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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清晨,陆璃拿着昨晚从黑鳞村中搜刮出来的地图,绕出了那片好似迷宫一样的枫林,正沿着一条不见尽头的河道默默向前走着。一路上他一声不吭,也不和白采星交流,很显然还没有从昨晚的打击中缓过来。
这并不仅仅是第一次杀人的问题,更多地是他感到了他人的欺骗和背叛。虽然体内流淌着魔血,但他清楚地明白一点,好男儿有所为有所不为。就像他的父亲一样,魔门血脉也难阻一身君子气。陆璃自己信奉的是不滥杀任何无辜,但也绝不轻饶任何一个触及他底线的人。连魔门之人都明白这一点,难道那些村民的心里比妖魔鬼怪还阴险狠毒吗?初次游历世间的陆璃第一次对人类,对这个世界发出了质疑。
白采星也识趣地一路上一言不发。实际上,现在这个效果正是她想达到的。如果不经历人间险恶,这个山里的单纯少年又何时会长大呢?
她静静地坐在她宫内房间的小床上,正聚精会神地一针一线缝制一件蟒皮衣裳。本来昨晚陆璃一怒手刃了全村人后,就要放火焚村走人。可她硬是要求他把那莽皮扒了给他做衣裳,另外还从蟒腹中扣取了一枚拳头大小的妖丹。此物可非同小可,与往日陆璃曾经猎取的妖核不同,只有具有一定修为能够施法的妖兽体内才有妖丹。虽然这颗只是初级的,但在城市的商行中还是能卖出一千多枚千秋石的价格。
千秋石是千秋帝国十大州民间通用的货币,由皇室统一发行。数百枚千秋石足够一户人家终年丰衣足食。可见如果手头上有一千多枚,陆璃也能算的上一个小富豪了。
到了傍晚,赶了一天路的陆璃在岸边席地而坐,生起篝火。把地图平铺在地上,只要明天再翻过一座大山,就可以进入官道了。一路上会有不少通商运货的马车,搭上其中一辆就能到达他们的目的地—彭州第二大城邦隅阳城。
双手托着下巴呆呆地望着清澈的河面,月光的照耀下荡漾出迷人的色泽。在河边,一袭白衣如飘舞的白蝴蝶映入她的眼前,被河水沾湿的纱衣紧紧地贴着白采星的身子,露出曼妙的曲线。对于从小就生活在海岛上的她来说,能再一次在凡间感受水波的清澈和柔和,已是最大的一件幸事。似乎是被此情此景触动,她的脸上露出一个少女最纯真的微笑,在月色下旋转着身子,飘然起舞。
如痴如醉地看着美人与美景,陆璃心中自问活了五百多年的白采星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雨,现在仅仅是保存着自己的灵魂,可她仍能笑对世界,放生歌舞。而自己,和她的遭遇比起来,又有什么资格一个人在那里黯然忧伤呢?
陆璃一手握拳,心想:有这样一位亦师亦友的佳人陪伴在身边,我有什么资格不振作起来,快意享受这精彩人生呢?少年的忧愁总是来得快,去的也快。
“小璃!”似乎想起了什么,白采星一边呼喊一边跑了过来,她一拍脑袋笑道:“嘿!瞧我把正事给忘了,来,看看给你做的这件衣裳合不合适。”说着五指一张,一件衣服从往生小刀里飞了出来。
这是一件黑紫色的劲装,上面布满了细密的蟒纹,肩部还别有心裁地缝制了两个三角形的坚硬鳞片。陆璃脱掉那件沾了血迹的上衣,换上后只感觉材质十分轻薄柔软,蟒皮可缩可伸,鳞甲还提供了非常良好的保护性。配上陆璃挺拔的身姿,白净无瑕的面孔和坚毅的眼神,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英气,仿佛是外出修行的大世家子弟一般。
“真俊俏,不愧是我的小夫婿。”白采星一阵嬉笑挑逗把这少年弄得满脸通红。
换了新衣裳,陆璃心情也很好,说道:“采星姐,把小刀里储存的蛇肉拿出来一些吧。我来给你烤肉吃。”
……
第二天一早,面目一新的陆璃背好行囊,拿着地图说道:“看地图上标注的前面那座山叫做百草山,是彭州境内远近闻名的一座宝山,上面有很多珍稀的动植物和药草,正好我们可以搜集一下当做参加世间最强美食的素材。”
“这就是那座百草山?当年我师兄游历世间,就提到过这座山上有很多天灵地宝,是炼制灵丹妙药的圣地。哎…..”似乎想起了一些心痛往事,白采星变得有些黯然神伤。
陆璃丝毫没有注意到她的这些细微变化,女孩子的心思,又怎是一个小小少年能猜透的。
