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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剑府虽不属正道七大圣地,却也是后汉益州独占鳌头的正统武学宗门。这就是智谋过人的智叟曲金发给易随欢指点的出路。
易随欢也知道,自己虽然顺利逃离出暗影岛,然而行藏败露后必定会遭受到荒古门的截杀,这根本不是自己所能应付的。
他一定得找靠山。
如果要找靠山,最好就是魔统的死对头,正道宗门。他叛逃魔统差可算作浪子回头弃暗投明,稍微开明的正道宗门便能接受他的投靠。
但是足以与第一魔统叫板的靠山并不多。
靠山首选当选正道七大圣地。然而碍于易随欢魔少主的身份,七大圣地绝不能相容。
因此退而求其次,找一个稍逊圣地的宗门做靠山。
南陵剑府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
“智叟果然想的周到。”易随欢微笑着将字条撕碎,也将破损的人皮面具揭掉,统统洒落在风中。
眼下他还不能去投靠南陵剑府,他要先去洛阳两禅寺。
易随欢总算没有忘记继承蓝剑衣钵的承诺。
洛阳多英雄,蓝剑出洛阳。
☆☆☆
南赡部州,十三大州。
司隶州。
长安古道。
官道旁边,酒肆如林。
衣衫褴褛的易随欢自路旁的荆棘藤萝中匍匐爬出。
血痕染遍了身上青衣,然而他的脸上是如释重负的表情。
一路南行的途中,易随欢发现自己并未彻底逃离荒古门的耳目。一只鹰隼在空盘旋,自暗影岛出发时就开始跟着他。
嘴喙细长、眼如电、爪似勾、每一片刚刺般的羽毛上刻画着繁复的符阵,这是荒古门豢养的游隼。
游隼一旦发现所监视的目标有所反常异动,羽毛间的飞羽阵便会发动,届时自有飞羽离体千里飞回荒古门,荒古门接到讯号后便会派遣刑罚殿的血鹦鹉来追猎游隼盯住的目标。
值得庆幸的是这只鹰隼只为盯着出岛办事的“曲灵风”而已。
然而摆脱游隼却依旧是当务之急。
人的脚力远不如翱翔天际的鹰,易随欢想要在游隼的监视下脱身并不容易。
他试过很多方法,购买名马“追电”夜驰八百里试图甩掉游隼、雇佣百步穿杨的猎人试图射杀游隼、蹿入密林试图躲避游隼视野,但是均无成效。
最终他跳入河中,闭气潜水,几乎淹死,不省人事,昏迷中随波逐流,置之死地而后生,好不容易逃离了游隼,却已是狼狈如乞丐、乏软无力连站起身都不能。
现在易随欢只想饱餐一顿、洗一个热水澡、然后在柔软的床上舒舒服服睡一觉。
他离着最近的客栈约莫还有百步的距离,然而他却再没有一丝的力气爬动。
纵然他背上的包袱里有不少的真金白银,但他现在这幅尊容只会令人将他认作乞丐,而这个世上几乎没有人会愿意向乞丐伸出援助之手的。
如今的年岁里,路旁偶尔饿死冻死几名乞丐倒也是常见的事情。
易随欢唯有苦笑。自己好不容易从暗影岛那片地狱中逃离,却难逃饿死累死的窘境。
他的视线已经恍惚。
☆☆☆
朱门酒肉臭,客栈里人流不息。
一名佩剑女子走出店外,她打扮得光鲜亮丽,衣裳材质是价值不菲的蜀锦绸缎,纤尘不染,五官灵秀,使人只会当她腰间的佩剑只是装饰罢了。
东来客栈的老板也认为姑娘不过以剑作为装饰,但他还知道这位姑娘的心肠很慈悲。
姑娘在这里逗留了三天,三天中挥金如土,救济了许多流浪的猫狗,也为路边半死不死的乞儿赠医施饭。
姑娘今日便要启程。
她路过了潦倒穷困的易随欢的身边,然后易随欢的跟前就多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粥。
闻到饭香的易随欢迷糊睁开眼,只依稀望见夕阳映衬下正离去的倩影。
冷清古道,夕阳西下,女子背影如诗。
什么样的女子才最美丽?
因为善良,所以美丽。
夜幕降临,心地善良的姑娘着急赶路,在山岗密林中遭遇了一伙劫匪。
劫匪人数有五六人之多,皆是手持大刀阔斧的壮汉,一帮鸟汉见了独行的富贵女子,要劫的并不止是财。
有几名憋得慌的大汉口角不停地流着涎水。
姑娘拔出了她的剑。
她的剑不足三尺,一如她的人精致秀气。
美人宝剑,相得益彰。
可惜她的剑不只是装饰!
