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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严唐、炎秋,命运本来一直都是紧紧相连,这个绳索在二十年前就打了个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那年以撒8岁,严唐11岁。他们都在宁海路一处小学上学。一个二年级,一个五年级,从未谋面。可那一个秋日,夕阳真美,血红血红的,像爷爷离去时,身上披盖着的鲜红的旗帜。严唐扭头看着西边,一边走,一边出神,突然就撞到了一个小女孩。小女孩唇红齿白,剪着整齐的童花头,圆圆的脸颊有种拒人千里的孤寂。显然,这一撞让她猝不及防,眉头也弯了个角度。“噢,撞疼她了。她都皱眉了。”他想。
以撒皱眉并不是因为疼痛,而是眼前这个男生撞人之后,只看了一眼,就转过脸去看着夕阳的方向,这让她很生气:“你撞到我了,你应该向我道歉。”
“道歉?”严唐回头看了一眼女孩,她那小小的拳头正绷得像弓上的弦,这让他突然有了搭话的兴致,“好啊,不就是道歉吗,你瞧,”严唐用手指着马路的尽头,说:“我家就在这条路的尽头,有本事你沿着这条路追,追到我家,我就给你个说法。”斜眼看了她一下,严唐就上了路边的一辆黑色挂着军牌的小轿车,门一关,车子就徐徐地驶了出去。
以撒一咬嘴唇,把手里的书包斜挎在肩上,深深地吸口气,抬腿就跟在汽车后面奔跑起来。严唐坐在车里,回头静静地看着女孩,汽车拐个弯,女孩儿镀在夕阳里金色的身影消失了。
吃过晚饭,严唐有点坐立不安,这很少见,司机严伯有点奇怪地看着他,收拾好碗筷后就坐到他对面,耐心地等他开口说话。果然,没几分钟,严唐便让他开车带自己,沿着去学校的路慢慢地前行。老严知道那孩子的心思,是在惦记那个小姑娘呢。可他认为,都过去一个多小时了,那孩子一定已经离开了,谁这么傻,在大马路上和汽车赛跑,还要跑这么长时间?
但是,大概十多分钟后,小女孩的身影真的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暮色中,梧桐的落叶在风中婀娜地起舞,秋日里的夕阳还有一抹颜色正涂抹在小女孩瘦削的脸上,人仿佛也被渡上了一层金光,只有苍白的唇让人不自觉地怜惜起她来。马路两边的路灯已经亮了,这条路通往本市最幽深莫测的住宅区——颐和路公馆区。这个公馆区在民国时期住的都是国民党的高官,比如汪精卫、卫立煌什么的。解放以后,这里就成了那些劳苦功高打天下的功臣们颐养天年的居所。
严唐的爷爷就是一个老功臣,他去世时,身上还有大大小小六块弹片没有取出来。这些弹片的位置,小小年纪的严唐随手可循。爷爷是英雄,他可是听着爷爷的战斗故事长大的。尽管爷爷年前去世了,从此在景色秀丽的城南雨花台面朝群山,永垂不朽,但那些福利还在。爷爷特别宠爱严唐,这孩子打小儿就是他一手拉扯大的。孩子的父母都在英国,老爷子把儿子送去英国读书,本是抱着打入资本主义内部初衷的,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么。谁料,那小子在英国找了个新加坡华人做妻子,然后就被同化,干脆就不回来了。老爷子气啊,自己和资本主义制度战斗了一辈子,到头来是赢得了战争却输掉了儿子。听到孙子降生的消息后,老爷子以断绝父子关系作要挟,把严唐要回来抚养,天天用革命大道理养育,一门心思培养根正苗红的革命接班人。可惜,革命尚未成功,老爷子就身体不支,在一个冬夜,长眠在床上了。那时的严唐不过十岁,朝夕相伴的爷爷没有留下一句话,就撒手人寰。远在英国的父母不过是熟悉的陌生人,严唐的天塌了下来,尽管他继承了爷爷的大将风范,泰山压顶面不改色,但他终究是个孩子。本来在公馆区生活,就不像住在公寓楼里的人一样邻居多,再加上平时上学放学他都是车接车送,也没什么朋友,那种内心深处的惊惧是可想而知的。前些日子父母来电,想接他去英国生活,他有点动摇了,正在考虑呢,反正,生活处处如一池死水,到哪里不一样?再说了,他们毕竟是自己的至亲,关键时候,可以给他独一无二的支持。可现在,看到为了讨到一份道歉仍在路边不弃不舍奔跑着的小女孩,严唐的世界仿佛突然豁开了一道口子,大把大把的阳光钻了进来,他的周围就这么“呼喇喇”地亮堂起来了。
