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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追杀余络晨》是《府城学院》的前篇,说的却是《府城学院》比较后面的事。之所以把它放在前篇,是在于更好的引出主篇,以及加深对于前期人物性格的了解。李刚追杀余络晨的真正原因,这里没有详细说明。而起因是个谜团,余络晨也是在最后才明白。这内容在《府城学院》后面的部分里一一揭开。本篇中,第一女主角的名字没有出现,只是以女孩代替。无疑,女孩是完美的人物,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一
余络晨笑了,笑了非常舒适,他想不到自己居然在枪响了那一刻笑了。
子弹从脊背闯进了他的胸膛,他甚至听到了胸膛里的轰鸣。这时候,他竟然笑了。笑了从来未有过的适意,轻松,这之前,他还未体味过一个人可以笑的如此愉快。
快乐的感觉总是太短。余络晨不在子弹里死去,却在一阵刺痛中醒来。在笑梦中,手背被身旁的树枝划伤。余络晨并未在意*里渗出来的鲜血,又笑了,这笑显得牵强。居然还能笑,这笑是笑这个梦,甚至责备于这梦为什么不是真的。而再笑,笑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做梦。
梦真是美好的东西,它可以让人的愿望很快的得到实现。
余络晨又笑了,笑自己还有精力去思考关于梦的问题,真是死到临头还不知。死到临头?余络晨不明白自己何以在梦里那么“从容就义”。他又回到那梦里。
脚步声,这脚步声是如此熟悉,尽管是脚踩树枝‘吱呀’,‘吱呀’地响,余络晨仍十分肯定着脚步声的主人是谁,那是一双宽大的脚,鞋45码,承载着一个高大躯体的压榨,高大身躯的最上端是一张十分英俊的面孔,此时,这张英俊的面孔上透着一股煞气,一双眼睛略带红丝,但仍锐利的巡视前方。
此人叫李刚,府城学院的美男子,曾一度领衔府城学院‘第一美男’称号。在他的好友何乐回到学院后,府城学院第一美男称号无人再提,这并不是何乐较于李刚帅。在府城学院,至少还有百分之三十的女生认为李刚最帅。
而何乐呢?据说在他刚进学院时,正逢午餐时间,他向一个女生问食堂在哪?女生看着他发愣,不知回答。直到食堂里所有人就餐回去,女生还呆在原地,一动不动。她的同室同学拉她回宿舍时,听着女生不断喃着:“世上竟有这么漂亮的男生。”
后来有无聊同学深入调查,做出统计:学院内女生有百分之三十认为李刚最帅,同样有百分之三十认为何乐最帅,余下同学答案为各有千秋,难分上下。
据这位同学解释:余下里有一半说不知,或笑而不答。
这位无聊同学不知为何,又大放厥词,言道:“之所以有摇头,又作而不答者,是因为极有可能这些女生一夜梦见李刚,一晚幽想何乐,心之难以摆定,所引发症状。但总而言之,不管李刚或是何乐,若向她们发出有意信号,她们自会眉开眼笑,喜极而泣,奋不顾身而去。”
这位同学大概不知言论的影响力,在他的言语传出不到三天,学院内的所有女生聚在一起,收罗的全院的扫帚,列在学院两侧,等候这位大放厥词的同学。一连几天,这位从不旷课的同学,不敢来上课。
总归他机灵,又放出言语:先前所言,并无嘲视女生之意,尤其是没有嘲讽那些含羞,不做回答,娇态怜人的女生的意思。自己的本意是强调府城学院是俊男美女的学院,不仅是善出人才,而且是善出具有良好素质,宽广心胸,俊美外表的人才的学院。”
此般言词一出,后在学院门口多日的女生作鸟兽散,再不提那些嘲视的话。这位同学也就自然回归。也就奇怪?这位同学之前言语里从未提到美女,只是为了还自由身,而颇为含糊统筹的把众女生跨作美女。而就解决了自身一场浩劫。要不然,这位同学还真难逃乱帚扫死的命运。
这些女生真难懂,一两句话惹得她们勃然大怒而来,也就是一两句话让她们心中暗喜回去。难怪历代巧言令色之人那么吃香。这位同学这之后,知名度倍增,学院内所到之处,女生皆对其抱以微笑。
忘了这位同学叫许彬彬,人长得挺帅。
第一卷追杀余络晨二
二
李刚为什么要杀死余络晨,就连余络晨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已经问了两次,得到一样的回答:你该死!余络晨自己清楚他不会有第三次机会的。
如果有,那就是闭上眼的前一刻,回答也是你该死,余络晨可不希望有这样的机会。第一次问了为什么,仍是李刚突然对他:“我要杀死你!”余络晨本要回答:开什么玩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无聊!话到嘴边,没有吐出!因为李刚盛怒直接写在脸上,这不是装出来的,带着血液的胀腾与火气的上升,额上的青筋条条跃起。
余络晨喊出:“为什么?”
