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克以为自己死了,当他第一醒来的时候他还是这么想的。
但当杜克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发现他自己躺在一个铺了柔软麦秆的床上,麦秆上甚至还铺着一层层麻布。
他发现自己不仅躺在床上,床边上还有一个女人。虽然女人年龄有点大了,穿着麻布,但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她就是穿着麻布也比许许多多穿着丝绸的女人还漂亮。
杜克当然不知道,沙虎不仅知道她穿着麻布漂亮,其实什么都不穿的时候更漂亮,只是那个时候他会有点,腰疼。
杜克本来还想继续装死,但穿着麻布衣服的妇女已经高兴地喊了起来:“他醒来啦。他醒来啦。”
看来这个女的不仅漂亮,而且一定照顾过病人,甚至是和他一样的病人。
“砰”门被大力推开,杜克艰难地回头,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这个意向不到的人竟然是沙虎。
沙虎笑着走了进来:“哈哈,你这个狗崽终于醒来了。杜克,你不是我见过命最硬的人,但绝对是我见过心最恨的人。”
“怎么是你?这是怎么回事?丽莎了?丽莎怎么样了?啊......”杜克想要弯腰起来,却因为疼痛而只能躺在床上。
这个人当然应该是沙虎,因为此刻杜克不仅在沙虎家里,而且还正趟在沙虎的床上。
“放心,这两天丽莎一直陪着你,不眠不休,我把她,哦不,我让人把她打昏了,她本来身体就弱,再这样下去会彻底垮掉的。”说道打昏时,沙虎咧着嘴,就连脸上那倒恐怖的疤痕都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为什么要救我?”杜克充满了疑问,但无疑这个问题的确是个问题。
“说实话,当你朝自己腹部捅下去的时候,赢得了我们的......尊重。”沙虎对自己向一个小孩说出尊重来感到不解,“所以我们决定把丽莎带走,而你当时看起来也就是个死人了。最主要是丽莎抱着你不肯放手,顺便我们也就把你稍上了。”
“丽莎没事就好。劳烦您给我疗伤!”杜克看着眼前的罪魁祸首,他觉得自己实在不应该说感谢,但看着眼前的救命恩人他还是表示了感谢。
“嘿,主要是你小子命大,你本来就比较虚弱,这一刀刺下去其实也没有多深,刀拔出来连肠子都没有流出来,这几天也主要是修养。”杜克实在想不通一个沙盗竟然在家里能够这么喋喋不休,因为沙虎又在肚子上比划了一下“你可不知道秃头曾有一次被人划了一刀,那个肠子都流到骆驼鞍子上了,花花绿绿的,幸亏当时我们回来的快,沙巫费了好大的劲才救了回来。”
“给孩子说这些干啥?”妇人拧过头瞪了一眼沙虎。
“嘿,就是说说嘛,秃头现在不生龙活虎的?”
