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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初期,资江河畔的临资口镇出了桩异事。
两个关系很铁的年轻读书人,一日颇感无聊,遂结伴寻乐。途经临资口镇后边的老娘庙,忽见烧香磕头者络绎不绝,大门前一片香烟缭绕。两人纳闷,此庙一向冷冷清清,怎么突然就火了?问之,则曰:近来常见庙里红光接天,有人发现是菩萨显灵,遂广告众人,谁知前来求子求福消灾避难者,无不心想事成。老娘庙遂名声大躁,十里八乡信众趋之若鹜。有一老妪还振振有词,说是庙前香炉里的隔夜香灰甚是灵验。次日,这二人遂起了个大早,刨了许多香灰,按老妪指点用贴身内衣抱回,装在一只收藏了多年的黑色陶罐里,只待有了好的花籽来种。没想到,数天之后,盆里兀自生出绿芽,月内长大,竟蓬蓬勃勃了一丛,但这草木特别,无人能识得品类。抱了去镇上找老花工请教,花工也是不识。恰有星海大师云游经过,又请教大师,大师还是摇头。其中一王姓书生却说:“久闻大师能扑卦预测,不妨占这花将来能开几枝?”大师命另一个人取一个字来,那人乃欢场熟客,随口说一个“秀”字。大师说:“花是奇花,当开六枝,无土而生,三月而亡,四枝同株,两枝来朝,奇景异色也。”
后花开果然如数,但形状类似牡丹,又类似玫瑰。且一枝蕊为红色,一枝蕊为黄色,一枝蕊为白色,一枝蕊为紫色,极尽娇美。主杆以下,另有两个骨朵,远看玲珑剔透,近看如琥珀初成,妙不可言。一时消息传开每日欣赏者不绝,莫不叹为观止。两个朋友自然得意,尤其王姓书生更是珍惜,供养案头,亲自浇水施肥,殷勤务弄。不料某日醉酒,夜半醒来忽觉得该去浇灌,竟误把房炉子上的热水壶提出,结果花被浇死。此人悔恨不已,索性也摔了陶盆,生病睡到。
说来奇怪,就在此人睡倒的次日,家人来报,主人回娘家待产数月的媳妇昨夜诞下一婴,女婴面色粉嫩,肤色洁白,全然不似刚离母腹之婴。更稀奇者,该女婴四枝掌心各有不同颜色鲜花一朵。王姓书生惊喜之余,打开小女手脚光看,果然,红、黄、白、紫,花色栩栩如生,娇美之极。震惊之余,问及产妇,女人含笑告之,产女之夜,梦见一株鲜花入怀,之后便闻婴儿啼声,云云。书生大惊,却不露声色,立即打开襁褓,只见女婴*上再添两株骨朵花蕾。
王姓书生惊魂未定,忙去找摔坏的陶盆,陶盆碎片竟不见踪影,去找星海大师,人说大师已云游。想起那日大师偈语,想必尚有下文,遂给小女取名王伶秀,自此视若掌上明珠。
十六年后,这天,年过半百的王秀才一大早就坐船去了长沙,两个儿子听说父亲不在,早饭都跑得不见踪影。王秀才的老婆是个虔诚的教徒,这段时间也不知何故,早出晚归,整日在镇上的小教堂里诵经。
偌大的家里,只剩下闺女王伶秀一个人。
其时,已经快满十六岁的王家大小姐刚离开私塾,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她不止一次独自站在自家的吊脚楼上,凝视着清澈的资水汇入浑浊的湘江,看着点点白帆随着波浪滔天奔涌而去,认为自己的未来一定是踏着波浪、披着彩霞,一路涛声不断,入洞庭,过长江,出大海······其实,这些美丽的憧憬并不是这个未出闺阁之门的大家闺秀所能想到的,而是源于她在私塾结识的异域同窗秦川。
秦川比她大两岁,生在江浙一带。他是怎么到的临资口镇,秀秀也说不清楚。只知道自己和他同窗了一年,离开私塾后,秦川几乎每天都要来她家门口转悠。因为小伙子身材魁梧,长相殷俊,随便往哪里一站都是一道风景,因此不但成了镇上的名人,也深得王家人默许,至少对他经常的不期而至没有反感。