“你该死!”李刚随即应道。
余络晨惊讶张着嘴,眼睛里满是疑惑,他不能再问什么?李刚拿着一支枪对着他。可不是市面上的仿真枪,而是六四式警察用枪。余络晨一次在李刚的叔父家见过,并手握过。钢铁打造的枪身,此时握在李刚手里,余络晨仍会感觉到那份沉甸甸。这不是开玩笑,即使是开玩笑,也没有必要耍弄到动真枪的地步,而且我们都不是孩子,用不着玩这种游戏,或是炫耀一些什么。李刚并不会演戏,他什么都写在脸上,即使会,也没有必要要无聊到与我玩这种游戏的份上。
说真的,余络晨真希望这只是李刚的玩笑。但希望归希望。以他对李刚的了解,他的恐惧在心头剧增。余络晨告诉自己,哪怕是玩笑,此时我也只能当真的。
李刚给了余络晨最好的证言:“多年的同学份上,你马上给我滚,一个小时之后,我开始追杀你,你能跑多远,尽快跑吧!哈哈!你有一个不死方法,就是在我结果你之前先结果了我。”
余络晨大震,心中大叫:“这不是玩笑,不是什么游戏,即使不是真的,也成真的。”
李刚望着余络晨继续说道:“从我告诉你我要杀了你起,我的直接就告诉我,我同样会招致被你所杀,而且你杀我的机率高达百分之五十。”
“直觉,什么鸟直觉,是否又要告诉我,‘以一个未来知名警察的直觉告诉你!’余络晨心里叫到:你要成为警察,将来再说,你要充当警察,我不是犯人,干吗拿枪对着我,即使是犯人,犯人手无寸铁,你有什么权利枪杀。”
往日,李刚在与同学聊天时,偶尔会开一些玩笑,而说的无非是:我以未来一个知名警察的直觉告诉你。。。。。。大家都知道李刚的体魄与李刚的脑袋是可以让李刚成为一个警察,更何况李刚他对成为一名警察抱有强烈愿望。也许有人要问:李刚为什么没有进警校,而进入了府城学院?认识李刚的人自会晓得一些端倪,李刚心中藏有一个女孩的身影,这位美丽的女孩与李刚他们相处的六年,她在李刚心中的位置无可取代。
李刚看了看表说:“现在一点十一分,两点十一分起,你的生命随时都会结束。”余络晨还想去争辩,又觉得没有必要,当务之急,先逃离李刚的视线再说。
余络晨转身而去。这是初次问为什么的情形。此时的余络晨回想起,仍琢磨不透李刚为什么要杀他。
不明白归不明白,六年了,六年的相处,对人的认识,对事的疑惧,对突至而来的遭遇,余络晨无所适从。他认为最好的是先逃离,逃了越远越好,离了越远越好,他得认真去想他该死的因由。但是直到现在,横躺在深沟里的余络晨,仍没有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十来日来,余络晨一直处在极度紧张中,随时而至的恐惧,让他精神一刻不敢松懈。
余络晨自来就认为自己是个怕死的人,而且是个极端怕死的小人物,他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个和平年代,倘若生在战争时期,极端怕死的他会为了自己,出卖同伴,出卖家人,出卖民族,任何汉奸走狗,贪生怕死的,所能做的勾当,都会在他身上发生,甚至于在中国的史书上要书写上一个鼎鼎大名的汉奸人物的名字--余络晨。此人品行太于低劣,以至于在中国的古今词典里都找不到字眼来形容他,只知道,卑鄙,无耻,下流是他最基本的生活姿态。余络晨承认,若真在那个时期,不是没有可能。
余络晨有时就是这样认识自己的,可怜的余络晨。
横躺着不动的余络晨觉得这样自己有如坐以待毙,应该做点什么,任何时候行动都会取得主动,都会让事情明朗开来。龟缩在这里的自己太被动了,应该化被动为主动,余络晨的心跟着行动起来。
