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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原来如此。”店老板点点头,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只是心里却在撇嘴,大陆几万年的历史鞋子一直都是那样,也从没听谁抱怨过鞋子穿着不舒服不方便。眼前这个武士这样一改,两只鞋子不一样,穿起来肯定不会舒服到哪里去。至于方便就更是扯淡,原来只要随便拿起一只穿在脚上就行,改了之后还得先区分左右才能往脚上穿,然后还得扎鞋带,不仅没有方便反而更加麻烦了。
喜欢标新立异的人店老板也不是没有见过,但大多是在鞋子上画些图案,比如猛兽、花卉什么的,再出格一些的会打个眼儿挂些骨头、宝石之类的。像眼前这位武士弄得这样不伦不类的他还是第一次见,不仅难看,穿着还麻烦,估计只有精神有问题的才会穿这样的鞋子。
秦武阳也是人精,怎能看不出店老板心里的想法,不由得替他那狭隘的眼光感到悲哀。我这给你指出一点黄金大道,而且一点专利费都不收,你还不领情。
算了,看来该当达拉斯的人民们无法享受地球科技成果的好处。不再纠结于这个问题,秦武阳问道:“多久能给我做出两双这样的鞋子来?”
顿了顿,秦武阳再一次强调:“要一模一样的!”
虽然极不赞同秦武阳的拙劣设计,但是开店做生意的从来没有把生意往外推的道理。沉吟了下,店老板说道:“样子变动有些大,想要做的一模一样恐怕只有店里最好的鞋匠才能做得到,仿做一双估摸着怎么也得一个饭间(十个小时)的时间才行,两双的话您得等明天来拿了。”
秦武阳点头道:“好!明天这个时候我来拿!你看需要多少定金?”
估计了一下用料,店老板问道:“您这两双鞋子想要什么材料来做呢?”
想了想,秦武阳笑道:“就中档的兽皮吧,嗯,要透气性好点的。”
“好的!三套普通布料武士服,三十个红晶币,两双中档皮料鞋子,一百个红晶币。您看……”店老板一边在账本上记着,一边说道。
“等等!”秦武阳喊停了老板,问道:“两双鞋子一百个红晶币也不算贵,毕竟用的是中层魔兽的兽皮嘛,但问题是我没有拿到手啊,万一我付了全款到明天我来拿鞋子你不认账怎么办?一般定做东西不都是只先付一部分定金的吗?”
闻言,店老板的脸色立时显得有些尴尬:“按一般规矩是那样的,但是你这鞋子真是,真是有些,嗯,非同凡常。”
仔细斟酌了下,面对着一个三级野武士,店老板终究没有说出“很丑”俩字,他接着小心翼翼地说道:“万一您下了定金,但是突然遇到了什么急事离开了托斯乌蒙城,给您做好的鞋子,别人又没有您的眼光,看不出里面的妙处,怕是要砸在小店手里啊!”
嗯,明白了。这老小子虽然说的含蓄,但是秦武阳怎么会听不出他话里的意思。混江湖的今天风光无限明天身首异处是常有的事,这老小子是担心自己付了定金从这个店门走出去之后,万一碰上事,活不到明天这个时候来拿鞋子。而自己定制的鞋子又如此的标新立异,除了自己恐怕没有任何人会要,鞋子做好了却卖不出去,从而折了本。
秦武阳的脸色顿时有些不好看了,“老板,你这话里的意思可是不怎么吉利啊!”
店老板勉强陪笑道:“是小老儿嘴臭,大人您实力高绝自然是洪福齐天。只是我这小本买卖,还请大人您体谅。”
看店老板那苦着脸的样子,秦武阳也不再多说,想想也是,自己去永夜馆找个小姐还几百个红晶币的小费往外扔呢,没有必要跟他计较这几十个,为了这点小钱在这磨叽浪费时间实在很不划算。
想到这里,秦武阳自嘲地嘿嘿一笑,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气了,难道是手中不富裕,钱荒闹得?是不是有必要再去搞一笔横财?嗯,值得考虑。
掏出钱袋数好货款,又多数出是个红晶币,秦武阳扔到柜台上,说道:“得,不跟你计较了。记得嘱咐好鞋匠做鞋子的时候多用点心,十个红晶币是大人提前赏他的!”
放下钱,秦武阳提起装衣服的包袱转身出门,身后店老板急忙喊道:“大人,您稍等一下,小老儿给您写个凭证!”
秦武阳出门上马,看着店老板说道:“不用了,你的脑袋就是凭证,我的意思你懂了?”
说完,秦武阳轻轻一磕马腹,径自走了,他还要去寻一家武器铺子买上一柄匕首。
看着秦武阳身影消失,店老板只感觉脖子上凉飕飕的,拿了秦武阳留下的那双做样版用的功夫鞋,转身向后院走去。刚走没几步,停下脚步想了想,店老板回身从柜台里拿了五个红晶币,才又向后院走去。还是给鞋匠五个赏钱吧,也好让他做得用心些,否则真出了差错,恐怕自己真会性命不保。
武器铺子很好找,就在市场的另一头。
随便找了家铺子,秦武阳便处理了缴获来的两把武器。武器的主材料——铁,是不值钱的,但是里面掺加的晶粉值钱,因为传输斗气和魔法的需要,两把武器都是掺加了晶粉的。
经鉴定武士剑掺加了不少红晶粉,卖了五百个红晶币。魔法杖除了红晶粉之外竟然还掺加了少许黄晶粉,比武士剑要值钱一些,卖了八百个红晶币。这还是武器铺子里找了诸如,磨损了、折旧了等接口一再压低的价格。
但对于秦武阳来说,无论如何这还是不错的收获,毕竟无本的买卖嘛。秦武阳满意地揣好钱袋,便开始一一试手武器铺子里的各色匕首。结果很令人失望,没有一柄让他满意的。不是拿在手里轻飘飘的感觉不到一点重量,就是弹指一下声音清冽的好像随时要断的样子,跟自己的冠军刀完全无法相比。
重量的要求,秦武阳的想法很简单,反正自己身体指数高,二百斤的匕首拿在手里与一根草没有啥区别,那为啥不挑个重一点的呢。那样玩远距离投射的时候,就算一下子没射中要害,凭借高重量带来的巨大惯性也能将人砸个跟头,摔个七荤八素的。
至于质量,当然不能太脆,万一不小心卡在骨头里,稍微一用力折断了那还怎么玩?他可不想像李寻欢那样藏一身的飞刀,用完一把立即拽出一把。很酷,也很拉风,但是很不现实,你是如何做到挂着满身的飞刀还能潇洒自如地喝酒把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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