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龙地传人 > 第二十五章 谨小慎微 心潮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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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挫折能促使人成长,就像树木被剪枝,虽然会留下疤痕,但却能让树木长高。

  经过这场事情,牧星懂得了一个他认为非常重要的道理——粗心大意也是会死人的!

  对于周旺财被坏四儿扎伤这件事,牧星心里其实是非常内疚的,他觉得这件事有他很大的责任,自己没有把钱收好,给坏四儿造成了可乘之机,假如自己把钱藏得隐秘一些,坏四儿不能找到那笔钱,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

  把钱放在那么容易找到的地方,就算坏四儿不偷,村里其他的混混同样可能把钱偷走,也同样可能会引发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许会更加严重。

  粗心大意迟早会导致灾难的发生——那只是时间的问题!

  还有在棋社里,自己要是能再果断一些,也不至于眼瞧着坏四儿拿刀扎了人。

  本来只是因为几百块钱的事情,最后却演变成几万块钱,还有人因此背井离乡的逃难,其实,这件事本来有更好的解决方式……

  对于钱财的处置,就算万万分的谨慎小心都不为过,要是疏忽大意把钱弄没,再想找回来,那就千难万难了。可是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即便有,那个卖药的早就自己吃了……

  周旺财被扎伤的事情也让牧星感触颇深,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周旺财被坏四儿扎伤,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为了救命,只能自己掏钱就医,派出所的所长是他亲戚都不管用,看来法律管不到的地方还很多,许多事情完全倚靠法律看来是不成的……

  ……

  一种感觉可以说已在牧星的心中长期积累,那就是——安全感。

  自从爸爸出事那天起,这种感觉就已经植入他的内心深处,忧虑、恐惧、不安,还有其他的一些说不清的东西,他永远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这种可怕的事情会发生在他家,爸爸是家里的天,爸爸没了,天也就塌了,无忧无虑的童年也被塌下来的天淹没,而现在,他早已经看不见自己的天在哪儿,因为,不知不觉中,他自己已经成为了天——成为妹妹小吉的天!

  虽然在外人看来,这个家是如此的残缺不全,甚至都不能称之为“家”,而在他和小吉看来,他们的家是完整的——只要有相依为命的人在一起,就是一个完整的家。

  其实在上次因为讨要救灾款被村支书家的藏獒咬伤之后,牧星藏在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就被唤醒和放大,以前觉得,虽然爸爸不在了,但村里面都是乡里乡亲,见了面叔叔大爷的叫得都很亲切,应该不会受到欺负。通过“救灾款事件”他才明白,在真正面对利益的时候,一副笑脸能够立刻变成一副冷脸,什么乡里乡亲的都会被抛到脑后,就算是亲兄弟都能反目成仇。

  讨要救灾款,钱财被盗,这些都是成长的疤痕!

  必须要有能力保护自己、保护亲人、保护朋友、不受委屈、不受欺辱。

  “金钱和力量!”牧星在内心深处狠狠的低吼,但要想真正拥有它们,谈何容易,而社会的复杂程度却又远远出乎他的意料!

  ……

  一百六十七块五毛二分,这是现在牧星家里所有的钱。

  “这笔钱一定要保管好,这是目前最为重要的事情。”牧星暗自思量。

  思考了一会儿,然后牧星把一百六十块的整钱用塑料袋包严实,装进一个小铁盒里面,再把小铁盒藏在墙壁上废弃的烟囱里,烟囱里漆黑一片,密布着蜘蛛网,小铁盒也是黑色的,要是不特别仔细的搜查,绝对不会被发现,而且,这样藏钱,一不怕漏雨返潮,二不怕老鼠撕咬,可以说是非常安全。

  现在的这些钱要是能坚持到春节就算不错了,好在猪圈里还有一头小猪,春节的时候杀了卖肉,这样明年开春买种子、买化肥的钱就有了着落,当然,这都是在没有一点意外花费的情况下。

