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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上午10点,程凯走进自己的凯信公司。
成为北漂一族后,他就没有了休息日,特别是自己开公司后,更是不敢有一日懈怠。双休日对他来说,最大的意义就是可以睡个懒觉。
这是一间约110平米的写字间,用木工板分隔成四个区域。进门穿过10多平米的门厅,是员工工作室,有50多平米,用1.2米高的隔板隔成10个半封闭的空间,6张桌上放着电脑和乱七八糟的资料。穿过员工工作室是一间8平米的小办公室,这是内勤兼会计刘嘉维的办公室。员工工作室右边是一个会议室,一张椭圆桌周围放着12张坐椅。再往后便是他的办公室,不到10平米的空间放着一张写字台,一张书橱,一张三人沙发,一个花架,花架上有一盆文竹,他的工作空间现代而简约。
程凯在椅子上坐下,很快就进入了工作状态。
突然,他觉得光线暗了一下,抬头一看:“维维?”
来的是刘嘉维。她什么时候进来的,他完全不知道。
程凯问:“今天休息,您怎么来了?”
她就是程凯在名基应聘时碰到的那个大眼睛女孩。她是在程凯成立凯信公司二个月后加盟的。当初程凯到名基应聘时,她曾经友好地提醒过程凯,给程凯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有一天,程凯在地铁站等车,就听到有人喊:“哎,那个应聘的。”他鬼使神差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刘嘉维。
刘嘉维见他还认识自己,就跑了过来,很自然地聊在了一起,等俩人同坐了一段地铁分手时,就成了朋友。当时刘嘉维刚刚从名基公司辞职,辞职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她的主管想让她嫁给自己的儿子,而她对那个大自己5岁的男人没感觉。辞职后的刘嘉维在家无所事事,就天天在大街上游荡,弥补自己工作时没时间逛街的遗憾,就这样撞见了程凯。
这次邂逅二周,刘嘉维突然来到程凯的公司,说是来应聘的。程凯正好也需要一个人管些内勤杂务,就欣然接纳了她。她成了这个小公司里唯一的女员工,大家都叫她维维。
她进公司后,程凯渐渐感到了她对自己不寻常的关心。自己正在创业阶段,为了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感情纠纷,他为自己和刘嘉维之间设定了不能逾越的距离,但这距离却履履被刘嘉维突破。
刘嘉维有些得意地说:“您能来,为什么我不能来?”
“噢,我突然想起来,手上还有个活挺急的。”
“我突然想起来,充电器落在办公室里了。”
对刘嘉维来说,程凯身上充满了谜。据她观察,他至少二年春节没有回家了,家里好象也没有人来看过他,她觉得有些不正常,是他抛弃了家,还是家抛弃了他?她想尽一切办法接近他,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这个看上去很帅气、相处中很和气、但实质上却是很霸气的大男孩。可他却象是用手推着她,总让她感到无法接近。
刘嘉维在程凯对面坐下,歪着头看着程凯问:“头,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程凯说:“什么问题?说吧。”
刘嘉维问:“您为什么不回家?”
程凯皱了皱眉头说:“刘嘉维,听我一句忠告,不要对与工作无关的事感兴趣。”
刘嘉维笑嘻嘻地说:“您不是说我们公司的员工都是北漂一族,要互相关心吗?我这个北京人也要尽尽地主之谊嘛。”
程凯不想跟刘嘉维聊下去,于是说:“还不去找您的充电器?”
刘嘉维说:“我在这里坐坐都不行啊?”
程凯说:“我忙着,没有时间陪您。”
刘嘉维说:“谁要您陪,自作多情。”她是典型的北京女孩,豪放多于腼腆。她也是在父母的过度呵护下长大,干什么事都有些随性,碰到什么事也有些满不在乎。
程凯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些生硬,就笑笑说:“我不是怕冷落了大美女嘛。”
刘嘉维满不在乎地一甩头发,把手一伸说:“拿来,皮夹子。”
程凯不解地掏出自己的皮夹子:“你要干什么?”
刘嘉维一把夺过来,不由分说把里面的钱、卡等统统倒出来,又从自己的包里取出一只包装精美的盒子,把包装打开,里面是一只很上档次的金利来皮夹子。她把刚才倒出来的钱、卡等很细心地一一放进去,然后得意地抛给程凯:“我送你的。”
程凯看着刘嘉维霸道的动作,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沉默一会说:“谢谢你,维维。可我不想换,这只旧皮夹对我有着特殊意义。”
“什么特殊意义?旧了就该换。”刘嘉维大大咧咧地把换下来的皮夹向纸篓一扔。
程凯出于本能想拦住,但刘嘉维动作太快了,他“别”字还没说出口,旧皮夹已经飞进了纸篓。
“我走了。”刘嘉维站起来,却无意中看见了桌上的那份请柬,她好奇的打开:“许都?这么远,您去吗?”
