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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之上,一艘长三十米,高十来米的巨船,飞往前行驶。`
这巨船之上坐了几个人,叶锋、无名、秦霜,站着的,也都是君临高层,精锐中的精锐。少了聂风、步惊云,以及不虚,叶锋虽然很想让不虚给自己做看门的,但很可惜,他也不是什么无所事事的闲人。
一股异常邪恶的气息,正蠢蠢欲动。
不虚虽然不知这股邪恶之气,到底意味着什么,但他知道一点就够了——这股邪恶之气,一旦出世,便将给这个世界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所以,他先行离开,前去镇压这股邪气。
不虚不知道,就连不虚的师父,万僧之皇,也不曾告诉过他,但叶锋是知道的。
说是邪气,实则是一样兵器,众邪兵之王,一柄与天为敌且具备吞天灭地、鬼神辟易无上气焰的绝世邪兵,更有一套天下无敌的绝世邪功——邪王十劫收纳其中,堪称当世第一邪刀。
大邪王!
狂戾无道、邪恶无边、劫祸无量、王者无敌!
这便是大邪王。
此刀是由神刀·怒辟邪变成的邪刀·狂邪与凶刀·劫王融为一体而成。大邪王刀上拥有着云顶天灭尽佛门的毒咒和生前对苍天的憎恨。任何试图摧毁大邪王之人,总会身受无妄之灾。 `
但这大邪王想要出世,还需绝世好剑、惊寂刀、败亡之剑、天罪四大凶器联合,作为引子,现下仅仅还只是邪气而已。
不虚临走之前,曾询问过叶锋,但叶锋却是微笑不答,不虚便不再问,直接动身。
只因叶锋心中还存着一个研究,一旦大邪王出世,他正要用这大邪王做这研究,自然不可能什么都告诉不虚。当然。他还没有说的是,就算不虚现在去镇压大邪王的邪气,也只是徒劳。
他怎么可能阻止大邪王的出世?
巨船之上,秦霜有些疑惑的道:“帮主。我们不是要去凌云窟,这方向似乎不对。”
枣红色案几上摆放着一壶酒,数个晶莹剔透的羊脂玉酒杯。
叶锋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轻笑一声。道:“我们当然不是去凌云窟,火麒麟好歹也是四大神兽之一,岂是那么容易对付的?慕兄,在下可没说错吧?”
无名仍旧是标志性装扮,手中还多了一个二胡,听到叶锋的话,不由无奈一笑。
他本名原是慕英名,但很久以前,已经改名为无名,但叶锋左一句慕兄。右一句慕兄,弄得他承认不是,不承认也不是,只剩下无奈,稍稍思索,便点了点头。
秦霜神情仍旧有些不解,还有些惊诧、好奇。修为高至叶锋、无名这般,居然还无法制住火麒麟,那世间还有谁有这个本事?
孔老二说的好,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于是,秦霜便问道:“那敢问,我等现在要去做什么?”
叶锋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倒是微微一笑。反问了一个问题:“秦霜,你可曾听说过‘大梵天’?”
“‘大梵天’?”秦霜皱起眉头。
很明显,他并不知道。
但叶锋提及“大梵天”三个字时,无名神情却是蓦地一变,崩!的一声,正在拉奏的二胡。断了一根,下一刻,神情又恢复正常,轻轻叹了一口气。
叶锋一指无名,耸了耸肩,笑着道:“看,多吃几年饭,总是有好处的,慕兄就比你见多识广多了,他知道哎。”
秦霜面上浮现一抹苦涩笑意,他如何能与这武林神话相提并论?
无名轻叹道:“果然如不虚大师所说,这世上根本没有事瞒得了叶兄。叶兄不必打趣,直说便是。”
叶锋笑了笑,便开始缓缓讲述起来,讲述一段五百年前的轶闻,一个将箭术修炼至巅峰的天才的故事。
……
……
距今五百多年前,江湖曾出现一位异人。
此人不独智慧无双,饱阅万书,习武资质卓不群,据闻还精通天地玄学之理。
这人与一般江湖人,不知要强出多少倍,盖因一般江湖人能单在“武学”一门有所大成,已经极为难得;能够“文”“武”双全,益凤舞鳞角!
更遑论能集“文、武”及“天地玄学”三乾于一身,简直就是“人中至杰”!
此人就算是与那个长生不老的“神”相比,也是毫不逊色。
因而,这位集“文、武、玄”于一身的异人,在双十之年已能独建邦立派,并自封名号为——大!梵!天!
“大梵天”,本是天上一个极为尊贵的神位,这位异人以神之名自居,由此可知,亦想成为武林的一代盟主——天下第一人!
而依这位大梵天的实力,绝对有资格成为天下第一人,其所创的一套“九天梵箭”,若是在其独门内家真气“天一神气”的策动下,箭势之劲,甚至可以逆转风雷,翻天覆地!
因此,若大梵天不喜欢,其时的江湖,根本就没有任何绝世高手可近其百丈之内。只因敌人尚未踏进他周遭百丈,便已被其射死,近身争斗什么的,就别想了。
按理说,这大梵天无敌于此,自然可以领袖群雄。
到了这里,最具讽刺意味的来了,武林群雄全都反对,只因这大梵天是一个女儿身,性别歧视着实严重,大梵天又非武则天那种盖世女杰,如何能镇压群雄?
最终,这“文、武、玄”三材并全,妄图成为天下第一人便死于十大派的阴谋诡计之中,陨落于凌云窟。
好巧不巧,当时那位大梵天只差一步,便能射杀火麒麟,而大梵天的后人,一旦拥有玄阴体质,她便能将大梵天的衣钵传承下去,成为新一代的大梵天。
而这个人,叶锋知道,无名也认识。
凤舞!
正是因为认识,所以叶锋提及“大梵天”时,无名才会蓦地一震,对凤舞,他的感情十分复杂,不论是出于怜悯,亦或是爱慕,他都不希望她卷入这一场厮杀的纷争之中。
然而他也明白叶锋曾经说过的八个字——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四大神兽之中,以那头霸王龙的实力最强,就连神级高手都没有办法匹敌。
凤凰和龙龟,早在数千年前被消化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至于这最后一个火麒麟,能纵横中原数百上千年,人人皆知它就在凌云窟,却又对它无可奈何,不知其神效,懒得招惹是一方面,但根本原因还是它实力彪悍,与神级高手相比,或许还差上几分,但跟绝世高手相比,肯定不差。
所以,叶锋先要做的,便是找到凤舞,借助她大梵天的无敌神箭,射杀火麒麟,将危险降至最低。
[ps:我去,点娘抽风,完全登不进去啊!苍天饶过谁啊!!果真是日了狗了啊啊啊——明天开始加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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