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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昭没费多少精力就找到了杨夏,但杨夏却依然沉睡着。?。。
医院只是作了简单的检查就判断出,杨夏身体都很完好,脉搏正常,心跳正常,血压正常,呼吸正常,全身就没有不正常的。医生也试着叫醒杨夏,但却没见到效果。
宋明昭虽然证明了自己的身份以及和杨夏的关系,但却无法现在将杨夏带走,所以宋明昭不得不在医院里住下来,作为家属守护着杨夏。
根据指令,宋明昭此次是作为杨夏生活方面的采购烹饪以及商务助理,相当于面前这个少年的管家,而且,宋明昭在接到这个任务之后,已经将她在薄扶林那边的工作给辞了,以后,她的工资得由面前这个沉睡的少年负责。
坐在病床边,看着一脸阳光的少年,宋明昭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国家将这样一个少年送到香城港,不知要花多少的金钱,而且还不惜动用自己这个奉命潜伏的情报人员,真不知这家伙是哪个大家族的人物,这家伙姓杨,不会是那个杨家的后辈子弟吧,可是,那个杨家的情况,宋明昭自认还是比较清楚的,没这么大的少年啊。杨家的二代,至少三十以上了,而杨家的三代,似乎也才几岁吧。杨夏依然在沉睡,时间自下午而晚上,自晚上而早晨,自早晨而中午,都没有醒来。
中途,宋明昭曾多次问过医生,这是什么情况,医学理论是怎么说的。医生表示,对于这种没任何症状的沉睡,医学上目前还是空白,能否醒过来,得靠他自己。
那不成了植物人了?宋明昭当即打长途电话给他的“老板”报告情况。“老板”说。好像杨夏修炼有华夏神奇的内功,估计这次沉睡与他修炼的内功有关,本来,“老板”很想说是“走火入魔”的,但没最后确诊以前,这个词终于没说出口。
“尼媒,害人啊!”宋明昭想到。如果这家伙不醒来,自己断不会照顾一个植物人,那么。自己刚刚辞了工作,岂不是又要去找工作?
……
中午1点3分。也即杨夏陷入沉睡十二个时辰之后,终于醒来。
醒来的杨夏,还没睁开眼睛,就“感觉”到身边坐着一个美女,这美女约二十五岁的模样,而且看其身材、模样,就不是香城港这种南方地区的人。而更像是北方人。“看”着美女时而望向自己时而望向窗外。颇有些坐卧不安的情状,杨夏顿时就明白。这就是那个叫宋明昭的家伙吧。
可是,这刘贡南为什么找一个美女来作自己的助手呢,难道,不怕自己把这美女给吃掉?
杨夏这种心态,当然是前世心态了,在这个时代,虽然男女同事,但想要上/床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或许在香城港是一个例外,但再怎么说,你杨夏不过是1岁的孩子啊,你大脑发育得不错,做什么事都厉害,难道,你那方面也非常早熟?
当然,刘贡南根本不会考虑宋明昭会不会被吃掉的问题,也不是考虑到男女搭配,工作不累的情况,而是在香城港,助手一般由年轻异性担任是一种习惯,或者,至少在处理很多问题时,都需要年轻的异性来完成,虽然也有同性担任助手的情形,但那种情形相对更少。
主要的,一男一女搭配,在西方价值观看来是天经地义之事,这样,杨夏在香城港的生活才会显得更自然一些。
大约三分钟后,杨夏就分析出,自己至少沉睡了一个整整一天,因为他“看”到了这是一所医院,以及医院中的日历,以及医生手腕上手表显示的时间。
大约五分钟后,杨夏又得出了一个结论,即这种闭眼能“看”的能力,是他沉睡后获得的新的异能。这种异能叫什么呢,“透视眼”么?想到这里,杨夏就本能地去“透视”宋明昭了,“哎呀,我的天啊!”刚开始透视的杨夏,被自己看到的情况给吓了一跳,尼媒,那是蕾丝啊,还有那啥小小/内/衣啊。
“咳咳咳”杨夏不好再装睡,只得睁开眼睛。
“哎呀,杨夏,你醒了?”宋明昭见杨夏眼睛睁开,颇有些兴奋。
“是的,醒了,谢谢你照顾我。”杨夏给了一个抱歉的表情。
“谢谢我,你知道我是谁吗?”宋明昭突然小嘴一翘。
“这我当然知道啦,姑妈给我看了你的照片呢。”杨夏卖起了萌。不过,杨夏这话却把宋明昭给迷糊了一下,看过照片,我什么时候给过老板照片,情报局上下接洽,什么时候出现过照片啊?