因为去绣坊的时间尚早,秀秀便不由自主在临江的窗口徘徊,心口却仿佛有个小兔子在突突地跳个不停。平心而论,他是喜欢秦川的,因为秦川不但说一口音韵别致的吴音软语,更让她动心的是他那高大的身材,天文地理几乎无所不知的头脑,缠着王秀才要继续读书,就是受他的撺掇,他告诉秀秀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好像还提到他父亲是江湖人士,他很小的时候随父亲到过欧洲、日本等地,所以在她看来他的言行一直有征服世界的气魄。这才是彻底征服王伶秀的原因。
王伶秀离开私塾那年已年满十五岁。虽然她整日里穿着的是深蓝色斜襟上衣和肥大的直筒裤,一双大脚穿在同样是深蓝色为主的绣花鞋里,但是,布衣掩盖不住她的天生丽质,蓝衫下露出的那截雪白娇嫩的脖子,特别是青葱般的手指,凝玉般的肌肤在粗布的衬托下,更是美不胜收。秦川好多次凝视着她,呼吸不畅,奔流的血液似乎滚烫起来。
临走的最后那天,秦川约王伶秀在临资口镇渡口右侧的杨树林见面。
“秀秀,真的就这样走了?”秦川看着她急切地问“是啊,我都念完了嘛,先生说他这里的书就这些,要我找别的更高级的学堂去的。”秀秀认真地说。
“那我怎么办?”
“你才来一年,我都在这里念了四年了,你继续念吧。”秀秀露出好看的小酒窝说,“就这么办吧。”
“可是,可是,我,我······”秦川语无伦次。
“哪来那么多可是,你你怎么啦?大男人一个,说话这么不干脆。”秀秀翘起好看的嘴唇,扬了扬柳叶眉说。
谁知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秦川冷不丁将她一把抱住,呼吸急促地说,秀秀,不要走,我不能没有你。不能。*的喘气声让秀秀大吃一惊,有点害怕,但她没有动,她不知道怎么办。长到十六岁,还没有男人这么抱过自己,她只感到心快跳到口里了,呼吸也急促起来。秦川见她没有挣脱,拥抱她身子的双手更加用力,透过*的衣服,这个来历不明的男人开始从她的背部到细腰再抚摸到了她的臀部,没有想到的是她的腰肢和臀部的比例反差如此强烈,几乎一手能掐住的腰身细软无骨,臀部的比例至少是腰身的两倍,那是什么感觉?紧实而圆润,臀部下是紧绷而结实的长腿;秀秀的粗布蓝裤看似宽松,其实很薄,秦川的手几乎感觉不到麻布的多余,那种温软立即传到了掌心,他的身体里一种火热的东西立即翻滚起来,不谙世事的大小姐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脸红到了脖子根,吓得不知所措,不由自主地闷哼起来,秦川见状,毫不犹豫地扭过头,把她那两片粉唇*,舌头横冲直撞地挤开她的贝齿······想起那天的光景,秀秀总是忍不住脸红心跳。心里一遍一遍骂自己,说自己是大家闺秀,怎么能想*邪之事,可是,骂过之后,脑海里老是不断出现那天的情景,让她无所适从。她不知道今天他会不会再来。
临近中午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秀秀立即下楼来到大门口。
“秀秀,你好吗?”秦川额头上冒着汗说。
“不好不好。”秀秀故意嘟着嘴立着眉说。
“怎么啦?怎么啦?”秦川不明就里,眼睛睁得大大的问,人也挤到了她的跟前,边问边用手指指指戳戳她的家里。秀秀不知他要表达什么。
“你这个坏人,不是君子。男女授受不亲,你欺侮我!”秀秀瞪着他的眼睛说,脸上仍然没有笑意,但可以看出是撒娇般的嗔怪。
秦川似乎才明白她说不好的原因。他刚才手指指着她家里是问家里人哪去了,往常不是老看见秀秀爹捧着一本古书端坐门口。
“爹爹一早就出去了。”秀秀说。
“那不请我进去坐坐?”
