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网游竞技 > 我的美男子 > 第三章 美男周杰

?一

  我的眼前,呈现的是一张和我同样惊异的面孔,瞪眼定在那儿。趁岚子的声音没有再次响起,我赶紧调整情绪,脸上堆起笑,点了一下头,算是打了招呼。

  “这是寒梅,我们自小一起练武的,寒梅,这是周杰,周杰你不会不认识吧,省体工队的,省比赛的时候,他和那个,嗯,钟超美,来看咱们也不是一次。”岚子勉强慵懒地介绍着。

  我觉得自己的心脏嘭的鼓了一下,不是因为眼前的这一位叫周杰的,而是那个心底深处的钟超美,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竟不能这么随意的让这三个字穿过我的耳膜,多么具有诱惑力的名字啊,可于我而言,却像是剑尖击中了心尖,那是种似痛非碎的熬煎,令我口不能言。

  看我不语,岚子有点不耐烦,瞪眼皱眉语气透着不爽:“不会忘性这么大吧。”

  也许吧,凭周杰那令人过目难忘的长相,我应该是记得的,可,那时我只紧张地看着我的超美哥,何曾注意过他的同行者?怪不得他见了我说面熟,或许,不是假话。

  看着侧身欲走的岚子,我知道,这不是时候,何况这一时我也不知道对那周杰说什么好,只得笑笑,又点了一下头,算是礼貌的结识。

  “了心事了吧,咱能走了啵?”对着定在那的周杰,岚子边说边往前凑,眼看脸都快贴周杰脸上了。我知趣还不行吗,于是,我象征性的向那两个人影,摆了摆手,别转过身,朝地毯走去。

  那周杰,随即被岚子拽了出去。

  是的,这个叫周杰的,就是我前段时间用自行车撞过的那个小伙子。说实话,鸿钧对我说时,我知道有这么个人,可脑中对他并没有太深的印象。今天,我们又在不恰当的时候见面了,真怕他对我如同以前在路上遇到时那么随性,那我的一世“英名”可就毁了。

  幸亏刚才他没回过神来,谢天谢地!再看到他,我一定好好表现,拨乱反正。

  不过,刚才的一幕,还是让我觉得自己对岚子不够坦诚,但旋即又自我解脱的对心中的另一个自我辩白:对一个从小就要面对家庭诸多复杂状况,十七岁就被迫踏入社会的小女子来说,偶尔的虚伪,是向坚强成长不可或缺的自我保护啊。

  隔天,体委练功房,我正继续着我的临时教剑工作,在做没什么难度的腾空跳跃刺剑时,我竟扑倒到了地毯上,不是撞到鬼了,而是,看到了周杰。

  我不知他什么时候立在那的,一身藏蓝,仍是运动体恤,只不过前段厚绒的换成了如今单薄的,真不知他从省城退役时,拖回了几大箱运动体恤,也难怪,那年月也只有它时尚又有范了。周杰用肩膀抵着教练休息室的小门,仍是左腿摽在右腿上,双手交叉在胸前,头歪着,眯着眼,默默地朝我看着,脸上表情似笑非笑。

  毋庸置疑,周杰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帅的男孩子,看面相,大概二十五六吧,有着在青春未脱和成熟未就之间游荡的那种特殊的男性魅力,一头浓密的墨黑板寸、皮肤白而细腻,浓浓的黑眉直而长,一双有着两层上眼皮的大眼睛,瞧人时透着和善的笑意和少许的玩世不恭,让人觉得想亲近又想远离,高而挺的鼻子,使他的整个面部有种欧化的高贵美,棱角分明的嘴唇,色泽鲜亮,健康和青春里埋藏着些许野性的不羁。

  我知道,这次我是无论如何不能逃避了,我迅速地爬了起来,很怕他会来拉我,那样我会很尴尬,但令我不动声色内心却更尴尬的是,他丝毫没有移动,眼里倒有放空的闲散。我必须暂时停止教学:“孩子们,休息十分钟,想想动作,不要跑远。”安排好,我走向周杰,可我仍然不知要说什么?

  “嗨,你好!嗯……那次我光顾看前面那女孩子,我还一直未正式道歉,真对不起了。”我用手抚了下自己的尾巴根,“没事了吧?”