他留意起这个留住自己的沟,有五六米深,先前自己慌乱中一脚踩空掉落进来,摔得头晕脑昏,骨架象要散似的,幸好土壤还较松软,不至于七窍出血,一命呜呼。沟上头茎蔓枝藤弥布,将偌大的一个沟遮住了只剩一个口。这是日当中午,口虽小,沟底的情形仍清晰可见,身旁横着数段木杈,手臂而粗。余络晨叹的口气,心道:“刚才自己若掉在那上面,身上岂不留下几个窟窿,那现在也不用着思索脱身之计的。”茎蔓横垂,树藤倒挂,余络晨心想只能靠这些上去的。尽管有些难度,也不算太难,问题是上头那人离去之后,要不然,他一出头,岂不就脑门开花?余络晨还没有慌乱到那地步,十余日的亡命生涯,余络晨的耳朵变得异常灵敏,一些很细微的声音,都能分辨的出来。
而李刚此时正依靠在一颗树上,眼半闭着,喘着气,他不明白,那个该死家伙为什么一下子就消失的呢?两天前当他以为把那家伙追丢的,而心里懊恼在一家小店吃饭时,余络晨竟然土头土脑,冒冒失失的闯进来。
李刚心中一喜,起身就冲的过去。当余络晨抬起头发现出现他面前的李刚,呆住了。李刚狠狠的目光直逼着他,余络晨不禁打了个寒蝉,心道:“完了。”
他想夺门而逃,门就在身后,转身逃?
而转身意味着什么?
余络晨心里明白。冷汗涔涔而出,转身就意味着加速死亡,如果我余络晨真要死的话。
“为什么?”
余络晨不想死得他突然,死得不明不白,挣扎着喊道。
“你该死”
李刚冷冷回答。空气仿佛凝固的,心“怦怦”直跳似乎在告诉余络晨:我的工作就要结束的,尽管我不想。
“我也不想”,余络晨的‘不甘心’似乎也在反抗。
年迈的老人出现在两人之间,细细的声音问到:“孩子,你要吃点什么?”余络晨没有回答,他将老人推向李刚,眼看老人就要摔倒,李刚急忙扶住。老人受到惊吓,面无人色。李刚直想掏出枪,送给余络晨一颗子弹,又恐再吓老人,忍着没有掏枪,恨恨地看着余络晨逃跑。
奔跑中的余络晨回头匆忙望的一下,又加快脚步往前跑。
李刚恨自己心太软,不像男人。李刚又哪知道?正因为它太有男人间兄弟情,才数次给余络晨逃脱。当李刚举着枪,对准那身影要扣动扳机时,他犹豫了,那身影仿佛又化出一条身影,这身影就是李刚心中那个女孩的身影,女孩的身旁又出现的几条身影,其中一条竟是李刚他自己。这情形他太熟悉的,他们几个人又在一起了。李刚稳的稳神,叹道:当余络晨做的那事,对不起众人,他们再在一起的情形,只能是一个梦的。对不住自己还可以原谅,不遵守自身的承诺也可以容忍,但他绝不能允许余络晨伤害女孩。
此刻的李刚脑中闪过一条美丽的身影,一张美丽的面孔仿佛在眼前出现,那张美丽的面孔上挂着甜美,动人的微笑。李刚幸福地想着,那是人世间最美丽的面孔。
树林里一片死静,草丛中的花儿在日光的威逼下,耷拉着脑袋,而林间的群鸟像是都去的梦里,全无的声息。忽然间,扑簌,扑簌两声,一只小鸟似乎梦中受到惊吓,扑打着翅膀,吱吱地叫着,冲天而去。李刚被唤回到现实。他想起余络晨,又念及女孩,心中苦楚。当李刚拿走叔父的枪之时,就已觉到自己不能再与女孩一起的。但有什么办法呢?该死的余络晨,他可以违背诺言,但是李刚没有办法不遵守自己的承诺,如果李刚连自己的承诺都不遵守,那他还有什么资格,什么颜面出现在女孩面前?与女孩在一起呢?李刚悲哀的想道。
当初的承诺:他们之间,哪一个敢对不起女孩,他们不会放过他。李刚本想过告诉何乐他们,又考虑到,告诉他们,也从另一方面间接伤害的女孩,再有,解决那该死的余络晨,自己一人就够的,要是把何乐他们也闲扯进来,以后谁来陪女孩,照顾女孩呢?李刚感到自己的视线有些模糊。手指一摸,竟是湿了。
九年了,九年来,李刚没有流过泪,他甚至已经不知道什么叫流泪。上一次,是在李刚刚进初中不久,爷爷的突然去世,让从小备受爷爷疼爱的李刚恸哭不止,好像就在那一次,李刚将他人生里的泪水都流光的。那之后,李刚再没有流过泪,直至今日。也许这不算流泪,只是湿润的,是眼膜过于干涩,借用一些水分来润泽一下而已,李刚自讽自嘲。
