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拔剑纵横 > 第十六章 大军开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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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杨宇训练有素的完美行军军阵面前,草原兽人不间断的袭扰给杨宇带来的损失和阻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相反,每次兽人骑着大马、举着简陋的武器、嗷嗷的冲向杨宇的大军……当离去时,基本都会留下成百上千具尸体。有运气不是很好的兽人,袭击的地方恰巧遇到巡逻的‘骑兵旅’林雷时,总会遭到数十里的追杀,留下一路的尸体。

  或许,这一切也是兽人所希望的吧?

  虎帐议会结束之后,杨宇大军没有停留,继续开拔,向着兽人大草原挺进。

  杨宇身穿暗红色的作战铠甲,黑色长发没有束在一起,透过暗红色的头盔披散在肩头,骑在健硕的黑色宝马上,就像从修罗地狱出来的一样。

  杨宇策马扬鞭,披风飘扬,脸上挂着一抹自信的灿烂笑容,马儿跃起前蹄,杨宇帅气的拉住马儿脖子上的缰绳,优雅风骚的动作看上去尽显男儿本色。

  漫山遍野的各色军旗,被风吹得呼呼作响。到处马声嘶鸣,惊起山林之中栖息的飞鸟、野兽。

  杨宇军队的甲胄颜色以紫、蓝、黄为主。三大师团,分别是紫军纳兰珂的‘贵人鸟’师团、蓝军李真的‘海焰’师团、黄军拓跋熊的‘狂熊’师团。两大独立旅分别是‘骑兵旅’林雷、‘弓弩旅’吴用。独立营是‘暗杀营’勾剑。

  这就是杨宇得以成名的军事本钱,杨宇的军队构想在这时候只是展示了雏形。

  三色铠甲组成了铜墙铁壁,军队行走之间就像三座移动的墙堡,看上去坚不可侵。

  防卫士兵拔出刀剑戒备,在烈日光芒的照耀之下形成一片刀剑的海洋,映射着刺人眼目的明光。三十万大军的杂乱脚步有着一股节奏感,听起来有股齐整无比的感觉。

  杨宇回头眯着眼看遍三军,嘴角露出一丝傲然无比的微笑,微挺胸膛,从胸中升起一股万丈豪情。

  十岁少年受尽屈辱,愤然离家出走,辗转万里,受尽苦难,最终停在了即墨领地开始了传奇一生。

  夕阳西下,少年转头看着后边的巨城,默默说道:“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的。”少年擦擦额头的汗水,拖着瘦弱的身体,一步步坚实的转头离去,他的身影在夕阳下拖着很长,很长……

  他几乎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或许谁也没想到当年那个仿佛你对着他吹口气就可以倒地爬不起来的少年会有今天,直到他带着很多的朋友回家……

  “唉!你会等我吗?”

  杨宇低声轻语。或许想到了什么?杨宇的眼中噙着泪水,一丝伤感从刚才豪气的脸上出现。但很快,杨宇闭上眼睛再睁开,脸上重新充满阳光自信,刚才的仿佛是幻象?

  杨宇有绝对的资本自傲,谁可以在十九岁从一个普通人升为副紫旗将、谁可以在十九岁拥兵三十万、又有谁可以在十九岁就创造了不败的神话,被光荣的誉为“战神”。

  大陆辽阔,天才众多,杨宇也不敢妄自称第一。杨宇经常说,我第二,TM谁敢称第一。

  恐怕就目前而言在人族杨宇也只是看的上元帝国的天才少女蒙秋月而已,这个女人不简单。

  “孟秋月,嗯,勉强可以做我的端茶送水的丫头。”杨宇无耻的嘀咕。

  提起这个从未蒙面的大陆公认‘女神’蒙秋月,杨宇确实有点兴趣。毕竟这是个年龄仅比他大六岁却在任何地方总压他一头的传奇女子。

  杨宇说让蒙秋月做他的丫头纯属爱面子,其实他做梦都想入赘,嫁给人家为夫。不过,美女配英雄,杨宇这么想也无可厚非,但愿‘英雄’这个词没有埋汰了杨宇。

  如果有人听到杨宇的心声,一定会认为‘野兽’代替‘英雄’比较合适,美女与野兽。

  “大人,我们还有三天就能出这片山谷了,真正进入草原了。”蓝羽有些兴奋,没谁喜欢在乱石遍处的地方待,每天入眼的就是石头,太腻了。

  “是不是急着想去草原看雄鹰展翅。'杨宇调笑,抽出马鞭欲要策马奔腾,“加速行军,到了草原我们也将变成天上飞的雄鹰、地上跑得骏马、床上的铮铮铁汉子。”

  “我去传令,长这么大还没去过草原放声歌唱。”蓝羽充满激情,仿佛忘了自己去流血,而是去野炊。

  “嗯。”杨宇点头,擦了擦额头上的热汗,透过手缝,半睁半闭着眼睛瞅了一眼炎热的太阳,皱着眉头道:“这鬼天气。太不利于行军打仗了。幸亏怒江河支流无数,沿路水源充足。”

