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上看到一个新闻:书法家用笔在裸女身上进行书法创作。
看完那几张图文并茂的画之后,我想这人真不愧是书法家,有着常人不及的创意。我们都知道古代人将绵帛,竹签等用来作为字迹书法的载体;等到纸发明,创造出来以后,书法家写字的,一般都是纸。如果是用毛笔写的纸,一般都是宣纸,而且是非常容易吸收水份的宣纸。
可是,大家都知道,我们这位书法家,他用的可不是一般的纸,他用的可是女人那活生生的肉体当纸来进行创作的啊?人的肉体,人的皮肤容易吸收水份吗?不容易吧。这是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的事。就像平素有墨汁沾在我们的皮肤上,还不是挺容易流溢的。皮肤这东西绝对不可能像两三岁小孩用的尿不湿一样那么容易吸收水份的。
既然皮肤不容易吸水份,不利于毛笔的运帱帷幄,那我们的书法家为何还要用女人的肉体当纸来进行创作呢?是为了突显自己的绝活吗?真的是为了突出表现书法家在这么不易吸收水份的纸张——女人那白花花的肉体上搞创作,也能这样得心应手,拍案叫绝吗?
我想:如果说这也叫得心应手,如果说这也叫拍案叫绝,那可真是天下无双,绝无仅有的拍案叫绝啊。
“绝”在何处?裸体也。
有个什么人说的好,现代社会是什么经济呢?是眼球经济,是目光经济。试想一下,这样一个美丽的胴体一丝不挂地,呈现在大众者的目光中,哪个有点充满情欲,色欲的人不想看呢。
看了意味着什么?意味追求那目光经济,眼球经济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这般说到底,这拍案叫绝的倒似乎不是那书法家的字体真迹,而是这样一个漂亮的没有穿衣服的肉体。因为那白花花的肉体,无非是最吸引某些人的目光;因为那白花花的肉体,无非是最吸引某些人的眼球的。
这就好比某些用下半shen写作的作家喜欢写到洗澡时什么皮肤怎么细腻光滑啊,喜欢写到人类性爱怎么美妙啊;也好比某些导演,甚至不乏金牌大导,为了吸引观众,赢取票房,喜欢在片中呈现他们演员的胸大一点,皮肤好一点,三点露得多一点。
而这些无聊得不能再无聊的装束呈现出来,无非都是在拿裸露身体作卖点,作畅销点。再比如,前段时间,汤加丽不就是把裸露进行到底,加拿大全裸出演舞台剧么?结果,当然赢得了很多观众的眼球,赢得了很多观众的目光,赢得了所谓的经济利益,当然也得了不少鄙视者的目光,唾沫和口水。
说来说去,裸体。裸体。裸露出来的肉体,这广告一打出来,两字是“挣钱”。真正是:白花花的肉体挂出去,白花花的银子流进来。这似乎也渐渐变成社会商业化的一种营销卖点与模式。真的很让人匪夷所思,这种创意干吗都在裸体上作文章?
或许吧,现代社会就这样了:无聊者甚多,识货者甚少。货不一定出奇,就在于有趣,最好是无聊有趣。因为有趣,因为无聊,于是旁观者多,于是买单者多。
现在有这么一位书法家,弄出这么一个创意,在裸体的女人身上作画,他追求的是什么?是艺术吗?是裸体的艺术,还是色情艺术?还是书法的最原始艺术?而这种最原始的艺术为免有碍观瞻,影响书法艺术的水平,还需要像对待画画的模特一般,脱guang衣服。于是,一大群无聊的观众瞪大眼珠子在那儿无耻而可笑地欣赏。
欣赏书法乎?欣赏肉体乎?
悲哀。无语。暴走。
不管怎么样,书法家在裸女上进行创作,他吸引众人眼球的目的达到了。他赢利的目的也达到了。如果他不在裸女身上进行创作,也许也不会有人知道原来我们泱泱大国中还会有这么一个书法家在这么古怪的创意下作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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