  “老皇历、老皇历。怎么那么喜欢女孩子?背影都拼命的追,我这美男子就从没见你正眼瞧过。哼哼,冤家路窄啊,真是没看出来,怪不得我这么优秀的保镖你都拒绝,自己就是武林高手呐。”那种慢悠悠的语速和鼻子发出的冷笑,让我感到了一丝的寒意,是一种练武的男人对练武女人的瞧不起。

  面对我的主动示好,周杰没有挪步,双臂仍交叉着,只是站直了身子,双脚微微岔了个小八字,那姿势让人看来充满迎战的味道。

  “对不起,那天有点走神,平常的我不那样。”我尽量低声下气,且面带些许讨好的微笑。

  “看出来了,在地毯上,那个拿剑的你,霸气得很,像巾帼英雄。”他又扬起了下巴,我觉得他话语中充满讽刺的意味。

  “不过,没人跟你说吗?不拿剑的你更有女人味,千娇百媚,别有一番韵味。”下半句,普通话、稍含深沉、像台词。

  看他认真专注的表达,我有些语塞,而且感到脸有些微热。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一个人像这样对我说话。只是太文绉了,让我觉得不是真诚所为,有点受不了。

  正不知如何是好,抬眼看到,救星来了。

  二

  “周杰。聊什么呢,你们,这么热乎。”是岚子,眼有点迷,语速很快。

  “你们聊吧,我要去看孩子们了。”呼,我长长地吐了口气,有种解脱的快感。

  差不多一个星期,我完成了鸿钧交给我的任务。

  随着我的临时教练工作接近尾声,教练员休息室的喧哗也悄然平复,周杰不再和美女们笑闹,而是每天到训练厅里看我们训练,他也进行了恢复性训练,听鸿钧说,这可是他回来后首次进行恢复性训练。周杰并未出现我所担心的“油嘴滑舌”,而是一反常态的安静,让我觉得以前对他的认识是错觉,他原本就是一个稳健持重的美男子。偶尔,我和周杰也简单的交流几句,当然是泛泛于某个学员的动作,彼此没有更深一步的了解,其实这是合我意的,我总觉得他和我不是一类人,不想和他多搭讪。

  剑的套路教完后,我不再去体委,每天,不管是早班、中班,还是晚班,除非特殊情况,我都坚持跑完约三千米,奔跑,使我身心都得到了很大改善。

  我不是专业的中长跑运动员,跑步时我不用去想如何调整呼吸、身姿、步法,所以,常常的,我会一边奔跑,一边看着路两旁和我相逆而去的杨树,任我的思绪飞扬。

  我很感谢上苍,使我今生能有当运动员的经历,特别是传统项目的运动员,练武术,不仅仅让我接触到了传统武者的教、授,也让我有幸接触到了建国后国家培养的新一代科班出身的武术教练,他们多元化的教学方式,让我在每天的准备活动和调整训练中,接触到了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并爱上了他们,我享受过绿茵场上出脚、篮球场上抢夺、排球场上扣杀,武术运动的多样性动感给我带来的淋漓酣畅,就更不用一一道来了。

  真得很幸福,这种幸福,只有当过运动员的人才会了解,运动,不仅仅是人肌体的调动释放,也是精神的洗涤宣泄,有时候,还是灵魂的激荡驰骋,真的,只要你能动,就运动吧,什么运动都行,只要动起来,你就会和我一样,感受到生命的不一样。

  每天早上跑完步,我还是会到沿河,这两年,由于酒厂、造纸厂的发展,沿河的水已被沿岸排污污染,河里鱼虾也已鲜见踪影,到夏天,河水还会泛上淡淡的臭气,撑桨打鱼的船只早已绝迹,偶然驶过的载货船,只会徒增往日黄金水道的凄凉,这于我还有另一层复杂的感受与悲哀,臭水不会再有新的亡魂产生,因为它已不会吸引一切有生命的生灵主动鱼跃其中,但那些曾经因为恋它的清澈,而不幸误卧于此的亡魂,要到何处安身呢?我痛恨这污浊的水域。

  虽然我几乎不去体委,我仍会不时见到周杰,因为凡我们几个女生小聚,岚子都会喊上他,每次来,他只要和我说话,岚子就会脸很难看,有一次,趁周杰出去,她竟像个悍妇似的挤到我坐的凳子上,双手做欲掐我脖子状:“妮子,离周杰远点,那美男是我的,别碰他。”

  说实话,对于美男我向来敬而远之,更何况他是岚子带来的,但岚子的禁止令,令我有种被辖制的不快:“谁让你带他来的,他又不是女的,又不是我们一拨的,你以为别人都像你,想像黏胶似的粘着他?告诉你,除非你给他那张美脸上贴个标签;岚子物品勿碰。否则,从今天起,什么时候见到他,我都会主动打招呼,还要握手行毛利人碰鼻礼,非碰不可。我可不是小时候那个胆小怕事的刘寒梅了,好大姐我敬你一丈,动不动就充大姐大,我不揉。”

