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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的舞姿,鸟的自由,水的清凉。让这样的情感在身体里游走,在脉络里飘流,一种幸福不言自明,一种快乐荡漾心头,一种热情不请而至,一种温暖不用等候。
不管以后将如何结束,人生终将走到尽头。不想失去,不愿溜走,虽然时间可以会让我们走得不能太久,就像那首歌唱到的一样:毕竟我们相聚过。缘起缘灭,有些注定却可以打破,只要我们的心依旧,不管走多远,彼此的牵挂也会到白头。人生总有谢幕的一天,我们都会有老去的时候,不管心被沧桑如何洗涮,但深情依然满怀。因为不再年轻,所以珍惜拥有;因为经历岁月很久,所以感慨真情。因为真诚的同走,撒下的必然是生活里最美丽的芬芳。
很感激在这个世界上,有你这样的一个人,你不在我的身边,你也并没有为我做些什么,但我却希望,你会过的很好,长命百岁,幸福安康……
也很高兴有过那样的一份感情,纯净而又绵长,在这纷繁复杂的人世中,有这样的一个朋友,值得你去祝福,去思念……
总会在每年的某一天,遥想几声孱弱的啼哭。比如今日。
我所遥想的,是我自己初临人世的那几声微弱的报道。好可笑的事情。哪有一个人,能清晰地记忆自己的第一声啼哭?可我真的是这样在想,在每一年的这一天,想得尤其强烈。
我不能想象,在亲戚们的回忆里,我,在那个冬日的正午,披着一身妩媚的阳光,不肯睁开眼睛,细弱地犹如小猫一样的哼叫,传递给妈妈的,是什么消息?
几十年过去了,妈妈始终没有正面给我答案。没有幸福的回忆,也不曾听见低低的叹息。一个做了母亲的人,把那个神圣的时刻,竟然藏得严丝合缝!可我又分明感觉,她其实把什么都告诉我了,只是方式与众不同。
小时候,日子过得真苦。菜不见油腥,饭不见米面。我的个子倒是一点没耽误成长,脸色却是蜡黄依旧,小小的年纪,苍白的如同一张纸。谁见了,都叹息:这孩子,先天不足啊。这样的议论,现在想想,当年多像一记重锤,敲打在妈妈的心上。我只是记得,每年的这一天早上,妈妈总会像变戏法一样,给我端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细碎的葱叶飘在汤水上,像绿色的船队就要远航。偶尔,还会在碗底卧着一个荷包蛋,筷子一触,金红色的蛋黄就羞涩地溢出来。到了中午,家里一定要多一个菜,不是蒸的干鱼,就是煎的小杂鱼,运气好的时候,还会有罕见的炖带鱼。于是,家里的孩子都盼着过生日,特别是我的生日。因为我的生日,这几样好吃的总不会少,更不会忘记过。
天长日久的,我习惯了这样的待遇,觉得这是做孩子最该享受的。至于妈妈为什么要让我吃面条,甚至努力的要我沾一点鱼腥气,自认为不过是沿袭着古老的习俗,面条下、鱼腥里的祈愿,有很多迷信的意味。
麻木的接受,麻木的应付着,伴着我长大离开了家。
尽管不在妈妈身边了,她也知道我不会再为吃一口面条跑回家,妈妈还是会一直惦记着,准备着。开始的那几年,我尚未成家,一个人在外地工作。到我生日那天早晨,妈就跟我爸一个劲念叨着:不知道她吃了鸡蛋面条没有?还有鱼呀。随即催促着我爸给我打电话。等我辗转接到爸爸的电话,妈妈的嘱托已经被中午的阳光捂热了。结婚以后,妈总会在前一天就通知我,好像生怕我慢待了自己。在妈妈眼里,日子怎么好过,这一天必定也是要吃鸡蛋面条要吃鱼的,似乎永远不可更改。最近几年,她怕我嫌她年年这么唠叨着我不爱听,就让我妹妹以电话或是短信提醒我,曲线坚持着自己老套的做法。
妈妈已经快到70了,许多往事她记得不再清楚,唯独这一天,妈记得一点不含糊。我常常觉得,那个午后我闭着眼睛的第一声哭叫,虽不嘹亮,却是深刻在妈的记忆里,不曾随着岁月老去。这种奇妙,我喜欢静下心来冥想,慢慢陶醉直至泪光朦胧双眼。
人生有那么多的时刻永远无法复制,这种缺憾,说不清该去淡忘或去忧伤。我出生的时候,据说妈妈身体很是糟糕,家里的人都担忧她能否有力气生下我。也许,新生命即将诞生的喜悦给了妈巨大的力量,我平安降临人间了,只是比平常的孩子显得瘦弱和娇小,连发出的第一声啼哭也充满着无力的娇气。妈落泪了,家里人怎么也劝不住。每每看见我瘦弱的样子,她就觉得心里不安,眼睛里就满是淡淡的愁绪,望着我,半天不语。这个时候,妈在想些什么呢?