  水的作用有时候比食物还重要。

  兽人的势力范围并非只有草原。200年前,蛮族入侵元帝国,导致元帝国分崩离析。全力应对蛮人的元帝国无暇顾及他方,兽人乘此机会大举入侵,许多人族的领地都被兽人占据。这一片的山谷、山岭、以及千山连城,也包括即墨家族的大部分领土曾经都被兽人占据。

  虽然,元帝国第一任女皇蒙妍横空出世,在耶夫平原击败蛮族大军主力,也无法阻止国家分裂的命运。部下反叛,杀死帝皇,正在追击蛮族的蒙妍听闻噩耗,为了稳定军心,果断就地立国,称皇,以待将来平定叛乱。

  即墨家族的创始人,第一任主裁即墨源祥本是元帝国的一位中将军,仅仅只是一个副师团长。

  即墨源祥跟随反叛的潮流,干掉了自己的长官,低调的在乱世中生存了下去。在所有人都在内地抢肥沃地盘的时候,唯独他来到西部了,从被兽人占领的嘴中夺来了一块肉,才拥有了数百里的一块地盘。

  即墨源祥胆子比较小,兵少将寡,实力最弱,没敢称王,只是以家族自居,让别人看出没什么野心,就没注意他。如果即墨源祥高调的称王,怕是早就连骨头都给吞了。不在乎你有多大地盘,就忌讳称号大小,谁露头就打谁。

  相比即墨源祥的略有些软弱无能,他的后代可比他强多了,也比他高调多了。争权、争地、争霸,什么都干。

  所以说不少史学家都评论即墨家族的运气太好了,不该争霸时没有争霸,该争霸时争霸了。如果即墨源祥的后代和他一样低调,偏安一隅,也早就被淘汰了。

  如今即墨家族可不仅是即墨源祥建族时的一二百里的地盘了,扩大了几十倍,先后夺回了人族大部分被兽人占领的土地。仅有少部分千山岭等一些环境恶劣,不适合生存的地带。

  即墨家族的前几任主裁不是不想要这些地方,而是怕惹恼了兽人前来打仗,怕丢掉功绩,落下了坏名声。

  “即墨家族的历任主裁一定是这样想的,土地一块一块的夺回来,给后代留点肉吃。如果不给后代留点事干,他们会骂爹、骂爷爷、骂祖宗的。这都是功绩,再小的功绩也是肉,也是名誉。只有这样后代才会念他们的好,每年多给他们上点香、烧点纸、运气好的再弄点真人美女献祭就爽死了。”杨宇暗自推理,丝毫不考虑已经死去的前几任即墨家族主裁的心里感受。

  “如果我是即墨家族的祖宗,一定会想尽办法将防御从千山连城往西推进五百里。这地方的生存环境是不好,但是资源丰富,到处都是金属、黄金。无知,科技落后就是可怕,白白守着钻石却把它当成普通石头。”杨宇嘲笑,他虽为即墨家族效力,但这离忠心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

  “大人怎知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有金属黄金的?”蓝羽骑在一匹红棕色的马上,看着周围破碎的林石,对杨宇所说表示怀疑。

  蓝羽身为护士长自然在平时不离杨宇左右看。除了有重大事情,一般情况下军师勾剑也在杨宇的身边。

  杨宇笑笑,陷入回忆道:“环境恶劣的地方自然会越容易诞生宝贝,就像人一样,只有经过磨砺之后,才能成才。”

  “为什么环境越恶劣的地方会有这么多宝贝呢?”蓝羽小声的向勾剑问道。

  勾剑咧着嘴,支唔后骂道:“这个嘛,蓝羽你真是个废物,没看过玄幻小说吗?越危险、环境越不好的地方,主角不是越容易捡到宝,快速升级的吗?一样的道理。”

  蓝羽一脸迷茫,两者有关联吗?

  “那这金属是如何形成的?”

  “你个废物,平时不看书吗?说你是废物简直就是侮辱这个词。没文化真是太可怕了,大人你告诉他。”勾剑掐腰,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蓝羽低头,一副自卑的模样,他读的书不少,但真没看过哪有这方面的知识?

  “不怕我抢你风头?我可不干这不厚道的事。”杨宇调笑。

  勾剑讪笑,骑马靠近杨宇,小声道:“大人你就别埋汰我了,阴人还可以,这方面真不行,胸中墨水暂时不够。”

  “你胸中墨水压根就从来没有够过,除了勾引女性的时候确实让人佩服,我都自愧不如。”杨宇也小声道,用手拍了拍勾剑的肩膀,表情鄙视。

  这提到了勾剑的虚荣处,从十三岁就风靡情场,从不对她人负责,吃饱抹干净擦嘴就走。哭也不行,世上这么多女人,他勾剑不可能把青春浪费在区区数百位的女人身上。

  涉及英雄事迹,勾剑准备“发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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