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历史军事 > 骑士笑谈 > 第8章 该死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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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卡露丝看着朗格狼狈的背影笑得更开心了。

  

  大汉迪卡路出现在的门口对伊卡露丝道:“亲爱的女儿,你觉得这个笨蛋会成为一位大贵族吗?”

  

  “靠这个笨蛋自己怕是够呛,不过他会有一位伟大的情人帮助他成为最伟大的大贵族的”伊卡露丝说着对楼下吼道:“你们这群懒鬼,快点收拾我的战马和行李,我要去保护我的情人”

  

  朗格在山路上前进,早上自己的运气不错,用飞石器打到一兔子,现在只要翻过眼前的山脉就会进入洛林地区,进入洛林地区骑马一天就能到达德依曼城,德依曼城距离克罗地亚只有四个城市了,到达克罗地亚自己就能很快的完成大人交待的任务了。

  

  看着头顶上的太阳,朗格感觉自己渴得要命,该死的山脉,除了一条路,连一条小溪都没有。

  

  朗格在在山顶看着路尽头的又一座山,顿时感觉浑身无力,也许自己应该休息一下,下次再上路时一个要准备足够的饮水。

  

  从布袋里取出早上留下的两个烤兔腿几口吃完,朗格感觉更渴了。

  

  也许应该离开山路去找个泉眼!

  

  朗格很快又打消了这个想法,自己对这里的山路不熟,要是迷路就完蛋了,也许山脚下会有小河。

  

  下了脚果然听到有小河的流动声,朗格立即加快脚步,突然前方几只白尾鹿从朗格的眼前跑过。

  

  “神明保佑,鹿肉可比兔肉好吃”

  

  朗格冲到河边将头伸进小河中痛快的喝了一顿,抬头甩甩头发上的水,突然朗格又听到丛林的鹿呜。

  

  “好罢,正好带了绳子,应该设个陷井,也许可以用多余的鹿肉去下个小镇换几块面包”

  

  朗格在路边寻了两颗*的树,然后将牛皮绳两头系在树根上半尺高处,然后躲到小河的另一边,动物前来喝水时会躲开皮绳,但是当他们喝水时突然受到自己的惊吓时,就会忘记皮绳的存在,会被皮绳绊倒,这时只要速度快,捕猎人可以轻易的将绊倒的鹿杀死,为此,朗格还特意在小河里捡了一块石。

  

  树林里的不时的传来各种动物的叫声,只是一直没有动物来河边喝水,朗格是第一次用独立用这种方式捕猎,并不知道动物的嗅觉非常灵锐,他们感觉到河边的人类气息,所以不敢上前。

  

  等待是很无聊的,朗格一无聊就犯困,盯着河边的眼皮渐渐的合上,然后耳朵也渐渐的失去了知觉,所以并没有听到越来越近的马蹄声。

  

  朗格来的路上正有一位轻装骑士在飞驰,他轻便的皮甲得绣着一只雄狮,这是帝边军部的直属纹章,雄狮上面停着一只老鹰,这代表这是一位信使,最高级的信使。

  

  信使在山道上飞驰,他需要将一份来自意大利的急报送到下一个城市,再由那里的信使一站站的向帝都传信。

  

  信使不断的催着战马,已经过了中午,运气好的话,天黑前自己能赶到德依曼城,可以喝份热烫,然后可以去城里的娼院找个大胸的女人,想到自己粗鲁的骑在女人身上看着胸前抖动的*,骑士就感觉自己的像在飞一样,然后他就飞了起来。

  

  朗格被清凉的河水泼醒了,抹了一下脸上的水就被眼前的情况惊呆了。只见拦绳跟前一匹战马在地下滚了两下试图再次站起来,河水边上一个轻骑士趴在鹅卵石上。

  

  看到轻骑士盔甲上的纹间,朗格骂道:“该死,居然有人敢袭击帝国的直属信使,不可原凉”

  

