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主很文雅,这在亚世界中并不多见,三十五六岁,举止得体,早早在门口等候我们。
他们的礼节是一一拥抱,我的身高在一米三左右,和我拥抱给这位一米八的城主造成一些麻烦,然而城主真心不错,居然单腿跪地,和我热情相拥,我能闻到他口中淡淡的薄荷味道,这是个挺干净而且尊重人的家伙,他的名字叫周松。
晚饭不错,这才是真正的酒,周松说:“这种酒叫栀子花开,是用一头人面蛛王和亚世界的酒城城主兑换,你们是麟趾的救星,也只有你们才配得上这种酒。”
“城主太客气了,我们都是您的子民,都是应该做的。”李洪亮在应付这些有身份的人物上,还是颇有研究的,他这么客气的时候,我看到周松眉眼间很是高兴。
“不要这么说,我们是朋友,只要你们愿意,咱们就是朋友,来,尝尝菜,希望能对你们的脾胃。”周松很热情,其实根本不用劝,我们的嘴巴不会停下,我发现,尽管讨饭是我的专业,真要比起来,我还真不行,我的这些朋友不但能吃,而且吃得不让人讨厌,他们吃完某道菜,一定会极力赞美,我不行,只会大口吃。
“你们都是勇士,我珍藏了一些武器,在我手里只是装饰品,完全失去它们的价值,咱们看看,如果不嫌弃,我希望你们能用它们捕杀更多的妖兽。”吃完饭,周松带我们去了二楼,台阶铺着妖艳的兽皮,走起来像踩着地毯,这才是贵宾的感觉。
整整一个房间,摆满各式各样的武器,说实话,尽管很漂亮,只是装饰品,打架肯定不如拳头。
不过,我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现一把象牙白色的匕首,匕首上面一丝淡淡的血痕缠绕,应该是骨质匕首,做工非常精细,绝对不是亚世界的产品,起码不是我现在所认知亚世界的产品。
“谢谢城主厚爱,我喜欢这个。”这东西小巧玲珑,很有珍藏价值。他们也各自挑了一种武器,周松很高兴,这意味着我们已经拿他当朋友。
我们回到收拾好的餐桌坐下,周松拿出一张兽皮图,说道:“我还有个礼物送给你们,我的朋友,看,这儿是我们麟趾的领地,是水晶矿坑,位置绝佳,我把这儿送给你们,美中不足的是这儿有头水晶莽,如果你们把水晶莽猎杀,周围百里都是你们的领地,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吃人的嘴短,周松看似示弱,实际上摆明想利用我们,至于水晶莽,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玩意,当然,我们也可以选择拒绝,只是如果连一头妖兽摆不平的话,也就没资格想这想那,反正不花钱,凭啥不要?
这个地方就是大车,名字土的掉渣,我们在那儿建立居住点的话,干脆就叫大车店。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是对这地方有兴趣,能被人利用,也是一种资格,孙猴子的金箍棒就是被龙王利用得到的。地图上看,大车距离麟趾不超过百里,属丘陵地带,正在狩猎区,作为培训猎人的地方,绝对合适。
“好,非常感谢城主的慷慨,这地方我们要了。”李洪亮和庄避,王多王余使个眼色,很痛快答应,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见。
他们和周松在大车周围画分界线,俨然分家。
我最讨厌这种事,浪费大量脑细胞,有这功夫还不如打架舒服。
今天算是乘兴而来,满载而归,不费一枪一弹,白捡了一块猎场,在他们眼里,要收代表血腥、死亡,对我们来说,这是财富,是练兵场。
第二天,我们先做一番调查,大车周围,基本全是低矮的灌木,林木不算丰茂,不过地势凹凸有致,有条天然溪流,环绕此丘,方圆在五十亩上下,据此建城,水晶矿正坐落城中,根本不用担心没人过来,只要招聘足够的土著矿工,甚至还可以通过组织调过来一支军队,当然,暂时不合适。
他们几个人指指点点,我却手持前端削尖的木棍,在找那只水晶蟒,这些开凿的矿坑四通八达,住起来到比房子舒服好多,丘陵高地,通风也好,里面并不潮湿,矿坑最深处,果然传来呼噜声,我以为是水晶蟒在睡觉,却发现一只一米多长的耗子在暗地里威吓。
这只耗子暗灰色,獠牙穿透嘴唇,忽然从洞壁向我扑来,我把手里的尖棍对准耗子的嘴巴,用力刺去,给它来个大满贯,这只妖鼠像被穿在竹签上的乳猪,吱吱乱叫,却不能动弹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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