一路前行,刚刚走到山下,就感到一阵鸟语花香。鼻间传来沁人心脾的清爽和甜香,这是金桂花和雏菊混合的香味。细细聆听,金尾雀的啼叫仿佛是在歌颂这人间仙境。这是一种通体雪白,只有尾巴呈金黄之色的小鸟,被称作丛林之声。它通过鸣叫来吸引雌性配偶,一般雄鸟是金尾,雌鸟就是银尾雀了。银尾雀一生只有在找到配偶时才会放声鸣叫,金银双雀搭配的合奏堪称林间最美的声音。
“有了!”陆璃脑中灵光一现,找到了制作参赛料理的灵感“就是这金尾雀和银尾雀了,一定要捕到一对。”这鸟灵活小巧,想完好无损的捕到一只都很困难,更别说同时捉到一对儿了,可对于从小猎人出身的陆璃来说,却不是什么难事。
只见他竖起耳朵,随着林间的声音向山里走去。攀爬到一棵十米高,两人宽的大树上,轻车熟路地潜伏在树叶间。只见不远处的树枝上正架着一个鸟窝,里面还有几颗石子大的鸟蛋。只要在这儿静候,雌鸟雄鸟一定会回来的。等了约有一刻钟,一声悦耳的啼叫传来,一只金鸟一只银鸟结伴飞来,正巧按计划落在了鸟巢旁。说时迟那时快,陆璃从包裹里抽出昨日那个围困住他的蛇皮巨网,一把撒了过去。这本是他准备捕获大型野兽的,没想到这次却是杀鸡焉用牛刀了。他像一只蛤蟆似的双腿用力向后一登,整个人就扑在了网上。看着两只鸟在其中挣扎,他满意地一笑。
“采星姐,接着。”说着他抽出往生曼荼罗,就把金银双雀丢了进去。
说来惭愧的是,这样一把稀世神器,现在居然被他当做了储物的工具。自打一日白采星把这个功能告诉他,他才发现只要心灵一动感受到刀内那片五彩星空,就可以把物品全都丢进去,很是方便。现在那座小宫殿已经成了他储物的仓库,没少招白采星的白眼。
“咦?那是迷迭香?”走到了半山腰,陆璃在一片草丛中蹲了下来。当年他看过常伯的医书记载,这是一种有非常高药用价值的植物。不但可以提神醒脑,活血化瘀,还是一种特殊的调味品,微苦中带着清香。他很高兴又找到一样烹饪调料,拿出往生小刀割了一大捆装在背包里。
再采一些果子,那道菜的材料就齐全了。他一个人思索着。来到这百草山上,周围优美的环境让他很是放松。其实他不知道的是,曾经这里虽然蕴含奇草异兽,但却是一个妖兽遍布的“妖山”。其中更有一些修为高深莫测的大妖占据了半个山头,把天材地宝占位己有,凡人根本不敢涉足。直到百年前,一个道法通天,自称花公子的年轻修士驾临,与众妖大战三天三夜,将其全部驱逐消灭,立下了禁制,这才让百草山成为厨师,商人们寻找宝贝的圣地。听说还有百姓在山头立了庙宇,祭拜这位守山的大能。
这时,感觉敏锐的陆璃捕捉到了不远处传来的噪杂的呼喊声和叫骂声。前面有人?他沿着声音一路潜行来到了峰顶。只见在一座不大的庙宇前,一众衣冠不整,面露凶相的人正在围攻殴打一个胖头汉子。那男子抱头蜷缩在地上,一边忍受着拳打脚踢,一边大声喊叫到:“不给!就是不给!这白龙叶是我先摘下的,你们凭什么抢我东西?”那伙人一听,又是一阵拳打脚踢:“死猪头,这是我们牛老大看上的要用来练功的东西,我们说拿就是拿了。怎么,不想活命了?”
原来是一群市井流氓在横抢硬夺那男子的草药。陆璃年少一腔热血怎能坐视不管。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对着其中一个歪嘴男子脸上“嗖”的一声就打了过去。随后大步走上前,正色道:“还不快住手!”
“啊!”那歪嘴混混捂着嘴,牙齿不知被砸掉几颗,淌着血水,脸显得更歪了。那一伙儿看见自己人被偷袭,只见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小子,刹那间对着歪嘴发出了鄙夷的大笑。
其中一个大个青年像是他们的头领,不屑地说道:“小屁孩不回家喝奶在这儿撒什么野,快跪下来给爷爷们舔鞋,不然你这辈子可就别想下这山了。”说完一群人又是一阵刺耳的大笑。
“哦?是吗?那可要好好向叔叔们请教一番了。”陆璃冷笑着。一边向前走一边双手抱拳,释放出如有实质的杀气。“这次,我就要在你们身上试试千击掌的威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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