  被坏四儿偷走的钱就别指望要回来了,坏四儿一直踪影不见,只有他老婆在家,家徒四壁,甚至还不如牧星家,至少牧星家的财产情况不是负数,况且就算坏四儿回来有了钱也要先赔偿给棋社老板周旺财,毕竟周旺财所受到的损失比牧星要大得多。

  “天无绝人之路,实在不行就去砖厂装车赚钱!”这是牧星最后的撒手锏,当年他因为小吉生病住院而欠下外债的时候去砖厂干过一段时间,那是实在没辙了,不干的话,那些外债永远都要压在身上,给砖厂装车真不是人干的活儿,尤其是像他这么小的年纪,一天下来,人都累散架了,手上磨出大血泡,而且还吸一肚子砖粉,唯一的好处就是干一天能见到现钱。

  关于“钱”的问题,也只能先这样了,多想无益。

  李兰芳和韩拓在家都已经听说了这事,除了为牧星叹息也无法可想,他们都了解牧星,知道牧星本来就不爱说话,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加无话可说了,知道牧星人没事,所以也就没过来探望。

  ……

  山村的傍晚极为安静,连狗在这时候都不爱叫唤,牧星和小吉晚上只吃了一些棒糁粥,小吉晚上唯一的娱乐就是听小收音机。

  拉开了电灯,牧星把印有皮带内字迹的白纸找了出来,坐在圆桌前静心揣摩,又看了一会儿,若有所悟,他拿起笔来,把这些没有标点的文字按四字一句分出段落,如下:

  宇宙洪荒,

  星似牛羊。

  持吾长刀,

  守吾牧场。

  瀛海之东,

  墨龙飞腾。

  挥吾长刀,

  斩妖屠龙。

  龙披甲鳞,

  宝刀难侵。

  直入龙口,

  击刺其心。

  墨龙带伤,

  鳞甲飞扬。

  觅其踪迹,

  龙之将亡。

  墨龙有肉,

  吾自食之。

  遗力子孙,

  秉承吾志。

  墨龙溺浆,

  其色金黄。

  吾之子孙,

  浴之如汤。

  墨龙有涎,

  其色如玄。

  吾之子孙,

  饮之如泉。

  墨龙有泪,

  无色无味。

  吾之子孙,

  饮之而寐。

  墨龙有精,

  滴水成冰。

  吾之子孙,

  化之身轻。

  墨龙有血,

  可辟万邪。

  吾之子孙,

  溶之入穴。

  墨龙有髓,

  异香扑鼻。

  吾之子孙,

  甘之如饴。

  朗朗太虚,

  幻化无极。

  吾之子孙,

  绵绵不息。

  胸怀天下,

  抱诚守真。

  舍身取义,

  龙之传人。

  这首叙事诗真可谓是气势如虹,牧星轻声念着,不禁感到心潮澎湃。

  “这首长诗是谁写的?”这是浮现在牧星脑海的第一个疑问。

  细细思量这首诗的内容,内容所记述的事情似乎和村里的传说有关,听李兰芳的爸爸讲过,古时候山里出过龙,在村里停留过,还留下一眼泉水,所以村名才叫东龙泉村,这首诗所记述的事情和传说非常吻合,只是看诗中意思,那条巨龙应该留下了不少东西。

  “那位斩杀怪龙的英雄,难道就是自己的祖先?”牧星心中一阵激动和狂喜,他几乎已经能够肯定这一点了,听父亲讲,这条皮带是牧家祖辈上传下来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位英雄肯定就是自己的祖先了。

  可是再一深思,似乎又不对,这头一句“宇宙洪荒”,那是什么时期?难道是盘古开天辟地的时期?要是那样的话,那时候人类还没出现或者是刚刚出现,怎么可能会有文字呢?牧星以前读过这方面的传说故事,知道中华文字是由五千年前的人物仓颉创造而成,仓颉是华夏祖先黄帝的史官,造字之时还出现了异象——天降粟米,夜闻鬼哭。以此来分析,仓颉造字的时候有了农业种植和鬼神的传说,那么“宇宙洪荒”时期应远远早于文字出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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