“当然去。”程凯随意应付的一句话,无意中他看到刘嘉维脸上有些失落,灵机一动又补充了一句:“美国的都回来。”
为了杜绝办公室的故事,他在公司里几次装作无意地说到自己的女朋友在美国,想用这种方式告诉刘嘉维,自己已经有了“名花”。这会儿他又补充一句,也无非是加强效果的意思。他万万没想到,这句话却疑似成了“蝴蝶的翅膀”。
刘嘉维没有说话,头发一甩,把小坤包一背飘走了。
程凯赶紧从纸蒌中拿出旧皮夹,用餐巾纸仔细地擦试着,好在纸蒌里都是废纸屑,没有弄污了。这只皮夹是深咖啡色的,接近黑色,黑色中又泛着些许综色。因为用的时间长了,有棱角的地方已经磨掉了一些颜色。他从刘嘉维送的皮夹中把钱、卡等取出来,重新装进了这只旧皮夹。
这是凌思思送的。
在他二十岁生日时,凌思思从南京浦口校区专程过来送给他的。他记得那天下着小雨,而刚进大学二个月的凌思思由于对南京不熟悉,还乘错了车。当凌思思把这只带着体温的皮夹放到他手里时,他感到她的手是那样的冷,他想拉过她的手,可她的手在触到他的手时突然缩了回去,他心里一阵怅然。
小时候,程凯自己会欺负凌思思,但却不允许别人欺负她。他经常拉拉她的小辫,拿了她的东西不还,弄坏了她的玩具还威胁她不要告诉大人。但看到别人欺负她,他就会上前保护她。俩人上的是同一所小学,而且都是因为小时候没有人带,5岁就上学了,由于年龄小,在学校里时常被欺负,程凯天不怕地不怕的倒没有吃多少亏,凌思思就不行了,同学们管她叫“小布丁”,经常有调皮的男孩欺负她。有一次在学校门口,他看到一个男孩子从后面把一只癞蛤蟆偷偷放进凌思思的书包,凌思思觉得书包被人动了一下,掉头一看,看到了那个男生的坏笑,就把书包转到前面,刚想看看书包里是什么时,一只癞蛤蟆从书包里跳出来,吓得她大叫起来,书包也扔出了老远。程凯跑过去,对着那个男生就是一拳,那个男生也不示弱,上来也给了程凯一拳,两个人扭打在一起,直到值班老师过来拉开。他为此受了轻伤,但从此学校里却很少有人敢再欺负凌思思了。后来,有同学告诉他男生背后说他护老婆,那时他小学三年级,已经明白一些事了,尽管心里还是护着凌思思,却不再和凌思思说话了。
程凯再次和凌思思说话已是上初一的时候,有一次他得了急性肾炎,住进了第一人民医院。凌叔叔和薛姨到医院来看他,凌思思也跟着来了,在大人们说话的时候,她悄悄趴在他耳边说:“你是肾坏了吗?我有两个肾,可以送给你一个。”他在医院里已经住了一个多星期,从医生平时查房中,已经知道肾炎、换肾是怎么回事了,就告诉她:“换肾要亲人的才行,别人的不能成活。”她说:“那我们就做亲人。”她回答的是那么干脆,他急忙捂住了她的嘴,怕大人们听到。
到高中的时候,程凯心里有些喜欢凌思思,可来自家庭和外界的暗示让他心里很反感,就故意疏远着凌思思,表面上不再关心凌思思的任何事情,但大人们一旦说到凌思思什么事,他却是竖起耳朵听。后来他考取了南京东南大学。上大学后,碰到过几个女生向他表示好感,他都不由自主地想到凌思思。再后来凌思思考取了南大,他一度有些失衡,心里恨恨地想:臭丫头片子,你凭什么比我强。
与凌思思一起在南京读书的日子,程凯的感情由叛逆回归自然,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喜欢上凌思思了。但他是那种心里有10分,嘴上只有2分的,表现得很理性。另外,他也隐隐有着一种担心,凌思思与他从小一起长大,两个家庭也象一家人一样,自己这一步只要迈出去,就不能回头了。万一自己模糊了亲人与爱人的关系,只是把她当作亲人,而不是真正的爱她,那就是害了她,也害了自己。他一遍一遍审视着自己对凌思思的感情,迟迟不敢轻易迈出最后一步。
然而,等他想清楚了,准备向凌思思表白时,却又看到了让他伤心的一幕。
程凯回忆着他与凌思思的往事,心里有些怅惘。他不知道自己和凌思思的关系会走向哪个方向。自从碰到那让他伤心的一幕后,他的心冷透了,好长时间没有跟凌思思联系。再后来,随着自己的考研和凌思思的出国,俩人就断了联系。在夜深人静时,他经常会想到凌思思,她一切好吗?她心里究竟还有没有自己的位置?他曾经说服自己,试着给凌思思发过一封短信,但是一直没有回音,他也就把所有的精力放到了创业上,索性封存了那段感情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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