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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有无数大大小小的界,主世界是天启,天启之外又有无数小世界,无数小世界中又有大世界,已知的大世界有:天界、仙界、魔界、鬼界。
仙翁给了歌哥三个选择,一是回到他父母的发源地,好处是比别人少努力无数年,但却要抗顶住更多的责任。二是回到人类的起始地天启,好处是比较熟悉,能遇熟人,互帮互助。三是前往未知界,一切未知,是死是活,各安天命。
歌哥骨子里从来都不是安分的,从他和霧霵联手整教授就看得出来了。霧霵是因为教授老是缠着大叔才整教授的,而他纯粹是为了好玩,至于小行行纯属从犯,小行行本身是善良的。
他父母已经替他选择了一,他却在踏上传送阵的时候选择了三,因为仙翁说:“不需要被外物迷惑,按照本心去做就好。”
歌哥听从仙翁的话,按照本心去做,却气坏了他的父母,有道是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可是他们愣是在这十三年的相处中,什么也没看出来。哪怕卜瞎子经常登门告状,但因为卜瞎子本身的人品就有待磋商了,他们怎么可能相信卜瞎子。另一方面是因为歌哥在他们面前永远是最乖的人,相比外人,他们更相信自己的儿子,所以儿子第一次的忤逆他们的时候,他们感到措手不及,又深感担忧,同时在内心深处抱着一丝期待,一丝妄想,妄想儿子将来与自己等人团聚,只是这始终是妄想。
因为早在他们住进这个村庄的时候,三十三户人家就有孩子出去了,而没有一个回来过,年代久远的甚至比他们住进来的时间还要久。村里隐隐流传着一则传闻,每当一个孩子死去,三十三户人家就会有怀孕者,若是孩子没死,不论他们进行多少次的房事,都不会怀孕。
只是此件事情还有待考证,三十三户人家自从住进这里,就与世隔绝,所有的消息来源都在仙翁那里,仙翁让你知道的,你可以知道,仙翁不让你知道的,不论你如何磨破嘴皮,他都不会告诉你。所以三十三户人家只能退求其次,请仙翁在他们送给孩子的祖传之宝中附带一个隐形功能,每当祖传之宝的主人死去,它们都会自动回归村庄。而每次祖传之宝的回归不是严重破损,就是彻底报废,隐性的证实了那个传闻的真实性。
所以三十三户人家才会如此疯癫,如此神经,你能想象经历无数岁月的反复生育,怀抱希望,又彻底绝望的那种痛至骨髓,心在滴血的感觉吗?
他们把一切最好的都送给了孩子,孩子却一次次的死去,他们连替孩子收尸安葬的机会都没有,那种深沉无力的自责,令他们恨不得死的是自己,而不是他们的孩子。
他们不断经历岁月的碾压、折磨、不死、麻木,最终形成了一种自我疯狂的大人游戏,何尝不是一种自我麻痹。
你以为他们喜欢这样吗?你以为他们愿意如此吗?你以为他们真的快乐吗?
他们那是无能为力,他们那是深感自责,他们那是深沉恐惧。他们害怕孩子的降生,又期待着孩子的降生,为了孩子他们愿意付诸一切,现实却被困在牢笼似的世外桃源,无能为力。多少次的午夜梦回,孩子的容颜时浮他们心头。
他们总是在为孩子担心,却只能默默祈祷,一无是处,这对为人父母来说是一种深刻的耻辱,只是他们却无能为力反抗。
他们也曾疯狂过,也曾疯癫过,最后还是一家子缺个孩子过,能怪仙翁吗?
