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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府里,阿希已经收拾妥当,只等着北笙再带回点什么好东西呢,可这会儿却见其双手空空,不禁觉得空欢喜一场:“小姐,你不是出去置办东西吗?怎么什么都没带回来?”
“祖母给了那么一大笔银子,明儿出府需要什么你自己买就好了。”北笙并不说明实情,免得这丫头嘀嘀咕咕。自己则换上早起的那一身罗裙,重还女儿打扮。一切成竹在胸,心里的烦闷早已消除,只是事情琐碎的很,需要抓紧时间。
打发了阿希去和小翠道别后,北笙独自潜进后院马厩,还好,周凌霄在那老实等着。看得出他很是焦虑,坐卧不宁,丝毫不见平日的稳重。
“表小姐。”见北笙来了,连忙起身,面带欣喜却又难掩不安。
“都妥了,明天你早些时候出府,然后直接去天和轩找他们的少主韦梓聪。我已知会他了,韦公子会为你打点好一切。”北笙告知道。
周凌霄有些吃惊,他知道天和轩,他曾给夫人和小姐驾车去过那个雕梁画栋的地方。虽没有机会跟随入内,但仅凭那气派不凡的门头和门口停留的镶金镀银的马车,里面什么样子就可想而知了。听其他马夫们议论,说那韦家少爷家大业大不说,还文采斐然俊朗非凡,乃是状元之才,多少名门闺秀千金小姐施以重金,想与之结交都不得。其中有若一二人家若能结识韦公子,他们的马夫会沾光得意。北笙是将军府大小姐的身份外界根本无人知晓,看她平日在府里的待遇,不想都知道她不可能在天和轩消费,不禁好奇她凭借了什么,竟能结交到那里的少主。
北笙似乎看出他的讶异之色,嫣然一笑,道:“我与韦公子是旧识,你大可放心。明天到天和轩,你直接告诉下面的伙计,说你是胡翰胡公子派来的识马人,帮天和轩前去骥城寻马的。到时候,他们自会带你去见他们的少主。”
听闻北笙计划之周密,周凌霄不禁心生佩服,连连点头。
“还有一点你记住,对外你要保密自己身份,免得生出什么事端。”周凌霄此去时间较长,难免提及来历,北笙叮嘱以防万一,“还有,此去途中,你也不能再叫周凌霄,你更名。万一我那边暴露了,你就用你的新身份生活。”
说话间,北笙从袖中掏出一封加了印的信笺:“这个你拿着,要是我回不来了,将这个交给韦公子,他会想办法给你接出小翠。后面的路,就要你自己走了。”
听到这,周凌霄膝下一软,径直跪在北笙面前,“表小姐大恩,在下无以为报!”
北笙将信塞给周凌霄,待他揣好后才扶他起来:“你大可不必这般,你能成全我,我已知足的很了,快快起来。”随后,北笙又细细询问了周凌霄的情况,并牢记心中,以便明日报到时应付核对。临别前,北笙更又给了他一笔数额不小的盘缠,再三推辞后还是让他收下了才罢。一切了然后,周凌霄一事便告妥了。
次日北笙一早起来就去和老夫人夫人辞了行,便带了阿希出发。二人从偏门出去,门口已有有北笙提前雇好的马车等待。上了车,一开始在城里的时候,阿希还显得很兴奋,但出城不久便倚在包袱上睡着了,直至马车行停在城外四十里开外才被北笙叫醒。
“小姐,什么事啊?”阿希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秋天的日头总是让人多眠。
“你和我下车走走,车里闷的慌呢。”北笙舒展着胳膊,说道。
因为离京城还不是很远,所以这里人口还是比较密集,不远处就有一个村子,路边正有一片柿林。秋意正浓,熏得柿子都泛着醉人的黄,看起来好不可爱,引得阿希直想去摘上两颗尝尝。
“阿希,你等等,我有话跟你说。”北笙拉住阿希,避开车夫,小声道:“待会儿会有人来接应,你且放心跟着她,她会一直陪着你,到了灵月庵后她也会陪着你。这一叠信是给府里的,你照着日子托人送回去,让她们安心。还有这一封,要是我有什么万一,你拿着这封信,就让陪你的那个人带着你去见孙翊馨,她会按信上给你安排。”
“小姐,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不和我一起吗?那你要.....你要?”阿希看着北笙笃定的眼神,知道自己猜对了。当下阿希也明白了,什么外出祈福都是幌子,小姐这是要偷溜出府,她要去报仇。
“你且记住,我叫胡菡,是叶将军的远亲侄女。记好了,切莫说漏嘴了。”北笙拉住阿希的手,一再叮嘱。
此时的阿希早已泪眼婆娑,要是她早知道北笙不能一同前往,她是不会去那个荒凉深山的。再一想,北笙这次偷偷随军出征,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这就是她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以后的路又会是怎么样......至此,她竟哭出声来。
“好阿希,事已至此,你不要哭了。你且按计划去灵月庵,好歹也得求神保佑我不是。等我回来,一定请哥哥们说情,给你指个好婆家!”北笙一面安抚阿希,一面四处张望,探寻孙翊馨的到来。
约莫一盏茶后,孙翊馨红衣黑马,从东边驰骋而来,身后裙裾飞扬,猎猎作响。孙翊馨身后跟着一个女镖师,相貌并不出众,打扮也普通,却因习武之人独具的英气显得十分精神。
将阿希交付好后,北笙拿了自己准备的包袱纵身跃上女镖师的马,和孙翊馨二人扬鞭而去。途间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北笙换上男装,之后二人有说有笑径直策马奔向军营,行至遥遥可见军旗的地方才下马。
“馨儿,这次谢谢你了。”北笙双拳相抱,诚挚谢过。
“什么话?这个拿着!”说毕,孙翊馨从怀中掏过一个锦囊丢给北笙,“有用得着的地方,拿着这个玉貔貅,天和轩和精诚镖局的人随便吩咐!”