姑娘出剑,劈、砍、削、挑、撩、刺,每样把式都十分飘逸极具观赏性,同时也出乎预料的很有杀伤力。
一阵“乒乒乓乓”的兵器碰撞声中,夹杂着数声惊呼吼叫,剑花闪动,然后便有五名大汉的眼直了,他们手里笨重的刀斧已被轻易挑落,他们握兵器的手上留有淡淡的血印。
劫匪中只有燕霸天一人仍能做到兵器不脱手。
燕霸天的手里是一口金背大砍刀。
丧胆的弟兄们都期待地望着武艺不俗的老大燕霸天。
燕霸天笑声如雷:“小妞不但长得水嫩,手底功夫倒也不弱。你若接不了老子三刀,老子便要跟你切磋切磋床上的功夫!”
姑娘只是皱眉,没有说话。
她的剑却会说话!
剑势疾如风、密如雨。
燕霸天只是毫不取巧大刀竖劈。
仅仅一刀。
这一刀好似风雨里的一道虹,气贯长虹,风停雨住。
姑娘的剑势被破,剑震飞脱手,她的整条手臂都已酸麻。
“老大天下无敌!”
“老大的‘三刀斩鬼’连鬼都能斩,方才这一刀若非不是手下留情,小妞的头哪还能在她的脖子上!”
“老大威震方圆百里,附近山头谁人不知老大已经到了摘星武者的武境!老大胯下的功夫也是远近闻名,小妞,待会儿够你爽的!”
燕霸天的弟兄们在那不知羞耻地恭维着老大,狗嘴里吐不出什么象牙来。
姑娘咬破了自己的嘴唇,血迹丝丝。
这时候黝黑的山林小路上闯出个不合时宜的落魄乞丐。
“妈的,臭乞丐,晦气!给老子滚!不然老子一刀宰了你!”燕霸天心情不错,破天荒给这个乞丐活路。
燕霸天的小喽啰们也跟着叫嚷谩骂。
势单力薄的姑娘却是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瞧着这个有几分眼熟的乞丐。
这个乞丐披头散发穷困已极,然而那双藏锋的眼眸却令人联想到天外的雷霆。
乞丐解下了自己的包袱丢在地上,道:“我有钱。你们尽管抢钱,一帮大老爷们儿何必联合起来欺辱一个姑娘?”
眼尖的小喽啰清楚地瞧见黄布包袱中露出了半个金元宝,瞧得眼睛发直。
燕霸天一共从这只包袱里搜出十三颗龙眼大的珍珠、十个金元宝、一百多两银子。他赏给了在场众兄弟每人一只金元宝。
那个乞丐走到姑娘身边便要带她走,不知死活地喊道:“好汉们分了我的钱,可以放人了。”
劫匪们纷纷纵声大笑,这个乞丐说的话像是他们从未听过的天大的笑话。
吃到嘴边的肥肉岂有吐出来的道理?
傻不拉几的乞丐想要英雄救命简直就是不要命!
可是很快劫匪们都已笑不出来,他们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你的脸怎么黑的像碳……”
话未说完他们就痛苦地满地打滚起来。
就连极好面子的燕霸天也禁不住浑身酸疼瘙痒,将衣服扯得稀烂、在精壮的身体上挠出一条一条的血痕,他浑身痒极、恨不得拿刀在身上割掉一层肉。
燕霸天瞪眼咬牙:“珠宝上面有毒……”
乞丐道:“贪心本就是毒。”
他淡淡地继续道:“我的毒只会让你们浑身发痒一个对时。诸位年轻力壮,何必过刀口舔血的日子,我看还是回家种田好一些。否则下一次你们未必能遇到宽宏大量的主,很有可能就会丢掉性命了!”
劫匪们的哭爹喊娘声中,乞丐慢条斯理地将散落的元宝金银装回到自己的包袱里。
他虽然手无缚鸡之力,却还是凭借着智慧与运气救了姑娘。
走出了一箭之地,姑娘行江湖礼仪抱拳谢他相救之恩。
他莞尔笑道:“是我谢你才对。”
“你谢我?”
“姑娘于我有赠饭之德,活命之恩。”
乞丐不是别人,正是差点饿死在离客栈不远处的易随欢。
姑娘不仅心地善良,性情倒也爽快,道:“咱们一人救一次,谁也不欠谁。侠士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要去洛阳。”
“你我正好同路,不妨沿途做个伴,如何?”姑娘江湖阅历不深,但却颇有侠女风范。
易随欢散淡一笑:“女侠之命,莫敢不从。”
☆☆☆
女侠自报身份,她本是离家出走的富家小姐。
易随欢问她为何出走。
“你若是个女孩子,你爹如果要把你嫁给一个你从不认识的男人,我想你也会做出跟我一样的选择的。”
“我或许会心甘情愿选择嫁给那个男人。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爹绝不会害自己。”
“你若想嫁,我倒也可以让我爹给你们牵红线。”
易随欢只有苦笑:“我暂时还不想嫁人。”他竟然还惟妙惟肖做出一副闺中女子似的恨嫁的愁态。
女侠小姐哈哈大笑。
春光正好,与美同行,路上并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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