“不行,先生说男女授受不亲,何况你还是那么坏的一个人,我怕······”秀秀面带笑容意味深长地说。
“怕什么?”秦川瞪着眼睛盯着她,眼睛里一团火在燃烧,“我又不是坏人。”
“怕你坏了我的名声啊!”秀秀抢白他说。
秦川开始知道秀秀爹不在家,内心阵阵狂喜就一波一波地袭来。他清楚眼前的王大小姐善良、温顺但是机智、有主见。可是,自己实在太爱她太想他太需要她了。
“王大小姐,你可是咱们临子口镇有名的才女,你的贤惠是远近闻名的,我想你该不会把一个登门拜访的同窗拒之门外吧?”秦川看上去一本正经的样子,虽然他穿着当地少见的竖领排扣蓝色学生服,但是仍然伸手抱拳,向王伶秀行了一个打躬古礼。
王伶秀噗嗤一笑,继而也抱拳还礼了,说:“学兄远道而来,光临寒舍,真是蓬荜生辉。学弟这厢有礼了,来了岂有不请进之礼。秦兄,请吧!”说完,两人对视哈哈大笑。把秦川请进门,王伶秀特意到大门外望望,除了几个过路人,街坊大都没有现身,她放心了,关上大门,拉着秦川的手朝自己的闺房走去。
临近中午,街上的行人很少。
王伶秀上楼的时候顺手关上了他家那张带着铜环的大门——也是镇上为数不多的带铜环的红漆大门之一。
王家的大门不常开,镇上的人都知道。
家里没人,秀秀在木质楼梯上一步一蹬,长腿弹性十足,脚步急促中带着惊喜,跟在她后面的秦川及时捕捉到了这一信息。一步一趋地跟着上楼,秀秀肉肉的臀部在他的头顶晃动,好几次让他心跳不已,好几次他都忍不住有伸手触摸的想法。
可惜楼梯太短了,想法还来不及实施,已经上到二楼了。进了秀秀的闺房,秦川发现,这是一个不同于一般女性布置的房间。房间不大,四壁都是由泛着桐油光泽的精致的紫檀木板镶嵌而成,临江的一面开着窗户,木格的雕花窗户外糊着白色的皮纸,斜对着窗户左边是一个古朴典雅的梳妆台,靠窗是一张八仙桌,右边是一张普通的雕花大床,床上是藏青色的棉被,连床单都和棉被都是同一色调,让秦川想起秀秀平日里的穿着,藏青色特别深地映入了他的脑海。只有一只绣着鸳鸯蝴蝶的红色枕头,不合时宜地搁在一边,麻质蚊帐原色呈现,整个屋子给人干净整洁的感觉,特别是空气中弥漫的淡淡的似桂似莲的香味,秦川找不到原因。他认为那是王伶秀独有的体香。
进了房,秀秀热情招呼秦川在临床的八仙桌旁边坐下,给他递了一杯茶,自己就倚窗站在八仙桌和梳妆台之间,傻傻地看着秦川喝水。
“秀秀,你看着我干什么呀?”秦川喝了一口水,额上的汗珠依然细密有致。
“哦,我在猜你今天在干什么?怎么不去上学?”