沙虎不仅没有生气,甚至还有些欢喜。因为就连杜克这个大难不死的病人也都能看出来那一眼中的柔情和蜜意。
———————————————————————————————————————古兰德是北面一小半被似乎是无边的沙漠包围,而另一半则被荒凉戈壁裹挟的盆地。此地的祖先们从高耸入云的斯卡圣山脚部挖了上百公里的暗沟解决了地表水量蒸发的问题,将雪水引入到盆地才形成了目前的古兰德。而人们为了躲避高温,这里的房子不是盖在地表上,而是从地面上掏一个大坑,再向坑的四壁掏出空间来,作为房子起到了冬暖夏凉的作用。当地人将这叫做地窝子。
这里的人当然是强盗。但看他们在村子里的样子,你就会发觉他们不仅不是强盗,甚至只是隔壁会被老婆拈得满院子跑的怕老婆的软蛋,这是杜克伤复后推断出的一个结论。
当然你要是真把他们当成软蛋,或许他们就会顺手捏爆你的蛋蛋。
年轻就是好,杜克你的恢复简直是个奇迹。这是沙虎经常看到才两个月杜克就已经精力充沛活蹦乱跳时说的一句话。作为病人的杜克当然得到了较好的救治,他不用干活,不用抢劫,甚至不用干哪怕是力所能及的一些活。但当有一天他发现自己活蹦乱跳后,他不得不接受自己已经沦为奴隶的事实。生病的奴隶可以是病人,但伤愈的奴隶却只能是奴隶。当然有点特别的是,他不是属于一个人的奴隶,而是属于一群人的奴隶。
一群人的奴隶当然得为一群人努力干活,这是沙虎把杜克交给秃头看管时,秃头理所当然的想法。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对于这样人口稀少村落。人们一旦接受了你,并没有人会动不动从你身上取出某个零件,尝尝它的味道,当然前提是你得好好干活。
所以当杜克还在睡梦里啃肥的流油的匹格肉的时候,爱割鸡鸡的秃头一把推开地窝子的门,把杜克从床上提了起来,“嘿,起床了。快去劈柴!”杜克觉得自己的上眼皮如同被施了重力术一样,几乎提不起来,但是秃头举起的明晃晃的斧头让杜克顿时眼睛如同被施了明眼术一样清醒。
劈柴对杜克来说,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至少他从五岁开始劈柴已经劈了六年了。但是给十五个人家劈柴火,仍然足够让他从早上忙到晚上,事实上这些活足够让每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崩溃。
杜克尝试过各种方式消极怠工,他愿意干活,但没人愿意像个奴隶一样干活。
不让吃晚饭。这是一个更好的偷懒的理由。
不让睡觉。好吧,这是明天睡懒觉的理由。
拳打脚踢,沙虎的婆娘艾琳娜会指着秃头的秃头数落他半天。
但是秃头很快就找到了收拾杜克的办法:不让见丽莎!
或许总有人和会和一个人有天然的投缘,更或许是一直没有孩子的艾琳娜触动了母性的神经,艾琳娜对丽莎有种近乎母亲般的溺爱。
看着丽莎渐渐快乐起来的面容,这也是杜克留下来的理由。
为了能每天见到丽莎,每天快点让该死的秃头把从地窝子撤到地面的梯子再放下来,杜克不得不挥汗如雨。但是当杜克被埋在沙子里进行秃头所谓能强身健体的治疗时,看到丽莎被艾琳娜带过来,脸上带着笑。杜克每一天都会从愤怒而突然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熟能生巧,本来杜克觉得自己砍了六年柴已经掌握了很多窍门了,可是现在杜克却体会到了更多的诀窍。如何配合腰身挥动斧头,如何根据柴火的纹理切入,如何避免斧头的反震力度,所以刚开始一家人只有一小捆柴火,但是半年后每家一天的柴火杜克只需要半天就能搞定了。
杜克能搞定柴火,或许秃头搞不定。但幸好秃头不用搞定柴火,他搞定的当然不是硬邦邦的柴火,他搞定的当然是软绵绵的女人。
男人搞定女人实在有很多种方法,沙虎用害怕搞定了艾琳娜。但显然露丝不需要男人的害怕,露丝更喜欢一种硬邦邦、沉甸甸的东西,那当然是银币。不,或许金币会更好。
有一天,当露丝的大腿第四次缠住秃头时,秃头突然觉得自己的柴火有些疲软。
他兜里还有足够多的银币,可是银币能搞定一个女人,却据对搞不定自己身上的柴火。
秃头突然觉得自己地窝子里面那张三年都没换过麦秆的床实在不错,甚至比这里用柔软的丝绵填充的被褥更让他怀念。
当然更然他怀念的当然还有杜克,他今天在这里已经缠绵了三次,时间足够久到中午都没有吃饭的杜克因为饥饿而休克。
于是一撇头集中生智的说:嘿嘿,露丝,今晚的月亮好圆啊。我得看看杜克把柴火劈完了没有。
“今晚的月亮没有一个圆的,你看大月亮缺了一半,小月亮只有一个眉毛。”露丝促狭地捏着某个地方说道,“我不知道杜克有没有把柴火劈完,但显然我得柴火确实已经劈完了。”
当秃头提着秃头匆匆赶了回来,却发现杜克不见了。”
杜克去哪了?
