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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哥想了想,如果要算家人的话,还真有一个,这要从三年前说起了。
话说三年前歌哥从坑底爬起,一瘸一拐的走在人烟稀少的地带,一辆哈雷摩托车,横冲直撞的路过,在看到他时,转身骑回,横挡在他面前惊讶的说:“小伙子!咋整滴!被雷劈了?这么那么惨,严重不?我带你去医院。”
歌哥懒得看连环炮似的自说自话的老头,绕开路独自走一边。太嘚瑟了,太嘚瑟的忘了为了让那个凡人更好的吸收那颗金丹,使其不会浪费,过度动用了功力,帮其炼化,而还没来及补充、休息,就引来了闪电。
人家天空已经准备好为这个可怜的孩子大哭一场了,歌哥竟然恰住人家的脖子,就好像喝水被呛到一样,人家水都没得喝,那只好放一个臭屁熏死这个阻扰人家哭泣的混蛋!
歌哥也知道自己理亏,但是爱玩的性子没能让他忍住偷着乐,所以他本来是要向天空道歉的,但是实在太兴奋了,解决了离开这个世界的方法,能不高兴嘛!所以乐极生悲,所以活该受罪,所以人家本来是想意思意思一下就放过他的,搞得惊天闷地一闪电,坑底独留楚狂人。
满身黑炭的歌哥从坑底爬起来时,还是很高兴的,但这股兴奋劲总会过的,余下的就只有满目狼藉的自己了。
如果说不痛倒是不痛,但问题就是麻痹啊!这种堪比十万伏特的电流,在全身上蹿瞎跳,真是不可言喻的美妙,要不你沾点水去碰碰电,试试就知道了。(纯属胡言,请勿真试,后果自负)
吞下了自作孽的苦果后,歌哥当下相当的忧郁,谁也不想理,没想到这老头还真是个死心眼,不由分说的拉着歌哥的手,要往车上走,结果悲哀的导电了。
歌哥看着瞬间被静电的老头头发根根竖了起来,心情莫名其妙的好了许多。好歹还有一个垫背的,虽然老了点,矮了点,没自己惨点,但看着还是挺舒服的,毕竟像自己这样摩登的发型不多了……
歌哥救醒了老头说:“你妈喊你回家吃饭,乖!别闹,哥哥要走了。”
老头死命的拽住歌哥的手说:“你伤害了我,留下了犯罪证据就要走,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歌哥想碰瓷的?不像啊!要也是在大城市,马路边啊!哪有来这种地方讹人的……
老头的手机响起,铃声是你妈喊你回家吃饭,这么奇葩!难怪歌哥会如此说。
老头脸不红、心不跳的说:“我真的受了伤,你狠心的放我一个孤寡老人离去嘛!”
歌哥算是看出来,迟疑的看看昏暗的天空,蝉鸣的夜色,惊慌失措的老头,得出了一个哭笑不得的结论说:“你怕黑?”
老头理直气壮的说:“是!漆黑的夜,挡不住幻觉横生的鬼。我一般七点以后就呆在家里不出门的,今天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早就在家里了,所以你必须负责,不然我死也不让你走。”
歌哥郁闷的说:“要不我送你回去。”
老头惊喜的拉着歌哥坐上摩托车,一骑绝羁的狂飃,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等得就是你这句话。
歌哥感觉自己上了贼车,恐怕自从坐上车以后想走很难了。
不得不说男人的第五感有时候还是挺靠谱的……
到了老头的家时,老头又以各种借口挽留住了歌哥,而歌哥反正也没地方去,就在老头家里呆着了。
老头的家很大,却很空,确切的说是冷清,也许是一个人寂寞久了需要人陪,也许想让这里有点生气,或者有某种不可告人的原因,老头一天天的想尽办法留住歌哥,到最后歌哥都习以为常的不想走时,老头开始看不过去的说:“嘿!懒小子,你身强力壮的不去干活,好吃懒做的呆在家里干嘛!我给你找了份工作,好好的干,知道不!”
真是莫名其妙,真是不可理喻,是你自己要我呆得,又不是我非要强留的,还找了份工作给我,你能不能在扯一点!