“学堂没意思,要不是家父管得严,我真不想去了。我想拜你为师”秦川说。
“为什么呀?读书挺好的呀。我记得我在的时候,先生不是经常表扬你吗?况且,我怎么做得了你的老师?”秀秀不解地问。
“是吗?你倒是记得挺清楚的。”秦川笑着盯住秀秀的眼睛说,“你难道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你能做我的老师的。”
“不知道!我哪里知道。”秀秀眼睛看着天花板,坏坏地笑着说,“我那么笨的一个人,哪里知道男人心里想什么?哪里做得了别人的老师。”
“哈哈哈”秦川终于抑制不住地站起来了,说,“不知道吧,今天就让你知道。”话没说完,王伶秀已经被他揽入怀中,背部被他紧紧地抵在梳妆台边沿。
时令已是初夏,江南的天气已经有了几分闷热。当两人的额头相抵的时候,或许是期盼或许是害怕,秀秀的脸红得更是厉害。两只手握成拳头抱在胸前,仿佛随时抵御外敌的入侵。秦川粗壮的手臂抱住她的肩和腰,雄壮的腰和大腿高墙似地压向丰满柔弱的女子,或许是感觉到了他即将征服的力量,秀秀的心狂跳不止。
“你想干什么?你不能欺侮我的。”秀秀的声音小得只有她自己能听到。
“你说什么呀秀秀?”秦川的呼吸让秀秀的鼻翼痒痒的,“你刚才不是说不知道男人的心里吗?我今天就让你知道,让你知道,秀秀,好吗?”秦川开始额头抵着秀秀的前额,因为秀秀害羞的缘故,她的头一寸一寸地埋到了他的胸前,这样,秦川的嘴几乎是对着她的耳朵在说悄悄话了。说完,他毫不犹豫地*了她经络分明因激动已经变得粉红的耳垂。
耳垂被男人含在嘴里,王伶秀全身一麻,天啊,怎么会这样,她在心里惊叫着。
早上爹爹出门后,她就在期待他的到来,虽然那天小树林的亲吻让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快乐,但是秀才老爹的教诲她还是谨记在心的,女子要三从四德,男女授受不亲,不能做出败坏门风的事等等。
所以,她的想法是能见到秦川哥哥,和他说说话,让他抱抱,或者他要强行亲吻自己也不生气吧,但绝对不能让他看出来自己多么渴望和快乐。王伶秀自小的性格是,宁愿付出某些代价,但绝对不主动放弃自己的尊严,让别人掌握自己。性格决定命运,她的这一性格,奠定了她未来争强好胜的命运。
秦川开始时含着她的耳垂,接着是贪婪地*她的耳廓,然后得寸进尺地把舌头伸进了她的耳朵,那忽热忽凉的呼吸声,加上那肉呼呼温湿的舌头直往耳朵里钻,秀秀只有昂起头大口喘气的份了。原来握成拳头的小手不知何时已经从秦川的腋下伸到他背上,反扣着他的肩膀了。
秦川抱着朝思暮想的学妹,心里有种得偿所愿的感觉。吻着她的耳朵,只感觉她全身在颤抖,他不想伤害她,但是自己实在太爱她,舌头从她耳洞里转移到她的耳背她的发际,秀发被他弄散开来,那种似桂如莲的香气更加浓烈,秦川内心的小兽更加为所欲为,他和她的脸贴在一起了,那种发烫的感觉进一步刺激了他,他悄悄睁开眼睛,只见怀里的女孩眼神迷离,他刚想伸嘴过去亲吻,冷不丁女孩主动地转过头来,笨拙却又不容置疑地一口咬住他的嘴唇,然后是拼命地搜寻他的舌头,狼吞虎咽地吸允着······近午的阳光明亮而清澈,初夏的江边柳色已经变成深绿,一年一度的桃花汛开始后,从资江的上游有无数竹排顺流而下,沿江各码头都是他们的停靠点,驾驶竹排的人称作排牯佬,一般都是狂野干练的无牵无挂的青壮年人,因为在放排的季节,遇上恶浪险滩,发生竹排被打散,驾排人落水而亡的事那是家常便饭。因此,这些人把生死看得很淡,只求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竹排靠岸后,也出现过排牯佬打家劫舍,劫富济贫,*民女的事。临资口镇是湘、资两水汇合处,是三湘四水有名的码头,明清以来就有小南京的美称。像王秀才这样当地的大户人家对排牯佬没有什么好感,因此出门的时候,总不忘告诉闺女关好大门,小心使得万年船。