一次和朋友在咖啡厅小坐,一杯咖啡在手,朋友聊起她的儿子成长的点滴往事。朋友说:无论什么时候,我都忘不了儿子出生时的样子,特别是他的第一声啼哭。儿子的第一声啼哭,是我一辈子的希望和牵挂。说到此处,我们俩眼中都是泪花。我想起了妈妈,忽然间就明白了,几十年里的这一天,妈妈何以不忘,何以在我的淡漠里重复着一个永恒的动作。
有一天,即使我两鬓斑白,只要妈妈在,妈妈的耳边就一定还响着我的那一声啼哭,绵绵不断,长青不老。
对感情的尊重应该是这样:开始的时候要端庄,不要轻率,否则你在对方心中就不会很珍贵;结束的时候要理智,不要恋恋,不然对方会更加骄傲自己的吸引力,你在人家心中就更没有份量。分手如同结束一场宴会,美味已经吃完了,剩下的都是些残羹剩饭,不走何待?是否一定要让自己倒了胃口才肯离开?
给别人留一些空间和留恋,就会给自己增加一份魅力和吸引。看过用手捧水的小孩吗?凡是两手张得越开的孩子捧水越多,那些合住手掌,生怕自己的水漏掉的,最后反而什么也剩不下。爱情也一样重在无形而有形,让对方感觉到你很爱他(她),这就够了,没必要表现得卑恭到窒息,好像对方是你的太阳,离开了人家你就失去了人生全部的意义,就没办法呼吸和生活。爱情只是人生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此而已。欲擒故纵,爱不仅需要投入,还需要技巧。
后悔在感情中一文不值,没有人会为别人的悔恨而感到歉疚。让别人感觉可贵的是你的博大和深沉,而不是你的浅薄和软弱。正在享受爱情的女人可以做做依人的小鸟,一旦当爱远去,你必须象个女强人一般表现得若无其事,如果你不愿意就此被人看轻的话。
感情和婚姻不是一回事,也并非一个为另一个的必然继续,起码很久以来都是这样。感情是可以任意欣赏的挂在美国百老汇品牌专柜中的貂皮大衣,而婚姻是你手头现有的可以御寒的棉袄。这么简单的道理许多人就是搞不懂,尤其不少女性,她们硬是觉得天上的白云一定可以掬在手中做成漂亮的衣裙。王子王子,哪有那么多的王子!
人生需要浪漫,也需要现实。不懂浪漫的人生必定是缺憾的,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该爱而不敢爱,等到行将就木的时候心中难免有隐隐的遗憾。而不懂现实的人生一定是凄凉的,当自己最终从梦中的彩云跌落到人间的尘埃时,一定会身心交瘁,伤痕累累。每个人都会做梦,不同的是聪明人知道苏醒,而傻瓜将一直做下去。
选择在感情中是有用的,而在婚姻中作用不大。因为感情是用来愉悦身心的,什么东西合胃口就选择什么,好比自家游,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婚姻是单位组织的团队游,路线风景都是事前规定好的,你只能跟着随大流,没有多少挑拣空间。有人以为只要婚前多多慎重仔细挑选就可以幸福一辈子了,我想他(她)一定还不理解婚姻的实质,婚姻不是百米赛,而是马拉松,鬼才知道在这漫长的路上会有什么意外。交个法院民庭专管离婚的朋友,让他告诉你究竟什么才是婚姻。
现代离婚的人群中可能有童养媳,但更多是当年的宝哥哥与林妹妹。相信永恒的人应该每天蹲在民政局和法院门口各等半小时,仔细观察进进出出的风采飞扬和面沉似水的人群,一个月后,你会成熟四十岁。相信美好,但是不要相信永恒,最起码不要指望永恒。往最好的方向去努力,但别忘记最坏的打算。
幸福和做派无关。花50元结婚与花50万结婚,实际效果没什么两样,婚姻持续的时间和金钱几乎毫无关系。可是越来越多的女性天真地以为男友对自己的爱情会与他送给自己的结婚戒指的价值成正比,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能送得起100万元钻戒的男人对老婆的重视程度很难比得上早晨蓬头垢面慌忙走进厨房整好饭菜端到老婆面前的男人,起码通常的情况下是这样。
有位同事抱怨老婆与他的约法三章:不准当官;不准发财;普通就行。我听后肃然起敬,多么聪明的女人!不少女人喜欢逼她们的男人去摘月亮,可是她们忘了,月亮上是有嫦娥的。多数男人爬不到那里就掉下来摔得鲜血淋漓,少数幸运儿到达目的地后大都不愿再回来陪原来的黄脸婆。青春寂寞无人伴,悔教夫婿觅封侯。活该。
人类的愚蠢在感情和婚姻中表现得一览无余,从古到今几千年来翻来覆去犯的就是那几种雷同的错误,说了几万遍,还是乐此不疲,这只能说明,当论及感情时,人类离自己的祖先多么得近。
痴情不是错,但要看准对象。对梁兄痴情无可厚非,对西门大官人痴情就没有必要。我经常不明白那些因被人抛弃而痛不欲生者,发现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离开自己真的就值得那样伤心?难道不该因为及早发现他的真面目而庆幸?难道一定要等走进婚姻的殿堂后再弄到不可收拾才算圆满?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
