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武侠仙侠 > 剑侠之唐传奇 > 第四十八章 尾声...

?这一天,发生在承天门街东面丧事铺子里的事,注定会在很长时间里被人们所津津乐道。

  早晨刚刚开门,一个白衣素装的美貌女子出现在门口。

  她是来找郑生的。

  看到郑生的一瞬间,李娃不敢置信的痛哭失声。

  这哪里还是她认识的那个**倜傥的佳公子?整个人骨瘦如柴,满脸灰白,就如同一盏风中的残烛,一副命不久矣的样子。

  她上前抱着他的脖子,只觉得郑生的身体已经轻薄的如同纸人,她颤颤巍巍的扶着他,生怕他就此死在自己的怀中。李娃恸哭着说:“这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郑生看着李娃,眼里全是愤怒,但另一股莫名的惊喜却充斥了他的胸膛!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怎么回事,他应该明明愤怒,应该大声责备这个将自己骗的奇惨的女子,但他却一句话都说不出!

  他这一辈子,还从没有过如此激烈和复杂的情绪。他的手脚动弹不了,努力张着嘴想要开口,想要呐喊,想要怒吼,却只说出一个“你……”,便两眼一翻,昏了过去。

  …….

  李娃站起身,对丧事铺里的伙计和管事一一行礼,说道:“各位大哥大叔,多谢你们这段时间照顾郑郎。以前是我负了郑郎,从今往后,我会好好照顾他。此来特意备了些薄礼,还望你们笑纳。”

  说罢拿出一百两银子,一一分给了丧事铺子里的伙计们。

  伙计们面面相觑,从李娃进门后,他们就一直处于呆滞状态,直到李娃叫了车马,带走了郑生,他们才回过神来。

  “这个,他们就这么走了……?”

  “那个女子,莫非便是郑公子的相好?”

  “不是说那女子骗了郑公子的钱后就跑了么,怎么今天又出现在这里?”

  ……

  李娃把郑生带回了家。那老太婆出来一看,满脸晦气的说:“你把他带回来干什么,赶紧弄走,弄走!”

  李娃瞟了她一眼,严肃的说:“当初他驾着华丽的车马,带着装满珠宝财物的行李来到我们家,我们合起来设下诡计骗光钱财抛弃了他,这简直不是人做的事。致使他丧失志向,被亲朋好友看不起,他父亲也与他断绝关系。现在他落到这步田地,世人都知道是因为我。他的家族里当官的亲戚那么多,有朝一日查清原因,则灾祸必然降临到我们头上。况欺天负人,鬼神不佑,我们还是不要自找祸端的好。”

  ……

  “我做您的女儿,已经有十年了。您今年已经六十多了,我愿用今后十年的费用来赎身。我会和他另找住处,那地方不会太远,早晚也能来问安侍候您。”

  这番话说的精诚决绝,老太婆已知无可更改。

  李娃付了赎金,还剩下百金。她就在北边角不远处租了个空院子。她替郑生洗了澡,做了衣服。又做了汤粥,润通他的肠道,再用酥奶滋润他的内脏。十多天后,郑生的病情大有好转,整个人如获新生。

  将近大半个月的时间,何夕一直在暗中看着这一切。

  应该说爱情的力量的确伟大,现在的郑生,才是真正的振作了起来。何夕看见郑生已经开始重新拾起书本,而李娃,则陪着郑生一起读书。

  这个女子,是真的遵守了自己的诺言。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何夕不由想起自己对郑老爷子说过的话,而李娃,是个真正的知错能改的人。

  ……

  何夕独自回到了凌雪阁。

  郑生的人生已经回到了正确的轨迹,没必要去打搅他们。自己毕竟是个杀手,是个不祥之人,现在事了,也该功成身退了。

  ……

  王吉无声无息的来到何夕面前,告诉他有新的任务来了。

  来到师爷的书房,听他说了任务内容。整个过程何夕神思不属,只看见师爷的嘴在一张一合着,隐约听到“城东”,“王家”之类的字眼。

  他的记忆力强悍,有过耳不忘之能,只要愿意,他随时可以回想起师爷说的话。但是此时,他只觉的一股没来由的烦躁,只在那里呆立着,当了小半个时辰的雕像。

  ……

  出了门来,已是星漫夜空。

  此时已近年关,又是一年除夕将近。长安属于北方,空气中寒意浓重,几天前才下过一场雪。

  何夕只觉的一股闷气冲胸:

  为什么又要去杀人?

