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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呼哧呼哧吃得惊天动地,刘红月简直看傻了眼,那么大的海碗,满满一大碗面条,放在平时,她就算一天三餐饭全部的量加起来也没有这么多。
可是他竟然三口两口就消灭了一大半,再过了片刻,一整碗面条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连汤汁都被他喝得精光。
尼玛,他是属猪的吧!
刘红月都忍不住为罗平感到脸红了,幸好店里现在就他们俩,老板也在后头忙着。
然而在她惊愕的眼神中,罗平忽然回头大吼一声,“老板,再来一碗。”
刘红月的下巴啪嗒一声,掉在了桌上。
“没啦,你小子还真能吃,每次都要吃两碗。”胖老板的声音从后面传了过来。
“他每次都要吃两碗?”刘红月简直要崩溃了,这还是正常人类吗?
罗平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嘴,看见刘红月面前的那晚面条丝毫未动,诧异道,“你怎么不吃啊,刚才不是饿得肚子都咕咕叫了吗?”
刘红月脸上一红,原来真的被这家伙听见了,刚才在车上看他若无其事的样子,还以为他没听见呢。
“要你管,我才不像你那样,简直跟猪没什么两样了!”
罗平嘿嘿一笑,“你不喜欢吃啊,那行,给我吃得了,免得浪费。”
刘红月赶紧拦住了他,“谁说我不吃啊,你别打我的主意!”
话一出口,她觉得似乎太暧昧了,被罗平直愣愣地盯着,好像全身都不对劲似的。为了掩饰心里的慌乱,她赶紧夹起了一根面条,慢慢吹了吹,小心翼翼地放进了嘴里。
罗平笑呵呵地看着她秀气的吃相,夹起一片萝卜条丢进嘴里,边吃边说,“怎么样,味道不错吧。我在江城也算是吃了不少地方了,就属这里的面条最筋道、入味,保证你吃了还想吃。”
罗平说的不错,面条一入嘴,刘红月就暗暗叫了一声好。
她也算是吃过不少好东西了,象什么山珍海味多不胜数,更何况家里的厨师就是国家一级的,就算最普通的食材也能做出珍馐美味来。所以现在嘴巴也吃刁了,碰上寻常的食物她根本就提不起兴趣。
可是这碗烩面不知道怎么就那么好吃,汤鲜味美,确实很不错,让她再也放不下筷子了。
吃两根面条,喝一小口汤汁,刘红月额头渐渐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可是她浑然未觉,一心一意地对付着这个巨大海碗里的面条。
等到肚子完全塞满,再也吃不下一点点东西了,刘红月才颇有些遗憾地抬起了头。要说世间最让人遗憾的事情是什么,绝对是你最喜欢吃的东西放在你面前,可是你却再也吃不下一点点了。
一大碗烩面她才吃了一小半,就算这样,也是她近一个月以来吃得最饱的一次。
罗平递给她纸巾,笑道,“怎么样,吃饱了没有?”
刘红月笑着点了点头,轻轻擦掉额头的汗珠,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粉嫩红润的小舌瓣慢慢地沿着上嘴唇舔舐了一圈,配上她如花般的明媚面容,确实有一股诱人心动的风情。
看着那柔软灵巧的一截舌瓣,罗平心头一阵剧跳,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了一副让人热血喷张的画面。
刘红月舔完嘴,发现罗平直愣愣地盯着自己,赶紧闭上了嘴,以她那么直爽的性子,也不禁露出女孩子的娇羞之色。
她看着面前还剩下多半的面条,心念一动,坏笑着把面条推到罗平面前,“你刚才不是没吃饱吗?反正我也不吃了,这些就送给你吃了好了。”
她强忍着笑意,等着看罗平发窘的样子。然而罗平毫不客气,也毫不犹豫,直接就吃了起来,一点也不嫌弃这碗面条是她吃过的。
刘红月面红耳赤地看着他大口地吃着面条,心里简直羞愧欲死。
那碗面可是她吃过的,他怎么能这样呢?
可是,这是她自己让他吃的——刘红月简直后悔得一塌糊涂。
不过,她心里隐约间还有那么一丝小小的欣喜。至于为了什么欣喜,她自己也不知道……
从面馆出来,刘红月面色冷峻,一言不发地上了车。罗平紧随其后,拉开右边车门,哪知道刘红月忽然扭头说道,“我还有点事要去办,你自己回去吧。”
说完,不等罗平答复,她快速发动了汽车,一眨眼的工夫就离开了小店门口,直到从后视镜里看过去,罗平的身影已经变成一个小点,她紧绷着的脸部肌肉才终于松弛了下来。
她抬手摸了摸脸,竟然烫得厉害。
罗平站在原地看着法拉利消失的方向,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异常的猥琐。
……
星期天晚上十点,敦煌夜总会里人满为患。
镭射灯四处扫射,巨大的音乐声震耳欲聋,数不清的男男女女在音乐声中摇摆着身体,还有一些打扮妖媚的年轻女孩在人群里钻来钻去。
自从前几天敦煌夜总会里多了这些女孩以后,生意陡然好了不少,酒水销量也直线上升。当然,自从她们来了以后,安华他们的工作量也加大了不少。
由于夜总会里除了这些操持皮肉生意的女人以外,还有为数不少的酒水销售,而这些女孩有很多都是大学生。她们来酒吧兼职赚点零花钱,顶多是陪客人喝点小酒,帮着酒吧推销一下酒水,一般是不会做其他生意的。
这几天有很多人以为这些酒水销售也是能够点钟的那种女孩,闹出了不少事。
所以安华他们现在除了要维持场子里的基本稳定,还要分出一部分精力照顾这些女孩,防止她们被一些心怀歹意的家伙趁着酒意非礼。
郑海还没有来,安华坐在二楼的小平台俯视着一楼大厅。从这里看下去,下面每一个角落都能尽收眼底。
他甚至看见有一对男女正躲在角落里搂抱在了一起,看他们的动作就知道正在干什么事。
安华轻轻摇了摇头,他虽然很不喜欢在夜总会里出现这种事,可是这是大势所趋,就像郑海上次跟他讲的,都是为了生意,为了赚钱。
其实他心里也明白,郑海的野心很大,他想做最赚钱的买卖,只不过碍于兄弟情分,他不好说出口而已。
安华这些天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他渐渐意识到,以自己这种嫉恶如仇的性格,混在夜总会这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地方终归不是正途。郑海开业之初需要他的帮助,可是夜总会走上正轨以后,自己就会变成他发展的阻碍。
有句话说得好,“知进退,明得失”,安华知道自己到了该走的时候了。
忽然,他眼神一凛,只见一个卖酒水的女孩被两个年轻人围住了,其中一个家伙甚至已经把手伸到了女孩的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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