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历史军事 > 唐之挽歌 > 第四节 默默此心为谁开

?光与绿的世界教会了秦修一个重要的生存法则: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巧妙地利用自身的优势,并且隐藏自己的短处来针对你的对手。这一普世法则曾经使他在绿茵场上所向披靡。

  

  那么,现在身为一个九岁小孩,自己的短处在哪里,自己最有利的优势又是什么呢?

  

  自从到了这个世界,秦修就不停地思考这个问题。他发觉,自己的体力虽然变弱了,很多以前自己力所能及的很多事情都做不了了。但是,另一方面他却发现了与之相对的好处。

  

  譬如开门,身高不够,只要你在适当的时间做个无辜而可爱的表情看看身边的成人,一般除了对童年有心理阴影的,其他人就会带着一种自我满足的表情替你把那扇门推开。

  

  失去了随时开门的自由,但也换来了开门而自己不费力气。那么以此类推的很多事情秦修都可以得到额外的节省力气的机会。

  

  秦修到现在都不知道,要是早在绿茵场外的秦修也能懂得这样的道理,那么在那个世界他的成就绝对不止于此。

  

  最好的事情还在后面,小孩子,做错了一件事,不会被过分的苛责;但只要是做对了一件,却又会被大大滴夸奖。

  

  现在的秦修就沉浸在这种乐趣之中。

  

  在皇帝的御花园里,在宴会开始,皇帝到来之前,他能一边肆无忌惮地品尝各种美食,其状让人不忍目睹,双手上汁水淋漓,口鼻间偶遇肉沫。

  

  这种有失仪态的事情在他做来,只能换来众位长者慈爱的目光,这个小孩子早年父母双亡受苦太多了,生活惨淡啊。

  

  殊不知这却是因为秦秀自来到这里之后遇不到一个好厨师的结果。没有一句苛责,只有无偿的同情;另一边还听到大臣们不停地讲论那首“秦修的”《出塞》,夸赞溢美之辞把短短的二十八个字挨个解释一遍,这都要让本来心存愧疚的秦修飘飘然起来了,真以为那首诗是出自自己“年轻”的手笔。

  

  其实最让秦修高兴的是,现在的他能够盯着众多的美女目不转睛而不被斥责,其他人,你敢这么看皇帝的女人们?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只能看着,其他的就非他力所能及了。

  

  哎呀,太舒服了。

  

  这本来是秦修的一个在晴朗的午后,沐浴着阳光,聆听着音乐,品尝着美酒,在湖边花丛中欣赏着触不到的美人载歌载舞的休闲时光。

  

  可是一件事情打破整个宴会轻松的氛围,让整个午后的空气凝重起来,以至于大家重新定义起了那一首《出塞》,以至于作为开皇二年那场战斗的四个幸存者之一的皇帝禁军统领,一个威武的将军满眼通红地讲起了那一场残酷的战斗,以至于一场你欢我笑的欢宴变成了一场剑拔弩张的辩论。

  

  秦修听到这些话这才真正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杨广那样急切地宣召。那绝对不是因为一首好诗那么简单,自己在朝会上被奖赏的那个官职来的容易却绝不简单。

  

  辩论的起因是突厥启民可汗在朝会后,新到来的使者上书大隋圣人可汗曰:“...大隋圣人莫缘可汗怜养,百姓蒙恩,赤心归服,或南入长城,或住白道。染干如枯木重起枝叶,枯骨重生皮肉,千世万世,长与大隋典羊、马也。”

  

  其中说起当年自己落难遭兄弟嫉妒围攻,自己山穷水尽,几乎灭国,后来文皇帝供给自己钱粮;封自己为“意利珍豆启民可汗”;在朔州筑造一座新城大利城为自己封地;又下嫁美丽聪慧的义成公主给自己。自己如同枯木逢春,枯骨生肉一般得以重生,恩德之大实在无以复加。

  

  自己愿意世世代代永远做大隋的臣子为大隋皇帝放牧牛羊马匹,供圣人可汗役使。这样言词恳切的上书毫无疑问是绝对的好事。可是他就不该在最后请求皇帝允许他在即将到来的北巡时他和他的大臣们能够改服汉家衣冠。

  

  在伟大的华夏民族的北方历来就有着一片无比广袤,但却不适宜这些农耕民族居住的草原。

  

  广袤的的草原孕育出一代代骁勇善战的马上民族,他们不断地入侵中原文明,又不断地被中原人民击败。在这期间,一直是草原民族攻击,中原民族防守.直到伟大的汉武帝即位。他励精图治,举全天下之力,以卫青,霍去病为大将,主动出击。两位名将转战数千里,将在汉初不可一世的匈奴人一举打败。