  朗格拿着手中的石头冲了过去,来不及看一下河边骑士的死活,而是四下搜索袭击信使的敌人。

  

  “算你们跑得快”

  

  找个一圈没有发现敌人,朗格赶紧去救河边的信使,翻过信使身子试了一下鼻息,发现对方已经没有气了,当下敲了下自己的头道:“该死的凶手,真应该下地狱”

  

  旁边的战马伸过头来在信使的脸上蹭了下。

  

  朗格推开战马头眼珠一转道:“既然你已经死了,按例我可以剥下你的衣服当战利品”

  

  说着朗格飞快的剥下骑士身上的皮甲和武器,然后将这些东西穿在自己身上,虽然有些大,但是朗格并不在意,抓住战马刚要上马,突然想起自己的牛皮绳,赶去过去解了下来,然后骑马向德依曼城赶去。

  

  朗格并没有注意轻皮甲内藏着一张羊城皮约,更没有注意到经过自己的一翻折腾信使的胸部渐渐有了起伏。

  

  朗格骑马翻过小山,看到山脚下有一个村子,当下高兴的纵马跑了下去,在信使身上自己找到一个小钱袋,里面有十几个银币,可以买份面包和肉汤好好的吃一顿,天知道自从自己离开亚宁城后,从来就没有好好的吃上一顿。

  

  朗格骑马冲进小村,见到一个小孩在一个草房前玩耍,大人一个也不见,便上前问道:“小家伙,这村里的大人们吗?”

  

  “在种地”小家伙指着远处一片麦田道。

  

  “该死,在那里能买到吃的,喝的”

  

  小男孩想了一下指着小村头的路道:“左边是去德依曼的路,右边十里是去夸克镇的,那里有酒馆”

  

  朗格一听酒馆非常高兴,丢给小孩一个铜子,便打马向夸克镇冲去。

  

  小孩子接过铜子紧紧的抓在手里,看着朗格的背影挠挠头道:“帝国的信使居然要去强盗据点喝酒,太奇怪了”

  

  此时朗格来的路上,一个女骑士带着四个随从正冲下小山,来到河边发现河边有一人晕迷,细心的女骑士发现对方亚麻布内衣上的银线,家庭富裕的骑士才会这么做,当下便叫随从救醒了信使。

  

  通报了身份后,信使急切的道:“骑士大人,我正在送一份来自意大利的军事急件,在这里遇到了伏击,有人抢走了信件,请大人务必追回来”

  

  女骑士看了一下天色道:“你晕迷了多长时间”

  

  信使也看了一下天色道:“最多二刻钟”

  

  女骑士打马过了小河,观察一下路上的情况对信使道:“我留下一个随从带你去前面的露依丝堡,我去追盗贼,他们肯定不敢向露依丝堡方向去的,只能去强盗据点夸克镇”

  

  “太感谢谢您了,骑士大人”

  

  夸克镇只有一圈木柱围成的围墙,这附近所有人都知道这里是一个强盗据点,但是附近的领主都没有围剿这里的心思,因为这个据点是山脉中十三伙强盗的销脏点,附近的领主可以在这里用非常便宜的价格购买到昂贵的物品,当然官面上称这里为佣兵聚集点。

  

  夸克镇上一个佣兵从墙角转了出来,一边走一边正用手把他软塌塌的家伙塞进裤子里,这时听到镇外传来马蹄声,一抬头看到一个骑士正冲向小镇的入口,吓得双手一松,裤子掉脱。

  

  “有官兵,有官兵袭击了”这个佣兵说完转身就跑,他要回屋取武器,却不想双腿被落下的裤子绊住,扑的一下趴在地下,露出黑皮般的屁股。

  

  一听有官兵,小镇立即乱了起来,无数的男人一手抓着武器一手提着裤子冲了出来。

  

  这情形吓了朗格一大跳,一拉马停了下来,对慢慢围上来的佣兵骂道:“你们这群该死的佣兵,想袭击一个位贵族吗,赶紧滚开,别耽误我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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