  为什么还是在这除夕佳节?

  为什么不能消停一下,让人过个好年!?

  他独自爬上一个最高的房顶,仰望着星空,默默的想起了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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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了谁曾经说过:做个好人吧,因为那会让你快乐。

  不觉失笑,我现在算是个好人吗?

  呵呵,是了,我刚刚做了一件好事。

  高兴吗?有一点吧,可是为什么心里更多的感到难过?

  其实,我是在嫉妒吧。

  嫉妒郑兄,因为他的人生重新回到了正确的方向,而我,依然还在黑暗中挣扎。

  ……

  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坐在高处,那样可以看的更远,可以毫无阻碍的看见星空。

  那应该是上辈子小时候的习惯吧。

  一千多年前的星空,真的很美。后世的人,无法想象这个时代的天空,有多么纯净。

  ……

  是了,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我来自后世,是个21世纪的现代人。

  很多年前,我也喜欢这样仰望星空。那时还很小,星空总是那么神秘,似乎总有什么在吸引着我。

  可是,慢慢的,再也没有了这样的心情。

  人间的繁华如烟如云,却也隐藏着无尽的繁琐。不知不觉间,生活开始被各种琐事充满,越来越多的烦恼开始占据心灵。

  读书,考试,工作,恋爱……

  世间像个大染坊,所有人都要到红尘走一遭,不管你愿不愿意,生活总能轻易的占据你的全部。

  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坐在这里,去欣赏着一千多年前的星空。

  这里是唐朝,中国历史上最强大,影响力最广泛的唐朝。

  在后世被称为“诗歌之唐”的**盛世。

  青砖,绿瓦,红墙,身下那古香古色的建筑,也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时代的气息,提醒着我身处的年代。

  是了,我在唐朝。

  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一个唐朝人的身体,承载着千年后的灵魂。

  后世的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一个普普通通的程序员。拿着不高不低的薪水,承受着不大不小的压力,偶尔也会有突发奇想的时候。

  可是我从来没想过,我会穿越,穿越到唐朝,做着一个想都不敢想的职业——杀手!

  我是个杀手,可是我上辈子根本没杀过人!

  这世界真荒诞!

  我还记得穿越后第一次杀人的感觉,我的手在颤抖,大脑一片空白!

  被我杀死的那个老人,生前反复念诵着一句话:

  熊熊烈火,焚我残躯。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他是个明教的人,他是在为自己超度吗?

  真的很荒诞,我以为什么江湖门派,杀手组织之类只会出现在武侠小说中,可是我现在却真实的身处其中,是个真正的杀手。

  我只是个理科生,历史学的并不好。我所知道的唐朝是个盛世,是中华民族历史的最高峰。可是我不记得唐朝什么时候还隐藏着这样一个世界:大大小小的江湖门派林立,这简直就是武侠小说中描写的江湖!

  我的手边放着一柄青钢剑,冰冷的剑身传递着它的锋利,也在提醒着我自己的身份。

  轻轻抚摸了一遍剑身,叹口气,现实就是这么讽刺……

  在这里我什么都不会,除了杀人!

  放下剑,拿起竹笛。这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东西。

  放在嘴边,轻轻吐气,一首来自后世的调子袅袅响起。

  这首歌叫《红尘滚滚》,调子本该缠绵哀婉,可用笛子吹出来,却多了一分笛音本身的轻快洒脱……

  我喜欢对着星空吹笛,寂静的夜空响起的阵阵音乐,能让人感到平静。也许是在对着月亮倾诉,也许是在对后世的缅怀,这笛中响起的音乐,是唯一能让我感觉到还和后世有着冥冥联系的东西。

  星空,夜风,竹笛......

  笛音随着夜风远远飘去,如泣如诉,渐渐遥不可闻。

  感觉自己就像这风中的一片落叶,身不由己,不知路在何方,不知未来会怎么样。

  迷茫笼罩着我,生活还要继续。这次的任务已经下达了,长安王家。

  笛音渐止,寒夜中只剩一片凛冽……

  来夜,又是一场血雨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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