江湖之人,杨柳依依,不舍不离的举动自是免了。互道一声保重,二人便分道扬镳。
北笙步行到了军营,依规办事,身份核查完毕之后被分到了越骑营,正如她所愿。越骑营司搜索、突袭、追击,乃一部之精锐。开心之余,唯有一点不甚圆满,二哥叶晟智也在越骑营,虽说一营有七八千人,但短则数月的征战,长达数年的征战,二人相见再所难免。心中只好暗自琢磨,日后一定得低调行事,别没到北方就先被发现了。
到了越骑营的营帐,负责管事的兵士却给了北笙一个意想不到的打击。
“去找马正,他负责你们杂役队。”兵士听了北笙的介绍之后不加考虑道。
“杂役队?我朝不是辎重混编吗?怎么会有杂役队这种编制?”北笙不服道,毕竟她这番辛苦前来可不是做什么杂役的。
“嘿!你这小子话怎这么多话?你当我们越骑营是什么人都能进的吗?看你这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样子,你们这些军备处来的有几个真材实料能上阵杀敌的,还挑肥拣瘦的!实话告诉你,我们越骑营专门弄这个杂役队就是安排你们这些人的,快该干嘛干嘛去!”兵士不屑的斥道。
忍!忍!你现在是周凌霄,不是叶北笙!
“是!”北笙紧咬牙根道。
出帐时,低头暗恨的北笙竟险些冲到一人,幸好那人避闪及时,才没撞上。抬头一望,那人也正在望她。只见这人二十四五的年纪,眉目如画,面容清秀俊逸,一副十足的书生相貌,只是这高大壮硕的身材和被日头灼成的麦色肌肤显露了他习武之人的身份。略打量一下这人穿着,是个兵吏无疑,再看其神色不羁狂傲,青天白日军营之中身上竟散这幽幽酒香,应该来头不小。
这人唇角轻扬,眼神散忽飘转,一贯善于识人的北笙竟看不出其意思。挑衅?轻蔑?示好?亦或其他?好像什么都不是,好像又什么都有一点。既然看不透,也就不再琢磨,道了歉后便匆匆离开。
那人进帐后,北笙转到帐篷另一侧,稍作停滞,只听里面戏笑道:“校尉,你说说,就那呆子还敢在我们越骑营挑肥拣瘦!”“就是说,这些派兵的怎么搞的,来的这几百号人里竟没几个用的上的!”......
原来他就是越骑营校尉,二哥叶晟智那个喜怒无常的顶头上司卜鸿是也,不禁暗自庆幸刚刚没惹出乱子。这时想想去杂役队也挺好,上战场前起码可以和他们越骑营的人远一点。
拖了周凌霄的福,经层层调遣分配,一开始北笙就光荣的做起了马夫。白日装卸押运军备物品,兼程赶路,扎营后还要喂马看马继续工作。纵使北笙自幼习武强身,底子不错,但让一个从没做过粗活的姑娘做这些男人的活,对她而言还甚是辛苦。为求独宿掩饰身份,她主动请缨夜里看管粮草。行军条件本就艰苦,因此夜里只能以天为庐以地为席,蜷在干草上休息。好在白日辛苦,夜里虽苦寒,倒也睡得着。
十多天后,原本秋高气爽朗朗暖日的天气突然转阴,夹杂的下起窸窸窣窣的点点细雨。正所谓一场秋雨一场凉,行至白马城时雨是停了,可是到了夜里,即便加了夹衣也难敌凉意。因为粮草附近见不得火光,其他人围火而眠时,北笙几乎每夜睡到一半就会冻醒。
睁开眼睛,粲然星光感觉离自己格外近。娘亲是不是就曾在这样的夜晚,抱着自己倚窗等候自己的夫君呢?那时自己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被寒意催醒,娘亲的怀抱该有多温暖呐......
想到这,北笙不觉鼻子酸楚,泪蒙双眸。霍然起身,拿过花枪。夜月之下,披盔戴甲,端缠崩杀,刺抽抡扎,穿点挑压,红缨翻转,宛若舞花。
一套枪法舞罢,看看不远处的兵士,他们还在沉睡。北笙收起枪,环绕张望一番,并无异常。此时身上已出了一些小汗,趁着暖意赶紧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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