不!只能怪自己,怪自己实力不如人,怪自己保护不好自己的孩子,把一切的责任推脱与人,只能说明这是一种无能的表现。
经过数不清的岁月摸索,三十二户人家发现,三种选择中唯有第一种比较保险,第二种比较安全,第三种最危险,所以他们早把经验集中总结,因不同家族而喻,从第一和第二种选择,很少选择第三种的,虽然都可能会死,但第一种和第二种明显存活的比较久,所以为了孩子,他们总强迫式的把这种爱贯彻在孩子的灵魂里,但是孩子不懂。
那时的他们刚好是最好的年轻,最叛逆的青春,总会做出出乎父母意料的事情,所以三十二户父母也是相当苦恼,各种政策都试过了,比如怀柔啊、严肃啊、放养啊、互换啊…杂七杂八的试了一大堆,还抵不过人家仙翁说得一句话,所以他们只能妥协了,只能曲线救国了,只是效果都不咋滴,看看现在的歌哥就很能无声的说明一切了。
孩子的世界你不懂,你别猜,你别猜,猜来猜去,猜输了自己,无济于事了孩子,还是任由他们自然发展吧……
我喜欢唱歌,起床也在唱,刷牙洗脸也在唱,吃饭也在唱,挤公车也在唱,上班也在唱,下班也在唱,上厕所也在唱,洗澡也在唱,睡觉也在唱,喉咙沙哑也在唱,生病滴瓶也在唱,每天都在唱,大家都说我快乐,暗地里骂我神经病,父母为我担心,带我跑遍所有心理学院,我还是不停的唱,世人的眼光与我何佳焉,我只是喜欢唱歌而已,我为歌狂,我为歌嘹亮。
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阿妹,她无时无刻的都在跳舞,我对她一见钟情,她对我无动于衷,于是我放弃了唱歌,一起跟她跳舞,放弃了我的最爱,却博不得她的心跳。
她不爱我,我很爱她,她说要去巴黎欧蓝雅,但是没钱。我又放弃了和她一起跳舞,没日没夜的东奔西走,帮她凑足了经费,她一句谢谢也没有,拿走远去她乡,而身无分文的我露宿天桥下。我没有告诉她,为了能让她在那边过得更好,我把爸妈遗留给我唯一的遗产,一栋房子也卖掉了,所有的一切都在那张卡中,我唯一剩下的除了身上这身衣服,一无所有。
我渴望她邀请我去,可惜我知道她看过卡里的钱,也知道那些钱足够她和我在那边过得好一点,却看见了她和着一个帅气的街舞青年走了,留下了一句傻瓜,让我在禀劣的寒冬中独自蜷缩。
我病了,病的很严重,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我以为她会带我走,天真的辞去工作,最后人财两空。
后悔吗?不!我不后悔,反正我是个傻瓜,世人都在笑我太疯癫,我如果活在他们的世界里不是很累,这辈子我很自我,一切都按照我自己的意愿去做,所以哪怕死我也很快乐。
我突然很想唱歌,那是我坚持了大半辈的梦想,我只是单纯的喜欢唱歌,没想过要在任何舞台中绽放自己,而她喜欢释放,喜欢为人所知,喜欢万众瞩目,每次深夜里都是她和一群人的狂欢,我安静的陪她跳着,放弃了我的最爱,选择了实体的爱,却一次次的深受伤害。
我知道她喜欢滥交,但她从不和我交,我总是默默的在宾馆外等她出来,替她买好早餐,做好一切,为她鞍前马后。
她说不喜欢伤害我,我信!
她说这世界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我点头!
她说她要报复所有的男人,我支持!
她说…她说…她说着说着就哭了,睡在了我怀里,她说我的怀抱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我不要离去她,我说好。
我知道她流过好多次胎,她不能生育了,她有艾滋病,她已经是万人斩了。
我不介意,所有的一切我都不介意,但是她不爱我,我爱她就够了,起码她还愿意让我留在她身边,把她的怀抱给我,不许我拈花惹草,不许我夜不归宿,她去哪,我就去哪,随叫随到,随时想看见我,我就必须出现。她替我定下了如此多的规则,其实是爱我的,只是她不说,我默默的做在。
我喜欢唱歌,为了她我放弃了所有,为了她我卑贱到骨子里,但我不介意,我爱她,说出来世人会笑,但只要我爱她就够了。
我轻轻微启着无力干涩的嘴唇,用尽生命中最后的一丝曙光,撕心裂肺的唱着:
“在遥远的阿里山峰里,住着一个英俊帅气的小伙,他是大山的儿子,爱上了阿里山的姑娘,阿里山的姑娘天真又无邪,灿烂又可爱,每天迎着朝阳,跳着舞,上山采药,大山的儿子总是静静的看。直到有一天大山外面出去的阿里山的族人说着外面的美丽与繁华,阿里山的姑娘心跳的跟了出去,伤痕累累的回来,大山的儿子愤怒的出山杀了所有欺负她的人,引起天神震怒,降下九天雷劫,大山的儿子卒,至死都不曾让阿里山的姑娘知道他的存在。美丽不一定拥有,放手让她尽情的天真浪漫,这是大山儿子最大的好爱。”
歌哥被这段至情至性的天籁吸引而来,这里是娱乐界,唱歌的等级划封是歌徒、歌手、歌师、金曲、天籁、不朽。
歌哥想一定是个高手在说唱,没想到却是一个频临死亡的乞丐在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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