小女孩的汗水浸透了头发,脚步几乎是一寸一寸地挪着的。
严唐打开车门,尽管有些犹豫,还是下了车,迎着小女孩走去。被挡住去路的小女孩缓缓地抬头,见是严唐,眼神里闪出一道喜悦,她吐了吐舌头,一边绕开他踉跄着前进一边喘息着说:“放心,会跑到这条路的尽头的,讨不到你的道歉,我是不会停下来的。”
严唐伸手拉住了她的胳膊,低声地说:“你赢了。”
这是他第一次在爷爷以外的人的面前承认别人赢了自己。以撒不理他,继续挪着小碎步丈量着马路。严唐知道小女孩想听什么,只好嗫嗫地说:“我输了,对不起。”
以撒笑了。
小女孩叫裴以撒,她是个孤儿,在福利院里长大。当她在温暖舒适的襁褓里眯缝着眼睛酣睡时,却被人放到了福利院的门口。市福利院在紫金山下玄武湖旁的后宰门,在一处七拐八绕的小巷深处。和福利院里长大的孩子大吉大利的各个名字不同,她的名字早被搁在襁褓里了,有名有姓。还真有点奇怪,在南京,裴姓并不多,况且以撒这个名字也挺奇怪的,两个字的组合看似有点牵强。那个长年留着波波头,和自己同年进入福利院的颜琳阿姨却道出了其中的涵义。颜阿姨信教,她告诉以撒,以撒是《圣经》中的一个人物,是先知亚当的第二任妻子,非常聪明伶俐。以撒也就特别喜欢自己的名字。尽管心里埋怨生身父母将自己抛弃,但能为自己起了一个意寓深长的名字,爸妈还是爱着自己吧,只是不知为何又放弃了自己。
严唐很快就知道了裴以撒的身世,他决定将以撒留在身边。他打电话告诉父母,说自己已经长大了,可以独立生活了。从小就生活在南京,突然去英国,自己可能不习惯。但请两位放心,他一定会很认真地过着每一天的,况且有带大自己的严伯在身边照料,日子不会出问题的。只是,没了爷爷的陪伴,自己确实太孤单了,他想有个伴,能不能帮忙领养一个他认识的孤儿。
对严唐深感内疚的父母,一口答应下来。
对于自己被领养,以撒感到有点奇怪,八岁了,很多人是不愿意领养这么大的孩子的,一来处在叛逆期,二来人也开始有主见,还能很清楚地记事了。但能被领养总比待在福利院里强吧。当以撒背着自己的帆布包看到严唐时,她就明白了。站在自己面前的男孩,尽管表情生硬貌似心理强大,内心的孱弱却是那么清晰地从他紧绷的双肩悄无声息地散发出来,八岁的以撒在心里得意地笑了,不过是个被自己一眼看穿的孩子。
严唐穿着白衬衫,下摆是很流行的燕尾式。他的手抄在牛仔裤的口袋里。看到以撒了然的样子,心里有点狼狈。父母在昨天办完领养手续后就连夜赶回英国了,对他们来说,对儿子的愧疚是一回事,尽力维护自己打下的江山又是另一回事。对于儿子要求领养一个孤儿院的小姑娘,俩人开始确实有点吃惊,小心翼翼地问询理由,严唐原本有些抵触,但终究说,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一个小伙伴,很孤独。
这确实是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理由。夫妻二人去了趟孤儿院,和保育员聊了聊,知道这孩子确实也挺不错。见了面,也是眉清目秀,眼神清亮,很单纯的模样。他二人才放心地办妥了手续。
来接以撒的,就是严唐和严伯。以撒脚踩一双白色回力球鞋,雪白雪白的。在一身旧色的衣服下,显得十分耀眼。让自己的球鞋白起来,她摸索出了一套方法。刚开始的时候,她会偷偷地将学校的粉笔带回来,将鞋子洗干净后,就用白粉笔将鞋面涂满,鞋子看上去就会很白,但粉笔灰却是浮在鞋面上的,走一路,撒一路,弄得自己很尴尬。有一次,因为急于穿鞋,她用一张卫生纸吸收鞋面的水,不小心,留了一小块在鞋面上,结果鞋子干了后,那一个位置显得尤为亮白。聪明的以撒立即着手实验,终于发现了一个好方法:用一张白色卫生纸铺在洗净的鞋面上,鞋面就会尤其白。严唐也看了一眼她的白球鞋,心想:真是一个聪明又善于表现的孩子啊。以撒走到严唐身边,也不多问,静静地看他,就像看一个老朋友,眼神平静略带温柔。
“我们回家吧。”严唐朝她伸出右手。
“嗯。”以撒把左手放入他的掌心。语气、动作,一切都很自然。走出孤儿院大门的时候,严唐发现以撒回头了好几次,似乎很舍不得这儿。他看不到她的眼神,不知道她究竟望向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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