杜克此时当然埋在沙子里和丽莎在一起。
“杜克,你为什么每天都不要命的劈柴啊?你看看你的手,长了多少手茧。”丽莎当然看不见,但有些东西不用看,比如丽莎此时正抚摸着杜克的手掌。
“不会啊,我觉得越来越轻松啊。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很累,但是当我掌握的窍门越来越多的时候,才发现劈柴根本不是一件多累的事。”
“骗人,艾琳娜大婶说你一天劈得柴都比大人几天劈得多。”丽莎把杜克的手掌贴在了自己的脸上。手掌很粗糙,但丽莎的脸却非常细腻。
“哎,真的。真的,越来越轻松啊。”杜克虽然已经明白了一些男女之间的事情,但显然还没到明白和女人谈论真真假假的问题。
“骗人,艾琳娜大婶说就是一个大人也吃不消这样的活了。”
“哎呀,是真的真的不吃力了。”杜克说的是实话,但显然只要是个女人往往更喜欢听情话,听假话,甚至是谎话。
杜克说,丽莎,把我的手放下来吧,我手上的茧子很硬的,比柴火都硬。
如果杜克是捆柴火,丽莎恨不得把这捆柴火劈成两半。但显然杜克只是平平淡淡的一句话已经将丽莎的心劈成了丝丝缕缕。
“我一直很好啊,艾琳娜大婶对我很好的。不过我今天听到秃鹰和沙虎聊天的时候说到你了。”丽莎不再纠缠转而说出重点。
“哦?怎么说的?”杜克懒洋洋地把脖子扭到一边,因为丽莎的头发垂到了他的脖颈,他觉得有点痒,甚至痒得有些心慌。
“秃鹰说你吓了他一跳。他看了你砍柴的姿势,也想不通你是如何能够一直用最小的力气劈开一根*的柴火的。”
“呵呵”杜克又把脖子扭了回来,他发觉如果不让这一缕头发继续痒着他,他真会心慌。杜克笑了笑“这可是我小时候赫尔若大叔教我的法子哦。他可是白银骑士了,秃鹰怎么可能看懂了?”
“赫尔若大叔要是在该有多好啊?”丽莎说着就躺到了杜克旁边,提到赫尔若大叔悠悠地转过头来凑近了杜克。赫尔若大叔是她和他之间的秘密,为了防止别人听到,丽莎将脸凑得足够地近,虽然这里并没有别人。
杜克看到丽莎的脸在月光下更白,更莹润,一缕发丝撩到杜克的脸上,丽莎的眼睛是看不见的,但杜克却觉得丽莎的眼睛看到了他的一切,甚至是他的心跳。
杜克突然觉得胸膛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于是,杜克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今晚的月亮好圆啊。”这是杜克第一次撒谎,杜克觉得自己已经背叛了骑士忠诚的信条,杜克有些纠结。
“是大月亮圆了呢?还是小月亮圆了呢?”丽莎虽然看不见,却也转过头,将脸对准了天空。
“呃,是大月亮圆了。好亮!”对男人来说,有些东西生来就会,比如吃奶,比如.......撒谎。杜克当时不知道这或许是他背弃骑士信条的开始,但杜克总归有些心慌,于是杜克决定提前结束今天的沙疗,将丽莎送回去。
当杜克背着丽莎往艾琳娜大婶家匆匆赶回的时候,碰到了匆匆找来的秃头。
秃头见杜克背着丽莎,首先松了一口气,却没料到立即又生了一口气。
因为杜克一见他就挤眉弄眼地给他说,秃头,今晚的月亮好圆啊。
幸好生气代表自己还活着,虽然秃头觉得自己实在快被气死。
第二天见识到杜克竟然徒手从高达六米的地窝子墙上爬上来的时候,秃头决定给杜克额外安排其他的任务:从现在起,每天早上从沙漠里砍一棵胡杨回来。
