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绝品废材 > 第一章穿越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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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间破旧的茅寮,屋内角落杂物堆积,家徒四壁。虽小屋简陋,但却显得十分整洁。一位少女趴在一张破旧的床前哭得“梨花带雨”,如丧考妣。少女看来约莫十四、十五岁,束发而屏。虽然穿着破旧的补丁衣服,但却仍然遮不住那倾城倾国之貌。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好一个绝色佳人。

  少女名叫叶雪,躺在榻上的是他哥哥叶枫,两人不是亲兄妹,没有血源关系,青梅竹马,从小就有婚约。看着自己的哥哥还在昏睡中,叶雪就忍不住嚎啕大哭,她那可怜的哥哥不但被那个恶毒的蛮女“休”了,而且还被毒打了顿。

  “啊~”一声带有磁性的声音响起,榻上的人儿动了一下身孑。叶雪赶紧停下哭泣,握紧叶枫的手蘧然道:“枫哥…”此时的叶枫皱了皱眉,很是茫然加痛苦地睁开眼睛。“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不是死了吗?”叶枫一开口就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叶雪一头雾水。暗道:“哥哥,这是被打傻了,可恶,都怪那蛮女。”

  此时的叶枫并不是真的叶枫,是一个名叫郑星宇的穿越者。郑星宇是一个普通的高中毕业生,平生从未做过什么好事,也没去扶过老奶奶,捡到钱也直接塞兜里,上课睡懒觉,下课也接着睡懒觉。为人儒弱无能,见人就喊大哥,一副孙子样。保路费常交,他也没啥理想,就想随便混个毕业证书出来好找份工作。然后,找个老婆,运气好的娶个漂亮的,运气不好肥猪也没有关系。苏格拉底不是说过:“都去娶妻吧!娶个漂亮的,你会幸福的。娶个彪悍的,你会成为哲学家。”瞧,他不是成了哲学家吗?抱着乐观的想法,郑星宇的生活也凑合过。

  但就是这样懦弱的人也有当英雄的时候,那一天,郑星宇来学校拿毕业证,看见十几个黄毛混混拉着他们学校的校花进去一个阴暗角落,那个校花名叫夏小玲,夏小玲不断地挣扎,郑星宇看见这情景,就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情。如果是别人,郑星宇会低着头装作看不见走掉。但夏小玲是他的暗恋的女生,他没办法看见自己喜欢的女生受到侵害,咬了咬牙,今天算是拼了。

  郑星宇从地上抄起一根木棍,向着那些混混的方法奔跑过去。几个混混已经开始扒夏小玲的衣服了,郑星宇一看“嗡”地一下子失去理智了,他可是十分喜欢夏小玲的,虽然他曾经向夏小玲表白过,而且还惨遭拒绝,但他不但没有放弃喜欢夏小玲,反而更加更加的喜欢夏小玲。也许是得不到的东西都比较珍贵吧!

  郑星宇看见心中的“女神”被如此对待,一下子恶从胆边生,怒从心中起。你如何欺负我,践踏我,甚至在我脸上拉尿都没有关系,我就是那么窝囊。但你丫动我的喜欢的女生,那就是不可原谅,喜欢一个人容易吗?郑星宇二话不说,一木棍往一个正在扒夏小玲衣服的混混头上打去,失去理智的他已经忘记了法律是不允许杀人的,拼命地打着混混的头,也不理睬他到底死没死。夏小玲愣了,其他混混也傻了。

  夏小玲愣住是因为她心里也幻想过有“英雄”会来救她,但没想到会是平日里那个看见她都会脸红的郑星宇。混混们则是没想到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要知道他们可是这里的“霸主”,这种事他们平日可没少干,因为这里的治安不好,但也根本不怕会出什么事。而且大家的都是有江湖阅历的“老混混”,烂命一条,只求玩个痛快。他们一见自己老大就那么被干掉,一下子几个人就把郑星宇围住了。这时,郑星宇也恢复理智过来,看着地上的那些血迹,他脚都有些发抖,他知道自己今天就算救美成功,事后也逃不过法律制裁,这辈子算是毀了,即使不死,也要在监狱里蹲一辈孑。想到死,他有些迷茫,有些恐惧,更有些愧疚,自己对不起父母。

  反正自己是死定了,郑星宇决定要“爷们”一把。懦弱了一辈子,被瞧不起了一辈子,今天自己也要当一回英雄,让平日那些嘲讽、瞧不起自己,还有那些自以为是的“高材生”和只会对自己批评、臭骂的“恩师看看什么叫大丈夫理应如此。”

  郑星宇使劲握紧木棍,手中的“武器”是他唯一制胜的法宝,看着这些五大六粗的混混,郑星宇恨呀!恨呀!平日不锻炼,今日徒伤悲呀!看着一个黄毛正在打电话,郑星宇眼睛一凛,你尼玛,这是在叫人呀!木棍一阵乱挥就向混混打去,要是等你叫人来,老子今天不就当不成“英雄”了。黄毛混混看来也没有打过什么群架,丫的一下子就晕过去了。其他混混呆住了,高中生也有那么不怕死的呀!

