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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哗!”
海浪拍打在礁石上,溅起了几尺高的洁白晶莹的雪花。夹杂着鱼腥味的海风拂过海滩,停泊在岸边的小船也跟着海风的节奏摇晃起来。巨轮航行至海边,稳稳地停在小船后面
“啪!”
沉甸甸的脚印印在沙滩上,深深嵌入松软的沙子里。长靴的主人生了一双大脚,面貌却和女子一般天生丽质。唇红齿白,面若冠玉,穿着黄色蟒袍,头戴乌纱却丝毫威风不起来。瘦弱的肩膀撑不起黑色披风,一条玉带斜斜的套在腰间,就像是个自行车轮胎一样……
他是个宦官。
“娘娘咧,风浪忒大了。”
宦官感叹了一句,解下披风,随手交给了候在身边的小厮,自个儿已经迫不及待向海边的几间小屋走去。小厮接过他的披风,朝着身边的侍卫使了使眼色,“保护大人安全。”
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点了点头,一阵小碎步连忙追了上去。
“阿嚏!”
海风袭来,宦官打了个大喷嚏,惊的一旁刚刚赶上来的锦衣卫慌张脱下自己的披风呈上前,对眼前这名宦官的关心全写在了脸上。
能不关心吗,站在他面前的可是朝廷内宫监太监、锦衣卫千户、下西洋总兵正使郑和郑大人!郑大人要是有个什么闪失,他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郑和用手擦了擦鼻涕,正巧碰上手下递来的披风,于是索性在上面又擦了擦手,笑嘻嘻的边走边说道:“毛根老弟,你不用担心本官,本官可是要成为航海王的男人,怎么会在这里就倒下。”
“航海王!”毛根若有所思的低头想了一阵子回答道“郑大人这次出海立下大功,回去后被万岁爷封个航海王也是应当的。”
郑和晓得自己一时口误说错了话,干笑两声,边走边指着四周金灿灿的沙滩对毛根解释道:“小毛,我们现在在的这个岛,叫苏门答腊岛,整个大巽他群岛除了爪哇岛就数它最大。本官一定要在这里大展身手。”
“苏焖……打蜡?大人,这里不是金洲岛吗?”
“没有错,不过在番人那里,称呼此岛为苏门答腊,意思是“光辉绮丽的乡土”,咱们平时习惯把这里称作金洲,是因为此地盛产黄金的缘故。”
郑和没有骗人。这块儿总面积占了印度尼西亚四分之一国土的黄金岛,在16世纪曾经吸引了大批的葡萄牙探险家来这里淘金。苏门答腊岛上,既有丰富的煤、石油、铁、金、铜、钙等矿藏,还有橡胶、油棕、椰子这些热带产物,以及大王花、红毛猩猩这些珍惜的动植物。
从十六世纪大航海时代开启后,苏门答腊成为葡萄牙、荷兰、日本等国的殖民地,岛上不完善的政权渐渐被列强取缔。直到1950年,苏门答腊正式成为印度尼西亚的一部分。
或许很多人都已经不记得,早在14世纪,明朝的船队就已经到达过这块儿黄金国度。只不过郑和的船队为了宣扬“以和为贵,四海一家”的中华文明,仅仅只在这里走了个过场。
“屁,到嘴的肥肉哪能让给别人。”郑和心里嘀咕着,目光撒向四周。忽然,他注意到一名皮肤黝黑、在海边嬉戏的小女孩正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注视着他。
郑和走上前,摸了摸小女孩的脸蛋儿,“小姑娘真俊俏,我们是大明朝皇军的干活,你知不知道八路……啊呸,这里的国王住在哪儿?”
小女孩儿好奇的注视着这个和自己肤色不同,脸上笑得像朵菊花一样的怪蜀黍,忽然抓起一把沙子撒向他脸上,然后撒腿就往家跑。
“啊!眼睛!我的眼睛!”
郑和疼的在海滩上打起了滚,毛根大惊失色,赶紧走上前掰开郑和的眼睛吹了又吹。最后扶着双眼红肿的郑大人回到船上,靠船医清洗消毒后才算恢复了正常。
“果然是穷山恶水出刁民。”郑和躺在床上,揉着还在发痒的眼皮嘟囔道“咱们大明朝的孩子比他们乖实多了,哪有拿沙子撒人脸上的。”
“郑大人,下官来时已经打听过了。苏门答腊国国王是苏丹罕难阿必”总兵副使王景弘摸着胡子微笑道“永乐三年时,苏门答腊王还曾派遣使者阿里来我朝中进贡,说起来也算是我大明朝的友邦。”
郑和没有接话。他摆手屏退左右,房中只留下王景弘一人。郑和阴狠的一笑,对王景弘做了个数钱的手势:“王大人,咱家是个阉人。这弘扬国威的事我不懂,可是我知道,万岁爷花了大把银子让我出这趟海,我不能空手而归。苏门答腊遍地都是黄金,可是他们的军队太烂了,这块儿宝地留给老迈的苏门答腊王实在太可惜了。我已经做好了决定,要让苏门答腊成为我大明皇帝龙袍上最闪耀的珍珠。”
看着郑和越说越激动,王景弘脸色苍白,连连摆手,制止道:“郑大人,这一路过来,被你打过的岛屿已经不下五十个,掠夺来黄金白银已经装了满满七八艘船。苏门答腊王对我大明一向恭顺,咱们这么对人家不合适吧?”