  

  从而长久地保障了西汉北方长城一带,也就是在漠南地区的边境安全,这也是汉朝进击匈奴行军最远的一次。

  

  从此,攻守易势,草原不再是只能让匈奴人横行无忌,而中原人民望之兴叹的地域。

  

  然而从汉朝灭亡以来,长达三百多年的时间里。

  

  魏晋南北朝,五胡十六国,使繁盛无比的华夏大地上一片狼藉,泱泱中华文明一次次被摧残。

  

  所以隋文帝能建立起一个大一统的多民族的隋朝显得是何等的难能可贵!但是在这个新兴的帝国北边还有个强大的敌人,那就是突厥。

  

  在隋之前,在今天称之为东亚的这一大片广大地域上,突厥人已经是很久以来不可一世的霸主。铁勒、吐谷浑、于阗、高昌、焉耆、龟兹、契丹、奚、吐蕃等等大大小小几十个国家,都以突厥人的马鞭为首是瞻。

  

  突厥人一次次组织强大的骑兵进犯中原大地,于是才有了达奚长儒刀卷箭尽仍旧以赤拳苦战突厥直至手骨外露的浴血奋战;才有了后来隋文帝派兵遣将分三次大战役击败突厥,迫使突厥东西两分,再扶植亲隋的启民可汗成为突厥最有力量的一个部族的大手笔;才有了启民可汗在杨广即将北巡之前请求改服汉家衣冠的奏章。

  

  衣冠和文字一样,是一个民族血脉和灵魂的传承,没有了自己的衣冠和文字,一个民族也就名存实亡了。

  

  可是现在启民可汗在这样主动请求成为一个汉人。

  

  这样伟大的政治成功,就是那个高唱着大风歌起家的刘汉子孙中最优秀的汉武帝刘彻倾尽全国之力也未能达到的。

  

  这是儒家“仁”这个字最高的体现!

  

  一手握着利剑,一手高举“仁”字大旗,军事和政治手段高度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这无法形容的成就。

  

  但是这个成就却成为隋朝大臣们争论不休的议题。

  

  人群分成了赞成和反对两派。

  

  群情激昂的武将们和文官们吵个不休。武将们忘记不了自己曾经在漠北草原上留下的鲜血和战友们的尸骨,他们不愿意和仇敌成为一族;文官们却看到了在这样一份奏章之后,青史之上永不磨灭的那光辉一笔。

  

  这样的一个奏章来到三十八岁的杨广的案桌上的时候,他的心潮澎湃不已。这是千古以来从未有人完成的功绩啊,自己和先皇兢兢业业,励精图治。

  

  如今只用了短短开国两代就完成了其他朝代穷其数代都无法完成的业绩。这些艰苦努力都有了一个确切的答案。

  

  从此以后,漠北游牧民族的威胁将要渐渐变得微不足道了,因为他们也要成为大隋帝国的一员了。

  

  自己对秦修这个小儿在朝堂之上破格召见之后,高颎一众老臣竟然觉得自己对待一个小孩子太过,非为君之道。

  

  短视啊,朕的胸怀难道是你们可以测度的吗?朕难道真的只是因为一首诗歌就会把一个九岁小儿招入朝堂并且赐给他一个正六品奋武尉吗?

  

  说什么,九岁小儿为官自古皆无?奋武尉历来无功勋无实职者不可授?功勋?笑话,我大隋朝一个九岁小儿尚有纵马阴山,驱逐胡虏的大志,突厥人有理由不害怕吗?这样能够大大激励我大隋军队士气的好事情。怎么就不是功绩?

  

  没有实职?那朕大不了就赐给他一个实职,甘罗不是十二岁就能成为宰相么,朕给他个县令之类的官职也无可厚非吧?这应该显得我大隋朝地大物丰,人物风流而已。

  

  只是这小孩子到底能干什么,还真得好好考虑一下。

  

  想通了事情,也就该去参加宴会了。明湖的牡丹今天开了吧?

  

  皇帝一到,本来在域外使节面前就肆无忌惮吵得一塌糊涂的百官登时神情肃穆,鸦雀无声。杨广满含意味地扫视了众人一眼,看到九岁的秦修坐在一众大臣之间吃得嘴角上还有残渣,心里微微一笑,到底是个小孩子啊。

  

  挥了挥手,宴会便在优雅的音乐声中由太常卿高颎主持中开始了。

  

  这是为了迎接那些早早来和大隋官员商量如何在六月底将要举行的北巡大典上接待杨广的使节们特意开的宴会。

  