杨夏当然是胡扯,面前这人确实是他的“表姐”,这是约定好了的关系,也是迷糊外人的关系,因为宋明昭必须与杨夏同住一套房子,如果仅仅是聘任的助手,就达不到这种效果了。
刘贡南这样安排,只是想借此告诉杨夏一个事实,即宋明昭是绝对值得相信的人,有什么事都可以交给她办。
“你身体没事了吧?”宋明昭也没纠结照片一事,或许,自己在刚进入情报局时,有照片留在那儿也说不定。
“没事了。”这具身体,本来就没事的。
“那可以出院了?”
“可以的。”
“那好,我去办理出院手续,不过,费用我可以先行垫支,但你回去后要给我。”亲兄弟明算账,何况这宋明昭与杨夏还算不上兄弟呢。
……
刘贡南给杨夏找的房子,位置十分好,是位于薄扶林道上的一处四居室住房,而薄扶林道又紧临港大,以后杨夏要到港大上学,出门不远就是港大校门。
四居室,1坪,非电梯住房,在香城港属于小康人家,售价大约6万港币。普通港人。亦需要八到十年时间的薪水,才能购进这样一套房产。杨夏进入自己的房子,就知道了刘贡南的用意,杨夏在大陆,就是那种有点家产,有点实力的家族,为了后代的前途与幸福。在香城港给其买了一套房子。
最大的一间主卧,被杨夏给霸占了。
“表弟,刚才医院结帐共开支399港币。我接你来去打的16港币,因此开支合计共41港币。这笔钱。你什么时候给我?”杨夏刚刚放下行李,正说好好观察一下整个房子,宋明昭就站在客厅里催账来了。
“这附近有银行吗,如果有的话,马上就可给你;如果没有,就得等明天了。”杨夏且问且商量。
“表弟,根据老板的安排。由我负责你的生活。因此,这每个月的生活费。你在取钱的时候,也得先取给我。”
“生活费,两人每月需要多少钱?”
“这个,就看怎样生活了。普通人家,每人每月三五百元足以,中等人家,每人每月六七百元也行;富豪人家,每人每月一千两千也不算太多。”
“那行,我们就按中等人家的水准生活吧,我们两人每月1块行么?”…
“1块,应该差不多。”宋明昭开始默想晚上买点什么菜回来烧。
“那好,我们去取钱吧。”杨夏身上是没港币的,而宋明昭似乎也不愿意预先垫支,既然这样,那就先取钱吧。
“表弟,虽然我们是亲戚,但不是说亲兄弟明算账吗,因此,我的薪水你也不要忘了,月底也得给我。”
“你的薪水每月多少?”杨夏前脚左脚已经踏出了门,被宋明昭这话给激得又缩了回来。
“我原来在薄扶林家政服务学校,每月薪水是1港币,至于表弟你这儿,不会少于那个数吧?”宋明昭看着杨夏,有些不确定地说道。
“这样啊,我这儿的事情可能要多一些,我先每月给你开一万五千元的薪水,以后,根据情况再增长或发奖励什么的。”杨夏想了想,觉得这个数字不错。
但是,杨夏走到银行门口时突然明白了,尼媒,刘贡南给他的港币,交了医药费、出租车费、生活费后,余下的钱,竟然不够月底支付宋明昭的工资。尼媒,刘贡南绝对是故意的,这是想让自己在香城港出洋相啊。
不过,杨夏却不动声色,他从银行取了一万出来,数出67元给宋明昭,余下的33元,自己揣在兜里。
“表姐,这哪儿有打字机卖啊,我想去买一台打字机。”杨夏心中默想着自己的计划。
“就附近的书店那儿就有。”宋明昭到没看出杨夏的异样,在宋明昭看来,杨夏既然敢独自来香城港生活,那钱肯定是不缺的,至少,不会少了自己的工资。她刚才之所以那样说,也是老板与雇员的关系之要求,待遇薪水总得提前说好,否则到后来难以断清。
杨夏之所以说买打字机,而不是买个人电脑,是因为这个时候,距ibm公司推出以886处理器为核心组成的16位增强型个人计算机ibm?pc/at的时间还有年。
杨夏当然不知道ibm公司推出86微型机的具体时间,但他却可以肯定,现在那东西肯定还没有面世。也即,想要打字之类的,还是得购买传统的打字机。而对于打字机,杨夏并不陌生,因为他前世就自己购买了一台四通打字机。
重生之后,所有的稿子都是手写的,所以,杨夏最迫切的是拥有一台打字机,对于拥有打字机后自己的写稿速度,更是非常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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