“有什么不合适。”郑和掀开被子,从床上坐了起来“落后挨打,天经地义。他们对我大明恭顺,是因为怕大明的国威,如果有一天苏门答腊有了反抗大明的实力,他们绝不会像现在一样安心做我大明的属国。王大人,你觉得沿海的那些倭寇不足为虑吗?如果我告诉你或许数百年后穷尽我炎黄子孙全民族之力也挡不住这群倭寇,你信吗?”
郑和顿了顿,接着说道,“时代在变,我这次下西洋就是为了让大明睁开双眼好好看看那些被我们认为是蛮夷之人的国家。我可以把我们的茶叶、丝绸甚至女人送给他们,但作为交换我要他们国家最先进的技术和稀缺的资源。在我眼里,别人送来的不算数,只有握在手里的,才是自己的。”
郑和捏了捏拳头,眼神里充满了执着。王景弘张了半天嘴,终究幽幽的叹了口气,不再言语。
天高云阔,风语如歌。
一大早,爱好和平的苏门答腊老渔翁迪亚戈撑起了自己的小船,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岸边来了许多外乡人的船,那些船上的人穿着华丽,出手阔绰,四处在打探苏门答腊国的消息。
可是和他有什么关系?他吃得饱,穿得暖,这些人只要不干扰他打渔爱怎么闹,怎么闹去吧。
洒下渔网,撑起鱼竿,迪亚戈拿起一瓶啤酒,抬起头惬意的喝了一口。
“扑通”“扑通”“扑通”
水花溅了老渔翁一脸。难道这么快就网到大鱼了?迪亚戈低下头,看着水面上还在荡漾的水纹,好奇的往回收着自己的渔网。
很沉,很重,这条鱼至少有三百多斤!老渔翁兴奋地往船上拉着渔网,一咬牙,一闭眼,将渔网和大鱼拖到了小船上。抹了把头上的汗,迪亚戈睁开眼睛看清渔网里的东西,却吓得怪叫一声。里面装的不是大鱼,是两男一女三个黄皮肤的人!
“混蛋,谁摸我屁股!”
“大小姐,麻烦把你的屁股挪开,你屁股下面垫着的是老子的脸!……崔盼,混蛋你脚臭!”
“略臭,略臭。”
三个活宝挣扎了好一阵子,终于挣脱了渔网的束缚,一个个摊在小船上,喘着大气,也顾不得浑身湿透了。老渔翁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们,继而惊恐的磕起了头。
“喂,老伯,你拜我们干嘛?”孟旭斜靠在渔船上,懒洋洋的盯着老渔农问道。
迪亚戈:“哇类哇类瓦达西瓦卡伊挖空哇嘎呐。”
“额,忘记打开翻译系统了。”孟旭挠了挠头,拔下一根头发,张嘴一吹“开!”
迪亚戈:“海神波塞冬的使者啊,请息怒,请饶恕我的冒犯。”
“波塞冬?不是西方天庭管下水道那个家伙吗?”孟旭灿烂的一笑,指着倾河对老渔翁说道“老伯,你弄错了,我们是从冥界来的。不过她老爸也是管下水道的。”
迪亚戈:“冥王哈迪斯的使者,是来带我走的吗?饶命啊,饶命啊!”
一见老渔翁被吓得连连磕头,孟旭无奈的松下了肩膀,“我们……你就当我们是哈迪斯的人吧,不过你别害怕,我们不是来带你走的。我们这次来人间是为了带另一个人回去。”
“马三宝,化名郑和。”崔盼补充道。
迪亚戈战战兢兢的抬起头,确认这三个人没有带自己下地狱的意思,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倾河装作一副很乖的样子跪坐在三人中间,天真无邪的双眼看向了老渔农,“伯伯,你告诉我们,最近这里是不是来了许多船队?”
迪亚戈点了点头,“是。”
“哦?他们现在在哪里?”孟旭问道。
迪亚戈想了想回答道:“在国王的皇宫。”
“坏了。”孟旭一拍脑袋嘀咕道“在时空隧道耽误了点时间,来的比预定的时间晚了几天。看来这个马三宝已经开始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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