老头子好像是歌哥肚子里的蛔虫说:“能!去把地给我扫了。”
歌哥可怜兮兮的看着老头,老头毫不留情的说:“今天扫完,明天上班去!晚上我煮你最爱吃的水涝憨遐。”
“切!不就是水煮蒸虾嘛!还起个那么雅骚的名头。”歌哥满脸不屑,只是哽咽的喉咙出卖了他。
“就你多嘴!吃不吃!不吃拉倒!”老头欲擒故纵的说
果然!歌哥上钩的说:“吃…吃…吃……”
然后和着老头大眼瞪小眼,老头头一歪,指了指扫帚,他头一摇,向上翘了翘。
敌不动,我不动。歌哥很好的将这六个字,两个符号,完美的阐释到底,老头只能无奈的加重砝码说:“你要能把家里打扫的一尘不染,你明天上班我送你一份礼物。”
歌哥终于肯心甘情愿的起来扫地了,老头也去着手准备一切了。
“等等…那个电话到底是谁打的,为什么自从我进来以后就不曾响起。”歌哥想想,貌似想到什么恐怖的事,捏捏胳膊,打打脸,自言自语的说:“不疼呀!”
“混小子!你他妈的打是我当然不疼啦!起床了,哎呦妈也!劲真大呀!来我家那么久,没见过你有梦游的习惯呀!”老头摸摸略肿的脸,狠狠的踹醒了歌哥。
“呀!又做梦了,该起床刷牙洗脸上班了。”歌哥懒懒的从地上爬起
“哎呦妈也!你嘿死我了!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呀!”歌哥抚摸着胸口,看着从床的另一头伸出红肿的脸的老头,顿感喜感的笑着指着老头的脸说:“老头!你神经病呀!大早上的煽自己一巴掌,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呀!”
“臭小子!你还好意思说,我叫你起床被你煽的,以前听说过起床气,没想到现在在你这个混小子身上见识到了,哎呦妈也!疼!”
歌哥看着老头那么啰嗦,戳了戳他红肿的脸,老头立马跳起来,抽着鸡毛掸子追着歌哥打。
真好!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
歌哥西装打领带,小米加步枪…错!是公事包加香烟,满含成功人士,高级金领,昂首阔步的骑上老爷车,去戏场扫地了。
对!你没有看错,歌哥每天穿得那么正式,像个成功人士一样的去扫地。他十分的热爱这份工作,在这里的两年多里,他去掉了轻浮,剪掉了爱玩,渐渐变得成熟稳重,端庄大方,不在浮夸,只是在老头面前偶尔展露孩子气。
以前的歌哥是爱玩,长不大,现在的歌哥渐渐符合了三十多岁的年龄该有的气质了。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他一米八三的身高和着金色的面具分外引人瞩目,哪怕他是在做最卑贱的工作,仍掩盖不住他帝皇般气质。尤其是那双黄金色的眸,更是衬托着他那贵不可言的身份。
所以导演被他深深吸引,第一眼就相中他了,只是导演是个有城府的人,他创造出无数闻名于世的电影,什么大风大浪没有经历过,什么各种人士没有接触过,但像歌哥这种人还是第一次见面,那种深沉的气质,深深的吸引着导演。
是金子就会发光,无论到哪都不会被埋没。
导演很有耐心,认为他是块璞玉,需要细心雕琢,所以沉寂了他两年多,终于忍不住的向他发出了邀请。
他没有答应,哪怕对面的导演是特品导演也不为他心动(导演分一至九品,一品最大,一品以上就是特品),他淡淡的说:“要问过我家大人。”
导演很喜欢他这种宠辱未惊的性格,迫不及待的带他去见家长,因为导演已经忍了两年多,忍得太久,爆发出来的就越浓烈,才会如此失态,歌哥也知道这家伙没事就喜欢看自己扫地,后来从同事那里知道了他是谁,同事们总是激动的想向导演献殷勤,而他总是安安静静的扫自己的地准时下班,准时上班,不为外物所动。
这更让导演欢喜了,因为导演是编排戏的,所以他很容易看出是不是装的,而歌哥是全凭本心去做的,他感应得到,越是有感应,越是很心动。到了他这个层次的,本身追求的就是极致,他需要好的演员,越是好得演员,越能演出他想要的心声,只是知己难寻,好的演员好找,但却都不是他想要的。
那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就好像戒了烟的烟鬼,临死前要求吸一只烟,那种吞云吐雾,吸入肺部的浓烈气息,使烟鬼发出极其舒服的呻吟声而逝的感觉,是少有人能体会的。
导演现在正是这种感觉,他带着歌哥狂奔去了歌哥家,像老头说明了一切,老头欢天喜地的答应了,歌哥微微的笑了。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头!你千万别出事啊!我马上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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