杜克听到傻了眼,要知道他每天砍的胡杨都是用骆驼从沙漠里拖回来的。他不是骆驼,他更清楚的是,沙漠里有一种沙蛇,当然不是前几天提着刀要砍他的沙蛇,而是一种真正的蛇。
沙蛇有一种奇怪的本领,它们为了对抗巨大的温度的昼夜差,进化出一种能力,它们能够将自己的表皮肌肤石化,就像一截真正的石头。但是当有猎物经过的时候,它们埋在沙里的头瞬间会弹出并咬住猎物,喷射一种毒素。这种毒素并不会致命,致命地是它会让猎物表面很快正真的石化。被石化的猎物当然不能逃跑,沙蛇就会用坚硬的牙齿在最薄弱的地方敲出一个洞,然后慢慢享用被炎热的太阳烤熟的猎物。沙漠里有很多吃腐食的动物,但沙蛇却是唯一吃熟食的动物。
幸好,沙蛇的猎物个头大都和他们的嘴差不多大。
但看着秃头得意的眼神,杜克并没有反驳。
事实上,保持沉默,往往都是从一千次徒劳地反驳后学会的最宝贵的经验。
沙漠离的并不远,杜克接过秃头递来的干粮去地快,回来地也不慢。
当大月亮刚刚升到天空的时候,杜克已经拖着一棵胡杨离古兰德只有几百米了。
秃头就在附近的一个小沙丘等他:“这就是你砍的一棵胡杨?”秃头特意在一棵上加重了语气。
“当然,虽然看起来它像一截胡杨,但我确定它是单独的一棵胡杨!”杜克认真说道:“你又没有说是多大的一棵胡杨!”杜克也在一棵上狠狠地加重了语气,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杜克带回来的胡杨小得可怜,准确来说就是一小截胡杨。秃头当然知道沙漠里有些胡杨就只留下一小截来。这种胡杨驼队当然看不上,但却成全了杜克。
秃头摸着光头笑了笑,“既然你偷工减料,那好,我要求你今后每天把拖来的胡杨劈成柴火给沙虎老大送过去。”
“没问题!”杜克看到这截胡杨高兴地笑了,心想,今后我可以在大月亮升上来前就见到丽莎了。
随后的一个月在大月亮升上来前杜克的确每天都能见到丽莎。但过了一各月后,他见丽莎的时间反而越来越晚了。
当然不是因为他越来越懒了,或者力气越来越小了。而是因为他从最小的开始挑起,剩下的胡杨越来越大,而他也不得不越来越深入沙漠,毕竟驼队把离得近的大胡杨都一棵棵砍掉了。而越来越深入沙漠,则代表着他碰到了越来越多的沙蛇,杜克很苦恼。沙蛇的毒素当然不能石化一个少年,杜克并不为此苦恼。他苦恼的是,沙蛇的猎物往往会靠近胡杨行动,而沙蛇明显会将猎物整个石化,整个当然就包括猎物的*。
沙蛇明显是个好猎手,但显然绝对不是一个好厨子。所以你绝对不愿意闻到那一个个奇形怪状的小石头里的味道,尤其是当你因为好奇拿起来看过一次之后。所以因为好奇忍不住看过好几种小石头的杜克,现在听到石头都想吐。
但他还是得去。他每次背的水越来越多,拖回来的胡杨越来越大,幸好沙漠里虽然难走,但他已经掌握了如何利用沙漠的地势使自己可以节省最大的体力,如何使用最小的力气来拖动胡杨,他甚至会用砍刀将胡杨剃掉表皮,削成圆柱状,在沙漠上滚行。
直到半年后有一天,秃头颓废地从露丝那里回来后,看着杜克拖来的胡杨突然怀疑是不是有一头地行龙在帮他托运。不然就是两头骆驼也无法将之拖来,于是第二天他决定跟踪一下。
然而一条好消息从天而降打乱了他的计划,或者说这条好消息打乱了所有人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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