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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清澈的湖
眼是粼粼的波
波中映出飘过的云
湖里盛开沉睡的莲
风儿带走了云
残留孤寂的天
波中不见天空的影
只因盛开整湖的莲
我没有记日记的习惯,然而偏偏记忆力非常之差,所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往往发生过后就忘却在脑后,再也唤不起一丝的记忆。有些事若是别人和我谈起来,我在脑海中中慢慢搜寻几时,也可能回想起来,但过后又将之忘却。
阿牛说,这样的人活得比较幸福,因为记不住痛苦,那也就不痛了,可是幸福也没有留在记忆力太多啊!何况我这个美好年轻的年纪里,又有多少痛苦是真正的痛苦呢?倒是有些真正的幸福我却总是将他们忽略掉,遗忘掉。我总是不能清晰的记起幸福的样子,或许幸福本来就是模糊的吧。
阿牛还说我这种人适合等待一个人,因为我总是把已经发生过的事忘记,所以即使我等十年也只会在记忆里留下一天的寂寞,剩下的九年364天的孤独我会通通忘记,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但是当我真正经历过等待之后,我却觉得他说的有几分道理。
因为我记忆力差的缘故,所以有些自己不想忘记的事情,我觉得还是写下来比较妥当,因此我动笔下了这部不长不短的作品。
我始终不相信一个人,尤其是男人,这一生只喜欢过一个异性。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光凭人的长相看,有的人就是长的美,那么博得异性的青睐是无可厚非的,即使是同性也会多看你几眼,这不存在什么道德伦理之说,仅仅是一种审美。我相信没有人能记住他究竟对多少个异性产生过好感,对多少异性有过性幻想。但是大多数人能记住那个你生命中最早对之产生好感的那一个人。这个人大约都需要从幼儿园里寻找了。那个经常给你玩具的小男孩对你有着强烈的保护欲,甚至还有占有欲,他竟然不让别的男孩和你玩!我想那个时候他对你产生了好感了。你当时的小心灵有没有一丝悸动?
这样的小故事在我的朋友圈里就有很多,每每讲起来来。总是可以博听者一笑。一个朋友说他在幼儿园的时候强吻过一个女孩子好多回。后来据说那小女孩习惯了,看道他过来主动闭上眼睛。我心里佩服他那时的魄力。
我并没有在那么小的时候就开这窍,上小学的时候才在心里有了一种喜爱女孩子的萌动。
记得我的同桌换了好几个女孩子,不知老师是怎么安排的,捣座位的时候就会和不同的同桌坐到一起,而且都是女生。班里竖排最少也有七八排子的,也就是说我要和七八个不同的女生轮流做同桌。每一个老师总是以为自己是很有手腕的人,就像我那时的老师,本以为这样的坐法会搞好班里的秩序,因为不熟的男女生之间应该是不好意思多讲话的。其实她的想法是对的,的确不熟的男女同桌之间多多少少是有些害羞的,只是老师却忘了在那个年龄两个人若要混熟,只需要和对方借两次橡皮擦。
我记得一个女同桌很厉害,我总是被她狠狠的欺负,有时候她会拧我的胳膊,或者用铅笔扎我的手,然后黑黑的碳铅就会留在我的皮肤里,最可气的是她总是笑着扎我,让我又生不了很大的气,不然我就可以将她从凳子上推下去,最多被老师叫办公室,教育我什么男生不应该欺负女生之类的话,我从小就不怕老师的威严的。
其实有好几次,即使她笑着扎我,我也有揍她的冲动,可是再仔细想想,那样的话以后的同桌可能会害怕我,不敢和我玩,实在是得不偿失,也就放弃了揍她的念头。
一星期之后苦难终于过去,新同桌的名字叫张凡,和上星期的同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那样的听话,其实用后来学到的词语“温柔”形容她会更贴切一点。
张凡那时留着很乖巧的马尾辫,穿衣服也很干净很得体,这样能说明她的母亲是个很讲究的人吧。她的眼睛不大,但很有神。从她的眼睛里可以看出来她的好奇,是对这整个世界的。她的耳朵很小,要比我的小很多,但是给我的很好的感觉,我总认为耳朵小的女生比较可爱一点。她讲话很轻,语速也不快。我说话的时候她会很认真的听,我想玩的游戏即使她不乐意玩,也不会拒绝,这是她的杀手锏,所有男生都无法抵抗一个乖的女生。而且最要命的是她的学习很好,字也写的漂亮,这让我有些羡慕的。
上课的时候她就认真的听讲,两只手背到后面,很是可爱。但是我不喜欢把两只手背到后面听课,因为我觉得男生那样做的话,会很傻!
那时我喜欢玩她的那个马尾辫,也总是用她的橡皮擦,因为她的橡皮擦有很香的味道。再有就是我爱讲一些有趣的事情给她听,也可能是我自认为有趣的事情,大都是听大人们的闲话得来的,也有自己看书看到的一些小故事。她总是很认真的听,也和我发表她的看法。我还喜欢画画给她,只要是我新学会的,我都要给她画一次,有很多至今她还有保留的。
其他的事有些模糊了。但记得那个星期是我第一个打心眼里祈望过的慢一些的一个星期。
再后来的同桌是一个大高个,女孩子发育的早,她竟然比我高出半头,这给了我很大的压力。也给了张凡很大的压力。张凡对老师讲那女生个子太高,坐在前面会挡着她看不见黑板,老师和那女孩商量之后明智的决定让张凡继续和我坐一个星期,高个子的女生坐到了张凡的后面。
几天后老师感觉这样的分座位的方法的确欠妥,就将同桌的两个人定了下来,张凡也就在我身边一直待了六年。
后来的日子里,我和张凡下课的时候一起玩,星期天我们约出来玩。几乎是整天都在一起,干什么都在一起,总之就是在一起。
孩子们不懂爱,但懂得“谈情说爱”,很快同学们便开始说我和张凡这样那样的闲话。
我自然是不在乎,但是张凡可在乎的很,她再和我玩的时候便有些缩手缩脚的放不开了。但还是要和我玩的,不然又能怎样呢!
当时那个教室里有前后两张黑板,前面的用来讲课,后面的就用来出板报。每个星期学校还会检查评分。
我自小学习画画,所以自然负责起来板报的绘图,张凡字写的好,还是我们的语文课代表,因此她负责写板报的字,其他的同学帮忙找材料,工作大都是我们两个人的。
星期天出板报的时候我们差不多都要到晚上才能回,因为工作量蛮大的,让别的同学分工又总是感觉不称心。每每做完一期板报,天都已经黑下来,我会很“绅士”的送她回家。
小学的时候未曾拉过她的手,尽管那个时候是最应该拉的时候,因为即使我们拉了手,别人也不会说什么的。只是那时的我还不能用现在的眼光看待自己,总觉得拉了她的手,会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和结婚差不多大的事。
记得那时候我画过很多蜡笔画,也有水粉画,色彩鲜艳,充满幻想和朝气。在黑板上用彩色粉笔展现出来的画也充满的奇幻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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