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都市强王 > 第四十三章 归去来 银色圣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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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吹口哨,那些跑步的,训练的杂七杂八总和六十来号人顿时便集合了起来。阿甘小说网众人右手握拳猛击胸膛:“赤焰圣殿,暗黑骑士。刀锋所指,所向披靡!”

  

      气势恢宏,声音震天。

  

      “怎么样?”齐天自豪的笑道。

  

      “哇,这些人好威猛。”娟心几乎是冒着星星眼说道,这哪里是什么军事化的训练,这简直就是迈克尔杰克逊巨型雕像揭幕仪式的大排场,拍电影儿一般的气派!

  

      “一群废物。”凌欢从嘴里挤出几个字,郁闷的转过头,起一个圣殿骑士的社团名字无非是想在当初恐吓许乐的时候找个由头。

  

      没想到这个齐天居然给他整出了口号这种幺蛾子!什么赤炎圣殿,暗黑骑士?这跟非主流小混混在街上喊,草你妹啊,有点累啊,没问题啊…..有什么区别!

  

      “现在的确挺废物的,但训练还是需要时间的。”齐天豪情万丈道。

  

      “你跟我进来。”凌欢扫了一眼剃成板寸的六十余人,转眸对齐天说。

  

      “我需要精英战士。”进了作战室,凌欢开门见山地说。

  

      齐天眉头一皱:“出了什么事儿?”

  

      在他的印象里,凌欢可是那种单打独斗的主儿,从来都是那种入万军之中取主将首级的强人,这厮做任务从来都是斩首行动。最多的时候也只是十二个人的小分队。

  

      就比如说在北非那次,这小子手里提着一把菜刀就将他从联合围剿中带了出来,一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挨个斩了几大军团的BOSS的首级。一战立威,杀神凌欢,扬名天下!

  

      能让这厮需要军队去对抗的,齐天自认为还没有出现。可现在事实却不容他质疑,这厮居然眼睛都不眨一下的跟他要人。

  

      要人也就罢了,还是精英战士!他凌欢也有需要团队作战的时候?

  

      “红国三合会。”凌欢简短地说。

  

      以齐天的阅历,他自然懂这是什么意思,千年社团,女帝当道。所沉淀下来的东西压根就不是凌欢,或者说这支还在萌芽之中的圣殿骑士所能抗衡的。

  

      末了,凌欢又说:“齐天,我需要你的帮助。”

  

      一声请求,掷地有声。男儿的请求,有时候比承诺更难开口。

  

      齐天罕见的沉默了,半晌才道了声好。银色圣十字,是他毕生的荣耀。但没有凌欢,他当初在北非就丢了性命。

  

      荣耀和性命一样重要,但也要分个先来后到。至少在这一刻,齐天觉得欠着凌欢的这份恩情,要比他的荣耀重要。

  

      “我会调所有的兵团成员来红国。这一次,尧勒瓦斯。我的兄弟,哥哥可是拼尽家底帮你了。”齐天爽朗道。伸手在胸前,那是战士表达最高友谊的动作。

  

      “我不会让白白付出的,等再次转战北非,刀锋所指,势必横扫非洲辽疆!”凌欢同样伸手,握住了那只布满老茧的粗糙大手。

  

      那一刻,两个男人心中都许下了试验,那是友谊,那是情谊。那是生死与共!

  

      娟心不解的看着凌欢和齐天。这两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豪情万丈,一个诡异阴冷。

  

      小女子脑海中立刻就浮现出非常不好的画面,男男啊,H啊,啪啪啪菊花很灿烂。

  

      两攻相遇必有一受,那齐天体格要比自家三哥大,性格也更宽厚一点。自家三哥看来应该是被压的哪一位了……

  

      娟心这样想着,心里便满是愉悦。

  

      “娟心,你在笑什么?”凌欢放开齐天的手,转眸去看见了小女子脸上那一副如同无声默片一样精彩的表情。不由的有些好奇道。

  

      “三哥,你应该是在上面的那位吧?”娟心连想也不想就说道。说完,小女子便后悔了。这话是能说出口的吗?

  

      凌欢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同样,齐天也是有些迷糊:“这个,这位姑娘你在说什么?”

  

      “娟心你什么意思?”

  

      娟心连忙解释:“没什么没什么,人家这里…….”说着,娟心矮身,萌萌的戳了下自己的脑袋:“人家这里抛锚了么……”

  

      凌欢翻了一记白眼,转头又对齐天说:“该开饭了吧?从早上到现在,我都还没吃呢。”

  

      这厮居然是一点也不客气!

  

      齐天一愣,随即大笑:“好,招呼下去,给我们上几个好菜。咱哥俩,咳咳,咱三儿好好喝一杯。”

  

      当下,三人便在军营里开怀长影。

  

      北非,炎热的北非沙漠。这里是犯罪者的天堂,佣兵,毒贩子。大独裁者以及各类杀人大多都犯聚集在这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漠地带。而银色圣十字兵团也在。

  

      位于荒漠深处的一片营地,夜鼠敬畏的看着身旁那名身材健硕的男子,男子穿着一件军绿色的二指背心,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背带后面隐约露出一个纹身——血红的乌鸦。

  

      夜鼠知道,这是Z国前特种部队乌鸦的专属纹身,这支部队在成立之初便以其强悍的战斗力威震天下,闻名于全世界特种部队。

  

      后来,经融危机之下,Z国遭受金融风暴打击,经济发展倒退数十年,Z国征服无奈,以经费不足的理由将这支精英部队解散。

  

      再到后来的事情,夜鼠就不知道了。因为眼前的这名男子,代号乌鸦的乌Z国鸦特别别动队队长对解散后队员的处境从来都不愿意提起。

  

      “夜鼠,现在这个时间不是训练的时候,你怎么擅自离队了!”见夜鼠看着自己的纹身,乌鸦便一挺身子遮住了那一片血红刻线。

  

      这乌鸦的纹身只有寥寥几笔,但却勾勒的非常入神。这种纹身不是用纹身器纹上去的,而是用军刀一笔一笔的刻画,伤口愈合,在旧伤上再次刻画,如此反复数十次,那伤口愈合后便会形成一个血红的疤痕。

  

      血色乌鸦,这原本是他们的荣耀。却不曾想,如今成了他的耻辱。

  

      “魁有谕令,着所有战士前往红国,倾巢出动。”夜鼠咬文嚼字道。这厮明明是个俄国人,却因为崇拜齐天,所以爱屋及乌的喜欢上了红国文化,说起话来,故意文绉绉的,听起来让人觉得挺别扭。

  

      乌鸦并不在意。当银色圣十字兵团,当家老大齐天不在时,这里便全权由副队长乌鸦负责。

  

      战士,要的是强悍的体魄,敏捷的伸手当然最重要的是那敏锐的无可比拟的触觉。

  

      至于一些小毛病,乌鸦并不在意。

  

      “魁还有说别的事情吗?”乌鸦沉思片刻又问道。前些日子,魁接到一个电话便赶往红国,这一次又是要求圣十字兵团倾巢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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