李刚心中认为,男儿应该不会流泪,不懂得流泪。余络晨,那个在何乐开口说出,如果他们当中,谁伤害的女孩,我会杀的他时。余络晨第一个作的响应,李刚还清楚地记得,那时的余络晨,神情严肃,注视着他们,一口一字的说:“不管,我们之间有多好,兄弟情有多深,不管你有多强,不管你以前对女孩有多爱护,以后只要谁敢对不起女孩,伤害到她,他就该死,我决不会放过他。”
他也许早就忘了他自己说过的话,要不然也用不着问我为什么要杀他,这家伙兴许装糊涂,还是做了事不敢承认,我没有必要回答他,他越问越表示他该死。
李刚现在置身的地方是一片树林,身体所靠着的树距余洛晨所在的深沟并不远。严格的说还很近。沟就在李刚左侧十余米处。
透过树缝,再前,仍是一片空旷。
李刚是在追赶余络晨时,看着余络晨进了树林,也跟着追了进来。但是很快出了树林,也没有再看到余络晨。
余络晨再善于逃跑,也不会那么快跑过这么大一片空旷。最大的可能是,余络晨留在树林里,没有出去。树林虽然不很大,但是藏住人并不难。
所以李刚出了树林,又退了进来。他并不急着盲目去寻找。李刚靠在一棵树上,喘着气。
他在等着余洛晨出现!
李刚此时犹如‘守株待兔’,‘株’本身就是树。那么,‘兔’就是余络晨,相对于李刚来说,把余络晨比作是兔子,一点也不过分。李刚高大的身材,加上从小酷爱格斗擒拿术锻炼出来的体魄,瘦瘦弱弱,又不做运动的余络晨,在李刚手中,岂不是犹如一只兔子?
守株待兔的李刚做形容在适合不过。
而李刚选择用枪,一是‘亲手’杀死余络晨,脏了自己的手,对于对付卑劣的余络晨,不值!二是警察梦作祟。
实质上,最初拿枪,纯粹是李刚愤怒之时的无意识之举。
李刚靠着树,思绪万千。
余络晨在沟里也不平静,他一边要像个兔子竖着耳朵聆听四处的声音,一边还要思想清理十来日的遭遇。
余络晨常常认为自己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觉得自己是个坏人。因为在余络晨二十二年的生命里,他自认为未作过对不住良心,有过伤天害理的事。他觉得自己虽然没有做过好事,但的确也没有做过什么坏事。要说只是普通,很普通的一个人。
普通人为什么总要碰上不普通的事呢?想我余络晨一生光明磊落,从不做坏事。他对光明磊落这么理解?
今日竟落得个被人追杀,而且是来自亲密无间地好友的莫名其妙地追杀。真是可悲呀!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想当初,我应该多做一些坏事,或者是适当的作一些坏事。说不定今日还不至于被追杀?就是死的,也是死有余辜,死得其所;现在,要是死的,岂不是死得名不符其实。太对不起自己昨日的作风!余络晨自怨自艾。
说到做坏事,这十余日来,是好像做了不少坏事。因为事起突然,仓促间逃跑,余络晨没有及得上准备什么,他就那样子往前跑,往前跑。
他跑出的城市,在路摊边正吃着饭时,远远地看到李刚直奔而来。余络晨未来得及付钱,撒腿就跑。李刚赶到,跟着就追。
摊主小本经营,见有吃饭,居然不给钱的。大为恼火,不管的摊位,也追赶来。一边高呼:“抓住他,抓住那个坏蛋。。。。。。。”在他前头是李刚,路人自然认为坏蛋就是李刚。但是他那高大的身躯,谁敢阻拦?拦得住吗?两个可爱的警察叔叔阻住的李刚的去路。
李刚停住。不解的望着俩个他未来的同志。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被当作那个摊主高呼声里的坏蛋。幸好,摊主及时赶上,解了误会。要不然,等到警察叔叔扭住李刚,发现李刚身上的枪,那么,一个持枪坏蛋真就诞生的。误会虽是解了,可余络晨早不见的身影。
余络晨没有跑远,他躲在一个角落里窃喜。他这时候居然还有欢喜的心情?
