及静脉,还有韧带其实都没受伤。

  

      就连伤口最近,且表面皮肉极少的锁骨都没受到伤害,更别说肌肉下方深处的各处骨骼了。

  

      发觉自己“空手入白刃”失败以后,刘佳可没有直接当场吓愣。他双手一没夹住劈来的双手剑,身体已下意识地开始往后退。正因为这个下意识动作,落在他左肩三角肌上的剑尖,原本只会划破与落点大小相等伤口的剑尖,却将接触部位给拖出一条狭长的口子。

  

      此刻刘佳身上正在流血的伤口,可算是“决斗”双方共同造成的。

  

      伤口开始往外渗血的刘佳,情绪比之先前更加亢奋了。他甚至没觉得疼痛,刚往后退了才一步,便蹭着剑身大步开始往前冲。

  

      “决斗”双方的距离总共还不到两米,刘佳前冲的速度又快,就在比眨眼还快的下一瞬间,他已将间距缩短到三十厘米以内。

  

      爱德华-休斯一剑落下并划伤对手后,他接下来本打算当胸一脚将对手往后踢开,却没想到对手反扑的速度这么快。当他的身体正下意识要收回佩剑。在他的意识才刚冒出“接下来该怎么办”时,他觉得自己的胸口仿佛被一柄战锤正面击中。

  

      他之所以如此熟悉被战锤正面击中的感觉,是因为“着甲后被人持战锤从正面敲击”,是尼德兰骑士的锻炼方式之一。

  

      伴随着“嗙!”地一声闷响,爱德华-休斯一连往后退了两步。由于对手刚才蹭着他的剑身冲来,倒退走时他的剑尖又在对手身上划出一道伤口。两步后他便再也站不稳,倒在地上往后滑行了将近十米远。

  

      “黑太子”刚才从哪里冲向刘佳。现在几乎又滑回了原处。,面对爱德华-休斯这种穿了全身盔甲的人。刘佳这种天生神力的人全力一拳,才能将爱德华-休斯打倒后滑出十米开外。如果爱德华-休斯刚才脚底能站稳了,这一退顶多不会超过五米。但想将着全身甲的对手打飞出十米开外?别说爱德华-休斯穿了将近百斤重的全身甲,即便他没穿盔甲,想将他打得从空中往后飞出十米开外都不可能!

  

      刘佳冲过去以后贴身全力一击,将“决斗”对手打退到十米以外的地方。他现在并没上前追击,但不是因为“男子汉的面子”,而是因为他正感到后怕。

  

      刚与死亡擦肩而过的他,现在会感到后怕完全是人之常情。至于刚才他“空手入白刃”失败便先后退。被划伤同时又冲上前贴身一拳?这都是身体的下意识行为。

  

      经验丰富的人都知道,当身处“实战”的时候,面对转瞬即逝的时机,“谋定而后动”或“三思而后行”什么的根本不靠谱。这种时候只能靠身体的下意识反应,才能有效把握住时机。无论是搏击还是什么,总之在类似“实战”的情况下,身体的第一反应才最快。

  

      正因为如此。平常坚持锻炼,让神经系统形成某种特殊下意识反应,即所谓的“肌肉记忆”便再重要不过了。“台下十年功台上三分钟”可不是空话,而是经验之谈。

  

      刘佳刚才的后退再反击,或爱德华-休斯原本想做的事情,都是他们两人各自的下意识反应。这种情况下身体反应速度最重要。不过运气也挺重要就是啦。

  

      当刘佳停步不追击,而是开始调节自己的情绪,用兴奋盖过“后怕”时,爱德华-休斯也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穿的全身甲很重,要是没经过长期专业训练的人,穿上这种甲以后一旦摔倒,再想爬起来肯定得靠外力相助。

  

      “决斗”双方又各自站定不动。

  

      刘佳在调节自己的情绪。亢奋渐渐盖过“后怕”的恐惧感。在开始这场较量前不久,他体内已开始分泌大量肾上腺素。除肾上腺素的功劳以外,再加上血小板的凝血作用,他原本在渗血的伤口,现在流血已渐渐止住了。

  

      爱德华-休斯从地上爬起以后,见对手没有追击,之前被对手那记重拳感到惊讶的他,对“决斗”对手,即刘佳的骑士风度深感到佩服,因为正统尼德兰骑士不会主动攻击倒地目标。他见刘佳的伤口不必处理便自行止血,实战经验丰富的他,心知对手此刻依然斗志高昂,但他自己何尝不是一样?

  

      习惯使用武器的人,总觉得看习惯空手打斗的人不顺眼。因为人面对武器时稍有不慎便非伤即亡,在惯用武器的人眼里,空手打斗看起来总有些儿戏的感觉。之前在爱德华-休斯眼里的刘佳便是如此。

  

      而到了现在,此刻在“黑太子”陛下认知里的刘佳,已不再存在任何“儿戏”:

  

      “这个空手与我战斗的上国人很强,这人就象一头猛兽一样,我手里如果没有武器,身上如果没穿盔甲,根本不可能是这头猛兽的对手。”

  

      抱着这种想法,他决定不再使用指向明显的招式,要改用新战术新招式了。

  

      意识虽然依然处于亢奋状态,但之前的经历,令刘佳之前那一点点“大意”彻底消失。他先是责备自己:

  

      “我刚才的确太轻敌了,太轻敌了!我怎么能随便认定自己比对手强?我觉得自己很强是一回事,但不该忘记世上还有很多强者,世上能打的人不光我自己啊!”

  

      然后他很谨慎地构思着接下来的战术:

  

      “小凯丽堂哥这剑两边虽然没正经开刃,但那尖还真够尖,随便划一划血肉之躯就承受不了。象这种半长不短的兵器,挥舞起来肯定要与目标保持一定距离,否则力气很难使全。话说所有双手用的冷兵器都很难攻守兼备吧,一时间毕竟只能做一个动作,只要留神他挥舞的动作,我就能看透对方想攻向哪里了!”

  

      亢奋情绪下的思考,短时间内的思考,难免能有足够清晰的条理性。但对刘佳他自己而言,现在这种状态比刚开始较量时好多了。

  

      就在下一瞬间,他已决定接下来该用什么战术:

  

      “象这种手拿长兵器的对手,我必须和他缩短距离贴身肉搏,距离越近他反而越不容易挥舞这把长剑!”

  

      这时候他觉得那牛角头盔实在碍事,所以顺手将头盔摘下并丢开。

  

      刘佳之所以会选择“近身缠斗战术”,与他最熟悉这种街头打架方式有很大关系。他自己在这方面的实战经验最为丰富,所以不用想太多便有如此选择。他认为虽然对手,即“小凯丽的堂哥”比他过去面对过的对手都要强,但自己最擅长的打法,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依然有效,只不过自己必须比过去任何一架都要更加谨慎。(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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