生活中许多人喜欢照镜子,以便发现不足加以修正以臻完美。可是在选择伴侣的时候很少有人这样做,她们总是热衷于给对方提条件照镜子,反而忘记了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谁。人贵有自知之明,正因为有自知之明的人太少,所以才显得可贵。
没有一种东西可以无限制地发展,感情也一样。当火烧到最旺的时候离灰烬就为期不远了,当爱达到天昏地暗的时候离失望也为期不远了。爱可以亲密,但最好不要无间。离得太近,看得太清往往不是好事,适当的距离可以延长保质期。
做得再难看的馒头也是可以充饥的,做得最漂亮的石头却不能果腹,看问题看人都要抓住实质,抓大放小,不要在表面和次要的东西上纠缠不休。常见有些人斤斤计较于对方的衣着、长相、个头、学历、家境、*等无甚紧要的东西,唯独对对方的人品和彼此之间的爱情视而不见。买椟还珠者比比皆是,还常常自以为是。
年轻的时候爱在脸上,只要漂亮其他都无所谓。中年的时候爱在身上,开始讲究一些品味和内涵。老年的时候爱在脚上,只要对方能陪伴自己走完平静而充实的人生,其他已经不需要太多。
说自己不好色的男人有三种:一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一种是脑袋或身体有病者;一种是伪君子。正常的男人没有不好色的,不过君子可以转移或压制住自己的不当情感,小人则泛滥成灾。
许多人之所以在情场上一败再败是因为她(他)总认为自己会是一个例外,会是那个中五百万的幸运儿。许多人不是看不清事实,而是不愿意相信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如同一个红了眼的赌徒,总以为下一把自己就一定会赢,结果连裤子也当了。
理想的爱情其实应该象正负电极一样,一碰就燃起火花。摩擦起电也可以有火花,但需要不断努力运动才能保持电性。当运动慢下来的时候,电流就会渐渐减弱,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靠死乞白赖死缠烂打赢来的所谓“爱情”是靠不住的,和一个人生活在一起与爱一个人不是同一概念。
明显失当的判决是不能服众的,同样,明显失当的婚姻也是很难幸福长久的,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傻瓜毕竟是少数。任何超值的享受都要付出代价,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三寸丁的武大郎一定要娶如花似玉的潘金莲,别人也没有办法,反正他时刻准备好了以名誉和生命作为代价。般配般配,不是一般怎能相配?!不怕鲜花插到牛粪上,因为这样的鲜花最终往往会被路人摘走。?
家庙前有一块开阔的场地,是人们时常聚集的处所。
据老辈人讲,早些年,村里人祭宗拜祖,迎生嫁娶,都要在那里举行一些仪式。逢年过节的秧歌舞台,自然也搭在家庙门口的大影壁旁。
解放后破四旧,家庙里的牌位等一干物品,凡与“四旧”有所关联的东西,全部被扫地出门。宽阔亮堂的家庙,便改作了学堂。庙前的场地理所当然的成了学校的操场。
操场,在几代小村人的眼里,这里不仅是他们童年快乐的天堂,还是他们生息与共、沟通交流、快乐成长、相伴一生的难忘乐园。这里,有着一代又一代小村人快乐的时光。
上学前,放学后,课间操,晚自习,操场成了孩子们玩耍、游戏的大本营——弹球、推圈、摔四角,跳绳、踢毽、捉迷藏,砸桃壶,鹰抓兔,丢手绢,打篮球,走地、搞六、憋茅子,登拐、顶牛、跳皮筋……数不清、玩不烦的童年游戏。
操场上,当然也有属于大人们的时光。开会、纳凉、说笑话,习武、打牌、唱秧歌……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村里驻上了解放军。解放军帮着村里把操场建成了灯光篮球场。一到晚上,操场上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劳动之余的村民和操练之余的解放军,便展开激烈的篮球比赛,全村男女老少乐呵呵的围观。
现在想来,操场上最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晚上放露天电影了。那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们不但不知道什么是电视机,就连电灯泡的灯光也是难得一见,看电影就更是村里人最奢侈的享受了。
那时,丁家庄村里有驻军,驻军又有发电机。丁家庄自然粘了解放军的“光”。上级部队的放映队时常过来慰问战士和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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