  这些混混一见自己这边已经有人倒下了,一个拽拽的看起来比较强壮,嘴角还叼着烟,走出来一脸赞赏地看着郑星宇说道:“小子,你不错吗?跟我混吧!这一带我管,我叫陈小龙…”混混都是喜欢狠角色的人,龙哥知道这年头不要命的人少,一见到郑星宇那么不要命就见才猎起,想要把他培养成心腹。

  郑星宇一听了,愣了,陈小龙,龙哥十三岁出来混,现在也是一方“霸主”。郑星宇在学校就听这名字,人的影树的名,想当初郑星宇还羡慕这“龙哥”的风流倜傥(这龙哥在他们学校玩过不少纯纯少女。)郑星宇微微有些心动,跟着这龙哥混,美女多多。但又转念一想,今天我是英雄救美,要是跟他们同流合污,我不变狗熊了。再说混黑,好歹我也姓郑(正),岂能变恶了。要真做了混混这个伟大的职业,郑成功他老人家不得被我气活。(假设郑星宇的祖宗是郑成功。)

  郑星宇下定决心不能丟老祖宗的脸,挺了挺胸膛,装逼道:“想我一浩然君子,岂可与尔等同流合污…”他这个装逼动作顿时让夏小玲刮目相看。龙哥却不爽了,他就读到小学,没啥大学问,这郑星宇跟他玩古言耍学问,这简直是在打他的脸,骂道:“你他妈的,不识抬举。”他一下子把衣服后面的大砍刀拿去,看见老大火,小弟岂能坐视不管,这江湖义气不允许呀!小刀、棍子、双节棍…“装备”齐全,出来混的,哪个没几件“宝贝”。

  郑星宇就算是做好了死的准备,可腿还是不禁抖了抖,他哪见面这种场面,初中的时候也打过几次群架,但那都是打打闹闹而已,这玩命还是平生第一次,但事情已经这种地步,死也得多拉几个下地獄。拿破仑说过两军交战靠不是数量,而是勇气。狭路相逢勇者胜,郑星宇决定先下为强。

  擒贼先擒王,郑星宇拿起木棍就向龙哥狠狠打去,龙哥不屑地看着他,龙哥这个老大级人物经历大大小小场架才混上今天这个位置,他可不相信一个毛头小子就能把自己干掉。手里的砍刀发出一丝亮光,其他混混也一脸看热闹的样子,他们同样也相信自己的老大。

  人在生死之时发出的潜力总是最大的,郑星宇一棍打在龙哥的头,鲜血沿着龙哥的头流了下来。龙哥还反应过来,但多年的老经验让他下意识挥去砍刀,砍刀一下子砍中了郑星宇的腰,他此时已经顾不上疼痛,不干掉龙哥,夏小玲今天恐怕不仅要受到侵害,性命也一定保不住。郑星宇发疯似地挥动木棍,把龙哥的头打得不堪入目,手还下意识挥动着。

  “小心。”一声甜美的声音传进郑星宇耳朵里,他只感觉一个娇躯贴进自己。郑星宇转头一看,就见夏小玲的心脏插了一刀。脑袋“嗡嗡”作响,郑星宇险些昏倒。自己这还算英雄救美吗?看那个和自己差不多年龄,头发染上白色的混混,怒气一下子蹭蹭往上冒,本来今天自己就可以拿到毕业证书上,然后就能上大学,可就是这群混蛋毁了自己的一辈子,自己一个连鸡都不敢杀的老实人,竟然也有杀人的时候。

  郑星宇疯了,彻底疯了,喃喃自语道:“本来今天我可以拿到毕业证,然后回去和家人恭祝,我还幻想着没用的我上了大学也一定可以找个女朋友,呵呵,今天算是完了,都是你害的,我死了,你们也别想好过……”白毛混混傻傻地有些发愣,郑星宇一把拿过龙哥的砍刀,狠狠向白毛砍刀,一下连砍十几下。

  剩下的混混小弟哪见这种残忍的场面,各个脸色大变,你丫不是人啊!杀人不过头点地,哪能……一下子几个混混像老鼠一样四处逃窜,他们发誓以后一定不混了,江湖险恶,各个是人渣,那么残忍他们自认做不到。

  郑星宇也没有想到自己那么残忍,呵呵傻笑了几声。自嘲道:“明天的报纸又要惊动世界,真不知道那些无聊人士会骂自己,还是赞上几句。”但这些的不重要了,看向那些逃窜,郑星宇又握了握砍刀,毁我一生的人,岂能放过。

  像疯了一样的郑星宇很快就追上几个混混,他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了,特别有力气,速度都能跟刘翔相提并论了,可惜是没有机会去参加奥运会了。星宇很是残忍地向着混混送上几刀后,看着地上的尸体,他恐惧起来,自己真的杀人了。浑身的血腥味又让郑星宇呕吐起来。

  有些摇摇晃晃地走到夏小玲尸体旁边,自语自言道:“虽然你不喜欢我,可不怎么地,我却始终喜欢着你。哪怕你真的从来没有正眼瞧过我,也和别人一样用哪种讨厌的眼神看着我……死在一起好像挺浪漫,不过好凄凉的样子。”说完,郑星宇给自己心脏送上了一刀,事情已经到这种地步,自杀是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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