  “太好了、太好了。”周杰不知何时,站到了我们背后,一脸坏笑,双手击打,一迭声的叫。

  三

  香禅离开三个月后,终于出现在了我们家,眼前的她,异常黑瘦却眼中放光:“寒梅,我有钱了,你知道我这次出去,挣了多少?三千。是我在化工厂干好几年才能挣到的。”她兴奋地用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不住的摇晃,我感觉我的手像伸在粗沙纸里,我慢慢地抽出了手,将她的手翻转,一股热气直顶我的喉头,鼻子立马酸溜溜的,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粗糙、皲裂,那绽开的缝隙里,依然残留着黑渍和紫色的血淤,我知道,那是九节鞭不断磨损形成的,她的九节鞭是她的拿手绝活,尤其是她做躺地身下连续过鞭的时候,是当年开门办学表演时赢得最多掌声和喝彩的环节,因为,女孩子练九节鞭的少之又少,而能将九节鞭打的风生水起的就更是凤毛麟角,而香禅不一般的臂力、腕力和爆发力,是可以做到的。师父当年真是慧眼识珠,但他可曾料到,他的真传会在“穴海”里游走?

  “钱、钱,你急着要这么多钱干吗?外面多危险?多苦?每天吃的、睡的什么状况你以为我不知道。”我对她的做法真得很生气。

  “我想租房子,开个体育用品商店,我需要钱。”

  “那你先向你父亲和你哥借一点,何必这么辛苦呢。”

  “既然我决心留在城里自己混,就要靠我自己,不能有依赖心理,寒梅,放心吧,你忘了,做生意,我可是门里出身。”

  看着自信的香禅,我的脑中飞速地滑过她的人生点滴,记得第一次见香禅,是在县城老运动场的练功房——大屋里,那天,老师领来两男一女三个十来岁的小孩,说是从乡下选来的武术苗子,那女孩,就是香禅,水汪汪的眼溢满惊恐和羞涩。因年岁相当,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端午节,我带她回家吃粽子,姥姥看到她一直夸:这小丫头,杏眼桃脸好漂亮。香禅平日训练相当刻苦,是我们这些城里孩子无法比拟的,不管是倒立还是马步,她都是队里那个撑得时间最长的,她练功从不偷懒,高难度动作也是她最先掌握熟练,对当年的香禅来说,这是她跳出农门成为城里人的唯一技能和出路。然而,高考的门槛让她最终只能做个城里的寄居者。从小在外,大了,又没干成事,即使落榜,她也是无论如何也不愿回乡下的,宁死不走回头路,其实,虽然生在农家,但“富养闺女,穷养儿”的古训,让她在经济上一向是优越的,尤其是她到城里体校上学后,家里经济再紧张,都不会让她在城里人面前丢脸,至少,在吃的、穿的方面,从来都比我好。由于他爸爸和大哥早早的做了生意,相比较城乡大多数家庭,她家算是很有钱的,家人都劝她回去,可她不,她要自己挣钱养自己。

  今年春节后,我到她干临时工的化工厂煤场,给她送我们春节时照的相片时,她上身穿着洗得发白的褂子,下身穿着件瘦瘦的黑裤,头发披着,乱蓬蓬的,根本没了当年干净利索的打扮,看到我她笑笑的对我说:“你看我干的活好啵?”看那状态我就知道,自尊要强的她,宁愿在城里干比农村更苦的活,也不会回去了。

  我知道,她会好好利用合着血泪的第一桶启动资金的。

  夏天到来的时候,香禅的店开张了,在鸿钧的帮助下,她租到了紧挨体委大门的一个门面,受资金的限制,她目前主要经营运动服,得天独厚的地势,使她商店的生意不错。

  那天,她给我打电话,说找我有事,下了大夜班我便直接到了体委,可她又出去了,留下话说让我到她宿舍先去睡会觉,我真的很困,一会就进入了梦香。

  朦胧中我被外屋的对话声扰醒了,一男一女,声音不是太大,好像已经说了一会了,因为我睡得实在太沉了,竟没在他们进屋时醒来。这本该是两人之间的私密交谈,可我已丧失了躲避的最佳时机,现在我出去,只能使彼此都尴尬,看来,我只能做个卑鄙的偷听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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