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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炼珠落在伏天手中,他一手持剑,一手握着那颗珠子,噬灵剑中不断传来‘拿走它’的声音,他的眼神变得贪婪,好像那颗珠子在呼唤他一般,血红的珠子被他握在手中,他转身就走,青朝宗以及边城月四人已经堵在去路上。
“多谢阁下帮助我等杀了苍狼神,这血炼珠邪气太重,有蛊惑人心的力量,还请交给我毁了它。”青朝宗伸出手,严肃的看着黑衣人说道。
斗笠压得很低,几人没有认出自己。伏天放开血炼珠,扔到青朝宗手里,随后转身而去。
“请留步。”
“还有什么事情?”贝帕斯的声音传来。
“多谢信任。”青朝宗盘坐在地上说道。
“不客气。”
伏天连忙飞身到山的那边,他连忙跑到石坳中,夏瑾正盯着自己。“你看我干什么?现在还烦不烦困?有没有好受一些?”
夏瑾摇了摇头,一下倒在地上。
远途鸟振翅飞来,伏天三人坐在其背上,向归途而去。
山顶仍剩下几人,青朝宗的身体被一团白色灵气包裹,他面前漂浮着一颗血红色的珠子,只见他全身灵气向那珠子汇聚而去,过了许久,那颗珠子的颜色渐渐变淡,最后化作一滩血水落在地上,血水落下之处,那岩石被腐蚀洞穿,浓厚的血雾渐渐弥漫,青朝宗连忙站了起来,他说道:“快走,这血雾毒气太重,只怕这方圆几里都要几百前寸草不生了。”
“刚才那个黑衣人,有些不太对劲。”边城月出声说道。
“有什么不对劲?说不定他的亲人也被苍狼神杀了,他来寻仇的。不过话说回来,他拿着那把剑有些古怪,无形不灭的狱火竟被那剑上的黑焰吞噬掉。”
“不谈这个了,该回去了。”边城月点了点头,她脸上浮起一点笑容,似乎猜到些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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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帕斯,她到底是怎么回事?苍狼神和夫密都死了,夏瑾怎么还没有好转?”
“我也不知道,被黑焰灼烧过的人,体内会流转狱火的力量,书上记载着,古神封印苍狼神后,那些族人便没有受到伤害。再等等吧,或许过不了多久,夏瑾姑娘就会醒来。”
直到三天后,夏瑾也没有醒来。远途鸟落在一处山间,已是黑夜,山间燃起一处篝火,火堆旁坐着伏天贝帕斯两人,以及斜躺在地上的夏瑾,夏瑾的脸色很苍白,三天来没有醒过。
砰
伏天一拳打在地上,砸出一个小洞,他捏紧了拳头,血流不止的拳头。他看着身体已经凉透的夏瑾,眼中说不清是哀伤还是愤怒。
“蠢货,我不需要你为我挡住那一击。”
“你不是讨厌我吗,其实我并不讨厌你,你外表凶狠,对我没有过好脸色,这没关系,我知道你其实心地善良,只是觉着我有些下流。我哪里会在大庭广众下脱裤子,只是吓唬吓唬你罢了。还有,我打你那一拳,是本能反应,我以前经常遇到危险,所以出手快了一些。”
“你说你喜欢看我被欺负,我给你看个够。对不起。”
伏天说完,重重的一耳光扇在自己脸上,他并没有停手,一巴掌又一巴掌的打下去,打得满嘴血流。
贝帕斯冲过来抱住他的手。“你疯了!死者已矣,何必折磨你自己,再说她是自愿的,你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她会活过来吗?”
“滚!”伏天一脚踢开他,他半跪在地上,披头散饭,他举起手,又准备打下时,一只洁白如玉的小手突然拉住了他。
当他看见是夏瑾时,一把抱住了她。
“你放开我,勒紧了!”
伏天一把推开她,脸色阴沉无比。“你早就醒来了,为什么骗我?”
“谁骗你了?我才醒来的。”夏瑾头别到一边,翘着小嘴说道。
直到回到村庄的路上,任凭夏瑾一路喋喋不休,伏天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两天后的清晨,在告别那只大鸟后,三人终于踏上回村庄的路。
村子口早已有比修等人在那里等候,比修站在村子口来回踱步,当看见三人回来时,他连忙率众跑了过来,比修一把抱住贝帕斯,激动的笑道:“你做到了!”
贝帕斯笑了笑,说道:“多亏伏天找到苍狼神。”
“你们都是村庄的恩人,今晚咱们将要举行一场盛大的晚宴,欢迎勇者归来。”
“理所应该。”
“伏天,你真是咱们村子的救星,我已准备好烈酒,今晚咱们喝个痛快!对了,你们是怎么打败苍狼神的,或者又将它封印了?还有,夫密那个判族之人呢?”