余络晨心想,他是会在人面前杀我吗?还是将我扭到偏僻出结果的我?嗯,都难说。余络晨看着摊主垂头丧气的样子,不禁有些可怜:你甭怪我,我是想给钱呀!但是有人不给机会,想想我跑的大半天,一顿饭都吃不安稳,我也可怜。哦,以后再补返你吧!
余络晨再饿,再不敢就路摊前吃饭的。目标太暴露。这是余络晨第一次吃饭不给钱。自认为这是自己人生里第一次做的坏事。
“万事开头难”。有的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余络晨的第二次,也是肚子惹得祸。他已经跑的三天的就是摆脱不了李刚,李刚总会在余络晨认为已经安全的时候出现,并迅速接近。
此时,余络晨饥肠辘辘,双腿乏力,两眼无神。他必须得吃些东西,要不然,不被李刚杀死,也要饿死。
突然,余络晨眼睛一亮,他面前出现一个小女孩,举着一个大苹果往嘴边送去。
余络晨大惊,一把抢过苹果,咬得一口,咀的两下,就咽了下去。抬眼见小女孩惊恐地望着自己,脑筋急转,用脏指蹭的蹭苹果,
“看,这苹果里面很脏,黑乎乎的,吃的肚子会痛,大哥哥是大人,不怕!帮小妹妹吃的小虫子。”说着,又咬得一口。又用小指蹭的蹭。
“看,还有小虫子,肚子会痛的,大哥哥帮小妹妹吃了它,小虫子真可恶!躲在苹果里,要害小妹妹!”一边说着,一边往嘴里送去,噌的一声,就滑到肚子里去的。
小姑娘还没反应过来,就见自己的大苹果没了,“哇”的一声,哭得出来。
一阵香味飘来,呵呵!原来正蒸着馒头。余络晨不为小姑娘的哭声所动,却让馒头的香味吸引的过去。
“馒宇小吃店”几个大字都没看见,看来真是俄昏头的。
一个妇人从店内跑了出来,奔向小女孩。
余络晨揿开盖子,不顾馒头烫手,抓着几个,揣着就往前跑。“当啷”一声,锅盖掉到地上。正安抚着小女孩的妇人回头一望,锅盖掉到地上打着旋儿。紧接着一个身影一溜烟地向前跑去。
妇人傻了。
木呆着不动,眼睁睁地看着那身影消失。
李刚赶到,知道的情况。大怒,更坚定的他杀死余络晨的决心。
余络晨认为自己若生在国难当头,必定会伦为一个无耻的汉奸,不是没有根据。一场饥饿,就又哄又骗又抢,若在严刑拷打,威逼利诱之下,你说他会做出什么事来?只要你能想得到。
余络晨的第三次是一场暴风雨将他逼到以农人家前,谁知天黑风大,竟误入鸡窝,顿时鸡飞鸭跳,群犬吠声。农人大喊捉贼。
在村民的追喊中,狼狈地逃走。
雨没有避成,却做了一回鸡鸣狗盗之徒。可以说只是一场误会。但的的确确骚扰了鸡鸭清梦,打乱了村人夜生活平静,算得上一件坏事。
……
最近一次,推了好心问他要吃啥的老人家。那时老人家若被他推倒,很可能早登极乐。余络晨知道李刚回顾及老人,要是余络晨用劲将老人推向李刚,即使李刚不扶,受到老人撞击,余络晨还是更容易逃跑的。所以余络晨只是轻轻一推,逃跑中还回头望了一下,看看老人是否有事。
……
上面好久没有的声响。余络晨心想,李刚可能已经向前追去的。自己应怎么办呢。回去?还是继续逃?生死未卜,前途堪忧呀!管它呢,先上去再说。
余络晨未做细想,抓住茎藤,往上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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