俗话说女大不中留,王大秀才眼中的乖乖女,自在小树林被秦川这混小子点拨春心之后,怀春之态日愈一日。今日趁秀才外出,混小子乘虚而入,一顿言语挑逗,抚摸乱吻,让大家闺秀王伶秀差点乱了方寸。就在她拼命吸允他的舌头的时候,他的手已经鬼使神差地伸到了她的胸前,挤开妈妈给她的红肚兜,满把满把地抓揉起来,可怜的秀秀哪里受得了这般催化,一个激灵,忽地吐出他的舌头,喉咙里发出一声大叫:嗷,嗷!又猫一样地尖叫:不,不,不能这样。谁知秦川是情场老手,手掌稍微变换了几下姿势,怀里的女人就停止了反抗,变成抬起头喘气的小绵羊了。秦川没有就此罢休,抚摸她前胸的手立即顺势而下,先是在她两片丰满的臀部上停留了片刻,立即滑溜到她的大腿深处······不行,不行,不可以的。秀秀终于奇迹般清醒过来,连忙去打他那只手,模样恐怖极了。秦川吓了一跳,赶忙抽出手来,双手伸到女孩背后紧紧抱住她,万分急切地说,秀秀,我的秀秀,求求你,让我就这样抱抱你。秀秀没有反抗,让他紧紧地抱着自己,她只感觉到一个硬梆梆的东西在顶住自己大腿根部,而且还在一下一下有节奏地抖动,每动一下,自己有种被压迫的酸麻的感觉,片刻之后,自己大腿上忽地一热,像被热水烫过一样,再看秦川,呼吸越来越急促,最后嗷嗷一叫,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因为是气温上升的初夏,彼此都只穿着一层薄薄的衣裤,秀秀偷偷看了一眼他的下面,见湿了很大一块,自己的裤子也是被他弄湿的。好像明白了什么,脸再次红到了耳根。
等彼此平静下来,王伶秀给他倒了杯水,始终不敢看他,小声地说,秦川哥哥,对不起哦,不能这样的哦。我要是答应你了,我爹爹会打死我的。你不要怪我哦,你要是真的喜欢我,我等着你来娶我哦。
还能说什么呢?面对这样善解人意的女孩,面对这样善良温顺冰清玉洁的女孩,秦川本来是有教养的青年,脑海中那个被唤起的无法无天的小兽此刻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他再次轻轻拥抱心爱的女孩,很轻很轻地在她额头上吻了起来。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呼唤声:“秀秀,秀秀,王伶秀在家吗?”
秀秀听出是和她一道去绣坊学刺绣的女伴兰兰的声音,茫茫推开身上的男人,俯身到窗口和兰兰打招呼······都说姻缘前世定,月老早安排。临资口镇出落得水灵灵娇滴滴的秀秀姑娘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身子没有给同窗情人,却在一夜间被人掳走作践。
那天正逢官军追击流匪,排牯佬何彪躲避追捕时,鬼使神差冲进了绸缎庄后面的绣坊,慌乱中将正在埋头刺绣的王伶秀一起裹到了绣布里,扛在肩上逃跑之际,何彪发现那不只是一匹布,而是一个温软香泽的躯体,随即一路抚摸,不想摸着的是女人玲珑有致的腰部臀部,加之少女身上的似桂似莲的香气氤氲不散,等不及追捕的马蹄声走远,就把王伶秀生生扶上大马趟过几道沟渠水田,拉到一处四无人迹的乡野,三下两下剥了个精光,白花花地丢在那匹绣布上,可怜水灵灵娇嫩嫩的秀秀姑娘一夜之间被这馋惯了女人的排牯佬一次又一次的摧残弄得面目全非,那一匹绣布上留下的是红烛点点、落英斑斑。
排牯佬何彪其实很年轻,自称江湖客,应该和今天的渣男差不多,经常出现在临资口一带,当地人只知道此人游手好闲,偶尔在湘江里放竹排,所以人称排牯佬。不知道他已经撺掇好一帮游手好闲之徒,落草为寇。那日睡了秀秀之后,这厮是志得意满、余味无穷。一顿胡吹海侃,匪类中即刻有人通报给了洞庭湖枭首李天晓。
头领李天晓十五岁那年娶回的郎中的十七岁女儿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却被他弄成残花败柳打发回了娘家。如今啸聚湖区,管着八百里洞庭,干的是打家劫舍的勾当。突然听人提起秀秀姑娘,他自幼埋下的馋虫竟立刻苏醒,那可是临资口镇里他朝思暮想的女人啊,何彪这家伙怎么能睡了自己的女人!牙齿咬得咯咯响,他立即有了主意。次日,李天晓派人找到何彪,非要他带他回家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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