“夫密死在苍狼神手里,苍狼神贝帕斯击败了,你知道的,贝帕斯才是真正的英雄。”伏天开口说道。
“好,好,死了才好。走,我要将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族人,你们长途跋涉,先休息一下,咱们进去再说。”
石子、亡命、野猪三人已经回去,边城家的卫队已经守护在村庄外,伏天得知这些后,放心的在比修所在的山洞上面山坡睡了一觉,直到刺眼的阳光西沉,伏天一觉醒来,他坐了起来,才发现夏瑾正坐在他身旁不远处,下巴搁在双手上,目不转睛的看着村落里来来往往的人。
“你醒了?”夏瑾转身看着伏天,一对宝石般夺目的眼睛盯着他。
“我又不是存心骗你,你干嘛这么生气,我只是吓唬吓唬你,谁知道你...”或许是心虚的缘故,女孩低下头,声音底气不足。
“你都几天没说话了,不憋得慌?”
“要不,我把你喜欢的那风铃送给你,咱们前仇旧恨从此以后一笔勾销?”
“你不要忘了,你是我的侍卫,现在我要你陪我说几句话都不行?”
伏天终于看了她一眼。“你怎么这么喜欢说废话?”
“你答应了?”
“...”
“不就是骗你了一回吗,不至于呀。”
“我厌恶欺骗。”伏天身子一滑,跳下山坡。
晚宴举行得极为盛大,村庄里的人纷纷拿出家里好吃好喝的,伏天与比修众人一同边看舞蹈边喝烈酒,他喝到第四碗时终于不胜酒力倒下。比修笑看着他,对身边众人说道:“打架这么厉害,喝酒可真孬。”
翌日早晨,伏天在村口与众人告别,比修依依不舍的走到他面前,他手里拿着一串骨牙项链递到伏天面前:“这是我珍藏了几十年的宝贝,它们是自我打小开始打猎捕猎到的猎物牙齿,虽然对你们人类来说不值什么,但这在我族是荣耀的象征,带在脖子上吧。煽情的话我不说了,亲爱的伏天,希望下次见面时,我能把你揍趴下。”
接过项链,伏天把它挂在脖子上,他拍了拍比修,笑道:“有机会再来这里,只是那是你一定不会是我的对手。”
挥手告别众人,伏天独自离开村落,他才走出没有多远,夏瑾便跟了过来。“你怎么不等我?”
“我不喜欢等。”
两人的身形穿梭在草原,再越过密林,才来到那条大河边。
沿着那条河流,伏天再次狂奔起来,他的身形极快,从未停歇,夏瑾跟着他身后,两人从早到晚没有停下来,终于在一处有人烟的村子停了下来,在一处老妇家借宿一晚后,伏天用钱买了一匹村子里唯一的骏马,两人同乘一匹马,昼夜不休的行驶在荒郊野外。
在历经五个繁花无比的大城后,两人终于将要抵达河城,时间已经过了三天。
一座小城出现在两人面前,伏天见天色昏沉,又将来暴雨,他在小城里找了一处客栈,将马匹卖给客栈老板,要了两间房间。
客栈连名字也没有,坐落在小城中心,里面生意冷清,除了微胖发福的老板娘以外,就只剩下三个坐在桌上犯困的小二。
点了一些小菜,草草应付肚子后,暴雨已经如期而至,整个客栈的大街上下着豆子般大小的雨点。
突然一阵香风来袭,一个身着红衣,长发红唇的妇人进入客栈中,她身材丰满,姿色绝佳。只见她径直走到伏天那张桌子边,自顾自的倒了一杯酒,一手搭在伏天肩膀,一手举着酒杯,说道:“雅儿途经这里,突然下起暴雨。不知公子可否赏脸,请我喝一杯酒?”她声音慵懒,有一股男人难以抗拒的诱惑。
伏天一把把她手中酒杯夺过,随后将她抱入怀中,她躺在伏天怀中,不胜娇羞,只是挣扎几下,销魂的眸子便直直的看着伏天。
伏天亲自喂她喝了一杯酒,笑道:“我就喜欢你这种有风情的女人。”他说完还不忘看了对面的夏瑾一眼。
“哪有什么风情,只是经历得多罢了。”女人抱住伏天,咯咯的笑道。
“大庭广众,拉拉扯扯,害不害臊?”
“你要是吃饱了,就给我上去。”伏天看也不看夏瑾,一只手在妇人脸上蹭来蹭去,笑道:“多亏了这场大雨,才有幸结识你。天涯此处相逢,也算一种缘分。”
“呸,恶心不恶心。”夏瑾一口吐出未嚼的牛肉,她凶狠的瞪着伏天,看起来那么老实的人,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好色。“他本来就是色狼,不要脸的流氓。”
“小姑娘,看你穿的挺体面的,怎么说话这么难听呢。你是她妹妹吧?”
“你才是他妹妹,我是他姐姐!”夏瑾瞪着妇人说道。
“哦,你们都没有什么关系,这里轮得到你指手画脚?”
“美人不要生气,咱们不用管她。”
“哪里,我怎么会跟一个小孩子见识呢,你说对吧?”
“我哪里小了?”
女人扫了一眼夏瑾,捂嘴娇笑:“脾气是很大,其它的哪里都小。”
伏天喝酒嘴里的酒一下子喷了出来,而夏瑾已经快要气得拍案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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