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迪听闻沈临同意做警署顾问,不由啼笑皆非。-..-不过,她旋即就明白了沈临为什么要这么做,大抵是因为布莱尼特的死亡,他心里是有些不忍心的。
因为沈临签署协议成了警署顾问,所以,沈临有权知晓目前凶案组所掌握的全部案情、线索和证据证物情况。
他坐在案情分析室里,听着杰克介绍案情,暗暗皱了皱眉。
对于警署的定‘性’和现场勘查意见,他颇为不认同。倒不是他有什么直接的证据,而是根据他的直觉——前世作为‘精’英兵王的敏锐直觉。
贝丝和杰克等人断定是“熟人作案”,因为尸检证据和现场表明,布莱尼特在死亡之前与凶手有过搏斗或者说是凶手对她的殴打,尔后才有了致命的枪击。
所以,之前,警署认定是入室抢劫杀人案。但现在的新情况来分析,这不是入室抢劫杀人案,而是表征明显的谋杀案——无论是入室抢劫还是故意谋杀,贝丝等人都坚持凶手与死者是相识或者熟悉的。
杰克介绍完案情,就吩咐哈里夫代表警署通报死者布莱尼特的家属,毕竟,凶案发生接近24个小时了,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警署必须要通报死者家属来认尸及协助破案。过了这个期限,一旦死者家属提出控诉,警署会很难看。
沈临开口拦阻道:“杰克警督,我建议还是暂缓通知死者家属的好。”
杰克皱了皱眉:“沈,案发马上要过24小时了,如果再不通报死者家属,警署就有违规,一旦让家属提出控诉,我们会很被动。”
沈临心道这些m国警察真的是太教条主义了,没错,法律规定是24小时之内通报死者家属,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要通报和通知,必须要在确定死者身份的基础上,如果连死者身份都不能确定,还通报个鸟啊。
在此方面,警局有太多的法子来拖延通报家属的时间——沈临不相信,杰克这些人以前就没做过这种灵活机动的事儿。
但他心里这样想归这样想,却是不能直言的,否则就是对该国法律的亵渎,万一被人抓住话柄就不美了。
他想了想沉声道:“杰克警督,贝丝博士,诸位,我为什么建议暂缓通报死者家属呢?一则,死者的真正身份还需要进一步的核实查证,毕竟她的身份不一般;第二,布莱尼特被人下毒,阿托品慢‘性’中毒,但她却长期没有发现,而明明她每年都有一两次的定期查体……这意味着——下毒的人是她身边的人,甚至有可能是她的亲属!那么,由此,我们是不是可以判断,下毒者与谋杀者有一定的联系呢?”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猜测和推断。可万一推断属实,警署现在需要抓紧做的是暗中调查,而不是打草惊蛇。”
杰克沉‘吟’着,贝丝突然开口道:“我同意沈的意见。杰克,死者的身份还需要继续核实,在不能百分百确定之前,暂时不要惊动华城那边!”
贝丝竟然附和和赞成沈临的意见,既然如此,杰克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他挥挥手,吩咐哈里夫继续核实布莱尼特的身份——其实,这不过就是一种面子话,不过,办案过程一切记录在案,万一将来死者家属起诉,这些都是警方抗诉辩驳的证据。
沈临仔细看着警方关于现场勘查的幻灯片,听着贝丝关于凶手枪击位置、弹着点、逃逸出口等的推理分析,轻轻皱眉道:“贝丝博士,我倒是认为,不见得一定是熟人作案——或者说,凶手未必是死者认识的人。那位出租车司机桑切斯的嫌疑,其实可以排除了。”
贝丝望着沈临,“为什么?说出你的证据来!”
“推翻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其实不难。比如说,如果是熟人作案,那么,酒店的监控录像中,就必然会有‘熟人’进入,但似乎从克林斯曼警长查证的结果来看,在布莱尼特入住郁金香大酒店之后,未曾有人进入过她下榻的房间。”沈临轻描淡写地就指出了问题关键所在。
克林斯曼沉声道:“我们正在考虑是不是酒店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如果是内部人员,就有可能伪造和删减监控录像。”
贝丝点点头附和道:“克林斯曼警长,同时通过机场、火车站、巴士站查证一下,有没有从华城来的可疑人员——尤其是入住在郁金香大酒店或者附近其他酒店的人员。”
“杰克警督,我想去案发现场看一看。”沈临起身道。
贝丝皱眉反对:“沈,现场已经恢复如常,酒店毕竟还要正常营业,你现在去看现场,也看不出任何东西来。”
沈临耸耸肩:“看看又何妨?”