  牡丹苑中牡丹并不很多,只是在明湖的湖畔种植了一片。这种前年由易州进贡的二十箱花卉,在易州开的虽然靓丽但是并不繁华。然而一经植入洛阳的土地,去年盛开时节,竟然格外的欣欣向荣。花团锦簇的盛景比在易州的时候繁茂地多得多,仿佛她们本来就该属于这片土地。

  

  杨广一见之下十分喜爱,遂将苑名改为牡丹苑。今天在这里举行宴会就是要让域外人士见识一下,大隋朝的繁华在一朵花上面都如火如荼。

  

  洛阳就是洛阳,因为春末未知的寒气而推迟了花期的牡丹,早晨还是含苞待放,现在迎着明湖上送来的暖风已经是一番烂漫景象,过半的牡丹正迎风盛开,红、白、粉、黄、紫、蓝、绿、黑,各色牡丹以无可比拟的雍容华贵之气傲视园中群芳。

  

  杨广站了起来,他举起酒杯:“诸位来使,诸位爱卿。昨日这牡丹还没有一朵开放,今日宴会一举,已是繁华似锦,可见我大隋和各国交好,上随天意,下顺民心。愿我大隋朝和诸邦国,永远和睦如今日!且饮此杯,以贺此日之胜!

  

  这就是皇帝,一朵花都能联系到家国大事上来。

  

  所有人都躬身起立,谢过皇帝赐酒之后,举杯一饮而尽。

  

  酒宴继续举行,气氛热烈而融洽,似乎之前的那场争论从来就没发生过。

  

  “公主,那边的酒宴好热闹啊,您亲手种的那些牡丹今天下午开了,那一片花海,好漂亮!”

  

  公主没有说话,低头看手中的书卷。

  

  “哎呀,公主,您说看那些突厥人她们会不会把咱们的牡丹给吃了吧?我看见有个突厥人好像想吃咱们的牡丹!”

  

  公主听到婢女这么说,不由得呵呵轻笑,“你呀,就不动脑子,在这里哪里能看到明湖那边?再说了,你跟着我也不知道多读点书。那突厥人也是人,怎么就会吃牡丹呢?又不是牛羊...”就是她自己听见自己把人比作牛羊,也不由得觉得好笑。

  

  一时间主仆二人笑的前仰后合。

  

  “可是啊,公主我听说突厥人可是连人都吃的啊,人都吃还有什么不能吃的。”

  

  公主听婢女这么说,也不由得有点担心。头脑中不由得就有了一个龇牙咧嘴的蛮人大口咀嚼她心爱的牡丹花的场景。

  

  据说那个作了《出塞》被破格提升为奋武校尉的陇西才子如今可就在宴会上呢,也不知道他长成什么样子,该是何等的威武模样?

  

  其实她也知道这婢女就是在撺掇自己偷偷带她去看看这样的宴会。

  

  可母后今天也在宴会上,她嫌那些突厥人太脏,说一个女孩子家家的不该出现在那样的野蛮人眼里。父皇对这样的事情基本不闻不问,还会宠着自己,可是母后呢?

  

  自己去了只怕要被罚女红呢,自己什么都好,可是女红?单是想一想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可但是自己的心理也毕竟放不下那样的一场欢宴。嗯,那就这样,“你自己去看看吧,要是被发现了,就说是我让你去看看牡丹开了没,其他的一概都别认账。”

  

  调皮的话还没完,心急如飞的婢女就应了一声赶快出门了。

  

  公主看着蹦跳出去的婢女,明明比自己还大三岁,怎么就像个小孩子一样的?她不知道,其实在这个世界上能像她这样一个“小女孩儿样”的人又能有几个呢?

  

  一会儿工夫,一脸嬉笑的婢女回来了。

  

  叽叽喳喳就说看见了一个和公主年纪相仿的男孩子身着正六品奋武尉的官服,正在大口大口地吃着面前几上的一堆食物。小小的身材坐在一堆头发胡子白了一大把的老学士中间滑稽的厉害。一点也没有当官的样子。一边说一边忍不住掩嘴嘻笑。

  

  公主疑惑了?真是个九岁的男孩做出了那样的一首诗吗?自己第一次听说的时候一点也不能够相信。

  

  何况今夜,牡丹已经开了,那样一个拥有诗心人,他的语句还会为今夜的牡丹而流淌吗?

  

  再也忍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拉着婢女就往牡丹苑边上的琅嬛阁而去。

  

  刚刚入夜的洛阳宫里,两个小姑娘身后跟着一群默默奔跑的太监丫头。

  

  这些卑微的奴仆心里好奇地问自己:这个最受宠爱的小公主,这个一向文静的公主在夜里这是要去哪儿看谁啊?

  

  而这时候,美丽的明湖边,花香醉人,群声涌涌;碧绿的湖水之上,云淡天青,新月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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