贝丝挥挥手:“随便你。哈里夫,你陪沈走一趟吧,我去追一追弹道检查报告,都这么久了,实验室还没有拿出结果来,这些人都把时间‘浪’费在咖啡和闲聊上了!”
贝丝又开始抱怨警署实验机构人员的工作效率之低了,这显然不是她第一次对此予以非议了,所有的警员似是心有同感,但真正说出口来的,不怕得罪“内务人员”的,大概也就是贝丝一人了。
因为实验室、后勤保障人员都归属于“内务部”管辖,而一般的外警人员是不愿意跟内务部打‘交’道的,尤其是那些“内部调查人员”——这就相当于国内警局的警容警纪纠察人员,或者相当于纪委。
杨雪妮继续留在华美公司跟郑宁国和魏秋华两人谈判。
沈临提出三方合作的建议之后,魏秋华立即给父亲打了电话,魏老斟酌再三,同意参与华美公司与龙腾的合作,但前提是不能投入太大——因为魏家着实不看好这次并购。
魏家认为威尔逊公司和阿道夫酒店根本已经不具备收购的基本价值,这两家企业的财务状况非常糟糕,收购是一回事,但收购不是目的,目的还是要盘活这两家企业,而要盘活,那就需要不间断地大资金投入——在这种项目上,会占用太多流动资金,不利于魏家企业的长远发展。
至于郑宁国,沈临的新提议倒是让他心头一动。
到了这个时候,他也能看得出,龙腾方面对于合资公司控股权的某种坚决姿态,其实控股权在谁手里、董事长由谁派出不是最关键的,关键的是不能让华美公司对新公司失控。如果是吸引魏家进来,以郑家和魏家几十年的‘交’情作为基础,两家联手肯定会对龙腾这条过江龙产生有效的制衡。
若是龙腾有任何“不轨”的行为,两家股权相加,行驶否决权,会将龙腾驱逐出去。
而在资金量上,如果按照40%、35%、25%的设置比例,以五千万美金作为并购资金总量的话,龙腾需要投入2000万美金,而魏家和郑家两方统共需要投入3000万美金。这种投入来说,郑宁国觉得还是太大了,魏秋华也是这种态度。
可如果减少己方的资金投入,两方所占的控股权就大为降低,让龙腾占了绝对控股权,按照该国的法律制度,将来两家在新公司的话语权其实就形同虚设了。
郑宁国和魏秋华‘交’头接耳,互相商量着。杨雪妮面带笑容望着两人,不动声‘色’,保持着异样的沉默。
龙腾不缺钱,不要说区区两千万美金的投入,就算是五千万美金全部由龙腾出,也不会有任何问题。况且,龙腾的真正目的是借壳上市,只要成功在这个国家上市融资,区区几千万美金又算得了什么呢?
但很显然,魏家也好,郑家也罢,在资金上都不是很宽裕,否则,郑宁国也不会煞费苦心地要邀请龙腾入伙了。
即不想出钱,还想占控股权,这姓郑的倒是打的好算盘。杨雪妮心里冷笑着。
收购两家本土企业统共需要一个亿左右的美金投入,当然,这不是一次‘性’的投入,而是分批投入。郑宁国的意思本来是注册一家合资的壳公司,依托壳公司背后的母公司,实现对威尔逊和阿道夫的收购。
可不想,龙腾这边实在是财大气粗,竟然一开口就是五千万美金的注册金额。
杨雪妮心里暗笑,这其实也是她的一种谈判手段。如果郑家和魏家想要降低自身投入和资金风险,那就必须要在股权结构上进行让步。而说实在话,只要龙腾占有了超过新公司半数以上的股权,那就算是郑家和魏家联手,龙腾也不怕。
当然,不是说郑家和魏家这样的企业就拿不出几千万美金来,而是两家不愿意投入这么大,造成资金紧张和风险。
郑宁国和魏秋华商量了半天,这才勉强达成共识,魏秋华转头望着杨雪妮笑道:“杨总,我们认为呢,其实作为一家专‘门’用于并购的壳公司来说,5000万美金的注册量是不是太大了?毕竟,接下来,我们还要陆陆续续源源不断地投入资金进去,用于盘活两家企业,所以,我们的意见是降低注册资金量……”
杨雪妮笑着回应:“5000万美金的注册量还大?不瞒郑会长和魏总,我们龙腾在m国的分公司,注册资本都在5000万美金。我们三家大企业合作组建新公司,这可不单是壳公司,也是日后维系我们三家合作的基础和投资平台。今后,对威尔逊和阿道夫的注资,也需要通过新公司来实现,资金量如果太小的话,很难引起m国市场投资者的关注,失去了我们龙腾并购这两家企业并借壳上市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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